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監督程序,也就是我們經常說的檢察院抗訴,周毅自然是知道的。
上訴不加刑原則也是方大狀曾經講過的。
很簡單,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的規定,近親屬,法定代理人,辯護人等上訴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
一審判決說這人是個拘役,那你上訴后就不能說給人判成有期徒刑二十年。
那么,在二審法院審理期間發現了新的證據,而這些新的證據足以影響到判決的,怎么辦,簡單啊,發回重審!
而檢察院就不同了,不管是判決生效前還是生效后,都可以針對判決提出抗訴!
這里就要注意,檢察院的抗訴可不會局限于只會幫你減刑的。
很多人看多了電視劇或者小說,被告年年申訴,然后檢察院終于抗訴,然后法院重審宣告無罪釋放。
然后就覺得檢察院的抗訴對于被告來說肯定是好事。
事實當然那不一樣了,檢察院的抗訴從來都不分什么好與壞,只要發現判決里有刑事訴訟法中規定的幾種情形,都會進行抗訴。
那如果發現被告犯罪的新證據,發回重審,那情況就不一樣了,檢察院的抗訴,不適用上訴不加刑原則。
這倆內容周毅都是知道的,但是他還從來沒有從這方面思考過。
現在聽到方大狀這么一說頓時來了興趣。
“方大狀,你的意思是……這次抗訴成功,對我們來說不一定是壞事?”周毅好奇道。
方大狀笑道:“也不能這么說吧,就是之前讓欣然去調查對方的證據,結果發現,這位向小姐做過的事還不少呢。”
還是那句話,網上做過的事,基本上都會留下痕跡。
更不用說向玉玉在以前根本不在意這些,網上罵了人那就罵了唄,虛構事實來誹謗人,那就誹謗了唄。
反正大家都是在網上,誰又知道躲在背后的人是誰呢。
她被提起自訴后只是刪除了之前罵周毅的那些,但以前說過的話可都在呢。
周欣然拿著法院的調查令去各大公司做了調查。
現在的這些公司對于周毅這邊來的調查早已經不是以前的態度了,那基本上是完全配合。
只要周毅這邊拿出調查令,那該怎么調查就怎么調查。
一來二去的,這邊方大狀便發現,如果真的深究,這位向玉玉小姐做過的孽真的不少!
遠的不說,前年之時,網上爆出來的一個事件,在一個商店門口,有帶著小孩出門的父親。
然后呢,有一只流浪狗上前對著小孩亂叫,甚至有攻擊的行為,把小孩嚇得大哭。
當爹的自然看不過去了,一個當爹的,直接拿了木棒就開始打狗。
狗跑了,開著車又去追狗,最后把狗的嘴都給打歪了。
反正看視頻的時候感覺,這狗好像很可憐。
如果是這樣也就罷了,事情被人拍下,然后發到了網上。
首先是朋友圈的轉發,直接開始怒批,說這一個父親,當著小孩的面對一只流浪狗施暴,僅僅是因為流浪狗對著孩子叫了幾聲。
如此殘忍行徑,讓下一代怎樣學會做一個“人”呢?
這些話其實也不算什么,畢竟就算是很多正常人看視頻,也會覺得有點殘忍。
因為人對于弱者都是有惻隱之心的。
然而,接下來發生的事就有點出乎意料了,這父親的身份被直接人肉出來,然后便是鋪天蓋地的網暴。
各路的愛狗人士瘋狂地攻擊這個父親,好像他做了甚么傷天害理的事。
很多人讓他給個說法,什么說法呢,道歉肯定是不行的,你都把狗打成那樣了,道歉有用嗎?
而且理由很簡單,人家狗都沒咬到你家孩子,你憑什么就能那么殘忍的去打狗呢?
很直白的邏輯,看上去很眼熟。
就跟正當防衛差不多,必須得狗咬了你才能進行反擊,而且還不能太殘忍……
總之,網暴了,最后以小孩父親賠錢了事,賠的錢給了誰呢,被當地的愛狗人士分了。
至于說那條流浪狗有沒有得到什么,那就不知道了。
而在那起事件中,向玉玉就是沖鋒在前的主力軍!
她那已經隱藏的動態里,有著一條又一條的瘋狂攻擊,那些惡毒的語言,甚至讓人難以想象。
好像對方打了一條流浪狗,像是打了她的親人一樣,甚至要比打了她的親人更加過分。
這還只是其中一個嚴重的事,類似于這樣的事,夠得上刑事標準的不下五次!
每次有了類似的事,向玉玉都會出動進行瘋狂的攻擊。
在父母的眼里,她是永遠的那個小寶貝,但是在網上,她就是躲在鍵盤后面的愛狗人士。
只不過呢,這些案子都是刑事自訴案件,不告不理,在那樣的情況下,基本上是沒有人會想到刑事自訴這條路的。
甚至可以說,誹謗侮辱這類的事,都是因為某個靚仔,所以這會兒才開始盛行起來。
讓人們都能知道,原來在網上我們被人誹謗了,被人侮辱了,那是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徹底解決問題的。
雖然很難,雖然很繁瑣,但不失為一條路!
“所以,我們是不是要找到對方,讓他們也提起刑事自訴,然后,這樣也算是在抗訴期間發現的新證據,法院是必須要將這些證據都考慮到的!”
周毅的眼神開始發亮了。
他在知道檢察院抗訴之后還以為這次真的有問題了,畢竟方大狀自己也說,量刑稍微有點重。
雖然是緩刑……
只不過沒想到這位向女士過去做了這么多事,但卻一直沒有受到過法律的制裁。
所以在這次她根本沒有想過會有這樣的結局,因為人家以前在網上罵的比這瘋多了也沒事。
“所以,一切就看你愿不愿意這么做了!”方大狀笑道。
“愿意,我當然愿意!”周毅很快說道:“或許對于這幾位被網暴的人來說好像來的有點遲,但終歸,還是有點結果的。”
他周毅只是一個開掛的普通人而已,現在,能幫其他人一個忙,那也不錯。
兩人聊好了,隨即周毅掛斷電話。
這現在有了這一出,視頻自然是不著急錄制了。
現在首先要做的就是聯系到那幾個人。
被向玉玉罵的人不少,但只有這五個人是已經涉及到了刑事標準。
得益于強大的互聯網,這些人的個人信息真的很好找……
很多被網暴過的人第一反應就是,搬家,換聯系方式,因為只有這樣才能稍微避開瘋狂的網暴。
不過還好,該找還是能找到。
這樣做其實已經算他周毅多管閑事了,但……沒關系,他就樂意。
網上每天的節奏那么多,被網暴的人比比皆是,他不可能幫著所有人都起訴。
但是,來都來了,遇到遇到了,那管一管也沒什么問題。
在和周欣然聯系過后很快便拿到了那幾位的聯系方式,但是這么直接聯系,很大可能是會被認為是騙子的。
所以首先要有誠意。
好在他有之前聯系那些老人的經驗,只要讓他們看到誠意,最起碼見個面是沒問題的。
原本呢,隨著一審二審的結束,因為撞死狗而導致的熱度已經下降了。
現在基本上除了相關人員之外也沒有多少人再關注這件事。
但就在這個時候,一條新聞突然蹦了出來!
“向某某案還有后續?檢察院提起了抗訴!”
二審已經生效了,檢察院卻提起了抗訴,那這件事就有點問題了。
很多之前因為向玉玉被判刑而不再說話的人突然之間又覺得自己可以了。
“我就說嘛,法律還是正義的,小姐姐那么好的人,就只是因為心疼自己養了三年的狗狗而說了一句話,就要坐牢,這還有沒有道理可講!”
“檢察院,永遠的神!”
“真的是,還得看檢察院呢,我之前看那個京州的電視劇就知道,你看那里,只有檢察院才是正義的。”
反正各種各樣的話都冒了出來。
一時之間,網上冒出了一堆支持向玉玉的人,好像向玉玉真的蒙受了不白之冤一樣。
這就是現在網上很多節奏的多發的原因。
有時候明明只是一個正常的程序,但是經過有心人的推動之后,就讓人覺得,誒你看這次的情況就是不一樣!
比如這次,很多的律師又跳了出來,開始各種普法,給大家講述什么是抗訴,什么是審判監督程序。
其實正常來說律師普法那對于大家是好事。
因為真的有很多人不懂這些,普法是非常有必要的。
但是現在呢,網上的很多律師進行普法,經常會在法律之后添加他們自己的看法。
而我們都知道,看法這個東西,其實是很主觀的,有時候對于一些問題,法學界本身就有著很大的爭議。
比如尋釁滋事,比如毒樹之果,爭議真的很大。
而有的人進行普法,他會在法律之外把自己的東西加進來。
法學生本身就是要有自己思考的,但是對于普通人來說,先入為主非常的重要。
所以經常會出現一些半吊子的法盲。
你說他們是法盲,他們偏偏還懂一點,還能給你拽一點內容。
但你說他們懂法,那說出來的話感覺三觀都有點問題那種。
亦或者就是如同方大狀說的那樣,只學到了法律本身,而沒有把法律的本質學到。
就是那種學法學的沒了人性的,見到什么都要先講一句法律……
按照抗訴的程序規定,一般來說抗訴有兩種。
一種是二審抗訴,針對的是尚未發生法律效力的一審判決。
而再審抗訴呢,針對的則是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無所謂一審判決還是二審判決。
那么再審抗訴的接受方便是提出抗訴的人民檢察院的同級人民法院。
放在本案里,便是漢東省高院!
因為除了最高人民檢察院之外,其他的各級人民檢察院只能對其下級法院的判決裁定提出再審抗訴。
而在這樣的情況下,省高院便開始啟動再審程序。
張偉張大律師現在的待遇比以前好了太多。
起碼在向進軍眼里,張偉真的是最好的律師!
因為自己提出來的要求,張律師都能進行滿足。
他說要上訴,人家便上訴,他說要抗訴,人家便抗訴,而且居然真的做到了!
“那張律師,我們接下來該怎么辦呢?”
張偉笑道:“我們還得繼續收集證據,畢竟這次再審的機會來之不易,一定要讓向小姐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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