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軒還是老樣子,就定身在了當場。
等林軒在回過神來,開始活動時。
從地上薅起一把草。
逗呢,這怎么可能行得通,滿地都是草,它干嘛要吃你手里的啊!
哈哈哈,我也覺得,滿地都是草,這馬沒可能吃林軒手中的啊!
本來彈幕都是在懷疑的,但是接下來,滿屏幕都是問號。
林軒樂呵的看著眼前的離群小公馬吃自己手中的草。
林軒啟用‘極限時停’能力,回到了藍星。
在草原上呆了一段時間。
草原上已經很少有野馬了,所以林軒又回到了古代,在古代的草原上呆了一段時間。
現代的古代的養馬技巧學了一大堆。
關鍵是實踐到了如何引誘野馬!
抓捕野馬,一般是直接繩套出動,把馬王抓住,那么一整群馬就會跟著馬王走。
把馬群引入馬圈,圈起來,再慢慢的馴服,一匹一匹的馴服。
但林軒也學到了一些其他東西。
比如,世界上其實是已經不存在野馬的了。
所有的野馬,全都是家馬放歸或者外逃形成的種群。
也就是說,野馬本身就是被馴化過的動物。
野性雖然不弱于其他普通野生動物,但是親近人的這一點,是刻在DNA里的。
馬非常的聰明,同時好奇心也很強。
而且馬觀察物體并不容易看清楚,所以觀察的時候喜歡正對看。
這種情況下,就說明馬已經被吸引了好奇心。
這個時候,如果馬觀察到自己注意的東西是食物,是有可能上前吃的。
這種好奇心特性,普遍存在于蹄類動物中。
而剩下的,就是純技巧了。
保持什么樣的動作能讓馬安心的靠近。
馬是世界上唯一一種能幾乎看懂人類表情的動物,所以如果你心里就想著我要抓住它,那表達在臉上之后,你是不可能成功的。
這一點剛好和另一種聰明的動物,狗,有些類似。
絕大部分狗的智力其實并不能聽懂語言,而是能判斷人的情緒。
然后猜測主人要它干嘛。
當然了,種群數量多了之后,難免其中有非常聰明的,能直接聽懂人話的網紅狗,網上也不少。
林軒保持著一個完全無戒備的狀態,讓馬靠近。
小公馬在吃草的時候,林軒的另一只手,放在了小公馬的臉頰上,撫摸。
身體接觸,當然是其中很關鍵的一步。
如果這一步做不到,那一切都是白搭。
如果很輕易就能做到這一點,說明馬就是自來熟。
林軒做動作的時候沒有說話,因為馬很容易能判斷的出林軒不是在和自己說話,它就會疑惑,眼前的直立生物再和什么交流。
從而產生疑心,然后跑路。
林軒撫摸了一會兒后,馬兒很享受這種撫摸。
包括鳥類、哺乳類在內的絕大部分高等級動物,都會非常享受某些特定的撫摸。
比如貓喜歡人抓他的下顎。
狗喜歡人摸頭。
馬就喜歡人類撫摸它的臉頰和頸背。
小公馬非常舒服,打著響鼻。
不是吧?這可是野馬,這么快就親近了?
感覺林軒有某種除了穿越之外的特殊能力,為什么他無論干哪一行都能干的非常好?
眼前的小公馬,身體幾乎是白色的,唯有一雙黑色的蹄爪。
在龍國古代,這種馬叫做白云映碳。
如果反過來,渾身漆黑,蹄爪白色,就叫做烏云踏雪。
這匹馬雖然是小公馬,但是肩高超過一米八,頭高超過二米二,超標準的高頭大馬。
比現在國際上流行的純血馬都要高大的多。
觀眾都在等待著林軒的下一步。
而林軒摟了摟小公馬之后,就放手了。
小公馬見沒吃的,就走了。
“還是沒到能直接馴服的程度,這匹馬性格非常的烈。”
林軒的話讓網友懵逼了。
這匹馬性格烈?
這哪兒看出來的啊!
林軒:“其實馬的性格烈,并不是我們想象中那種性格烈。”
“馬的性格和人是不同的。”
“所謂性格烈,其實是依賴性強,對于原族群的依賴性強。”
“很多這種依賴性強的馬,沒辦法馴服,但!一旦馴服之后,就會一直追隨主人,不離不棄。”
這就跟狗有點類似了。
有些狗,那是見了誰都搖尾巴,沒辦法看家,當寵物到是一絕。
有些狗,除了主人任何人不能碰,甚至看到有人從主人手中接了東西,它都會以為這是在搶奪主人的東西,從而撲上去咬人。
比如藏獒就是這一類型的。
這在狗中有可能是智商低造成的。
在馬里,就和智商沒關系了,純純的性格問題。
不過林軒可沒有準備就此罷休。
林軒再次愣在原地。
等林軒再活動起來的時候,手里提著一大筐草!
這是從地星帶過來的。
這里是艾斯格蘭島,就算這里附近溫度高,但也沒有高到青草遍地的程度。
大多數時候這些馬吃的是苔蘚,還有枯草。
新鮮的草出現后,很快就引起了一些馬的注意。
不過其他馬看到林軒后,都不靠近。
動物是以體型區分危險程度的。
人類是直立行走的,所以在動物眼中看起來就是巨型動物。
所以大多數動物對人類一點攻擊性都沒有。
除非你露出后背。
新鮮的草,但是在危險的動物面前。
這就讓馬群望而卻步了。
而小公馬再次走了出來。
小公馬的距離感很差,但是看得清草的樣子。
加上那芳香的味道,讓它想起了夏季水草最豐茂的季節。
小公馬靠近。
林軒抓起一把草。
小公馬毫不客氣的吃了起來。
絕了,開掛去地星帶鮮草過來。
哈哈哈,為什么林軒玩兒藍星OL可以作弊,我生活就那么凄慘。
小公馬的咀嚼是很快的。
馬是不能反芻的,所以牙齒特別的鋒利,如同石臼一樣,把草磨碎,然后大口吞下。
這也是為什么相馬要看牙的原因。
只要牙好,它就能吃得快,長得快,跑得快。
這小公馬的牙算不錯的了。
艾斯格蘭島上的馬,部分可以活到四十歲,成年非常的晚。
所以牙口極好。
想一想也知道,這個地方的馬匹,還是大型馬匹,牙口必然是好的。
林軒的草很快就被吃了大半了。
林軒抬手把框藏到了背后。
小公馬繞著頭去夠林軒身后的框。
林軒舉起一根手指:“跟我混,就給你吃。”
就算馬通人性,聽得懂人說話,但是聽得懂漢語嗎?
廢話,這是野馬,要是聽得懂人說話,那就有鬼了,好歹得教一段時間才聽得懂啊。
哈,我有養馬,我知道,這匹小公馬現在已經聽懂了,現在正在做思想斗爭。
不是吧?它怎么聽懂的?
它是看懂了林軒的表情,知道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所以明白了林軒的意思。
小公馬最后選擇了耍賴。
林軒以養代替征服。
小公馬耍賴,意味著對于群體的依賴性,正在往林軒這個個體身上轉移。
林軒抬手,手里出現了一把嫩草,林軒輕輕的一揉搓。
草葉碎裂,綠色的汁水粘在手指上。
小公馬聞了之后打著響鼻。
林軒在抬手,手中的嫩草又消失了。
“跟我混,我多的是這種草料。”
這種新拿出來的草,比之前的嫩草更吸引馬兒。
馬的壽命和牙齒有關,牙齒磨損后,馬就沒了,所以馬特別喜歡橫向不需要發力就能碾碎的草,而且也特別喜歡汁水多的草。
像稻谷的秸稈,古代人為什么不拿來喂馬?那玩意兒太難以磨碎了,馬一不喜歡吃,而會降低馬的壽命。
而林軒拿出來這種草,是后世最貴的一種草。
這草的價格,比人吃的米都貴。
當然了,普通的草價格也很高,很多人都沒想到遍地看得到的草,實際上售價非常高。
小公馬被震住了。
此時正在思考。
林軒又把身后的框拿了出來。
小公馬又低頭要去吃。
林軒再把框放到了背后:“怎么樣,跟我混。”
馬王是什么?馬王能帶領馬群找到水源,找到草,所以才是馬王。
馬的競爭性非常強,對于族群依賴度高,但是對于馬王的依賴度極低。
這種特性用來訓馬,是非常好的手段。
現在林軒告訴小公馬,我要當你大哥。
等小公馬漸漸感覺出林軒和自己的族別的不同后,訓馬就完成了。
小公馬打著響鼻,磨蹭林軒的臉頰。
這可是它主動的!
和剛剛林軒撫摸它不同。
林軒樂呵著把裝草的框子放在地上,然后走到了小公馬身側。
手摁住背部,用力一躍。
馬這種動物的腰,可以說是生物界最強。
這點重量對于馬來說輕輕松松。
林軒爬上背,小公馬也感覺到了,但是沒有反抗,而是低頭吃草。
沒有套韁繩,很難騎,但這匹馬很聰明,所以林軒夾腿什么的,它能做出回應。
做出回應意味著,可以騎!
雖然距離訓練有素的戰馬差了十萬八千里,但如果只是代步,就已經成功了。
我靠,這就成功了?
不是吧?
這么簡單?看起來好輕松啊!
扯淡,我是牧民,林軒的水平起碼是個老師傅,我自己肯定沒這么輕易能獲取馬的信任,我見過的人里面只有我巴扎赫大哥有這個能力。
厲害啊!
小公馬吃完后,基本已經抱了,邁著雄健的步伐小踏步走著。
向林軒展現著它的力量。
林軒樂呵著用雙腿發布命令。
小公馬就開始加速了。
夾得越緊,馬兒跑得越快。
這高種厲方馬帥的一。
在地星,冰地島馬在冰地島的語言中叫做法西,意思是‘搶眼的鬃毛’。
生活在冰天雪地中的它們,鬃毛非常的長。
而艾斯格蘭島的馬長得高大,異常神俊。
加上鬃毛同樣很長,看起來霸氣外露,同時又玉樹臨風。
用玉樹臨風這個詞形容馬,一點都不過分。
好帥啊!
渾身雪白,只有蹄爪是黑色的,加上至少三十多厘米長的鬃毛,真的好帥啊!
這馬放在古代,那必然和赤兔啊爪黃飛電啊的盧馬啊一樣出名。
馬的體型,代表了力量。
普通馬,要承受一個青年戰士加上三百斤的全副武裝的盔甲做重騎兵,那是癡人說夢。
而林軒的小公馬,絕對輕輕松松。
畢竟體型大。
在苔原上跑了一圈,林軒一直在用語言輔佐動作一起使用。
漸漸的,小公馬已經適應了語言。
林軒:“以后你就叫大白怎么樣?”
“律律律!”
“大白,往左。”
馬的轉向,和方向盤完全相反。
方向盤是往右轉,車就往右開。
但是馬是往右拉韁繩,或者拍打右側頸背,它就往左跑。
需要訓練后才能適應人的習慣。
不過林軒并沒有刻意的訓練,而是讓馬兒適應。
它很聰明,知道自己做錯了,知道林軒在提醒。
很快,大白就適應了。
而陳光孝一直在隔著一段距離的位置,記錄著一切。
厲害啊,成功了!
讓大白離群,它會愿意嗎?
而此時,的確已經到了訓馬最重要的一步。
林軒俯身,貼著馬脖頸,輕聲細語:“以后你跟我混,不會虧待你的。”
“跟我走吧。”
大白遲疑了片刻,然后就歡快的跳了起來。
在馬的意識中,如果不合群,是會死的。
但是,現在這個群已經發生了變化,大白認為,自己和林軒才是一群的了。
而此時,最大的困難來了。
馬王已經到了大白身前。
緊緊地盯著大白:“律律律!”
馬王是有職責讓掉隊的馬回歸群體的。
這群馬的數量小兩百,馬王卻很清楚自己的手下都有誰。
誰是自己罩著的。
林軒看著馬王,挑釁的意味很強烈。
大白感受到了林軒的氣息和動作,也盯著馬王。
這個時候,林軒說話了:“馬的競爭性非常強,強到令人發指。”
“現在大白跟我混,就不會服從以前的大哥了。”
馬王并沒有把這個挑釁當成是人類意義上的挑釁,它很清楚林軒不是狼那種威脅,而是在以馬群類似的社會架構在吸引自己的手下改換門庭。
最終,馬王長嘯:“律!!!”
馬群也移動了起來,馬王轉身就走。
大白仰起頭,對自己的新身份新種群很滿意。
這大白以后怎么辦啊?它獨自是沒辦法在艾斯格蘭島上生存的!
林軒搞不好會帶走它。
單麥國有時候也會到艾斯格蘭島上帶一些馬下島放到動物園去,他們應該不會吝嗇的舍不得送給林軒一張動物交易文書吧?
林軒騎著大白,靠近陳光孝。
陳光孝扛著攝像機:“老板,還打獵嗎?”
“打啊!”林軒樂呵:“你槍長,但是我跑得快!”
“現在你可不好贏了。”
哈哈哈,林軒,又短又快。
我擦,這也能開?
大白很聰明,一瞬間就聽出了兩者的競爭,順帶著也激起了斗志。
林軒騎著大白率先出發了。
“馬兒的競爭性非常的強,之前沒有說它們競爭性強到了什么程度,現在可以給大家講一下。”
“大家看電視可能經常會聽到說什么特殊情報特殊命令,跑死了多少匹快馬,才送到。”
“大家可能并沒有意識到,馬為什么會跑到死,而不停下。”
如果是狗的話,一旦累了,趴在地上,主人拖都拖不動。
但是馬就不會,如果主人一直催,馬會跑到口鼻噴血,直接暴斃。
“這就是馬的競爭性,為了贏,跑死,跑到吐血,都不會停。”
以前網上有一個問題。
說人類是不是地球上耐力最好的動物。
比的是長跑。
很多人得出了結論,所有的動物耐力都遠不如人類,會被追死。
唯有馬,三天以下人類贏,三天以上馬贏。
但實際上這是一個錯誤的結論。
他們沒有算到馬的競爭性。
馬真的和人類比耐力,頭天就會直接跑死。
正常情況下,馬跑十分鐘就沒力氣了。
不過林軒剛給大白吃了上好的草料,足夠大白堅持四十分鐘以上。
而且跑的不算快,所以很輕松。
大白第一次感受到和人類合作的快感,DNA深處的片段不斷的涌現。
越來越契合。
而且很樂意展現自己的實力。
林軒拍打著大白的肩背:“慢一點點。”
“喜歡騎馬的朋友記住了,如果感覺速度快,有點怕,不要猛拉韁繩,而是要輕柔的拉韁繩,或者拍打。”
“猛拉韁繩,會導致馬對于拉韁繩的命令的反應降低,久而久之會失去信任,導致馬完全不聽話。”
林軒讓馬降速,大白馬上降速。
小跑著前進。
后面陳光孝那是壓根追不上。
不過遠遠地還能看到大白的尾氣。
林軒很快就發現了目標:“河貍!”
“河貍這種動物,因為產皮毛,所以歐洲本土河貍已經被殺絕種了。”
“這些河貍其實是原產加麻大的河貍,包括世界上很多皮草生產國的河貍,都是從加麻大引入的。”
“這種河貍怎么到艾斯格蘭島上的,還是一個秘密。”
林軒發現河貍,陳光孝也發現了。
他的狙擊步槍說是八百米射程,其實真正的拋射射程是一千兩百米。
以陳光孝的實力,是能做到一千兩百米射程的。
所以陳光孝馬上停下,架起槍,尋找獵物。
打獵有一個規矩,如果槍口和獵物之間有人出沒,那就不能開槍。
因為子彈飛過去的時間,不知道前面的人是否會移動過去。
所以陳光孝在尋找夾角之外的獵物。
而林軒已經在馬上鎖定了獵物。
不過林軒很小心的安撫大白,撫摸大白的肩背:“小心,聲音有點大。”
大白聽懂了,不過很好奇,自己背上的主人,如何發出很大的聲音。
陳光孝看到了獵物,開始用干草校準風向。
節目組的制作人員也打開了分屏,同時接過主鏡頭和GoPro的畫面。
兩人都在瞄準。
林軒開槍了。
隨后陳光孝開搶。
一頭河貍正在啃樹,被林軒一槍命中。
而陳光孝的子彈出去后,明顯集中了一塊比較松軟的石頭,飛濺出了石屑,嚇得他的目標跑了。
陳光孝很無語:“如果再有兩秒準備,能中。”
這個距離已經是狙擊手的極限狙擊距離了,秒開槍是不可能的。
而林軒的步槍可是在完美射程范圍內,所以一槍命中。
大白收到過提醒,所以對聲音非常敏感的大白略微驚慌后,就平靜了下來。
林軒也繼續安撫:“沒事沒事,過去看看獵物。”
“馬兒對聲音非常敏感,很容易受到驚嚇,不過提前安撫過,還好。”
相關
就在你最值得收藏的閱讀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