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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綁架?


更新時間:2016年11月12日  作者:蝦寫  分類: 都市 | 都市生活 | 蝦寫 | 賊警 

一出馬局辦公室,左羅又變成一張正經的撲克臉,到停車場,開車到附近的商場停車場,換車,開了十幾分鐘,宋凱在路邊等待,上車,前往至尊別墅。

左羅問:“怎么樣?”

宋凱手拿上電腦,道:“這四天拍攝了一共有二十七個人在七號別墅附近出沒,其中十五個人身份通過照片比對排除。剩余十二個人中,有八個人是酒店工作人員,基本上也可以排除。最后四個人,兩名是電信維修工,我這邊查的信息看,問題也不大。最后是一對住在15號別墅的一對夫妻,新婚老外,德國人,他們是國際高中的特聘外教,四個月前入關,看起來也沒問題。左隊,這蘇誠會不會扯淡,他說黑衣人就黑衣人,他說黑衣人要找麻煩,就有麻煩?”

左羅道:“宋凱,七組所有人要先學一條規則,可以質疑蘇誠的人品,但是不要質疑蘇誠的能力。即使黑衣人不會出現,也要遵守這條規則。”

“這個……”宋凱遲疑一下,點頭:“明白。”

這時候左羅電話震動,左羅按耳麥:“喂。”

漢語,變聲:“左羅警官,先不要激動,聽一個聲音。”

“……”左羅沒說話。

一個帶哭腔女音傳來:“左哥。”

聲音被掐掉:“左羅警官,你現在在田陽街,給你一個小時時間,單獨到白朗海灘。你知道規矩的,如果你愿意賭一把,我們也很樂意。”

左羅聲音很平靜問:“你們要什么?”

“不要誤會,我們不想傷害和為難任何人,只不過左羅警官你的檔案把你描寫的太優秀了,為避免一些意外,我們只能用比較特殊的方法來請你。我們不會讓你白跑一趟,我們準備了一份塘鵝和浪子中介合作的相關資料,我們知道你會很有興趣……不如讓你的同伴宋警官先下車?”

左羅將車轉到路邊,道:“下車,自己過去。”

宋凱看左羅,左羅道:“我有個線人有事找我。”

宋凱點頭,離開汽車,關車門,眨眼詢問,左羅搖頭,表示沒事,左羅開車離開。這時候對方說話:“左羅警官這膽色讓我很尊敬,很明白說吧,我是黑衣人,我們只是想和左羅警官談談,條件是那份資料,我們不會強迫左羅警官做任何事,只是交易。愿意回答我們問題,就可以拿走資料。”

左羅道:“你們綁架了晶晶。”

對方道:“這只是防備左羅警官帶特警隊來找我們,我等你。”

九號別墅。

蘇誠如同死狗一般趴在沙發上,方凌笑嘻嘻的拿椅子坐在蘇誠身邊:“說說嘛,反正閑著也是閑著,再說昨天你沒說對,我兄弟們忙了一個晚上,你心里過意不去對不對?”

說什么?說案件,當蘇誠把黑山老妖上線挖出來后,方凌就把陳年案件搬運過來了。一共兩起懸案,一起懸案在蘇誠分析下,對了。一起懸案在蘇誠分析下,錯了。但是這個概率已經讓方凌非常滿意了。

蘇誠趴沙發上搖頭:“姐姐啊,我猜對了呢,沒工資拿,我猜錯了呢,砸我招牌。你知道我什么身份嗎?大菠蘿親傳弟子,我是有使命感和榮譽感的。你念資料,我只能瞎猜,完全沒根據。”

“說說嘛。”

“不說。”

“說說嘛。”

“不說。”

方凌一收笑容,殺氣騰騰,問:“說不說?”

蘇誠翻身仰躺,問:“你還記得承諾嗎?方凌,你要相信我,我能把你從緝毒處挖到七組,也能讓你從七組滾蛋。”

軟硬不吃,方凌問:“你想怎么樣?”

蘇誠道:“我要一個人資料,必須對左羅保密。但是呢,你出賣過我,我又不好相信你。”

方凌立刻道:“我發誓……你要誰的資料?”重點不是出賣不出賣,而是你露出大尾巴了。

蘇誠道:“ZH區早年是棚戶區,有個大地痞叫雷東,以故意傷害罪被判了十年。一年前出獄,我要他出獄后的所有詳細資料。和誰交往比較密切,和誰經常來往,是否頻繁進入夜總會,消費能力如何,生活來源是什么,身體情況怎樣等等,所有都要。”

方凌回答:“沒問題。那你看這案件……”

蘇誠道:“這邊有六個嫌疑人,你要用心去感應,就知道誰是那包毒品的真正主人。”

“啊?”

“教你一招,閉眼。”蘇誠到方凌身后,拿起方凌的右手,打開食指,將食指放在資料上,在其耳邊輕聲道:“世界安靜了,你的靈魂和你的精神融為一體,沐浴在清晨的陽光中,溫暖而舒適。你的手指伴隨著你的精神慢慢移動,當你感受到靈魂的存在時候,就是你找到答案的時候。”

王八蛋,吃姐姐我豆腐?方凌完全是心有雜念,手指隨意在資料上移動,然后一停,睜開眼睛,手指沒有在任何一張照片上。方凌悠悠問:“吃我豆腐?”但凡摸手說神鬼的,都是色狼。

但是蘇誠是震驚之色,媽蛋,這年頭還有沒有邏輯了,不能啊……蘇誠一直對鬼樓事件耿耿于懷,方凌上出租車,然后隨便問一句,腦洞大開,挖出了孫家走私線。剛才本打算摸小手吃豆腐,讓方凌發火,那案件的事就不了了之。至于雷東這人,呵呵,還怕方凌不去查?

但是,但是……

方凌的手指停留在資料上一名目擊證人的名字上,沒錯,蘇誠沒有把握,但是在方凌念資料時候,蘇誠認為這位這位目擊證人有問題。緝毒處懷疑有人通過大巴車朝某縣運毒,臨檢發現大巴車行李艙某行李箱內有毒品。于是開始排水,這位目擊證人說清楚自己的箱子內東西,成為一位證人,而不是嫌疑人。嫌疑人說的是另外沒有攜帶行李的六位乘客。

這種案件一般是掉包,自己拿的是普通行李,下車后拿走有毒品的行李。這樣有個好處,當毒品被警察搜出來時候,自己和毒品是沒有接觸的,沒有任何證據,因為是毒販先行將行李放到大巴車行李箱內。而大巴車的司機和售票員從來不管誰朝行李艙放行李,除非到了目的地后有人說拿錯自己行李才會開始辨認。

這是一起利用公共資源監管漏洞來達成安全運毒目的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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