賊警第四百六十六章 合作_宙斯小說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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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十六章 合作


更新時間:2017年10月23日  作者:蝦寫  分類: 都市 | 都市生活 | 蝦寫 | 賊警 


p凌晨三點四十分。

七組和孫軍小組坐了下來,因為案件發展出乎蘇誠意料,雙方終于開始合作了。

孫軍整理資料:“嫌疑人具備一定的犯罪知識,可以考慮有前科……”

“打住,你要這么談,明天都沒法結束。”蘇誠叫停:“證據在收集,還要檢驗。我們現在要關注重點,重點是為什么高總要一具尸體。”

“‘斜’教?”孫軍問。

“有這可能。”左羅道:“但是我的技術員查過,最近幾年在A市沒有任何關于斜教的線索和情報,”

蘇誠道:“慘不慘?慘!那就是他了。為什么?”

孫軍道:“法醫已經檢驗過,沒有發現任何遺體體內帶有毒品,或者是其他物品。會不會就是丟失的遺體帶毒?”

蘇誠搖頭:“兩個不可能,第一個不可能原因,遺體的家屬鬧的很兇。第二個不可能,如果是帶毒,不需要把尸體帶出來。或者事后把尸體送回去就可以。”

孫軍道:“送回去不太可能,按照張三說的時間,他是十二點去的太平間,估算時間,十二點十幾分就帶走尸體。十二點半喝了農藥的婦女娘家人到了醫院,要見死者,情緒比較激動,醫院值班的醫生撥打了報警電話,警察到了之后,安撫了很久,先休息明天再見,半夜三更不方便。剛說服完,婦女的丈夫出現,場面一度失控,從十二點半鬧到了三點多。”

蘇誠疑問:“我們怎么沒這個信息?”

孫軍道:“這不是證據,只是事實,我們沒時間,知道就行,要記錄的東西實在太多了。你們多查前天幾個小時也沒關系是不是?”

左羅見白雪欲言又止,道:“白雪,你說。”

白雪道:“7號柜的親屬是在大前天被捕,會不會是他們故意偷走尸體呢?”

左羅道:“這有可能,張三兒子報第一個就是7號柜子,高總如果是親屬,是知道7號柜死者是自己親屬,故意放煙霧彈。這個想法不錯。孫隊,你怎么看?”

孫軍點頭:“不排除這可能,7號柜的親屬在當地有錢,有勢力,平時挺橫的。”

蘇誠道:“親屬都是C市人對吧?他們大前天被捕,通過一個晚上的計劃,第二天去偷了一個人的手機,并且還確定這人不會報停手機。還知道看守太平間的人身份,還知道張三兒子姓格……這個信息量是不是太大了?”

“你認為?”

“我認為是本地人,甚至可能是張三兒子這個圈的熟人。”

孫軍問:“有沒有可能7號親屬雇傭本地人?”

蘇誠搖頭:“就算雇傭,也不可能這么快,他們知道雇誰?白雪說的這個可能,我認為可以排除。我也許猜到了犯罪動機。”

“什么動機?”

方凌解釋道:“當蘇誠是這個表情,并且用猜這個詞的時候,他是不會說來自己猜到什么,因為他沒有把握。接下去他會去驗證這個可能,如果驗證有結果,他就會款款而談。如果驗證沒有結果,他就忘記掉這件事。”

蘇誠看方凌:“我有女朋友,不要這么了解我。走吧,左羅,我們去趟派出所。”

“喂,話說一半。”孫軍很不滿意。

“等我先驗證好不好?”蘇誠道:“孫隊,你應該提審下李四,我認為李四是知道一些事情的。”

“行,隨便吧。”孫軍目送蘇誠和左羅離開,看自己下屬:“把手上的線索再過一遍,沒理由我們沒發現,而蘇誠先有懷疑。重點前天晚上十二點半到凌晨三點半這時間,我發現蘇誠是聽見了這件事,所以才有了想法。”

方凌收拾東西:“孫隊,這個調查方向很正確。但是蘇誠有時候未必會對,特別是他說猜的時候。別被他帶溝里去。”

孫軍道:“蘇誠有句話提醒我們,要多么熟悉張三李四的圈子,才知道用錢能雇傭到張三兒子去做壞事。”

一名組員回答:“考慮到張三兒子有重新做人的表現,我認為嫌疑人很可能比較了解蘇三的兒子,知道他受不了誘惑。”

孫軍點頭:“重點是20萬,能拿出這錢的人,家里未必會有20萬的現金。”如果不是時間太進展,孫軍能發現張三兒子有重大嫌疑。時間限制后,調查方向就落到尸體上,而不是人上。在A市除非敏感和特別案件,否則不能設定時間限制。這案件就屬于敏感案件,網絡上幾乎一邊倒的支援7號家屬,沒辦法,A市沒有雇傭水軍,家屬發聲音,A市不吭聲。還好A市警方公信力很高,A市的市民大多數還是相信警方的,持拭目以待的態度。

派出所接待蘇誠和左羅的是所長,出了這樣的事,他也睡不安穩。據所長說,目前派出所進入四級狀態。四級狀態是警員們經常要進入的一種狀態,也沒有什么特別要求,不得休假,不得請事假,每天上班時間延長到10個小時以上,擠壓人力加強警方力量。

蘇誠和所長到辦公室,有個小姑娘穿了警服在操作電腦,蘇誠開門見山道:“三天之內報失蹤的人口,包括鄉鎮。”

小姑娘看所長,所長點頭,小姑娘搜索后道:“三天內我們鎮沒有報失蹤案,鄉一級的不太清楚。網絡還在調試階段,鄉鎮可以調取資料庫搜尋相關信息,我們這邊查不到。”

小姑娘解釋道:“林鎮有四個鄉,下轄十個村,人口不多,只有一萬三千多人,四個鄉除去森林警察外,正規民警只有十二名。”

所長道:“給他們打電話。”

小姑娘點頭,開始撥打電話,所長去倒水,左羅讓所長坐,自己拿了幾個客用杯進開水房,沖洗一下。所長說里面有茶,左羅拿茶出來。

很少通宵的人在通宵時候并不會馬上感覺很困,但會感覺很空虛和疲憊,這時候煙和茶是好東西,左羅和所長點上,蘇誠拒絕二手煙,也點了一根。

大概十來分鐘后,小姑娘報告:“沒有,這幾天沒有人報失蹤。”

蘇誠拍頭:“所以破案有時候需要點運氣,沒有人報失蹤應該比較正常,運氣一般……所長,有宵夜嗎?”

左羅不滿:“十二點才吃的。”

所長笑:“沒關系,泡面可以嗎?”

“可以,可以。”

左羅:“我來吧。”

小姑娘拿出泡面,左羅撕包裝,手一停,看蘇誠:“你很悠哉?”

蘇誠不否認:“我在等電話。”

“等什么電話?”

“三國演義里經常有這樣的橋段,黃忠沒有分派到任務,很不高興。于是就去找諸葛亮,說老夫怎么怎么了。諸葛亮就說,將軍還是多休息。黃忠不爽,要翻臉,諸葛亮就說,既然這樣,我就發派一個任務給你。黃忠走后,謀士問諸葛亮,既然認為黃忠老,為什么要派黃忠去那么重要地方?諸葛亮說,這叫激將法。果不其然,黃忠就帶了夏侯淵的腦袋回來了。”

左羅問:“你多久沒看三國了?”

“有幾年了。”

“所以說的亂七八糟。”

“就是那意思。”

“你所的黃忠難道是……”左羅電話震動,停手,接電話:“喂……孫隊……哦?我們在派出所,好的,要泡面嗎?好,好,再見。”

左羅掛電話,繼續撕泡面:“黃忠來了。”

孫軍來了,坐下來,隨便吃了口泡面,放下筷子道:“蘇誠,這次我們要合作。”

蘇誠很驚訝態度:“孫隊,你手上有什么,要讓我們合作的?合作最好拿點本事出來。”

孫軍道:“我們找到嫌疑人了。”

蘇誠不明白:“既然找到嫌疑人,為什么找我?”

孫軍回答:“我是找到嫌疑人,但是我不知道他干了什么,他要尸體干什么。我相信你猜到了嫌疑人的目的。這次功勞全部算你們的,好不好?我現在就想破案。”

“別,孫隊你夠朋友,功勞我們就不要了。”蘇誠道:“你不了解左羅,他肯定不會居功。先說說孫隊你那邊的情況。”

孫軍也沒拒絕,道:“張三的兒子是跑鄉村的貨運,簡單說就是送快遞。畢竟現在農村都會網購。這家快遞公司總部在林鎮,在四個鄉有工作點,電話通知,趕集時候帶身份證去拿領件。張三兒子就是把貨送到幾個鄉,同時還會送大件或者貴重的的物品。同時呢,張三兒子還和鄉里一些小賣部有聯系,經常幫忙運貨,只要愿意跑,幸苦錢還是有的。“

孫軍:“快遞公司一共有四輛車,兩輛是公司的,兩輛是兼職的,比如張三兒子這樣,只是兼職。快遞公司的老板叫梁飛,縣城里有兩套房子,還有一個店面,本鎮算是有錢人。梁飛在前天早上從銀行取了20萬的現金。”最后一句話是重點。

孫軍:“我們查詢了梁飛和張三兒子通訊記錄,發現他們不僅只是老板和雇員,經常晚上一起喝酒,一起泡腳。他們是不是有其他的背景關系,我們還不清楚。”

蘇誠佩服:“孫隊果然厲害,抓住了20萬這個重點。”

孫軍擺手:“其實沒什么,我就是讓人給幾位行長打電話,畢竟是20萬的現金,行長不可能不知道。蘇誠,你在懷疑什么?”

蘇誠道:“我認為本案是謀殺案。”

“謀殺?”孫軍疑問:“尸體在哪?”

蘇誠道:“尸體本應該替換掉07號尸體,但是因為前天晚上喝農藥婦女親屬鬧場,警察出動,導致尸體沒有被替換,所以我們少了一具尸體。”

“什么意思?”

蘇誠道:“車禍的遇難者是不是都提取了DNA?”

“對,有一些尸體沒有攜帶證件,可能是散落在車內,八具尸體不可能通過面容來辨認。”

蘇誠道:“恰巧我殺了個人,這人尸體如果出現,警察一定會找到我,或者說肯定會懷疑我。那怎么辦呢?偷梁換柱。嫌疑人是本地人,很熟悉本地發生的事,于是就想到了這個計策。”

留在第六醫院的尸體,都是當場檢測沒有生命體征,沒有搶救可能的遇難者。這說法很委婉,準確來說,八具尸體是在燃燒的車內發現的,受傷的人不少,但是都在車外。車外也有人遇難,但是都經過了搶救。

蘇誠繼續:“驗身份唯一手段就是DNA,DNA已經取樣,如果將嫌疑人殺死的尸體掉包其中一具尸體,是不會有人發現的,加之尸體本身不好看,基本也不會有瞻仰遺體的葬禮。嫌疑人將偷來的尸體埋掉,遇難者尸體會很快被火化,將來即使挖出尸體,DNA也難以鑒定其身份。受害者在定性上不是死亡,而是失蹤,警方對于成年人失蹤案件,態度是相對比較消極的。”

孫軍道:“如果受害者尸體被火化,從法理上來說很難將嫌疑人定罪。”尸體沒了,很多證據會變成間接證據。唯一辦法就是審問嫌疑人,嫌疑人扛不住,招供了。但是嫌疑人有可能在法庭翻供,只有口供,并且口供事實不清晰,口供只能當作參考證據。當然,現在都是有審訊錄像,法庭會考慮采納。但如果嫌疑人堅決不招,并且處理好了兇器,警方即使能證明他主謀偷了尸體,也無法控告他謀殺。沒尸體,就沒謀殺。

有一起典型的真實案件,嫌疑人是一名鍋爐工,他假借自己上面有人,能辦農轉非為理由,和一名姑娘發生關系,后來姑娘發現受騙,要舉證他,被他殺害,放在鍋爐中毀尸滅跡。警方接到報案后,第一時間鎖定了罪犯為嫌疑人,審訊中,嫌疑人承認了自己殺害姑娘,也說明過程。但是因為當時審訊錄像不普遍,只有紙質供詞。上了法庭后,嫌疑人翻供。

他是嫌疑人,但是警方缺乏他直接殺死姑娘的證據,甚至缺乏姑娘已經死亡的證據,只有那份口供也被翻供了。法庭要求警方補充偵查。警方開始還原現場,按照口供將一頭豬放進同樣鍋爐。在口供中,嫌疑人說自己燒了六個小時,隔多長時間拉出來看一下,看尸體被燒的怎么樣。警方用豬做實驗時候,發現豬的尸體在被焚燒期間每個階段細節吻合度和口供基本一致。最終法庭認為,如果不是親自燒過尸體,是絕對不可能在細節上做到如此吻合,于是判定口供有效,殺人等罪名成立。

但如果沒有口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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