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校長有些懵,他前腳才剛剛送錢給他那個老朋友,怎么后腳就被告了。
他那個老朋友經常接受別人的饋贈,從沒有出過事情,為什么偏偏就這么巧?
看來這件事情不能走上面的關系,那就走下面的關系吧。
王校長親自給陳志超打個電話,說了他女兒今年大四,想去陳志超所在的地方教書。
陳志超當然記得他女兒,就是那個見了大人從不打招呼,每天穿個喇喇叭褲,頂個爆炸頭,聽個隨身聽,眼睛朝天長,不理人。
這丫頭當老師,是教學生還是教小混混啊?
劉桂英一聽是王校長電話,隔了一輩子還生氣,當年他們兩口子想一個留下,一個調走,就是那個王校長拿規矩壓他們,說是帶家屬要走必須一起走。
還有她評職稱的事,這個王校長收了另外一個老師的賄賂,到了最后一步把她的名額搶了。
劉桂英快速在意識海問9413,借機報復會不會違規?
9413咳嗽了一聲,心想,你問啥啊,本來順手就做了的事,非要問出來,那我能說可以嗎?
我如果說可以,那讓你重生,就是讓你來報復的?
劉桂英這個憨憨,你問我,只能說不可以!
嗨,浪費一次搓渣渣的機會。
劉桂英聽到任務者說不可以,這才沒有去搶陳志超電話開懟。
陳志超只是不喜歡王校長的那個女兒,覺得她不適合做老師。
但現在新學校擴建,的確是在全國范圍之內招優秀教師。
不過還是像以前一樣是要招有職稱的年輕教師,而不是剛畢業的新老師。
除非是關系特別硬,照顧內部子弟,像駱天琦,于夢甜這種,只要他們的條件夠,學校一般都會給他們安排工作,畢竟關心子弟是優良傳統。
每年招收的名額就那么多,一旦飽和很可能幾年都不會招新老師,退休一個才補一個。
內部子弟一般都會提前做好安排。駱天琦的父母就已經給他安排了三年后到學校教書。
像駱天琦這孩子是老師們看著長大的,品學兼優,條件在那擺著。招這樣的子弟,大家都心服口服。沒有人覺得這個后門開的不對,只會子承父業,書香門第。
陳志超禮貌地回絕了王校長的要求。王校長不死心,非說要到他家來拜訪。陳志超只感嘆可憐天下父母心。
但王校長的女兒的確不適合做老師,外面那么大的天空任她翱翔,為什么一定要安排她做老師呢?
這何嘗又不是做家長的執念。自己認為好的一定要強加給兒女。
在常人看來,能夠進特區中學教書,有一份鐵飯碗,是再好不過的工作,但不代表就適合他們的孩子啊。
王校長特地趕過來陳志超家,看到他家住別墅,開汽車,心里那個酸啊,竟然比比他這個校長過的還好。
聽說劉桂英去了超英鞋業打工,這些年下來怕不是也攢了十幾萬。
劉桂英只說是民辦企業,完全看天吃飯,哪像老師這種鐵飯碗,旱澇保收。
王校長點頭,當然是這個道理啊,像劉桂英即使每年賺幾萬塊,他也不羨慕,好好的老是不做,跟個打工妹一樣,不提倡。
既然把話說開了,王校長也不瞞著,說她女兒夢想是去當歌星,學著港臺歌星的樣子搔首弄姿,唱一些無病呻吟的歌曲,要死要活,愛而不得,簡直就是歪風邪氣。
劉桂英倒是是意外,王校長說自己女兒的話也是這么尖銳。
陳志超卻說,人各有志,硬是攔著不讓她往那方面發展,以后反抗起來越激烈。
王校長不同意,他奉行棍棒底下出孝子。那么多學生他都帶過來了,再不聽話的學生他都能教好。
包括他那個女兒,硬是被他打的考上了大學。要依她的,高中都不想讀完,直接去港城當歌星。
劉桂英不得不說,這個年代的歌星大部分學歷不高,多數也就是初中畢業的水平吧。
如果他女兒早早出道說不定已經混出來了。
王校長又托關系,找了他以前的朋友,學生。最終還是把他女兒在五月份的時候硬塞進了這群中學。
九月開學的時候,于夢甜讀高二,駱天琦讀大三。
他們正式宣布拍拖,差點沒把兩家父母的下巴驚掉。
反對,必須反對,兩家人太熟了。以后沒談成多尷尬。
還有,年紀相差太大,差五歲。等于夢甜大學畢業,駱天琦都二十六了。
還有,還有,那個,啥,那啥。
駱天琦和于夢甜,面無表情,通知完雙方父母,就進屋彈琴了。
從小到大,這兩孩子一起不知道進屋過多少次,為什么這一次他們看著就這么不順眼呢?
三天后,兩孩子通知父母。
于夢甜已經拿到了歐洲音樂學校的入學通知,駱天琦也拿到了同一個學校的入學通知。
他們還說自己讀書的費用已經準備好了,不需要家里操心。
這,這是,翅膀硬了,要飛!
駱老師兩口子氣得直接報名下學期去了山區支教。
于夢甜父母氣得跑去找君靈兒求助,平時于夢甜就跟君靈兒親。
他們想君靈兒幫著勸一勸,開導一下那孩子。
結果,君靈兒卻說,管不了,孩子大了有自己的想法,只要不做違背道義,良心,法律的事,其他的做家長的何必管那么多。
管了這次,這次呢?一直管到老,然后等三十歲的時候,完全不挑,只要是個異性就給孩子介紹。
于夢甜一愣,是啊,管了這次,那下次呢?
下次如果還沒有駱天琦好,那他們是管還是不管。
真的要管到女兒到三十歲還嫁不出嗎?
可,女兒才十六歲啊!
這不是早戀嗎?
君靈兒卻說,孩子們能等到現在才公布,已經是給家長面子了。
于夢甜父母如夢初醒,原來君靈兒一早就知道,兩孩子早就暗度陳倉,難怪總是結伴到君阿姨家學習樂器。
其實,那時候就開始了。
那是他們去山區支教的那一年。
竟然五,六年前!
竟然早戀了這么多年,現在才公布,這兩孩子是妖怪嗎?這么沉得住氣。
君靈兒點頭,大概有這么多年了吧。
這些年,于夢甜和駱天琦周末就到她開的琴行,談戀愛。
兩個孩子都很聰明,靜悄悄不告訴家里人。
現在是拿到入學通知書,準備好退路,放個炸彈就準備撤退了。
估計四年后才能回來。
到時候家里就算反對,他們也是合法夫妻。
于家爸媽回到別墅的時候,腦子還是懵的,他們的女兒,還只是個小不點,怎么就談了五年的戀愛了?
什么時候申請的大學,又是怎樣賺到的學費?他們竟然毫不知情。
這是他們的女兒嗎?或者說,他們還算是爸媽媽嗎?
駱天琦父母回家就把駱天琦揍了一頓,駱天琦靜靜的挨揍不還手。
最后,他媽千叮嚀萬囑咐,結婚前不能越雷池一步。于夢甜是他們看著長大的小姑娘,絕對不能做那喪風敗俗的事。
駱天琦不回答,他爸急了,又想揍他,無奈兒子已經比他高大太多,他的拳頭砸在兒子身上似乎作用不大。
他憋了半天說了句,你敢做就要敢負責。
駱天琦點了點頭。
啥?他這是啥意思,是敢做,還是敢負責?
駱媽氣得又開始嘮叨,原則性的問題,絕對不行。
駱爸松了口,這離結婚還差四年,兒子已經成年了,血氣方剛,忍的太辛苦,他舍不得。
結果被他媽一個手刀削過來。立馬改口,不行,絕對不行!駱家家風清白,絕對不做那喪風敗俗的事。
駱天琦帶著于夢甜去了歐洲讀書,兩家還是分別給了二十萬。
孩子自己能賺錢是孩子的本事,他們做家長的怎么好意思一分錢不給。
從此,駱天琦媽媽見到于夢甜的媽就有些不好意思。
于夢甜的媽也不好意思,自家女兒十歲就看上別人家兒子,她臉上都臊得慌。
兩家的爸爸倒是親密更勝以前,親家前親家后的叫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