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建生微微點頭,沒有說話,李智也起身離開,去和高通溝通去了。
其實大家都知道,有自己處理器的好處。
但是也都知道,自己設計處理器的難度有多大。
如果只是研發經費和人力投入巨大,永恒集團還是能夠支撐的。
但是面對深不見底的專利漩渦,卻顯得有心無力。
看著陳建生的表情,陳晨默默的在心中思考:“要不要,設計個處理器出來?”
在陳晨看來,地球的處理器,相當的落后。
按照地球的技術標準,現在用途最為廣泛的硅,已經要逼近材料極限了。
而最近兩年炒得火熱,貌似可以用來替代硅的石墨烯,因為其材料特性,實際上并不適合做處理器。
聽上去很高大上,而且已經有實物的量子計算機,受限于算法,目前只能做一些有針對性,專業性極強的運算。
通用化,是目前量子計算機最大的難題,如果自己不去推動的話,可能有生之年都不可能完全成熟。
不過即便是自己拿出全套的量子計算機的通用算法,量子計算機也不可能在短時間內民用,更不可能用在手機上。
因為理論和算法拿出來就能用,但是制造工藝提升太過困難。
個人的手機和電腦,暫時還只能繼續用硅。
在陳晨看來,在硅晶上面,仍然有很大的潛力可以挖。
ntel和arm的最新式的處理器,在自己看來,都極其的落后。
如果用自己的理論來重新設計的話,在某些特定環境下,性能甚至能直接翻幾十倍。
設計處理器,對自己而言沒有任何的難度。
難點在于專利壁壘。
這其中包括處理器構架、通訊基帶兩個方面。
兩個都是老大難問題,只是相比前面一個,后面這個要更加的讓人望而卻步。
首先說處理器構架,地球最常見的電腦和服務器處理器,是基于x86構架的。
目前市場上能看到產品的,僅有ntel和amd兩家。
作為亞美利加最高精尖的科技產物,作為ntel和amd掙錢的法寶,x86授權,是不用考慮的,完全不可能對外開放。
然后是目前用途最為廣泛的手機處理器——arm。
與x86處理器所有者ntel和amd不同,擁有arm處理器構架的arm公司,自己并不生產手機處理器。
arm公司只設計開發新的處理器構架,然后采用對外收取授權費用的方式盈利。
包括高通驍龍、聯發科曦力、華為麒麟、三星獵戶座,都是在arm的基本構架的基礎上的二次開發定制的。
arm處理器的授權相對容易獲得。
但是arm是手機處理器,手機處理器,不只是一個處理器,而是一個整合芯片,又稱為so。
這里面,就涉及到了最大的難點,通訊基帶。
這是比處理器設計還要令人無力的真正難點。
簡而言之,要兼容地球現有的2g、3g、4g移動通訊網絡,要利用現有的通訊設施,而不是自己再去更新基站,就需要整合對應的移動通信基帶芯片。
這個基帶的生產里面,就包含了一大批的移動通信專利。
以陳晨第一世的經驗,地球的移動通信專利,就是一個爛泥灘。
從上個世紀到現在,有無數的廠商進進出出,產生了大量的技術專利。
這些通訊專利,基本上掌握在高通、諾基亞、愛立信等幾個通訊巨頭手中。
諾基亞,在將手機業務出售給微軟后,仍然時刻影響著整個移動通信行業。
他手中仍持有約3萬個手機專利,而且一直參與新的移動通信標準的制定和開發。
諾基亞的專利數量是蘋果的7倍,涵蓋2g、3g、4g,未來還可能包括5g。
包括蘋果、三星、ht、微軟、黑莓、lg、索尼、華為等近40多家科技公司都需要每年向諾基亞繳納專利授權費。
三星每年會向諾基亞支付3億歐元的專利費,蘋果每年會向諾基亞支付將近4億歐元的專利費。
安卓系統的所有者谷歌,為了應付接連不斷的專利戰,于2011年花費125億美元,收購了垂死的摩托羅拉移動,獲得了超過17000項專利。
在收購完成后,谷歌多次砍掉摩托羅拉非核心業務,兩年后,把本來就看不上的品牌和手機業務,轉手賣給了聯想,自己留下了有用的專利。
諾基亞和愛立信這些通訊巨頭,都時時刻刻影響著幾乎所有的手機廠商。
而移動通信行業真正的巨頭,高通,它影響的,是整個手機行業。
包括其他的通訊巨頭,都會受到高通的制約。
高通公司占據著全球dma芯片市場90的份額,擁有3000多件dma及相關技術的專利,其中dma核心專利就達600件。
在dma技術上,高通具有絕對壟斷地位。
單純的壟斷一項技術并不可怕,關鍵是,壟斷這項技術之后,還能推動這項技術成為全球通用標準。
1999年,在亞美利加政府的支持下,高通獨家主導的dma標準,打敗了愛立信等多家廠商主導的gsm,被國際通信聯盟接受,作為為第三代無線通信技術(3g)的基礎。
從這時起,移動通信的標準與核心專利,全部落入高通手中,無線通信領域,沒有人可以繞開高通的專利。
在3g時代,為了防止高通繼續一家獨大,愛立信、諾基亞等老牌歐洲廠商,聯合亞洲的華為等新晉廠商,聯合開發推廣dma制式網絡(國內的聯通用的3g網絡)。
眾人拾柴火焰高,最終,dma無論是技術成熟度,還是市場份額,都戰勝了高通的dma2000(國內的電信用的3g網絡)。
但是前面說了,按照國際通訊聯盟的標準,3g技術的標準,都是以dma為基礎制定的。
所以為了符合國際標準,dma,也必須以高通的dma為基礎。
這樣一來,就不可避免要用到大量屬于高通的底層專利。
結果是,為了抵制高通而開發的通訊標準,雖然在技術和市場上都戰勝了高通,卻仍然要向高通繳納專利費。
在3g時代的dma中,高通公司掌握其中的25的專利,雖然比例不如dma2000高,但是都是基礎核心專利。
4g甚至后面的5g,高通的專利比例將進一步降低,但是只要還在dma這條路上,高通的關卡就將會繼續存在。
在面對廠商的時候,高通還采取了非常高明的定價策略——將通訊基帶的定價,和包括基帶在內的,整個手機處理器so的價格差不多。
這樣一來,單獨買基帶的話,還要自己整合一個p和gp,費時費力費錢,而且大多數手機廠商還沒芯片級整合的技術和能力。
高通方案一次性全部搞定,這樣大幅降低了制造手機的門檻。
高通這種銷售方式被戲稱為“買基帶,送處理器so”。
正是這個銷售策略,將曾經的移動端芯片no.1德州儀器,趕出了手機芯片市場。
而且,高通有一個無比蠻橫霸道的地方,那就是反向專利授權。
任何購買和使用高通芯片的公司,必須將本公司持有的通信專利,免費授權給高通。
并且不能憑借此專利,向其他使用高通芯片的手機廠商,征收專利授權費。
也就是說,如果在用高通技術的同時,還自己研發新的通信技術,那么就必須要將自己的專利,免費授權給高通,其他使用高通芯片的廠商也可以免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