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末之并州匪政第五十一章涼州變化_宙斯小說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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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涼州變化


更新時間:2021年12月24日  作者:楊氏良家子  分類: 歷史 | 秦漢三國 | 楊氏良家子 | 漢末之并州匪政 


楊氏良家子:

皇宮文書一紙傳出,涼州立即掀起了一場聲勢浩蕩的清查叛逆行動。

但這次的清查,從一開始就顯示出了極大的不同尋常。

那就是百姓腰桿挺得筆直。

孟承漢制,百姓見官是不需要跪地行禮的。就算張瑞是皇帝,官員們見到張瑞通常也只是拱手行禮。

這是時代的特點與后世大清還是有很大的不同的。

民告官也無需先挨一頓大板。

一切都按《孟律》行事。

如果細究起來,孟朝與后世封建王朝有這么大區別。最主要的原因是,孟朝罷黜了獨尊儒術。

以法治國,而不是以禮治國。

在封建禮教下,民告官違反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禮制。畢竟官員還有個稱呼為“父母官”,百姓去告父母官,為了維護封建禮教,必須先打一頓板子。

但孟朝更崇尚依法治國。科舉策論中一次次提及:“法無禁止即可為,法無授權即禁止”。

將官、民權力與權利嚴格進行定義。

所以當官員違法之后,百姓可以堂而皇之的前去更上一級狀告。

孟朝是州、郡、縣三級行政體制。

但在行政權力上非常有特點。那就是越級負責制,即一名官員的直屬上一級領導,絕對沒有權力罷免這名官員。

縣級官員的任命并不出自郡一級,而是出自州一級。郡一級官員有權指導縣級官員行政事務,但絕對無法罷免縣令。有權罷免縣令的是州一級官員。

同樣郡守的任命也是出自朝廷,而非出自各州布政使。

這就使上下級之間沒有明顯的隸屬關系。某位官員就無法搞一言堂。從而保證官員效命的是朝廷,而非某位官僚。

這明顯是抄的后世天朝的制度,既避免了分權冗官,浪費效率。又給了官員權力,保證了忠誠。

這使得孟朝在涼州的官官相護情況大為減少。

縣一級的官員犯法,只要去郡一級狀告。郡級官員都會既厭惡,又無奈的趕緊處理。

因為縣一級官員的名聲、利益,并不關系郡級官員的升遷。

郡一級官員的考核,全看年底上計。而百姓上訴的處理情況,案件積壓數量都會影響郡級官員的考核評價。

但倒是州一級官員會格外關注,哪位縣令被狀告,具體原因是什么,能否壓下去。

這些縣令是州布政使司任命的,他們的評價,貪腐情況,直接關系到廷議時兩京十二州布政使的形象。

但偏偏州布政使對郡守沒有多少約束力。尤其自太史慈通章之后,州、郡兩級發生矛盾。中樞刑部、大理寺、督察院都會關注,兼聽兩方敘述經過。

這就導致州布政使沒法通過強權壓制住郡守一級。

張瑞想通過涼州形勢觀察一下孟朝官員的清廉情況,卻沒想到事情迅速演變成了對治國體系的考驗。

百姓真的參與叛亂了,還無話可說。

可一旦含冤入獄,百姓就氣勢洶洶的帶著狀書去官衙狀告官員。

前幾天,郡一級官府不厭其煩,恨不得將百姓趕出官府。

往日里能一日能接收到幾十份狀紙,但現在一天就只能接收到兩三份。

大家都是官員,對彼此什么德行太了解不過。不可能前幾天還貪污枉法,無法無天。僅過了幾天就絕不敢越雷池一步。

事出反常必有妖,能作到郡府一級的官員也沒人是傻子。對這一反常現象,官員們比關注百姓案情還要積極百倍、千倍。

前者只是一些小民的生死問題,而后者卻關乎大老爺們的烏紗帽。孰輕孰重,大老爺們看的太清。

在這種全力以赴下,郡府官員很快就搞清楚了狀況,州府就派人攔在郡府門口,看到上告百姓就給攔下。

州府官吏現場幫百姓判斷案情,伸冤平反,釋放囚犯。

各郡官員直接跳腳,這不是把郡一級官員往火坑里推嗎?感情到最后,貪污作惡的是你們州縣,扮好人裝清官的還是你們州縣。就我們郡府一級完全事不關己,最后卻擔了毫無作為的罵名?

這真是忍一時越想越氣,退一步越想越虧。就我們郡府姥姥不疼,舅舅不愛,活該受罪了唄?

一旦監察御史、巡查使發現這種情況,郡府官員們是有理也說不清了。

但還沒等郡府官員們想出對策,石破天驚,震動涼州的一案發生。

武威郡休屠縣,一戶氐人,全家老實本分,并沒有參與叛逆。

氐人是張瑞非常欣賞的一個種族,這個種族是所有胡族中與諸夏最像的。其俗能織布,善田種,畜養豕、牛、馬、驢、騾。

所以縣中小吏看中這戶胡人家中的少女,少女長得面容清秀,又知書達理,能彈箜篌,織素絹。是個婚姻良配。

于是小吏將其父關押入獄,強迫少女就范。

其家人前往郡府狀告,卻被州府的官員攔下。

州府官員們攔截百姓,可不是他們德行高尚,一心一意為百姓作主。而是彈壓各種狀告,阻止縣一級大量官員暴露丑聞。

在此基礎上,他們會責令縣一級的官員別做的太過分。有人狀告,就趕緊放人。別把事情鬧大。

當今皇帝被譽為圣人天子,只要事情鬧大,一定會心系百姓,血洗整個涼州官場。

可是州布政使司官員們日夜提防,千憂萬慮的事情,還是爆發了。

顯美縣的這名小吏答應了放人,卻故意拖延了三日。并趁此機會,深夜前往這戶人家家中恫嚇,故意夸大的說:“就算去狀告又如何?縣、郡、州三級官員都是他的同黨。誰能奈何他?要想救出你父親,除非你乖乖爬上老爺我的床。”

這本就是一戶單純、本分人家,是最心慕王化,積極歸化的氐人。自始至終未曾參與叛亂。

少女就要同意,其母卻不堪受辱,一頭撞上了院墻。

隨著事情鬧大,小吏心虛,留下幾句恫嚇就逃之夭夭。

但幾乎鬧出了人命,左鄰右舍都來探望,總有飽讀詩書,心思活躍的親人。

聽聞小吏囂張的恫嚇后,義憤填膺。主動幫忙謀劃,讓少女頭頂《詔登聞鼓令》前往長安,敲登聞鼓伸冤。

《詔登聞鼓令》內容非常清晰,沒有任何繁瑣文字。只規定,若天下百姓受到冤屈,可以進京敲登聞鼓告御狀。

而且濃墨重彩的強調,沿途任何官員敢欺壓霸凌,百姓可以直接把官員綁了,押送京城。

只要頭頂《詔登聞鼓令》,沿途任何官員將校不得阻攔,一律放行,且需遣官吏禮送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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