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小說
上午李閑云是被手機一連串的信息聲鬧醒的。
打開手機一看,果然。
炸鍋了。
圈子里的消息永遠比圈子外要快,外間現在還沒太大動靜,但是圈內已經有不少人知道這事了。
但在各大平臺上搜索了一番后,卻沒看到什么動靜,反倒是有不少人在各視頻,文章下面紛紛評論:
“你們剛才看到馮丹的消息了嗎?”
“好像馮丹做小三了。”
“不止是這個,
好像說了賣國言論。”
“我怎么找不到?”
“被屏蔽了。”
看到這個,李閑云樂了。
果然,五大平臺動手了。
這種消息封是封不住的,但是能拖延時間。
八卦也是需要時間傳播的,如果是在五大平臺上傳播,一天之內就能家喻戶曉。
可如果是在別的小平臺傳播,要起來恐怕就需要三五天的時間。
對于影視公司經紀公司而言,這三五天的時間是寶貴的——他們會有充足的時間做應對,
比如編造輿論混淆視聽,找到發布人消除證據等等。
總之,時間很關鍵。
而現在,盛達傳媒那邊已經全面啟動封鎖消息,解決問題了。
李閑云不關心這個,只是打了個電話給許詩琴:“他們封鎖消息了。”
“是的,我正要跟你打電話。”許詩琴不敢怠慢:“我已經給五大平臺的相關負責人發了邀請函,請他們到易勝經紀來一趟。”
“很好。”李閑云很滿意。
許詩琴很聰明,她知道了老板的目的,所以第一時間做出正確應對。
“等他們到了我通知你。”
李閑云嗯了一聲,點了個叫餐服務,坐在床上慢悠悠的吃著遲到的早餐。
上午十點。
許詩琴發來消息,五大平臺負責人到了。
李閑云讓她先和他們談。
片刻后,許詩琴發消息:“他們說這件事是上面的意思,他們也只是執行。”
標準的應付口吻。
“問他們水蘭然的事了嗎?”
“是的,
他們對此表示抱歉。”
抱歉?
李閑云直接拿起手機打給許詩琴,
道:“開揚聲和錄音,然后把手機放臺子上。”
許詩琴照做。
易勝經紀會議室,五位平臺負責人聽到手機中傳來李閑云的清冷的聲音:“抱歉?作為五大平臺的股東,我的藝人沒有得到保護,反倒是外面的人隨便就可以屏蔽信息,換來的就是一句抱歉?諸位是看我易勝傳媒好欺負嗎?”
一名平臺負責人對著手機道:“李董,請不要誤會。但是股東是股東,股東不參與企業具體經營,您不能因為是股東就提出過分的要求。”
“過分的要求?”李閑云聲音猛然響了起來:“我去你媽的過分要求!你個傻逼都沒見過合同吧?詩琴,把合同給他們看,讓他們看第六條,合同細則是怎么簽的!”
許詩琴拿出早已準備好的協議副本,道:“這是我們入股五大平臺時簽的協議,協議第六條第二細則明確規定:如果出現與易勝傳媒名下藝人有關的負面新聞,在證據未明,以及非重大相關情況下,五大平臺有義務予以酌情處理,不予擴散。”
協議不可能公開表示庇護股東,所以這個庇護的前提必須是“證據未明”和“非重大相關”。
簡單的說,就是如果韓鑫語現在和外面的人打了一架,
不是什么大事,就盡量別傳播了。原則上是盡量不擴散,不一定要你刪除視頻,但至少可以不給流量推薦,避免事態擴大。
而如果是大事,那肯定不能藏,但也必須證據確鑿的情況下,至少可以解釋為避免謠言擴散,說的過去。
這兩者要求基本還是合理的,李閑云在自身權益方面做出重大讓步,平臺也就接受了。
但是現在,李閑云拿這個發難了。
電話里,李閑云直接暴吼:“聽見了沒有?現在,告訴我,水蘭然的事你們有證據嗎?你們他媽的有證據嗎?”
眾人無語。
什么證據?水蘭然的事,事后已經證明是錯誤的,也就是說之前再怎么所謂的“證據確鑿”都是扯淡了。
五大平臺沒有遵守協議,只不過李閑云一直沒有拿這個來說事。
沒想到今天李閑云卻提出來了。
他吼道:“老子身為股東,合法享受應有的保障,但你們沒有盡到協議職責!反倒是盛達傳媒,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卻為他們屏蔽所有相關視頻和文件資料。這事我要一個交代!”
交代?
拿什么交代?
人家給錢的啊!老大!
水蘭然的事你一分錢沒出,哦,原來你是覺得自己是股東就可以無視了?問題我們又不是和你簽合同的人,再說五大平臺每年要簽成千上萬的合同,就算是簽的人都不一定記得合同細節,有事得你自己過來提啊。
你不提,還想我們主動?
大家都是做生意的,哪有等對方自覺的道理?
問題是這些話沒法說,李閑云明顯占著理。
他是易勝傳媒的老大,大家都只是平臺的相關事務負責人,比李閑云矮了一大截,現在對面的大老板發怒,也只好客客氣氣道:“李董,這個事我們是真不知道。”
“一句不知道就過去了嗎?”李閑云陰惻惻問。
呃,你不就是想要好處嘛。
一名負責人道:“那您想要什么?是讓我們重新恢復關于馮丹視頻的傳播?”
“我無所謂。”李閑云回答:“我跟盛達傳媒又沒有仇怨,犯不著針對他們。”
許詩琴心中冷笑。
果然老板都是不要臉的。
李閑云道:“我要的是公平,是交代!五大平臺處事不公,違背合約。我李閑云沒受過這么大的欺負,這口氣,我得出。”
一名負責人對著電話道:“要不……我們為你的藝人做些推廣?”
李閑云樂了:“怎么?拿我李閑云當叫花子打發了?”
許詩琴悠悠接口:“有錢人的一口氣,很貴的。”
好捧哏,算你識趣。
一位平臺負責人也不滿意了:“李董事長,這個就有些過了吧?這畢竟也不是什么大事……”
“不是大事?”李閑云的嗓門直線提升:“馮丹吸毒,誹謗國家,里通外國,這是賣國行為!你們袒護賣國賊,你們想干什么?”
我、操!
這個罪名大了。
我們當時是真沒想這么多。
再說馮丹就是說了幾句精島國的話,國內沒脊梁的多了去了,也不至于就到賣國的地步吧?
但正如李閑云所說,這事要是按照李閑云的說法傳出去,那就真的不是屎也是屎。
明星固然有放大光環,名企也有啊。
這事一出,普通人那就只是腦殘行為,大企業是真可以扣這個帽子的。
李閑云已道:“易勝傳媒的喉舌雖然沒有五大平臺那么廣,但也還是有話語權的。需不需要我幫你們宣傳一下?哦對了,你們拿了盛達傳媒的錢對吧?不然你們不會這么干的。我是股東,我有查賬的權利的吧?沒有都沒關系,我還可以報警。五大平臺拿錢賣國!說破天,老子也有理!”
五大平臺負責人同時心中一寒。
李閑云這是擺明車馬要對著干了啊。
關鍵對方還不是一般人,確實也是個有話語權的,還財雄勢大。
本來這可以是小事,各大企業好擺平,但是有同樣的大企業跟你對剛,還是自家的股東……呵呵,你五大平臺可以找最好的律師,我易勝傳媒難道就請不起?
你有話語權,難道我們就沒有?
操蛋啊!
這明明就是生意,生意上的事用錢談。
你特么卻竟然跟我講道理,過分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