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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七章 這里是我家!(求月票)


更新時間:2022年10月13日  作者:酒劍仙人  分類: 都市 | 都市生活 | 酒劍仙人 | 開局賬號被盜 | 反手充值一百萬 


小說:、、、、、、、、、、、、

騰達門口,李昌明和以前一樣還是想直接進去,卻被門口的保安攔住了。

“你新來的吧,我找我老婆,你們的尹總!”李昌明在門口喊道。

因為騰達以前各種的福利政策,李昌明也享受了不少,再加上尹大姐在公司的地位高,因此他在騰達一向是比較看不起別人的。

“我管你找誰呢,這會兒就是誰都不讓進!”保安大哥是個壯漢,一米八五的身高,站在那里像是一堵墻。

他們早就被周毅吩咐過了,尹大姐今晚上不回家,對方可能要來公司,到時候不讓進就行。

公司可不是公共場所,我不讓你無關人員進行,你就是不能進來。

正在此時,李昌明眼睛一掃,就看到一個靚仔大搖大擺地往里走,而幾個保安就像是沒看到一樣。

“那他呢?他不是照樣進來了嗎?”

保安大哥正要說話,旁邊的靚仔已經走了過來。

靚仔當然是周某人,他是因為把東西忘在公司了回來取一下,結果碰巧了,撞上了這個男人。

李昌明周毅還是知道的,公司高層的家人,基本上都認識。

單單看外表,這個男人生的一副好皮囊,像是個好男人,可這事做的讓人惡心。

“你是在說我嗎?”周毅開口問道。

李昌明同樣是見過周毅的,一眼就認出來了。

在周毅面前他可就沒什么底氣了,勉強露出笑容道:“原來是周總啊,你們這保安哪找來的,我來找我老婆都不讓進,說有什么規定。”

周某人聞言頓時笑了:“是有這個規定的,這會是下班時間,為了不讓員工們自愿加班,公司那是嚴防死守!”

“絕對不能讓他們溜進來加班。”

嗯……啊?李昌明一臉懵逼,我雖然沒你混得好,但你也不能把我當傻子吧。

哪個公司為了不讓員工加班會這么做的!

但沒辦法不好反駁,只能說道:“那周總您也能隨便進啊……”

“那規定就是我做的,所以我專門加了規定,只允許我進,怎么了李先生,有什么問題嗎?”

李昌明無話可說,盯著周毅,但卻不敢放什么狠話。

他這種屬于典型的家里橫,有很多家暴男其實都是這種情況。

回到家里之后那脾氣比天還大,動不動就罵老婆罵孩子,在外面,遇到事了屁都不敢放一個。

所以李昌明還是轉身離開了。

周毅看著面前的保安大哥道:“做的不錯,這個月給你們保安加獎金!”

“謝謝周總,周總大氣!”

李昌明卻沒有直接走,他仔細想了半天,他老婆肯定就在公司呢。

因為他來過這里,知道這些高管的辦公室都是可以住人的,而且條件不錯。

兩人畢竟同床共枕多年,還是很了解尹大姐的,對方雖然賺錢多,但生活比較節約。

所以有這樣的住處肯定不會去住酒店或者租房。

因此他決定報警!

沒辦法,以前尹大姐就是通過報警的方式來惡心他的,尤其是那次抓奸。

他還和警察反應了半天,卻沒有任何結果。

所以李昌明覺得,既然他老婆抓奸都能報警,那他也能報警啊。

就說是自己的老婆被這公司扣住了,聯系不上人,而且公司也不讓他進去,沒毛病!

你一個公司,就不信還敢攔著警察不讓進去啊!

最好起沖突,讓那個什么周總進去待幾天,什么玩意啊,敢在自己面前裝,你不就是有幾個破錢嗎,裝什么啊!

說干就干,掏出手機李昌明就直接報警。

“對,我老婆肯定是被這公司扣了,兩天沒回家,消息不回電話不接,這公司還不讓我進去!”

你想想,有人報警說自己的老婆被公司扣住了,沒有理由,電話不接消息不回,你覺得公安機關會怎么想呢?

這叫什么,這叫非法拘禁,是大案子!

接線員趕緊確認,問他情況是不是屬實。

懂法和不懂法的區別就在這里。

有人甚至還打電話調戲接線員,以為根本沒什么事。

李昌明也覺得,報個警而已嘛,那有什么。

所以很快就確認說是真的。

于是指揮中心很快就有命令下達,在騰達公司附近巡邏的民警老周一路開車過來。

老周當然知道這公司是周毅開的,所以他很清楚那個家伙絕對不可能做什么違法的事。

非法監禁一個四十多歲的女人,人家孩子都上高中了,這……想想都覺得變態。

但有人報警而且十分確認,他們就必須出警來管。

沒多久便見到了李昌明。

“你是李昌明是吧,你報的警?”

“是我,就是那個公司,警察同志啊,你看他們那里有保安守著,還不讓人進!”

老周沒說話,帶著徒弟走了過去。

“我是鐘樓派出所民警,這是我的證件,有人報警說你們這非法拘禁,現在我要上去調查一下!”

保安大哥一臉懵逼,非法拘禁都搞出來了?

新聞上經常能見到說,一些小區物業保安攔著不讓救護車或者消防車進去,但你什么時候聽說過有人敢攔著警車不讓進呢?

那肯定是沒有的。

更不用說這規定就是周某人專門想出來對付李昌明的……

因此保安大哥直接說道:“沒問題同志,您要找誰,需要我帶路嗎?”

老周看了看對方,還是說道:“找尹寧華!”

保安大哥馬上帶路,李昌明在后面跟著,一行人上電梯,很快來到了高管辦公室這層。

辦公室的門被推開,然后門口的一堆人都驚呆了。

一個四十多歲的女人在里面吃著薯片之類的零食,喝著快樂水,追著劇,肉眼可見的快樂!

而且穿著睡衣,一臉輕松,氣色非常好,更不用說這門口都沒人擋著……

這踏馬的叫非法拘禁?

里面的尹大姐正嗨得不行,頗有種找回了單身時候的快樂之感。

下班后不用做飯,不用做家務,不用考慮孩子的學習,可以隨心所欲的吃零食喝飲料,追究,刷視頻,這日子別提有多美!

成年人也是人,只要是人,那快樂基本上都是相通的,真的說起來,誰愿意每天做那些做不完的家務呢。

結果門被打開,門口站著一堆人……

再看看自己手中的零食和快樂水……

“你們干嘛,快給我關門啊!!!”

十分鐘后,辦公室里,老周咳嗽兩聲,看著面前的尹大姐道:“所以你這不是被公司扣住,對吧?”

“公司咋可能扣我呢,我下班了出去買了一堆零食才回來的。”

得,事情都弄清楚了,老周從尹大姐那里知道了兩人的情況,家暴,所以不想回家。

后面趕來支援的警察也齊齊看向了李昌明。

“看我干嗎,我怎么了,她不回家不接電話,就在公司里,那我還不能報警了?”李昌明喊道。

老周直接開口道:“你當然可以報警,但你不應該說你的妻子被公司扣住,這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

“好了,你現在和我回所里吧,報假警,你知不道因為你這個報警,我們所里多少人被驚動了!”

還得跟他們回去?李昌明頓時不樂意了。

“憑什么啊,她之前還報警抓奸呢,怎么她就沒事,我就得跟你們回去啊,我不走!”李昌明強行說道。

老周從腰間掏出了銀手鐲,還不走,你當我這么遠過來和你開玩笑啊!

李昌明頓時閉嘴,只是覺得心里很委屈,憑什么啊,怎么自己報個警就得被帶走了。

這真的是個意外,周某人在之前就從樓上下來了,一直在那里聽著,只感覺這個男人真的……也就是這個皮囊好點了。

其他真的一無是處。

李昌明被帶走,周毅也不知道說什么,和尹大姐打了招呼就回家了。

報假警看情況,有可能罰款,有可能拘留,而不管做什么,肯定都要通知家人。

尹大姐是家人沒錯,她表示,自己丈夫的行為極其惡劣,最好拘留個幾天。

讓他們不用在乎自己的想法。

所以李昌明各種強調,他要通知他媽,民警當然不管這些。

只要通知了你的家屬就行,你以為派出所是公用電話亭啊,你想給誰打就給誰打!

于是綜合之后,李昌明五天行政拘留……

尹大姐一直等派出所那邊確定了之后這才給李昌明的妹妹發了消息。

一五一十地說的很清楚,對方為什么報警,以及因為什么而被拘留。

雖然是個女人,但尹大姐做事就這么的霸氣!

然后,家里炸鍋了。

“她這是干什么,她這是非得讓我哥蹲號子是不是,怎么會有這樣的女人,她還配當妻子嗎?”李昌明的妹妹在那里大罵道。

“昌明啊,我的昌明啊!”老太太在旁邊一個勁兒的喊,但這一家子都沒辦法。

想投訴,想sf,但只敢在心里想想。

而在拘留第三天的頭上,法院那邊終于有了結果。

李昌明正在行政拘留中,所以光明區法院依法適用簡易程序,進行了缺席聽證。

而且因為家庭暴力案件的特殊性,再加上這是司法解釋發布后的第一個典型案例,辦案法官盡量簡化調查流程,縮短時間。

依法,果斷作出裁決!

一、禁止李昌明對尹寧華實施辱罵、毆打等形式的家庭暴力;二、禁止李昌明騷擾、跟蹤尹寧華及其近親屬。

也就是尹大姐的娘家人。

雖然尹大姐這邊的娘家人相對來說有點錢,但是怎么說呢,正常人你是沒辦法對付無賴的。

當這家子都是混不吝的時候,你稍微有點錢根本沒辦法,報警了,警察可以管你一時,但管不了太久。

其他的什么吵架打架,咱就不用說別的,好人家能做出這樣的事來嗎?

人身安全保護令也是不允許上訴的,裁定發出即時生效,有問題你可以向法院申請復議,但復議期間這東西不會停。

五天的時間終于到了,拘留所門口,李昌明的家人站了一堆。

“昌明,昌明你終于出來了!”老太太一臉激動。

眾人開始各種說,有的人說都怪那個尹寧華,得去找她,不能就這么算了。

還是夫妻呢,就看著自己丈夫拘留!

李昌明也慢慢回過神,要說他現在肯定是極其痛恨尹大姐,但是抓不住對方。

人家在公司呢,他沒辦法進去。

只能恨恨地說道:“等她回來再說,我就不信她不回來!”

說著話就準備先回家,結果就在此時,面前多了一個法警小哥。

“李昌明是吧?”

因為是在拘留所門口,而且對方也是穿著警服,李昌明被嚇得一個激靈。

“同志,我這都放了,怎么還有事啊?”

法警小哥搖搖頭道:“和你拘留的事沒關系,這是光明區法院發出的人身安全保護令!”

說著話,將那保護令裁定書遞了過來。

啥玩意?李昌明和旁邊的親戚們都是一臉懵逼,這玩意是個什么東西。

保護令?

我們國家還有這個?

趕緊看了下去,裁定書說的很清楚,因為他的家暴行為,所以光明區法院出具了保護令,禁止他家暴……

“不是,同志啊,這憑什么呢,我和她還是夫妻呢,怎么就不能接觸了,而且那夫妻之間吵個架很正常啊!”

“而且這事明明是她不對啊,她吼了我媽,我才動手的,這憑什么啊,以后是不是她就能隨便欺負我媽了?”

法警小哥沒回答,只是說道:“現在請你簽字!”

什么都沒必要解釋,因為裁定書上已經說的很清楚了,罰款拘留,涉嫌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

剛剛出來,李昌明只能簽字。

這真的是踏馬的無語了,拿著保護令,一家人面面相覷,只能先回家。

事實證明,盡管李昌明被拘留過了,但他依舊沒有感受到法律的重量。

或者說,他害怕派出所了,但對于法院還是沒感覺。

什么保護令,夫妻之間吵個架什么的,你還要管了?

反正是對方有錯在先,這法律也得講道理呢對不對。

不過現在想這些沒用,因為他老婆也不會回來。

結果一群人剛剛到家,就發現他們很多人的衣服都已經被打包好了,放在門口。

“尹寧華,你干什么!”

“我沒干什么啊,這里是我家,我想讓他們住,他們可以住,我不想讓他們住,他們就不能住,怎么了有問題嗎?”

坐在沙發上的尹大姐一邊喝茶一邊說道,話音口氣和某個靚仔如出一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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