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秘讓我強大第二千九百一十七章 探險家的寶藏_宙斯小說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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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千九百一十七章 探險家的寶藏


更新時間:2025年06月04日  作者:木恒  分類: 科幻 | 進化變異 | 木恒 | 神秘讓我強大 
正文卷

正文卷

招財貓的老板,看似控制住自己,沒有謀取更多的財富,其實變得越來越貪婪。

這個貪婪就體現在,他希望兒子能夠變得更加優秀,來繼承和發揚他的家業,免得出現紈绔。

然而他這種貪婪,對兒子的過分期待,讓兒子產生了心理疾病。

路成搖搖頭。

隨后他檢查玻璃球,他發現在這次超凡道具中,他得到500本源點。

這算是小小改變了一下這個老板的命運。

最重要的改變,是讓一件書法作品出世了。

一個唐朝作品,再次出現,這對現實世界有了一些小影響。

但并不大。

他隨后決定搞一個比較大的事。

什么樣的事,才對人類世界有更大的影響?

那自然就是涉及到武力。

別管人們給文明批上何種溫情脈脈的外衣,最后能決定大事,決定文明軌跡的,還是落實到武力上。

哪種方式能夠更好地提升武力,哪種方式就會成為主流和臺面上的事。

它并不在乎邪惡還是正義。

某朝足夠邪惡,可是它一樣統治了兩百多年,不比別的正常王朝短命。

原因就是它開局邪惡,但迅速拉攏了地主,擁有了武力,足以鎮壓反抗者。

路成隨后又去了一條古代武器街道。

之所以不從網上訂購,也是為了避免留下痕跡。

其實他知道,有玻璃球在,能夠自動屏蔽自己留下的痕跡,不讓別人發現自己。

只要自己處于絕對中立,不去偏袒任何一方,那就沒有人能傷害他,也不能困住他。

所以他大可以不用浪費時間,畏畏縮縮地做事。

他在武器街,一處店鋪上,發現了一把非常老舊的硬弓。

這處弓上正閃著光芒。

但是他并沒有在乎這把弓,而是看向了弓下面的一本札記。

那是一本舊到發黑發黃的筆記。

筆記上散發的光芒,是弓的十倍還多。

老板走過來介紹道:

“這把弓箭,據說是以前一個巴圖魯用的。”

“他拿著弓,所向披靡,射殺了很多大將。”

“每次射殺一個,他都要在事后用對方的鮮血仔細記錄下來。”

“這就是血色軍功筆記。”

老板說著,用戴著手套的手,掀開了那本筆記。

只見上面果然是暗褐色的血跡,組成了一段段文字。

“天順X年月日,射殺明將劉大頭。”

“天順X年月日,射殺明副將王沿江。”

這樣的記錄,足足有數十條之多。

“有這樣記錄的大將,應該很有名,為什么這本筆記沒有名字了?”路成好奇地問道。

老板微微一愣,接著解釋道:“因為這位巴圖魯卷入了朝爭之中,被人過河拆橋所殺,有關他的一切記錄,都被清理掉了。”

“原來如此,這本筆記多少錢?”

老板趕緊說道:“弓箭不要嗎?”

“這弓可是好弓啊,據說這位巴圖魯,一天能打幾百只兔子。”

“他常常在作戰之時,跑到10米之內,拿像小鏟子一樣的重箭,直接就將明人的胳膊給鏟斷。”

“即便對方穿著重甲同,他也可以破甲。”

“他往往直接射人面門,一鏟腦袋就是一個大窟窿,人必死無疑。”

路成搖頭道:“不了,這種兇器,太嚇人了。”

“還是這本筆記有點價值。”

“那好吧,5000您拿走。”

“可以。”

老板很后悔,開價低了。

路成開著車,筆記放在旁邊的價格。

而老板看向帶走筆記的路成,眼神中閃過一絲冷光。

“算你好運。”

路成回到家中。

翻開筆記。

他看著看著就笑了。

這本筆記是偽造的,但血跡是真的。

弓箭也是真的。

它們是兇器,堂而皇之地擺放在店面里,冒充古將用的東西。

上面的年月日,年是假的,但如果搜索對應的月日,就會驚恐地發現:

寫明的時間里,都發生過兇殺案。

很快路成就消耗了500本源點,開始點化這個殺人日記。

不多久,只見褐黃札記上,散發著幽幽的慘白光芒,讓人不寒而栗。

他伸手觸碰,而這個日記的能力,立刻展現出來。

“用自己的鮮血在上面寫下某個殺人事件,這個殺人事件,就按照你所說的方式去發生。”

“該事件所展現的最高能力,不會超過這個世界該有的力量。”

“同時不能是太小概率的事情。”

“比如說你寫下一個次日,全世界核彈都發射,星球毀滅。”

“這種事件是不能發生的。”

“該事件中出現的力量層次天花板,僅僅局限于寫這個事件的人,自身所有的能力。”

“比如作者可以寫一個兇手,他可以拿刀劍殺死10個人,甚至20個人。”

“但不能寫他殺死100個人,1000個人。”

“很簡單,因為他的體力有限,靠刀劍殺到第20個人的時候,就會累死了。”

“但可以寫靠藥物毒殺幾百人。”

“靠刀劍不行,即便對方不反抗,也會累得受不了。”

“同樣也能寫兇手用一把槍掃射數百人。”

路成立刻明白了。

看來是要以本人能力上限,去構造一個殺人事件。

同時他又注意到這個札記的其他限制:

“注意,構造事件時,必須存在著死者、兇手、偵探、路人四個要素。”

“好家伙,這不就是一個類似于某某筆記的東西嗎?”路成搖搖頭。

他想了想,他要把這個日記扔給別人。

他自己是不能留的。

因為這玩意太惡劣。

他若是持有,很容易被某些東西給干掉。

懂得都懂。

他作為一個聰明人,自然是明白的。

于是,他隨意向窗戶外一扔,就將那個筆記扔了出去。

它自己就會找到主人的。

一周后。

這本札記,在舊書市場中,落到了某個落魄作家手里。

這個作家是一個偵探作家。

他是一個落魄偵探作家。

一直在寫偵探,他已經向雜志和報社發了很多文章。

結果只有寥寥幾次被采納。

其他時候,編輯都都告訴他,你寫的太假,缺少代入感,不吸引人。

他自然將駁回來的偵探,去一些熱門站上去發表。

雖然得到了一些贊揚,能夠溫飽,但卻一直沒有火過。

如果只為了溫飽,他還不如換個城市去送外賣。

那不比寫書強?

不過網絡上有一些真摯的讀者。

某個名叫“雨還在下”的讀者,寫了上千字的評論。

“寫的邏輯還可以,但是人物不真實,細節也不夠。”

“很多地方,看起來就覺得假。”

“人物塑造不鮮明,兇手動機不明顯,環境描寫不能讓人感受到那股兇案的味道,有著一股動畫味。”

“顯然作者沒有仔細研究過真實案例。”

“當然這也足夠了,不過作者也沒有研究過網絡的爽點。”

“寫的又傳統,文筆又不好,這怎么能火?”

落魄偵探作家,覺得對方說的很對。

他去某個著名論壇,提問“如何寫好一個偵探”。

一個答主告訴他:“真想要寫好,必須要身臨其境,必須要去采風,要親身看到那些些故事,親身看到那些現象。”

“有些大作家就喜歡四處旅游,為的就是看到真實情景,然后轉化到筆墨之下。”

“寫自己熟悉的地方,寫的地點就非常有代入感。”

“但是最好的辦法,就是親自看到過兇案。”

以前落魄作家是沒有辦法這樣做的。

簡單來說,不是沒膽子,而是沒錢。

但現在,他有了這個案件筆記,并且知道了它該如何使用。

“既然如此,那自己就可以在這個筆記上,寫出一個案件。”

“同時將自己插入其中,如此一來,自己等于實際參與,就像華生一樣,參與調查。”

“那樣的話,自己從頭到尾走下來,寫作之時,自然而然,就能寫出最真實的案件了。”

他仔細想了想,覺得自己想法很好。

于是他開始設計起來。

當然他也沒有腦力,憑空設計。

于是他開始縫合……

哪個作家不是縫合怪?

他這樣自我安慰著。

他將地點設計在一個中立島嶼。

那個島嶼不歸屬于任何勢力。

也就是說是一個無人管轄的小島。

這樣就很好,有了偵探充分發揮的余地。

而且這一天將會爆發暴風雨,難以離開。

于是島上,就形成了經典的“暴風雪山莊”模式。

暴風雪山莊,好就好在,讀者能夠將關注力聚焦在案件本身,不用思考兇手是個流竄犯。

也不用考慮外來因素,同時也能大大減少寫作難度。

開放的案件,就是現實案件,兇手殺人就要跑路,時間都用在追捕兇手上了。

案件本身就很無聊了。

落魄作家寫道:

“島上有著藏寶。”

“藏寶是一批海盜的黃金,這將成為殺人動機。”

“有一個富豪探險家雇傭六個人去該島上探險。”

“他在島上四處搜尋,為了方便,就在島上建造了一個簡單的莊園。”

“有著一座大屋子,兩邊是六個小木屋。”

“同時富豪是個蠟像愛好者,他在島上建造了屬于他們團隊的蠟像……”

落魄作家,大體將那個故事縫合清楚了。

他自己看了一遍,覺得故事很差。

主要是沒有那個氛圍感,沒有那個味道。

細節不夠,恐懼程度不夠。

落魄作家寫好之后,腦中念叨:

“生成。”

很快,札記上閃過一道白光。

次日一早。

穆痕,也就是落魄作家,他就接到一個短信通知。

“你好,穆痕先生。”

“您發表在我們網站上的某某中了一個大獎。”

“您將得到一次孤島旅游機會,旅游是7天時間,包括來回路費,中間食宿。”

“您可以盡情在島上玩耍。”

穆痕看到這里,微微一笑。

事件果然成真了。

他感到一陣興奮。

他馬上就要成為火爆作家了!

此時此刻。

路成正看向穆痕,不由搖頭。

他很佩服這個穆痕,對方膽子還真大。

要知道對方寫的可是兇殺案件!

而兇案之中,偵探和相關路人,都是很容易被殺掉的。

現實和可不一樣。

里面偵探,都有主角光環,可以大難不死。

最多是暈過去,不會被殺。

然而現實之中,兇手往往會首先殺掉,那些看破自己的人。

這種事太多了。

一些偵探和一些偵探漫畫里面,也會這么描寫。

而這個落魄偵探作家,自己設計了兇案,自己還要深入。

他簡直是愚蠢。

他就不能設計一個有著無數攝像頭的城堡,自己藏在外面遠程觀看嗎?

看來是想身臨其境,想要親身體驗,親身采風。

簡直是膽子大到極點。

路成搖搖頭,或許自己這個玻璃球給這家伙,才更加合適。

不得不說,世界上就是有一些人,他們好像真的不怕死一樣。

大部分人都是非常恐懼死亡的,非常害怕那些危險運動。

比如說站到高樓天臺邊緣上。

普通人別說站過去,就是靠近兩米往下看,都會腿軟,趕緊從高處離開。

偏偏有一些人,竟然敢在高樓頂部玩直播。

你說為了賺錢,送外賣不一樣能生存嗎?

又有人,喜歡從高處跳下去。

他們就不擔心這個繩萬一不結實,或者說萬一沒有系好嗎?

還有高空跳傘的。

有可能被氣流吸上高空。

也有可能忘記背上降落傘。

有一個教官,就是在教育學生的時候,自己忘記背降落傘包,直接自己跳下去就摔死了。

路成很佩服這個作家。

一周后。

穆痕坐著一艘輪船,他來到了“蠟像島”。

這時候船上還有其他九個人。

其中包括一個富豪探險家的女兒,一個醫生,一個旅游者。

其他6人,都是探險者,年齡在40多歲。

“我的父親,曾經來到這處島上,足足探索了十年之久。”

“他認為這里有著巨大的寶藏。”探險家的女兒看著眾人說道。

其他6人互相看著,他們默不作聲。

穆痕就和一個未知者那樣,一臉好奇地看著他們。

隨后眾人上了島,船在碼頭上停下,隨后船長就走了。

“如果你們要走,就發電報給我。”船長這樣說著。

呵呵,暴風雪山莊形成了。

“奇怪,為什么管家沒有開車來迎接我們?”探險家女兒詫異道。

眾人只好下了碼頭,沿著道路,向著島上一處莊園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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