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警事第四百四十四章 尋人啟事_宙斯小說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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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四章 尋人啟事


更新時間:2018年04月28日  作者:卓牧閑  分類: 都市 | 都市生活 | 卓牧閑 | 朝陽警事 


12月29日,2016年元旦小長假的第一天。

行政服務中心不是公安局,長假期間不辦公,黃瑩正常休息,但既沒去青旅也沒陪黃爸回老家探望爺爺奶奶,同韓朝陽一起跑完步回宿舍洗完澡換上衣服,連早飯都顧不上吃,就忙不迭跑到理大南門鉆進唐曉萱的車,一起去燕陽很有名的“舞之夢”參加排練,為明天給出嫁的閨蜜旬詩函當伴娘做最后準備。

“結婚就結婚唄,還要跳什么舞。參加排練是給她面子,如果伴郎長得對不起觀眾,那她就別怪我不給面子,我唐曉萱丟不起這個人!”

現在結婚,不光新郎新娘要表演節目,伴郎伴娘一樣要跟著伴舞或伴唱,沒點才有真不敢結婚。

伴郎同時也是舞伴,等會兒要一起參加排練,之前從未見過,唐曉萱不想跟一個長得很磕磣的家伙起舞,黃瑩一上車她就噘著嘴發起牢騷。

關系不是好到一定程度能稱之為閨蜜?

黃瑩很清楚她只是嘴上說說,回頭看著專程從東海趕來的大學同學徐穎調侃:“老四,昨晚萱萱是怎么安排的,有沒有帶你出去浪?”

“別提了,說是給我介紹帥哥,結果人有女伴兒,還左擁右抱!”徐穎連拍幾下駕駛座椅,隨即話鋒一轉:“瑩瑩,你見過新郎官沒有?”

“見過照片。”

“沒見過真人?”

“騙你干什么,”黃瑩回頭看看唐曉萱,又轉身笑道:“別看我們都在燕陽,但她說結婚就結婚,我和萱萱跟你一樣覺得突然。她跟那位雖然是高中同學,可這些年沒怎么聯系,反正沒跟我們提過,都沒怎么相處,相互都不是很了解,這跟閃婚有什么區別。”

姐妹們一個接著一個脫單,唐曉萱心里有那么點不是滋味,禁不住嘀咕道:“別光顧著說別人,人家這幾年是沒怎么聯系,但人家早認識了,人家是青梅竹馬!哪像你,跟最帥警察雖然沒結婚,但也跟結婚差不了太多。”

徐穎還在攻讀研究生,學業比較緊張,平時跟她倆聯系得不多,趴在駕駛座椅背上好奇地問:“瑩瑩,你老公真是警察?”

“如假包換。”

“還是燕陽最帥警察?”

黃瑩不無得意地笑道:“最帥不是指長得有多帥,但也不難看,至少帶出去不丟人。”

“瞧把你嘚瑟的!”徐穎給了她個白眼,掏出手機翻出唐曉萱昨晚轉發給她的照片,故意刺激道:“你老公是挺帥的,聽說會拉小提琴,還有點情調,這么優秀的男人你就不怕別人追?”

黃瑩忍俊不禁地說:“不怕,他那點死工資,還背著房貸,別人看不上。”

“可他帥啊,現在那些女生就喜歡他這樣的小鮮肉,而且他出名了,他是網紅。”

“不怕!”黃瑩噗嗤笑道:“他整天忙著接處警,忙著做報表,還要上街巡邏,幾乎天天加班,累得像條狗,別人找不著他,他一樣沒時間找別人,我有什么不放心的。”

唐曉萱曾經撩過韓朝陽,結果當時聲稱不在體制內找的閨蜜居然“出爾反爾”竟跟韓朝陽好上了,唐曉萱雖然算不上后悔,但也見不得她如此顯擺,忍不住來了句:“有句話怎么說的,想起來了,警匪一家!瑩瑩,他是警察,整天跟三教九流打交道,你就不怕他學壞?”

“這更不用怕了,現在管得多嚴啊,他既要遵守八項規定和公安局的那些條令條例,走到哪兒還會被老百姓監督,說錯一句話都可能被投訴,更別說做錯事。他既沒什么會員卡、VIP卡,也不能進什么會所,不敢越雷池一步,連出門買點東西都不敢大聲,跟同事聚個餐都有紀委督察幫我盯著,就算他有賊心也沒賊膽,就算有賊膽也沒做賊的時間。”

徐穎樂了,又忍不住笑道:“什么都不可以,這樣有意思嗎?”

“挺好。”黃瑩嘻笑道:“錢雖然少點,花錢的地方也不多,至少衣服一年能少買很多套。除了一些必要的開支,錢都能攢下來還房貸,攢下來給我花。”

“老四,別跟她說了,再說她更嘚瑟!”

聊得韓朝陽,黃瑩突然想起一件事,立馬掏出手機:“這兒有個鏈接幫我轉發一下,要發朋友圈,也要轉發到你們加的那些群,最好請你們的朋友也幫著轉發。”

“又轉發什么東西,我最煩這個了!”唐曉萱回頭瞪了她一眼。

黃瑩才不管她愿不愿意,先把鏈接轉發給二人,旋即拿起唐曉萱的手機,輸入她這幾年從未改過的密碼,點開微信,毫不把自己當外人地轉發起來。

唐曉萱正在開車,只能由著她轉發,只能苦著臉問:“老二,你到底在轉發什么?”

不等黃瑩開口,正在看內容的徐穎道:“放心吧,不是廣告,也不是拉票的。”

“那是什么?”

“尋人啟事,”徐穎邊看邊笑道:“這個奶爸挺帥的,這小丫頭也挺漂亮,要找的這個張子月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有這么好的老公,這么可愛的女孩,還拋夫棄子不辭而別。”

“公益的尋人啟事,回頭看看,回頭幫著留意留意。”黃瑩放下手機,輕嘆道:“我見過這對父女,他們就住我媽有股份的青旅,孩子甚至就是我媽在幫著帶,小丫頭真可憐,凌斌真不容易,你們說應不應該幫著找?”

唐曉萱沒看尋人啟事內容,下意識說:“女的都已經變心了,就算找著又有什么用!”

“萱萱,不是你想的那樣,孩子是女的跟別人生的,她自己跑了,卻把孩子扔給人家。”

“這是遺棄,應該報案!”

黃瑩深吸了一口,苦笑著解釋道:“如果把孩子扔給一個不認識的人那肯定是遺棄,但張子月不僅認識凌斌,而且是戀愛關系,已經到了談婚論嫁的程度。她是不辭而別,但在走前給凌斌和孩子留下一筆錢和一套房子,應該是遇到什么事,也可能患上了婚前恐懼癥想一個人靜靜,畢竟她離過,受過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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