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國明月第212章 治邑_宙斯小說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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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章 治邑


更新時間:2017年07月24日  作者:七月新番  分類: 歷史 | 上古先秦 | 七月新番 | 戰國明月 

作者:七月新番分類:

趙國歷史上,不乏一些國都派到地方的官吏,效仿西門豹之事,對當地豪長喊打喊殺,對于豪長而言,那無疑是滅頂之災,也是他們極不希望看到的,而這些案例的最終結果,一般是官吏和豪長兩敗俱傷。

長安君來到祁縣就封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入城拜謁祁奚廟,祁奚乃是祁氏之祖,世代受香火供奉祭祀,此舉無疑是在向祁氏示好,也起到了極好的效果。

至少,祁氏內部對長安君剛一來祁縣就對付自家的擔心,暫時是消失了。

“如此溫和的公子,來祁縣做封君,也不一定就是壞事……”

長安君給祁氏面子,祁氏翁投桃報李,當日就向長安君獻上了一處宅院,作為他封君府邸修起來前的居所,還以長安君居所沒有下人服侍為由,一口氣送了他十來個年輕的隸妾,雖然都算不上漂亮,至少眉清目秀。

明月推辭一番后,便說成是“借住”,笑納了祁氏的禮物。這個宅院不算不大,百步見方,只有三四個院子,比臨淄的質子府,還有邯鄲的長安君府要小得多,可明月卻安之若怡。不過他并沒有在此居住,而是讓從邯鄲一路跟著他來到此地的門客舍人入駐,他自己則帶著蔡澤等親信,直接住進了縣寺里。

邯鄲那邊的調令已經來了,祁縣的令和尉都將在下個月離開,祁縣會脫離傳統的郡縣規格,徹底私人化。在此之前,縣吏必須將祁縣的大小事務一一移交給長安君。

比邯鄲朝堂而言狹小了無數倍的縣寺中,縣令已把所有的簡牘、簿集都已封存,只等明月來驗收。

明月在此之前,只做過邯鄲的工尹,管的是百工之事,也算對這時代的行事規矩有所了解,可忽然將一個幾千戶的縣給他,竟還有些無從下手。

好在蔡澤在燕國不得志時,還做過一段時間的綱成縣佐吏,對這些事情比較熟悉,明月便在他協助下,簡略了解了一下治理一個縣,需要些什么。

當縣令將他們帶入裝有文書的房間時,明月微微吃驚,但見這里密密麻麻堆著大大小小的木箱,箱中是成堆的竹簡、木牘。

明月不由轉頭問道:“竟這么多?是多少年累積下來的?”

那縣令暗附這位邯鄲公子果然對治理地方不甚了解,便笑道:“好叫公子知曉,這只是過去六年的,惠文王二十九年之前卷宗簡牘,都被那次秦兵入寇燒毀了……”

六年前,也就是惠文王二十九(公元前270年),祁縣一度被秦軍奪走過,雖然很快就還了回來,可對當地民生,以及趙國在當地的統治還是造成了很大打擊。秦兵一把火燒了縣寺,所以明月至今還能在寺門處找到被燒裂的石塊和被熏黑的墻垣,先前許多年留存的檔案,都被焚毀了——或許是受商鞅焚詩書影響,秦兵每逢占領一座城池,若沒把握守住,通常會一把火燒了當地檔案文書。

接下來,那縣令一箱接一箱地數過去,不厭其煩地解釋內容。

原來這些簡牘都是歷年的檔案,囊括了從邯鄲、晉陽頒布的法令,祁縣歷年戶口、土地開墾、物產統計、田租賦稅、勞役徭役、倉儲錢糧、兵甲物資、道路里程、郵驛津渡管理、奴隸買賣、刑徒管理、以及祭祀、醫藥等相關政令和文書。

關于祁縣的一切,仿佛都濃縮在這個小小的檔案室里。

跟殷周春秋時禮儀宗法制度不同,戰國七雄已經完成了一場改革的風暴,從上而下的變法,使得官僚體制全面建立,曾經的貴族沒落成了地方豪長,或者普通士人,大量識字的士作為基層官吏被派去官吏地方,這樣一來,就構建了一種新的國家制度:律令制。

和春秋時期卿大夫粗放型的治邑不同,如今列國治理地方,就是靠這滿滿一屋子的“律令”,也就是簡牘來實行的,邯鄲頒布下律法作為全國準繩,各縣依照上命,安排下每年的春耕、夏耘、秋收,以及最終的賦稅,再將收上來的糧食連帶記錄每年簡報的竹簡,交到太原郡去。太原郡統計各縣數據,再交給邯鄲。

就像齊威王時要對阿大夫和即墨大夫進行評比一般,邯鄲也會根據這些簡牘,對各縣治理情況作出一個比較,一般而言,交上的賦稅多就是好吏,收上的賦稅少就是不稱職,不稱職者會很快被調走,所以官吏每每上任,最焦心的事就是督促收稅……

明月只是簡單地翻閱了一下這些簡牘,就從中窺見了不少治理地方的細節,除了最為詳盡的稅收上計外,還有對縣中罪犯的罰單,其中的“一盾”、“一甲”是指數額,意思是讓犯錯的人繳納一副盾牌或是一副鎧甲,不然就要“數耐”,也就是剃掉頭發,作為罪人服役。

除此之外,縣尉那邊也交割了不少文書,比如有的簡文中記載某一月份中本地縣卒糧食的消耗量,以及武庫里武器的儲藏情況,都事無巨細的記載在上面。

這些密密麻麻的數據,明月看得頭都快大了,好在還有蔡澤帶著一些在燕國上都招攬的士人幫忙整理,然而趙國的篆字和燕字有較大區別,而涉及到徭役、租賦的簡牘里,一字之差,就可能出現大問題。

這捉襟見肘的局面,讓明月清醒地意識到,自己急需更多的門客、舍人。不求什么經天緯地之才,而是要簡單地幫助自己處理文書,如此,他才能順暢地當好祁縣封君,管好這塊地盤。

于是明月在抵達祁縣一天后,便宣布了自己做封君以來的第一條命令:除了要調走的縣令、尉以外,其余諸吏,一律留用,而且還向縣中求賢!

”自古天子建國,諸侯立家,凡有胙土封茅者,曷嘗不得賢人君子與之共治其地乎?衛康叔就封,先以《梓材》求衛地之賢;祁奚大夫告老之際,亦推解狐于君前。墨子曰,可使治國者使治國,可使長官者使長官,可使治邑者使治邑,光咎待能治邑者。祁乃大縣,人杰地靈,可有良家子居于豪長之家未曾出仕者,亦或士人閭巷之室郁郁不得志者?此令既下,人人皆可舉薦他人,他人亦可自薦!光年少就封,還望二三子佐我明揚仄陋,踴躍薦才,不避親仇,吾得而用之,有才者必尊其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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