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沆瀣(二)


更新時間:2021年01月19日  作者:嗑南瓜子  分類: 言情 | 古代言情 | 古典架空 | 嗑南瓜子 | 雄兔眼迷離 


小說:

漢人的服飾與鮮卑相差頗遠,即使現在是夏季,大家身上都穿的單薄,但還是明顯能看出差異來。故而街上燈火恍惚,爾朱碩仍是能一眼就認出薛凌的背影。他喘勻了氣想追上去,掂量了一下好像自己追上去也沒什么結果,打又打不過。

鮮卑王都常有漢人出現,以前也是見過的,但少有打交道。到底自己也沒受什么傷,多看了兩眼,爾朱碩便決定轉身要回去。左右他天天沒什么事,明兒再多帶幾個侍衛來街上轉悠,只要那小子沒走,一定能逮住了。

薛凌卻不肯善罷甘休,她雖往前走著,眼神是一直向后瞟著等爾朱碩追上來。不料這家伙看著看著就轉身走了,有點出乎意料。只道是鮮卑人的狗腦子與京中常見的不太一樣啊,這種情況不是得招呼一群狗腿子圍上來么。她東西都準備好了,人走掉了送誰去。看街邊還有胡人在賣碗口大的奶坨子,便掏錢買了一塊。

這東西小時候也吃過,就是馬奶羊奶不知道怎么處理了,曬的跟石頭一樣硬,想吃得拿錘子往下敲,都是拿來當干糧用的。薛凌掂量著比劃了一下,想是直接砸過去能把人腦袋砸出個打洞來,便取出平意戳了戳,取下些零散碎塊放手心里,剩下丟回了老板鋪子。老板第一次見有人付了錢還不要東西的,手舞足蹈對著薛凌比劃。她聽不懂也懶得管,塞了一小塊在嘴里,趕緊去追爾朱碩。

卻說爾朱碩往回走已經是心里一口氣咽不下,爾朱是大姓,在鮮卑比之拓跋不遑多讓。不過鮮卑族的汗王拓跋氏已經傳承好幾代,爾朱氏按梁人的地位算,是個異性王爺。爾朱碩自然就是那種閑散富貴鄉的敗家子。從小到大蠻橫慣了,沒受過什么氣,何況是個外邦的,還在眾人面前落了自個面子。這里離王宮還遠,侍衛也沒幾個,鮮卑不像京中隨時有輪值的御林衛。不然他沒準真能招呼來一片人。

走著走著,后腦勺被什么東西砸了一下,越發就讓人氣憤。回頭一看,正是薛凌拿著一把奶駝子碎塊笑吟吟的站那,怎么看怎么讓人不喜歡。歇息了這么久,氣力也恢復了一些。爾朱碩幾步沖上前,抓著薛凌胸口衣服就要開打。

正要動手時,卻又愣了一下。他是過來抓人的沒錯,但薛凌的身手他是見過的,還以為自己抓不著,沒想到這么輕易就抓到了,顯然是來人根本沒打算還手。這一想拳頭也砸不下去,惡狠狠喊了句:“你還敢找回來?”

薛凌右手已經在空中了,想著這狗真敢砸,她直接用平意削掉他幾根手指頭。但情況和自己想的差不多,伸手不打笑臉人,哪地兒都八九不離十。伸手戳了戳抓著自己衣服的手道:“你先把我放下來。”

爾朱碩頓了頓,沒緣由的竟然真的把她放下來了,道:“你跟著我做什么。”

薛凌又塞了一粒奶駝子在嘴里,鼓囊著腮幫子道:“我第一天來,不知道去哪玩,回去太早也睡不著。咱倆既然認識了,我跟著你有什么不對?”

她說的理直氣壯,似乎真有那么回事,搖頭晃腦的樣子像只小狐貍似的。爾朱碩從未去過漢人的地頭,這會卻驀地想起書上說的那些漢人狡詐。打又打不過,他抬腳要走。認識是認識,這個認識又不是什么好交情。鮮卑人之間也有兩個男人看上同一個女奴隸的情況發生,大多就是光明正大打一場決定誰帶走了。但他掂量了一下,自己一個人好像打不過薛凌,今天還是不要多做糾纏。

薛凌見他要走,也抬著腳跟的寸步不離,道:“你為什么要走,你喜歡的女人我也喜歡。在我們漢人那,這叫意氣相投,就是說我們倆人應該成為朋友才對。”

爾朱碩從未聽過這等詭異道理,完全不知道是真是假,反正在自己的文化里好像是不太可能。將信將疑又覺得新鮮,竟沒再趕薛凌走。

薛凌還在繼續胡天胡地的扯,魯伯伯說的對啊,胡人大多是狗腦子,轉不過什么彎,實在比京里那群人好應付多了。兩人走了好長一段路。一開始還是薛凌說的多,爾朱碩扯著一張臉聽。到最后,竟然忍不住同薛凌說起話來。問的無非是從哪來,來干嘛。

薛凌一邊編著自己的謊,一邊三下五去二把爾朱碩的事兒套了個八九不離十,知道這蠢貨是個異姓王家的三世敗家子。不禁感嘆鮮卑是真的起來了,國富,才會有世襲一說。不然大家都要拼命找口飯吃,哪有人能坐享其成。

直走到王宮附近,爾朱碩才說:“你不能再跟著我了,王宮不是外邦人能進的地方”。他語氣已經好了很多,想著此事就這么算了,明天也懶得再去找此人晦氣,也許他說的是真的,漢人就是這么交朋友。自己雖然沒多喜歡漢人,但來做生意的,也沒必要往死了逼。

薛凌自然說自己是寧城的,跟著父親過來做點胡商生意,大抵要呆上七八天。因為是第一次過來,貪新鮮,不想成日里與長輩們呆一起,偷溜著一個人來玩的。

聽見爾朱碩說要走,薛凌便從身上摸出一柄精致的短劍來遞給爾朱碩道:“這是我們中原產的名劍,削鐵如泥,連你們鮮卑的大刀都能一分為二,送你了”。

這是她走之前特意在陶弘之那淘的破爛兒。劍鞘花紋繁復,精工細作,劍刃又是吹毛斷發,鋒利無雙。不說是萬里無一,好歹也是她精挑細選拿來忽悠人的東西,實屬名品。

爾朱碩摸了摸身上衣服破洞,雖知道大概是薛凌不想傷人,但也對她的武器鋒利程度實在很表示懷疑。又聽到話里話外的歧視鮮卑大刀,頗有些不服氣,鮮卑人的大刀,鐵錘之類的武器,越厚重越好。能拎上百斤十斤狂刀的方為勇士,在這里用劍,很大概率要被人笑話,何況還是把短劍,說什么能把大刀削開。要不是看著精致,他都懶得抬眼。

薛凌見他半晌沒接,直接塞到懷里道:“怎么不要啊,這是我心頭愛物,就當賠你件衣裳”。

爾朱碩性子直來直往,看人都按到自己身上了,便伸手拿了下來,懷疑的瞅了薛凌兩眼,一把將劍拔出來。他著實看不出什么好壞,用的就是土辦法,手指伸到劍鋒上劃拉了一道。

薛凌的一聲“哎”已經喊晚了,血珠子瞬間灑一地。把爾朱碩手拉過來一看,半個指腹差點被削下來。

爾朱碩大罵了一句鮮卑話,扯下片衣襟裹著,好在他雖是個敗家子,但到底是個胡人,沒少磕碰過,這點傷不至于像薛璃那樣暈過去。就是這劍實在太鋒利了,他剛剛明明是輕微觸碰了一下。大多數刀刃這么一劃拉,手指基本只會留下一道白印,那已經算草原上的好刀了。砍人,終究是要靠氣力的。鐵器怎么能鍛造出這么鋒利的東西呢。

薛凌將剛剛爾朱碩下意識脫手的劍從地上撿起來,尷尬的笑道:“我就說是我的心頭愛物,要不是和你一見如故,哪能送你呢….你還不信…非得試試厲害…….”。說著好像是怕爾朱碩怪罪似的,低下頭道:“實在不要就算了。”

十指連心,且人無意受的傷遠比那種戰場生死搏命要懊惱一些,爾朱碩齜牙咧嘴的看著自己手。他也沒少在王宮看見些拿來當裝飾的短劍。漢人的玩意總是花里胡哨的好看,便是王都市集上,也是有這東西賣,偏他沒見過這么厲害的。為什么不要啊,不要今晚也太虧了。小心翼翼從薛凌手里拿過來,插回劍鞘才一把捏緊,道:“我以前沒見過,你真的要給我?你們漢人這些東西都貴的很。”

薛凌抬起頭來,笑了一下道:“我家里多的是,給你了給你了。反正你也到家了,我要回去了”。她特意抱了一下拳:“山水有相逢。”

這個動作就太過于漢人化,爾朱碩拿著劍,甩了甩已經包裹好的手指,到沒學著做,只是覺得憑白拿人東西,不符合鮮卑人傳統,便拉住薛凌道:“你既然還要玩幾天,看見王都有什么喜歡的,報我爾朱碩的名字,沒人敢不給。就是錦緞那個女人也可以”。他最近是喜歡那個女人,但也就這么回事了。何況家里女奴隸也不是沒有,還有倆漢人女子,要是這小子喜歡,拿了去也無所謂。

草原上,女人實在不是什么值錢的財產,倒是這把劍,于他而言有點過于貴重了。敗家子嘛,不比那些勇猛無雙的漢子,扛把最輕的刀他也是氣喘吁吁。如果有把劍能把刀都消斷,他還扛刀做什么。

薛凌又拱了拱手,喊得更親密些道:“多謝爾朱兄,你要真這么喜歡,幾個伯伯那還有很多相似的,我再給你挑些,你拿去送人玩也好。”

“真的”爾朱碩驚喜了一下,又懷疑的看著薛凌,道:“你們能帶多少,梁人不許大宗來往,何況是鐵器這些東西,你們皇帝應該是要砍頭的”。他住在王宮,自然知道西北那一戰。以前沒準這小子說的是真的,但這幾年實在不可能有太多好東西過來。

薛凌倒是沒料到這狗突然就難騙起來了,便道:“管的是嚴,但人哪有不愛銀子的,那些官兒也愛,再說這東西小巧,好藏。在這邊能賣到梁國十倍的價錢,哪能不多帶點呢。”

爾朱碩想了想,胡人的官階制度反而沒那么梁國那么成熟,只要你有本事,都能走到王宮面前。所以他對兩人那些行賄只說難免了解不多。不過這也就是一過腦子的事,如果這小子真有,多拿點是點,要沒有,自己也損失不了啥。當下道:“你等著,我明兒去找你。你住哪家客棧”

薛凌咧了咧嘴,她還真不知道自己住的啥客棧,畢竟是第一次來王都,又隨便找了個地兒落腳,還是個鮮卑人開的。誰能記起住哪,便對著爾朱碩道:“何必兄臺來找我呢,你就去那個錦緞那等我,我撿些好東西來找你,保證一分錢都不賺。”

爾朱碩又不缺錢,但聽薛凌這么說還是高興。日常不打仗的時候,縱然看不順眼,但兩人只要因為一件事有交集,總是能把話說到一處去的。何況是薛凌有意編排了討好。莫說爾朱碩實實在在的是個敗家子,就算真是個胸有丘壑的英才,在笑臉人面前,總還要給三分顏面。

這些本事,魯文安稱第二,平城真是沒人敢稱第一。只要他不想翻臉,連薛弋寒都很難主動跟他翻臉。薛凌從小跟著魯文安十分,盡得真傳,再去了蘇家,還學會了如何把自己女兒身份的優勢發揮到最大。便是魯文安本人到了面前,怕是都難跟她抗衡,爾朱碩根本沒有招架的能力。

兩人話別之后,薛凌按著記憶往客棧處走。人一放松就覺得累,她難免格外想念那匹閑在客棧后院的馬。京中還能招個馬車來,這卻少有這東西,只能強撐著靠兩只腿。也是走了好一會才到地方。

包裹里那是肯定沒有幾十把短劍等著賣,但薛凌也不著急。大不了明兒見了說東西太好用,已經賣光了。且兜里還有些其他瑣碎玩意,都是當初準備好了來忽悠人的。實在不行的話…….她摸了摸臉,還有張臉可以露出來用一下。

人總是對反常的東西欲罷不能,世間皆不能免俗。

比劃著要了些熱水,泡在浴桶里,今天又算過去了一天,收獲頗豐。剩下八天,時間也不是那么緊張,有了一個爾朱碩,離拓跋銑的距離就不是那么遙遠了。只是見了拓跋銑,未必就那么好說話。突然竄出來個人說讓他撇了霍家跟自己辦事,怕是成功可能性不大。這個地頭,薛弋寒兒子的名頭估計也不好使。所以不能想,一想就愁。

吉祥仍是一大早蹲門口,偏薛凌起的晚,因為上午就沒打算出門,只是下來找點東西吃。而且,傳話人的作用對她來說已經微乎其微了。人剛睡醒,記不太清自己昨兒在青樓門口是怎么交代的,也不知道吉祥是在這蹲了多久。薛凌心里頭有點過意不去。便上樓拿了個銀錠子給了吉祥,說是以后也不用來了。想了一想,讓他把后院兩匹馬也牽回去,說自個兒用不著了。

不出意外,今天應該能給爾朱碩的身份升級一下,能讓自己混個吃喝,確實是用不到這些東西,早點處理了省事。吉祥對這位大方的姐姐十分不舍,但也沒辦法,何況他這兩天賺的錢夠過去好幾年的,開開心心的跟薛凌到了別,說下次來了一定要找他,讓掌柜的說一聲,他就來。

薛凌看著小孩子遠去的背影笑了笑,不過幾個錢,就高興成那樣。她都分不清自己到底要拿到什么東西才能真的高興一下。

吃完東西自是整理那一堆雞零狗碎。來了沒這么容易就能達到目的,所以是早早就準備了,一匹馬能帶多少東西,她就馱了多少東西,不然,腳程還能快些。有些奇珍異寶,也有些是民間小玩意兒。從小生活在平城,薛凌自然知道什么東西最找這一塊的人喜歡。

除了拿來討好人的,還有一些都是自己大概能用上的,毒藥、暗器。分門別類整理了之后,小留了幾樣放回去,其他全部打包了打算拿去給爾朱碩。兔子已經見了,再留著鷹也沒啥用,倒省的自己拿著麻煩。

下午故意出門晚了些。等人嘛,就是越等才越有意思。等薛凌到達的時候,爾朱碩已經坐了好一陣子。草原又不比漢人一天天的還要讀書習字,他在家本就無所事事,成日里在街上胡天胡地的來。今日與人有約,更是特意出來的早了些,見薛凌提了個大包,肯定帶了不少東西,因此還沒等等薛凌進門,就聽見他大聲喊:“薛凌。”

兩人昨天通過姓名了,他這么喊也不奇怪。倒是薛凌生出些情緒,很少有人在人多處這般喊自己,而自己也沒什么好緊張的。人能恣意的活著,誰愿意低著頭走路。

青樓里的人早知道爾朱碩是在等人,卻不知道在等誰,一見居然等的是昨兒那個白面小,實在驚訝的很。但生意人的反應永遠那么快,一見兩人關系不是昨日劍拔弩張的模樣,當即沖過來替薛凌拿著包袱,連連彎腰道:“爺,您請吶。”

跟著薛凌畢恭畢敬的走到爾朱碩面前,不等兩人開口就主動道:“爺可是要常去的上房慢慢聊,最好的姑娘也叫幾位”。他是對著爾朱碩說的,用的是鮮卑語。薛凌聽不懂,只能求助的看著爾朱碩。

爾朱碩已經從小廝手里接過了包袱,掂量了一下里頭東西真是不少,當下道:“把錦緞叫來就行”。說著摟著薛凌往閣樓上走,不忘念叨:“你出來的晚,我都在這等半個下午了。”

薛凌不動聲色的把他手撥開,道:“家里長輩看的嚴,溜出來廢功夫。”

爾朱碩不以為意道:“你們既然是來做生意,難道不想跟小王爺我做?你就是叫了他們一起來又有何妨。”

小廝捏著薛凌打賞的銀子站大堂看兩個人勾肩搭背的往上走,不明白咋回事。昨兒出了那檔子事,私底下好些人都說那白面小子完了,怎么今兒來了,倆人像成了個親兄弟。他忽然想起薛凌那句“你倒是很好看,我們梁人,男女不拒”,這爾朱少爺…和那小子……他不自覺打了個寒顫,得趕緊得管事的說一聲,萬一讓老爾朱王爺知道了,這樓是真的連根木料都剩不下整的。

一進屋,爾朱碩迫不及待的把包裹打開,看到自己昨兒拿的那種劍只有兩柄,其他都是一些古古怪怪的零散東西,一時有點失望,道:“怎么是這些,我只想要這個”。他揮舞了一下手里抓著的劍。

薛凌倒了杯茶水,道:“沒了,也不知道這個東西怎么這么好賣,就剩這倆了,我還是從伯父手里搶過來給你的”。說完喝了一口,瞬間全噴出來。以前不覺得茶水有個什么差別,今兒才知道,原是好喝的大多差不多,這難喝的是真難喝。也不知道這些胡人喝的個什么玩意,比陶弘之那的回甘還惡心。

聽她這樣說,爾朱碩也只能嘆了一聲可惜,拔開兩柄劍看了下,果然與昨兒那個差不多。怪不得這么好賣,這東西。大都實在難得一見,他拿回去送人也是倍兒有面子。將劍收好,特意從身上掏出些銀票給薛凌道:“我也不白拿。”

薛凌擺了擺手道:“這東西漢人那又不值幾個錢,你真喜歡,下次我再過來的時候提前給你留個十來百把的,都不是事兒。”

“真的”?爾朱碩將信將疑,他在鮮卑也是富貴,好東西摸過不少。要說這劍是舉世罕見,有點夸大其詞。但說一文不值,那也未免太闊氣了。鮮卑與漢人之間的差距,不能這么大吧。

“當然是假的,我有沒有下次先不說,但劍肯定是沒與。陶弘之那一共就三柄,都給自己坑了來”。薛凌暗暗想到。但她臉上笑的真誠,道:“真的真的,不就是給人玩的劍么,你再看看其他的,才是好東西。”

兩人正說著,門推開,一個胡人姑娘帶著一身環佩叮咚迎著爾朱碩就撲了過去,媚態十足的不知道在嘀咕什么。想來是說昨晚走的急之類的。薛凌聽不懂卻能猜個大概。她不關注,爾朱碩卻一把推開,拉著那女人過來指著薛凌道:“他,他既然喜歡你,你陪他幾晚上。”

薛凌抹了一把冷汗,趕緊道:“別別別,先別叫她打擾我們兄弟敘話。你可瞧著還有啥喜歡的,我下次過來也好多帶點來賣。”

爾朱碩愣了一下,他看昨晚的架勢,還以為薛凌上趕著討好自己就是想要個女人。今兒早早就來交代了,只要薛凌喜歡,買下來帶走也是可以的。這會聽薛凌一說,好像也沒那么大興趣。

薛凌趕緊又補了一句:“實不相瞞,家里長輩就是讓我來瞧瞧能不能與上頭點的人做生意,多賺些嘛。”

爾朱碩這才反應過來,干脆讓錦緞先出去。兩人在那研究了一番薛凌帶來的東西。美玉金珠啥的不是很稀奇,反倒是沾點能工巧匠的東西,不論貴賤,爾朱碩都覺得新鮮。其中又屬那個鴛鴦轉心壺,他最為稱奇。

這東西在梁實在不算什么稀罕物,甚至還有點見不得光,一開始都是心懷鬼胎的人拿來做些下毒的下作事。只是后來見過的人多了,這招不太好使,才漸漸淪為一群公子哥兒附庸風雅的玩物。在里面裝兩種或三種酒水,用來博彩頭。薛凌挑的也算名貴,純銀打造,上頭精雕了山水畫,里頭又是工藝難度較大的三心轉軸。

爾朱碩本是看不出竅門的,薛凌跟他一說。立馬就著桌上馬奶和茶水試了一下,捏手上就舍不得丟。這個東西,他真的是從沒見過。

薛凌撿了把椅子,隨著爾朱碩折騰完了才道:“這些都是我送給爾朱兄的,就希望你指點一二,看看鮮卑的官家老爺們都喜歡啥,我下次過來多帶些。”

爾朱碩已經把所有的東西都玩了一遍,自覺還是最喜歡那個銀壺。拎手上搖晃著道:“這,就這,你還有沒有。都給我。”

薛凌搖了搖頭道:“這次沒了,家里頭怕虧,太值錢的東西不敢進貨太多。”

“哎呀,可惜了”。爾朱碩坐床上拍著大腿道。這東西他想拿回去顯擺一番吧,肯定有人要。給出去肯定是舍不得,不想給,有幾個人自己也拒絕不得。沒幾個備用的,都不敢拿出去給人看了。

“你倒是什么時候再來啊。”

薛凌踢著小腿,搖搖晃晃道:“且還有好久呢,我第一次來這,看著新鮮打算多逗留幾天,回去了,再籌備貨物,打點官員也得一兩月。”

兩人嘮嘮叨叨的扯了些閑話,不外乎薛凌瞎編,爾朱碩追問。眼看著關系差不多了,薛凌便把話題往自己想要的東西上引:“你能不能帶我結識些鮮卑的王公貴族?”

爾朱碩本是還拿著些東西把玩,但他再蠢也聽出了薛凌這話的意思不對,一回味過來,想著這小子果然是真正的漢人奸詐,合著找到自己頭上是為的這個,怕昨晚都是故意的,一時間陰惻惻的盯著薛凌沒說話。

薛凌并不回避他的目光。人可以把別人想的蠢一些,但總不能想的太蠢。要是爾朱碩現在還意識不到問題,那就不能算狗了,狗得比他聰明十倍。但是意識到問題又怎樣呢,自己下的餌那么重,他都已經吃下去了,就不信舍得吐出來。

果然看了半天,爾朱碩還是一把抄起那個銀壺,惡狠狠的說:“漢人就是狡詐。”

薛凌嬉皮笑臉不改,輕手推了一把爾朱碩道:“這咋能說狡詐呢,你剛剛不也當我是兄弟。再說了,我賣東西又不虧待你,下次你要啥我給你拿啥,一個子兒都不用掏。”,說著指了一下那個銀壺,道:“看見這沒,這就一拿來玩的,上頭不管這個,我下次給你帶十個八個來。”

爾朱碩想了一會道:“我倒是有些個好友,你要認識也無妨。只是大家都不怎么喜歡漢人”。他盯了薛凌兩眼道:“我也不是很喜歡。”

薛凌一點惱意都沒,恍惚著壓根不算什么事,直了直腰道:“這有什么喜歡不喜歡呢,你看梁胡做生意的人那么多,只管自己想要的東西就是了,何苦去看那些的不想要的呢。你說是不是。”

“你們漢人不也一直看不起我們胡人么。”

“我可沒這想法啊”。薛凌連連擺手道:“咱就一跑商的,哪管那么多恩恩怨怨,誰給錢誰就是爺啊”。說完又諂媚一笑,道:“當然了,爾朱兄不給錢也是爺。”

爾朱碩被她的前后差距唬的一愣一愣的,捏著手上銀壺又實在舍不得放。咬了咬牙道,好:“我就幫你想想辦法。”

薛凌大喜,狗就是比較好騙。自己還有整整七天時間,不管這蠢貨能不能想出辦法,反正自己能想出辦法,只需要拿他在當前頭走著開個路就行。拎起桌上馬奶倒了一大碗給爾朱碩道:“漢人言以茶代酒,我先敬大哥一杯。”

爾朱碩既然應了,也就將心頭那點子不快放下了。平心而論,他還挺喜歡這個白面小子。說不上來哪喜歡,就是看著舒服,東西也合人心意。引薦給自己那些兄弟王叔啥的其實也沒啥。很久以前,也是有漢人特意與王宮里人做生意的,只是幾年前一打仗就啥也沒了。他把薛凌遞過來的碗推開,搖了搖鴛鴦壺道:“用這個,用這個。倒出什么算什么。”

薛凌直接把碗扔地上,拿過那只壺來。桌子上其實只有兩種茶水,所以也沒啥好猜的。偏爾朱碩非要薛凌猜了才肯倒,玩的很是興起。

薛凌自是沒打算在此地留宿,爾朱碩得了一大堆東西,更是沒什么心情玩女人了。倆人用了些酒菜,便打算各回各家,分別時約了不管事兒成不成。爾朱碩都帶著薛凌好好在大都玩上幾天,見識一下鮮卑人日常。

薛凌今天出門特意記下了客棧地址,叫爾朱碩一早來找自己就成,然后婉拒送她的好意,自己慢悠悠的往客棧晃。

晃了幾步一回頭,爾朱碩是騎馬來的,已經馱著那袋子東西跑了好遠了。薛凌倒不是舍不得,只是想起那句“我也不是很喜歡漢人。”

突然就想往地上唾一口,搞的自己倒好像多喜歡胡人似的。住了兩三天,覺得身子骨都帶了魯伯伯說的那股子牛羊味。要是事情一直這么順利,沒準可以早點回去。她已經想好見了拓跋銑之后怎么要個單獨的機會。

大多數人在薛凌眼里,純屬給臉不要臉,比如齊世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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