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卷
正文卷
案子正式開庭。
嫌疑人辯護律師上官婉婉、死者家屬委托律師顧遇之,和檢察官開展了你來我往的辯論。
一開始,檢察官一方氣勢很足。
案發現場鮮血迸濺的照片、鄰居對案發現場的指認以及法醫驗傷和刀具指紋鑒定的結論,全部的殺人證據均指向黎美蓮。
“正當防衛是不成立的,因為死者楊某是否有侵害意圖并無直接證據,黎氏身上雖然有傷但女兒身上并無傷痕。現有證據僅表明黎氏與楊某爭執扭打中,連刺三刀,超出了一般反抗的程度,極有可能具有殺人故意,但考慮到黎氏身體瘦弱、楊某身強力壯,她較難預見自己有置人于死地的能力,因此認定其有過失致人死亡的意圖,此案定性為過失殺人罪最為妥當。”
從故意殺人降低到過失殺人罪,已經是檢察官基于現有證據,給予的最為寬宏大量的認定了。
這也和顧遇之律所同事們的判斷一致。
顧遇之合上案卷資料,站起身補充發言:“我僅補充一點。這是死者楊泉生前體檢報告,請大家注意最后一頁倒數第八行的描述。”
他將資料交給工作人員現場投影。
當那一頁出現在屏幕上時,整個法庭陪審的眾人都忍不住“啊——”地驚呼了一聲。
只見體檢報告那一行白紙黑字寫著,楊泉患有男科疾病,他的那方面……早已失去了功能。
換句話說,他不具備在那方面侵害任何女性的基本功能。
最多,只能動動手猥褻。
“按照帝國法律,只有在強間、殺人等嚴重侵犯個人身體安全的危險狀況中,正當防衛才不受任何限制,在防衛過程中致人死亡也不承擔責任。但猥褻不是。”
“如果一個人猥褻你,你可以反抗、可以刺傷但并不能以此為理由殺了他(她),在法律上這是不對等不公正的。”
“因此我同意檢察官的意見,此案正當防衛不成立,定為過失殺人才是對法律的尊重。”
“畢竟,生命權是我們最后的防線,每個人犯錯的程度應與他受到的懲罰匹配,而不是動輒濫殺人命。”
顧遇之沉穩地闡述完觀點,緩緩落座。
現場眾人都有幾分佩服他,怪不得顧教授在法律圈聲名顯赫,這樣一個復雜的案子,被他闡述得清清楚楚,而且證據如此有力。
縱然大家都很同情那個不得已殺了丈夫的女人,可也不得不承認,她的確是犯了罪。
眼看陪審眾人和法官都頻頻點頭,嫌疑人辯護席上的上官婉婉,走了出來:“我有新證據提交。請法官同意我傳喚新證人。”
她語速很快,短發一甩有點颯氣,一副標準的事業型大女人的范兒。
大家轉而被這個面生的歸國女律師吸引了注意力,好奇這么個幾乎板上釘釘的案子,還能有什么反轉。
一個衣著破爛不堪頭發蓬亂的男人被傳喚了上來,看起來老實巴交還有點怯場,但一看到黎美蓮,那男人立刻眼神亮了,忍不住抹了抹自己的頭發,轉眼又低頭仿佛羞愧自己渾身的破亂不堪。
黎美蓮眼神一縮,沒有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