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印度,就是南洋。穿過馬六甲,就是廣義的爪哇地區。也即大順的工業資本主義殖民觀體現的最為明顯的地方。
相對大順這邊過于著急而在印度造成的巨大混亂,南洋這邊倒是一片勃勃生機、萬物竟發的狀態。
那些帶著劉玉棺材從大西洋感受了歐洲正在覺醒、印度正在混亂而爭吵不休的人,到了南洋之后,仿佛也被這勃勃生機萬物竟發的情景感染,爭吵也少了許多。
其實吧,造成印度混亂而南洋不亂的原因,很簡單。
因為印度的生產力更發達、手工業是唯一能在18世紀和中國打擂臺的地區。
所以,印度經歷的,是大順在用極為激進的手段,對印度的文明成果和現有生產力進行破壞。某種意義上的強制去手工業。
而南洋地區。
因為荷蘭人早些年太勐,把英國都給錘印度去了,還殺雞儆猴般在安汶屠了一群英國人和日本人,宣示南洋自己說的算誰來都不好使,這片是自己罩著。
荷蘭的商業資本主義太發達了,發達的在17世紀就讓農民和手工業者盼著出個凱撒執政官來收拾那群城市寡頭了、發達到英荷戰爭打的最激烈的時候荷蘭資本瘋狂買英國國債幫英國造艦。
英國還能出棉布禁止令、皮特法桉、1813新壟斷授權法桉之類,收拾收拾英國東印度公司。荷蘭對荷蘭東印度公司那真是一點辦法都沒有,以至于荷蘭東印度公司明確表示:東南亞不歡迎非公司員工的荷蘭人,別雞兒上我的地盤來買貨賣貨。
是以,之前荷蘭的商業資本主義殖民觀,在南洋那真是淋漓盡致。
荷蘭人折騰了一遍了,刮地三尺。
而本身,南洋的手工業,相對于印度和中國來說,也實在是差了好大一截子。
是以,大順取代了荷蘭后,按照國內的一些歷史慣性,在南洋搞的那一套,可以算是相當合格的工業資本主義殖民觀。
發展生產、鼓勵生產、統治、按照先羈縻后改土歸流外加國野據點的模式,對于南洋地區的生產力恢復起到了非常正面的作用。
因為印度本身不只是個原材料生產國,還是歷史上18世紀世界第一大棉布出口國,從愛爾蘭到好望角、從莫桑比克到紅海、從波斯到安汶,到處都有印度棉布的身影。
所以大順在印度的“按照國內工業資產階級的需求而對印度實行的改造”,是可怕而又暴力的。
是把一個棉布出口國,愣生生毀滅成了原棉出口國。
但在南洋。
大順則確確實實使得南洋的生產能力得到了提升——畝稅貨幣化模式,就是此時在南洋先進生產關系的象征。
一來意味著農民具備了多生產的動力,交了畝稅剩下的就是自己的。
二來意味著對于資本而言,私有制的土地模式打破了過去產權不清的村社模式,也方便了資本的圈地、放貸、兼并。
三來大順急速發展的工業,使得大順現在急需南洋的各種原材料:棉花、靛草、橡膠、咖啡、煙草、稻米、木材、香料等等。
當然,或許可能聽起來有點反直覺。
這征畝稅什么的,難道不是大順一直以來的傳統嗎?畝稅貨幣化?大順之前也是這一套,怎么就和工業資本主義殖民觀扯上關系了?
這,就如同老馬講的那個笑話:說有個人掉進坭坑里快要陷進去死了,這時候他開始恨牛頓。說都怪牛頓發現了萬有引力,讓他腦子里有了萬有引力的意識,所以他才因為重力而陷進坭坑里。
其實道理是一樣的。
如果沒有牛頓發現萬有引力,并且寫成書,融入人的意識。是不是說,萬有引力就不存在了呢?
老馬說:
籠統而簡短地說,所有的征服有三種可能
征服民族把自己的生產方式強加于被征服的民族。
如歷史上英國工業革命后對印度所做的,大順此時正在爪哇所做的。
或者,征服民族讓舊生產方式維持下去,自己滿足于征收貢賦
這,基本算是歷代傳統王朝,包括中外,都比較常用的辦法。
或者是發生一種相互作用,產生一種新的,綜合的生產方式
這里,老馬舉得例子,是日耳曼征服。
日耳曼蠻族,用農奴耕作是傳統的生產,過的是鄉村的孤獨生活,他們能夠非常容易地讓羅馬各省服從于這些條件。
為啥?因為那里發生的土地所有權的集中,已經完全推翻了舊的農業關系。羅馬帝國的自耕農,已經基本不存在了。
反過來,如果羅馬帝國是遍地自耕農、府兵,而不是土地大量集中,日耳曼想在羅馬的舊土地上搞農奴制?自耕農能把這群搞農奴制的,屎給打出來。
法律可以使一種生產資料,例如土地,屬于一定家庭。這些法律,只有當大土地所有權適合于社會生產的時候,如像在英國那樣,才有經濟意義
在法國,盡管有大土地所有權,但經營的是小土地農業,因而大土地所有權就被革命摧毀了
但是,土地析分的狀態是否例如通過法律永遠固定下來了呢?
盡管有這種法律,土地的所有權卻又集中起來了。法律在鞏固分配關系方面的影響和它們由此對生產發生的作用,要專門加以確定
這話,放在大順也是一樣通用的。
大順實質上的法律,算得上是保護小土地農業的。
但是,即便有這樣的法律,那么土地析分的狀態是不是就永遠固定下來了呢?兼并是不是就不發生了呢?土地的所有權是不是又重新集中起來了呢?
同樣。
大順的土地所有權的重新集中,又分為兩種。
一種,是土地作為一種金融避險的投資屬性,勝于土地本身的生產資料屬性。
地主鄉紳商人,囤積土地,租佃耕種,收取地租。
因為,買地囤地收租,是最高的收益率、也是最安全的投資——事實上,這種投資的安全性,比后世的美國國債高得多。畢竟,即便改朝換代,基本上還是要承認前朝地契的。
另一種,是土地的生產資料屬性,勝于其金融資本的避險屬性。
比如一些交通比較方便、運輸比較方便的地區,商人地主等兼并土地,改良土地,追隨市場的腳步,種植桑樹、養蠶、黃豆、棉花等。
是以:
生產實際上有它的條件和前提,這些條件和前題構成生產的要素
這些要素最初可能表現為自然發生的東西。通過生產過程本身,它們就從自然發生的東西變成歷史的東西了,如果它們對于一個時期表現為生產的自然前提,對于另一個時期就是生產的歷史結果了。它們在生產內部不斷地改變
這在大順的一些地區,以及大順統治的爪哇,就非常明確。
在大順統治爪哇之前,甚至于在荷蘭統治爪哇之前,爪哇的土地私有制、村社解體等,實質上已經自然發生了。
雖然這種自然的發生是緩慢的,但新的生產方式正在舊的爪哇村社中醞釀、萌芽。
當大順下南洋后,即便說大順自己并不知道自己是在用工業資本主義的殖民觀來對爪哇進行改造——正如牛頓出生前,落入泥潭被陷死的人不知道這是因為萬有引力的作用——但,就實質而言,大順對爪哇的統治、并且根據大順自身的歷史傳統和慣性而將自己的生產方式強行加在爪哇身上的行為,就是一種不自覺的、自己并不知道的工業資本主義殖民觀。
工業資本主義和商業資本主義的邏輯是不同的。
工業資本主義,需要更多的生產。
因為,工業資本主義下的生產,本身也即是工業資本主義下的分配。
分配的結構完全取決于生產的結構,分配本身就是生產的產物,不僅就對象說是如此,而且就形式說也是如此
就對象說,能分配的只是生產的成果,就形式說,參與生產的一定形式決定分配的特定形式,決定參與分配的形式
比如說,工資。工資的雇傭勞動,在一處作為生產要素的勞動所具有的規定性,在另一處表現為分配的規定
如果勞動不是規定為雇傭勞動,那末,它參與產品分配的方式,也就不表現為工資,如在奴隸制度下就是這樣
奴隸沒有工資,奴隸的勞動不表現為工資,但是奴隸難道就不參與生產的分配了嗎?最起碼,哪怕說種植園搓棉花的奴隸,不也得被分配西瓜和谷物,以維系他們的勞動嗎?
是以,大順將大順本土的生產方式,以一種更熟悉的歷史慣性,強加在爪哇身上的時候,這本身既改變了生產方式、也改變了分配方式。
生產,是說爪哇的農民,在繳納了地租后,圍繞著大順的工業所需的原材料,進行生產。
分配,是說爪哇的農民,在繳納了地租之后,用他們交換到的貨幣,購買整個大順生產體系下的商品。
分配本身就是生產的產物。
爪哇因其自然環境、土地肥力、積溫降水、運輸條件、海運成本等因素,實際上,比大順甘肅的農民,更容易融入到大順的工業資本主義的體系當中。
而工業資本主義的生產方式,亦決定了爪哇的土地改革,是有利于大順工業發展的。故而可以稱之為這是一種無意識的、工業資本主義殖民觀的產物——因為就其意識而言,大順朝廷可能并沒有意識到這是啥,只是根據傳統和習慣,將大順的生產方式強加在了爪哇身上。
這里,還有個更容易理解的假如的例子。
假如,比如朝鮮國。
作為一直以來亞洲朝貢體系的最靠近的一環,如果大順,或者說當年的紅巾軍北伐,征服民族把自己的生產方式強加于被征服的民族。
那么,朝鮮國此時是否還會存在王田制?奴婢制?以及土地買賣是不被承認的?
既然說,93年風暴后,法國的土地私有制建立起來,并且成為了法革最重要的革命成果之一。
雅文吧
那么,是否可以認為,大順將大順最熟悉的“畝稅制度”、“小地產所有制”、“流官制”強加于被其征服和殖民的地區,是一種18世紀的先進制度,在落后地區的推廣?
或者說,在18世紀的牛耕馬作、曲轅犁、壟作、輪作、間種、套種等技術水平下,18世紀的小農經濟,是不是此時最適合此時生產力的一種模式?
法革之后,15年到50年,法國的糧食產量暴增了50、農業產值從30億法郎增加到50億法郎。
固然,到18世紀50年代之后,曾經對法國產生過極大正面作用的小土地私有制,阻礙了法國生產力的發展。尤其是農業機械、化肥、新農業技術等方面;又因為小塊土地所有制,使得法國的資本,更傾向于在農村搞“九出十三歸”,而小農為了保住自己的土地也不得不接受“九出十三歸”的盤剝等等。
然而無可否認,在現代機械、現代農業、化肥工業等出現之前,小地產所有制在高爐鐵和牛耕時代,是先進的且符合生產力水平的。這種先進,使得中國在古代一直占據著世界工農業總產值的40左右。
伴隨著先進技術的出現、化肥、良種、農業機械等等,這種模式又成為一種阻礙。歷史上法革之后法國的問題,多看看東方的歷史,就很容易理解,什么叫老馬說的封建領主已由城市高利貸者所代替;土地上的封建義務已由抵押制所代替;貴族的地產已由資產階級的資本所代替。
什么叫拿破侖的所有制形式,在十九世紀初期原是保證法國農村居民解放和富裕的條件,在這個世紀卻已變成使他們受奴役和貧窮化的法律了
什么叫抵押債務每年從法國農民身上取得的利息,等于英國全部公債每年債息的總額
當然,任何事都是有正反兩面的。
在大順國內,頭疼的問題,就是土地抵押高利貸、土地兼并、金融資本更愿意購買土地作為金融產品等等,使得大順這邊需要各種政策,限制金融資本往土地和高利貸上跑。
而在大順的殖民地。
比如,大順在印度的一些地區,推行這種“開阡陌、破井田、初稅畝、小地產私有”的制度,也造成了印度地區出現了一些前所未有的新問題——被強行創造出的印度小農,開始反對高利貸、反對商人盤剝、反對土地兼并、進而開始反抗大順的統治了。
如老馬所言:受到資本這樣奴役的小塊土地所有制(而它的發展不可避免地要招致這樣的奴役)……農民的利益已不像拿破侖統治時期那樣和資產階級的利益、和資本相協調,而是和它們不可調和地相對立了
簡單來說,因為大順無意識地按照傳統的、熟悉的方式,在統治地區推行小塊土地私有制。
一方面,在現有條件下,促進了生產力的發展。
另一方面,也使得歐洲式的資產階級革命,在所有大順統治的地區,已無可能——資產階級請出哈巴谷、請出格拉古的尸骨,拉走農民反對封建貴族的模式,已無可能。
當農奴成為小農,那么也就意味著,他們和資產階級、資本之間,是不可調和地相對立了。
并且,伴隨著大順這邊的統治越深入,其最終的結果也會更靠近這種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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