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筠沉默了幾秒鐘,還是問了出來:“你跟招姨是不是想成家?”
江永華沒有否認:“這幾年經過好幾次生死,很多事情我也看開了,什么功名利祿對我來說都不重要了,我只要后半輩子能平平安安的過日子就行。你招姨人挺不錯,對我這么照顧,對你們也挺好的,現在我有能力了,我希望也能照顧照顧她。”
江筠松了一口氣,舉手贊成:“招姨又漂亮又體貼,當我們的新媽媽最合適了。”
唯一讓人有點擔心的就是春城那邊的氣候不適合江永華的身體,要是留在春城那邊上班,每到春季哮喘就要復發。
春城的醫療技術遠遠不及京城,物價水平更是差了一大截。
江筠想了想:“爸,你要是留在京城這附近上班,一樣可以把招姨帶過來,給她安排工作啊!”
在七十年代,要進機關企事業單位特別不容易,想要調動工作就更不容易了,要是想從春城那樣的邊遠地區往京城調動的話,就更是特別不容易了。
江筠問了一個最現實的問題:“爸,同等級別的工作,在京城的收入,就比春城要高一倍,是不是?”
江永華愣了一下:“我是轉業軍人,所以我的工資級別高,在地方上跟我同等年紀的人,工資的確是比我要少很多。”
江筠心算了一下,江永華和招美蘭都在在春城上班,兩個人的工資加起來,還不如江永華留在京城這邊一個人上班的工資高。
“爸,您還是留在京城這邊上班吧!這邊您的戰友多,能幫上忙的人,能問的著話的人也多,再說您的工資高,招姨就是不上班,你也養得起呀!現在小蘭要進文工團,我也準備找工作上班,您現在就沒什么負擔了,您的工資跟招姨兩個人過,足夠了。”
江永華有點尷尬:“我剛離婚沒多久,就是想跟你招姨成家,也沒那么快。”
江筠驚訝:“都已經三年了,怎么就沒多久?!要是換了別人,早就跟招姨結婚了!”
莫不是還想著張秀英?賣糕的,千萬不要啊!
跟女兒討論自己的婚姻大事,江永華還是有點抹不開面子,吭哧了兩聲:“呃,你招姨也是說,先等工作安排好了再商量其他的事。”
江筠著急啊,夜長夢多呢:“爸,你可以先跟招姨結婚辦結婚手續,這樣子的話去找人事局要指標安排工作就容易多了。”
江永華其實并不太懂怎么給家屬安排工作這一套,他自己的工作從來都是聽從組織上的安排。
人事局在哪兒?找誰要指標?他通通都是懵圈的!
江筠一見江永華的茫然,立即有了主意:“爸,春城就只有一個省歌舞團,可是京城有很多歌舞團呢!招姨的舞蹈跳的那么好,咱們多去問問,去求求人,肯定能找到路子的。”
江筠現在多么感謝江珩啊,在原來的時空,就是表妹的劇組拍的這些有關軍人的電視劇,她對京城赫赫有名的幾家歌舞團才有所認識。
江永華笑了笑:“哪有那么容易呀,你招姨都快三十歲了,她跳的都是少數民族舞蹈,也就在春城那邊有人看,京城這邊的歌舞團,招的都是十幾歲的演員,你招姨沒上過班,沒職稱沒資歷,人家怎么會要她?”
江筠急了:“爸!我跟小蘭都需要你!”
江永華搖搖頭:“你們兩個都長大啦!再過兩年,你就要嫁人了,小蘭這么活潑,再過兩年也該找對象了。時間過的可快了,兩年一眨眼的功夫就過去了,唉,你那個時候受傷,現在想起來,好像就是前幾天才發生的事。”
提到受傷,江筠突然發現,自己就坐在當初摔倒的地方,大樹還在,練習爬竿的架子,移到了另外一個地方,難怪她剛才沒認出來。
江筠滿懷感慨,站起身來去抱著梧桐樹的樹干,學著電影《天仙配》里的臺詞:“梧桐樹呀梧桐樹,我的救命恩人在哪里?”
念了兩聲,回頭看著江永華,笑道:“爸,這棵樹又長高了,我記得那會兒練爬竿的時候,架子跟樹頂一樣高,現在這棵樹比架子要高出一大截。那一跤把我摔的夠嗆,魂兒都摔沒了!”
想了想,趕快收回雙手,合十頂在腦門前,默默的祈禱:感恩原主江筠,感恩送原主江筠,不,已經換了芯的江筠去醫院的好心人!
江永華出聲制止女兒的合十姿勢:“小筠,把手拿下來,合掌禱告這個姿勢,只有回族人才可以做,你以后千萬不要當著別人的面做這個動作。”
這個時候,文化改革運動還沒有結束,社會上有些素質極差的人總喜歡斷章取義,胡亂給他們看不慣的人和事安上一些莫須有的罪名來批斗。
江筠聽話的把手放下來:“爸,還是回來部隊這邊吧,咱們父女之間相互有個照應!我也不會那么早結婚的,我也要像招姨一樣,三十歲再結婚!”
當爸爸的女兒還沒當夠呢,干嘛要結婚?
江永華被逗笑了:“你招姨那是情況特殊,你可別跟她去比。在部隊這邊,二十一二歲結婚,正合適,二十三四歲生孩子剛剛好。”
江筠兩只手亂搖:“我才不要那么早結婚!爸,你要是留在春城上班的話,我就回去春城陪你,一輩子都不嫁人!”
這個威脅夠給力,江永華當真了:“我是覺得春城那邊清靜,沒什么干擾。”
江筠聽明白了:“爸,你是怕張秀英來找你鬧事?她還有什么立場敢來找你?”
江永華低下頭:“她總是你們的媽,我跟她沒關系了,可是你們對她該孝順還是要孝順。”
尤其是張秀英跟江蘭的關系那么親近,只要是留在京城這邊,遲早都會打個照面的:“你跟小蘭結婚的時候,還是得有母親送嫁的。”
江筠生氣了,憑什么要去孝順張秀英?張秀英要跟江永華離婚的時候,她不知道有多高興:“爸,我結婚的時候,讓招姨給我送嫁!所以,你一定要留在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