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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殘忍陋習】


更新時間:2020年08月15日  作者:王梓鈞  分類: 歷史 | 兩宋元明 | 王梓鈞 | 夢回大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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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督府。

左布政使王紹嘆氣說:“唐巡按,這倡導嫁娶從簡可以,嚴懲溺嬰也可以,哪里能強行規定男女婚嫁年齡?”

右布政使湯沐開玩笑道:“就是,若有士子外出游學,身染疾病沒按時回來成婚,難道也要因失期未婚而論罪不成?”

“要我看啦,還是老辦法,別再搞恁多新花樣。”按察使原軒說。

都指揮使李隆看了看王淵,打著哈哈說:“王總制把咱們叫來,肯定已有萬全之策,一切聽王總制的便是!”

眾官都看向王淵。

王淵把玩著手里的紫砂壺,這東西是學生送的,不怎么值錢。他感慨道:“七日前,總督府軍營外,半夜傳來嬰孩啼哭聲,竟有人把女嬰遺棄在那里,無非是想讓本督抱走收養。我派人四處尋找其生身父母,雖然一無所獲,卻因此知道浙江溺嬰成風。也因此知道,唐御史強制規定男女婚嫁年齡,被浙江官民一致反對。”

唐鳳儀此時年輕得很,也就比王淵早三年考中進士。他憤而站起,痛心疾首道:“諸君,浙江為何溺嬰成風?不是因為太窮了養不起。恰恰相反,是浙江太富庶了,婚嫁奢靡成風!這半年多以來,鄙人微服私訪十余州縣,浙江之奢靡風氣簡直難以置信。”

眾人不語,各自沉默。

唐鳳儀繼續說:“婚喪壽誕請客也就罷了,連殺頭豬都要請客,街坊鄰里必須送禮赴宴,禮錢少了就會沒面子。婚嫁妝奩更可怕,一個平民之家,一年花銷也不過幾兩銀子,嫁女兒的嫁妝就得十兩以上!這還是小民,富庶之家就更多,嫁一個女兒出去,竟能讓普通富戶瀕臨破產!試問如此風氣,誰還敢生女兒?”

左參政閔楷說:“主要還是百姓太窮,杭州、嘉興、湖州三府,就沒多少溺嬰的嘛。”

唐鳳儀怒道:“那是在府城!閔參政若是不信,可以去鄉村看看,三府鄉下同樣溺嬰無數!”

李隆提醒道:“唐御史,這溺斃女嬰,并非只因為嫁妝。浙江這邊吧,有個非常不好的風俗,盛傳第一胎生女嬰,如果不溺死的話,就很難再生出男丁。因此便是富庶之家,害怕生不出兒子,往往也把第一胎女嬰溺死。”

“胡說八道,妖言惑眾,此愚夫愚婦之論也!”唐鳳儀更加憤怒。

溺嬰習俗,已經在江南沿襲近百年,朝廷頒布諸多法令,卻一直屢禁不止。

成化朝頒布《禁約嫁娶奢侈淹死女子例》,勒令江南各省三司官員,禁止地方嫁娶僭越違制,提倡婚嫁節儉,反對聘禮、嫁妝奢侈成風。一旦發現溺嬰現象必須嚴懲,左鄰右舍知情不報的一并論罪!

弘治朝又頒布《處置故殺子孫賴人及淹死初生男女例》,規定:非軍籍的溺嬰者,發配附近衛所充軍;軍籍溺嬰者,發配邊疆充軍;邊疆軍籍溺嬰者,發配到極邊充軍;極邊軍籍溺嬰者,令其擔任最危險的邊疆哨兵。文武官員溺嬰者,上報朝廷處理。左鄰右舍知情不報,一并論罪!

能讓反應遲鈍的古代朝廷,連續兩朝專門頒布相關法令,可見江南溺嬰現象有多嚴重。

江西比浙江更嚴重,大家都說:“江西人最愛溺女。”

唐鳳儀昂首站立在土地廟正殿中央,環顧四周說:“諸君,鄙人微服私訪時,曾遇到這種事情。某...本章未完,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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