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一共看中了兩家,地理位置確實都不算遠。
第一家就在一德堂對面,不過還要往東去些,稍微有點偏。
到了地方一看,三間鋪面,后面還有兩進。
第一進是個大院子,院里三間東房,兩間西房。南墻上有個月洞門,進去就是第二進的住宅。
有里有外,規模也夠,房屋的主人瞧著也和善,給了三種價位。
若是直接買斷,一百五十兩銀子不二價。
若只典不買,則只需一百兩。
若只是租賃,每月賃錢二兩二錢。
季妧對房子整體還算滿意,就是價格……
她并沒有買房的打算,因而直接就問典是怎么回事。
平安正在和房主說話,關山倒是了解,附耳跟她低語了一番。
季妧聽罷,明白了個大概。
典,只是使用權的轉移,沒有產權。
雙方議定典價、典期,由中人見證,簽訂契約。期滿后,房主將典金歸還房客即可贖回房屋,若到期不贖,房客則刻繼續使用。
使用期間,房客無須交付租金,房主歸還典金時時也無須償付利息。
其實直白點說就是——我有錢,需要租房,你有房,但是缺錢。我把錢借給你,于是便擁有了你家房屋的使用權。
等到了約定期限,你有錢了就把房子贖回,沒錢的話,房子我還繼續住。
我不給你租金,你也不用付錢的利息。
相當于拿利息與房租相抵了。
聽上去似乎挺占便宜的,但一百兩也并不比一百五十兩低多少。雖說典價高低可由當事雙方繼續商定,但典屋的價格大致相當于房屋實價的三分之二,這個是行情,商量的余地有限。
更何況還只是在一定期限內住下去,等房主有了錢就可以贖回去……若是平常居住也便罷了,沖著不用月月交租錢這個,大不了期限到了再換個地兒。然她是開店,隨便換地方是大忌中的大忌。
這個方式顯然不行。
但賃的話,每月二兩二的賃錢,是不是有點高?賃金相當于房價的百分之一應該才算合理。
很顯然,房主更希望典房子,而不是賣或租,因而故意把賃金往高了定。
事實確實如此。
房主雖說急用錢,又實在不想賣祖屋,但有一百兩來典房的人,也不差再添個五十兩把房子買下來。一來二去,自然也就無人問津了。
“您要不再考慮考慮,這要價真不算高,畢竟守著東大街,城中最繁華的所在……”
東大街確實繁華,但是這房子可都快到街尾了,位置并不算多好。
季妧不愿典,房東又不愿降賃錢,雙方就這么僵著。
平安把季妧扯到一邊,示意她先去看看另一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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