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歷新明第七十七章 科道_宙斯小說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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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科道


更新時間:2020年12月11日  作者:摩碣  分類: 歷史 | 兩宋元明 | 摩碣 | 萬歷新明 


余懋學字行之,婺源人。隆慶二年進士,此際三十一歲。本為官場新嫩,但大明官場進步并不一定以資歷論英雄。

明代選人之法,每年吏部有六考、六選。科道官的選舉,初時在六選之中的類選,后改為獨立于六考、六選之外的行取。

所謂‘行取’,即為直接行文取用,無制度上的意義。后世稱之為“說你行你就行......”的翻版。然而明代科道官,其‘行取’有祖宗家法規定。

太祖時期,政權初定。太祖言:“御史臺、提刑按察司等,乃耳目之寄。務能振肅百司,慎選賢良方正之人,以佐朕不逮。”在他孜孜求治的心態下,科道官的選擇是不問出身,不拘資格,“唯賢良方正是舉”,還有平民百姓當了科道官的。

按照太祖留下的選材原則,后世皇帝增加了制度化,規范化的“行取”規定。“國家定制,必選部寺之英,郡縣之良,老成練達,力有擔當者始授。”

所謂“郡縣之良”,即為知縣、推官的“行取”。此條定制的初衷,即為科道官的選取,不從“初仕”之進士中選擇,必須有工作經驗的,才能選為御史、科道。然而實際執行中不是太好,“行取”比例只能逐年緩慢增加,有時候還有下降。

成化六年,科道官“行取”制度固化,“凡任知縣、推官,由科目出身,歷三年以上,政績顯著者,以次行取,送各道問刑半年。”

成化以后,六科的人員選拔,知縣和推官終于占了一半以上。因為科道能以小制大,成為朝廷美缺。

明初士人中進士,“上者期翰林、次者期給事、次御史,再次期主事,得之則忻。其視州縣守令,若鵷鸞之視腐鼠。一或得之,魂耗魄喪,對妻子失色,甚至昏夜乞哀以求免。”

沒有行取制度時,“一考定終身”,成績好的留京,成績差的出外。在外任職的,玩命干到死,不過是兩司郡守,這就到頂了。

有了行取制度,當初的學渣可以走一條“蘭臺捷徑”。一旦被選為科道官,“俟有勞績,兩轉而擢京堂,不期月而簡開府,年例則一歲而轉方面,誠重之也。”,雖然比不得翰林的天花板在內閣,但尚書有望。

余懋學玩的路子,就是“蘭臺捷徑”。隆慶二年中了進士,成績在二甲開外,授撫州推官。后來打通了楊博的路子,以“行取”擢南京戶科給事中。

為防止科道之官和被監察對象勾連,且不塞地方官“行取”之路,科道官最多干“三考”,就是九年。最遲九年后,干的最差的御史、科道回到原級別任用,其余的用不上三五年就升官別任。

六科給事中升級,最少三級,也就是從正七品直升從五品,多數升五級,也就是升到從四品,起步就是六部主事或外放知府。也有一下子升七級的,那一般是有了大名聲,或經過朝爭,挨了廷仗,或流放之后起復加官。

但是,就算科道連升七級,若當初參了尚書、侍郎等高官,一旦遷轉,就很有可能落到仇人手里。所謂“官升七級,勢減萬分”,當初怎么吃滴,如今怎么吐出來。

由此制度弊端,明代御史和科道官,除了像海瑞那般志不在升官,每次卻都不得不升的。其余都必選恩主,否則一旦升轉,即為板上魚肉。若無恩主,則不敢參高官顯宦,只能拿四品以下或者勛貴撒氣,且參劾的都是失儀、非法使用朝廷馳驛或者如譚國佐那般朝會遲到等等,既完成了考核任務,也不往死里得罪人。

然而,不能參劾高官或者不能參恩主仇人以外的高官,如何能凸顯政績,做一個孤介有節,不畏權貴的堂堂“正道中人”呢?

嗯,有辦法。咱規諫皇上和國策!太祖設六科,職責有“掌侍從、規諫、補闕、拾遺、稽察六部百司之事”。咱遵祖制,給皇上和國事挑毛病啊!

后世相聲大師劉寶瑞講的《君臣斗》,里面有劉羅鍋參乾隆的情節,先要乾隆免其“萬萬死”,才敢參奏。

相聲是瞎編,但清朝皇帝在接受納諫方面,確實被明朝皇帝甩出去十八條街。俺大明朝,給事中給皇上挑毛病,不是事兒!

到了明中后期,大事廷議,給事中與聞先不說;“因天子無私事”,皇帝內帷之事,給事中都來參奏。皇帝不僅說錯話、愛喝酒,吃丹藥他肯定要來規諫;寵愛嬪妃,冷落皇后,給事中也會參奏;當然,若像孝宗那樣,只愛皇后一個,也不行!

總之,管他有沒有棗,先打他三桿子,這就是給事中對待明代皇帝的態度。若皇帝惱了,那就更好了,此為面刺君顏,忤逆龍鱗,為諫官之榮光。

若皇帝大光其火,給他一個流放或廷仗,那就更妥了,直名遍傳天下!立即成為天下讀書人榜樣不說,連升七級的政治基礎從此奠定。怎么形容這種政治地位呢,簡單說罷——在全國吃飯都有人請,肯定不用自己掏錢。

朱翊鈞在后世雖然聽說過“六科給事中”的鼎鼎大名,但對其體制、機制、選人、遷轉沒研究過——誰沒事研究這個。

他穿越一年多來,六科給事中驚訝于皇帝的好學、勤政,為祖宗洪業得人慶幸了半年多。而且,朱翊鈞和張居正開始時動作不大,雖出臺了個考成法,但在此法中,把六科權力給擴大了——嗯,大家先給皇帝和張居正些面子。

然而,過年后的大閱,皇帝置葛守禮老大人的求情于不顧,將吏科給事中陳蕖給宰了,打破了科道官不判死刑的潛規則。

但當時皇帝殺的情理法具足,大家也說不出什么,只一口氣憋在那里。

然后,皇帝就露出不好的苗頭。先是有傳言,皇帝開皇店、皇廠,與民爭利;然后要改鹽政,全國都曬鹽;后來又插手邊事,直接指揮戰爭——聽說去年還有陣圖之事。

更別說大用廠衛,監視朝臣這事,給事中早就想規諫了。現在他們覺得,半年多來皇帝步子太大,容易扯到蛋,該是我們上場的時候了。

于是,一看王琢玉開了頭,就如同非洲鬣狗一般,一擁而上——大明朝,言官干啥都一擁而上也是傳統,這傳統也源于體制弊病,在此就不展開贅述了。

余懋學奏章上奏章時,寫的副本被所謂“同道中人奪去”,在兩京科道中流傳。京師科道眾官一看,被余懋學拔了頭籌,是欺我京師無人乎?炮聲隆隆,比之前熱鬧了好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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