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殺譚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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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如下:
或許是他礙了魏王的眼?
呵呵。
李祥不知道心里在期待著些什么。或許是期待著他的身份被發現?
李祥:揭穿我,揭穿我,快來揭穿我。我來自桂閩郡,這難道不可以不能讓你們聯想到些什么嗎?我是魏王的手下啊。
李祥有這樣的心思其實也很正常,誰讓他百分之百沒有活路了呢。既然如此,不如將他陷入如此險地的舊主魏王拉下水,如此,還真是大快人心。
其實在李祥的內心中,他對魏王呂壁其實還是有恨的。
怎么偏偏是他?
縣令譚晉曾經是豫章縣官吏的一面旗幟。曾經,譚晉的旗往哪邊揮,他們就會向著那個方向去沖殺。而現在這面旗幟倒了。就倒在他們眼前。
曾經那個在豫章縣呼風喚雨,好像無所不能的縣令譚晉死了。
這時候他們又有了一個新的認識,原來,所謂的無所不能不過是他們這群井底之蛙的幻想。他們就是一群能被一腳踩死的螞蟻。譚晉也不過是稍大一點的螞蚱。
而現在他的注意力則是被疑似魏王的人所吸引。
林延賢隨手地從李祥的腰間扯下了一個香囊。
李祥倒是乖覺得很沒有一絲一毫的反抗,就任憑林延賢將香囊拿走。
“不殺你難道要留你繼續蛀蝕國朝?”說時遲那時快,林延賢手起刀落。
“不——”譚晉發出了一聲哀嚎。
獻血從譚晉的脖頸出。噴射出來。
跳得最厲害的螞蚱死了。那么螞蟻的命運又會是什么呢?是被水淹還是被火燒?或者是被山一樣的大腳全部壓死?
林延賢處理了縣令譚晉之后,他也沒有心思去處理其他豫章本地作亂的官吏了。剩下的只管交給手下人就好。
譚晉身為當地父母官,不思為百姓做實事也罷,但是就連冷眼旁觀都做不到,偏偏要在臨死前拉豫章百姓陪葬,著實令人厭惡的很。
譚晉此人,不忠不仁,不配為官。誅此賊子,普天同慶,百姓同喜。
“你不能殺我,你沒有權力,沒有資格。你若是殺了我,在外的縣令,太守又豈能安心在外?你這是在動搖國朝的根基!”譚晉睡死掙扎地說道。
聽到譚晉垂死掙扎的話之后,林延賢只停頓了一秒又繼續毫不遲疑地向他走去。
以林延賢為中心,幾乎所有人都忍不住后退了一步。而那些被捆住的人也忍不住拼命地向后掙扎,就連掙扎時的疼痛都忽略了,他們只想遠離林延賢這個煞星。
鄧錦是其中少數幾個沒有往后退的,她看著譚晉的血不停地流,只想叫一聲好,殺得好。
具豫章縣的衙役們交代,抓百姓當做炮灰就是縣令譚晉的主意。
譚晉的身子一軟重重的摔在地上,眼珠瞪的老大,是死不瞑目。
尚方寶劍,開鋒了。
林延賢抽出了尚方寶劍,一步一步地向縣令譚晉走去。
“圣上隆恩,先賜開疆,后賜尚方。開疆太祖佩劍也,鋒銳無雙。然尚方仍未開鋒,實乃憾事。”
縣令譚晉臉色大變,這是要那他給尚方開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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