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文
類別:都市青春
作者:我們大家書名:
戀上你看書網630bookla,最快更新!
(感謝“牛魔王一代”,四更)
允兒已經感覺自己精神分裂了,說不定什么時候就被送去七院了呢,反正她自己是一點都不意外,說好聽點還是為了投入角色進而無法分離呢。
至于允兒的精神分裂征兆嘛,她自己的感覺主要是矛盾,她不知道之前十六集的千頌伊和現在幾集的哪個才是三關正確的人,她不知道自己該怎么詮釋這個人物了。
前十六集的劇情劇組已經拍攝完畢了,歸納起來倒也不算太復雜,就是一個陷入豪門爭斗的頂級女明星和一個即將離開地球的外星人的愛情故事,中間有愛情、有友情,有冒險、有波折總之故事還算是精彩,否則怎么可能有這么多觀眾在看。
但是那些個想法都是允兒的過往了,現在處于精分中的允兒時時刻刻都在否定和反思著自己,有時候自己想不通了還打電話給萬能的歐尼們求助。
挑歌雖然結束了,但是歌曲的制作比預想中的難的多,以前是不用擔責任,所以也不用怎么精挑細選,歌曲聽著差不多就成。
但是這次自己操刀了之后,金泰妍是煩得很,每個音符和細節都要思考,嚴重消耗金泰妍的小腦,所以最近頗有些更年期提前的意思在,在這種情況下接到允兒的電話自然沒有什么好心情,尤其是聽到問題之后。
“我再復述一遍你的問題啊,你聽聽有沒有錯!”金泰妍語氣中透著滿滿的不自信:“你是在問我:愿不愿意和一頭豬談戀愛?”
“嗯!”允兒肯定的說道:“如果你感覺有障礙的話,你可以把這頭豬想象的和姜東元一樣,也就是相當于姜東元的本質是一頭豬,或者說……”
允兒在不斷尋找著更合適的詞匯來讓金泰妍明白自己的意思,不過她現在因為精神不太正常,所以并沒有察覺到對面的金泰妍估計已經頭上被氣的冒白煙了。
“林允兒!如果我是你,今晚說什么也不會回宿舍的,因為回來就是個死!而且是被五馬分尸、千刀萬剮、剁成肉泥、碾成風塵……”
聽著這一連串的死法,過往的恐懼終于回了來,允兒也意識到自己的話里語病太嚴重了,這簡直就是在向金泰妍挑釁啊,還是個更年期的金泰妍,允兒感覺就是一頭撞死可能也比現在來的強。
不過事情已經無法挽回了,允兒只能最后收一點利息,至少讓自己的死不至于比鴻毛還輕:“歐尼,你愿意和一頭長得和姜東元一模一樣的豬談戀愛嗎?”
“滾!”這就是金泰妍發自內心的回答。
本質上來說金泰妍并沒有明確的表達自己的選擇,但是根據上下語境加上過往這么多年的經驗來看,金泰妍這個滾字還是代表著拒絕的,畢竟長得再像人那也是一頭豬啊。
這也就是允兒最近糾結的問題之一,或者說先來看一看大明星千頌伊和都敏俊的戀愛有多么的偉大,她們的愛情是跨越了時間、空間最關鍵是還有種族的愛情啊!
雖然都敏俊長得是個人,但是他畢竟不是個人啊!雖然看似有語病,但這就是最大的事實,都敏俊是個外星人!外星人和豬在不是人這一條上基本上是一致的,再類比一下說成千頌伊和一頭豬談戀愛有問題嗎?
如果豬不容易被接受的,那換成一條狗呢?如果千頌伊養了一條京巴的話,她會和京巴睡在一起、一起吃飯,會一起洗澡,會沒事的時候bobo,她們也會彼此相愛著。
如果把京巴換成都敏俊……
允兒已經不知道是前面的千頌伊大大咧咧忽略了這一切還是說后面的她太過于理智了,反正都敏俊怎么看也不是一個好的選擇啊。
知識層面就不說了,一個大字不識幾個的總是鬧笑話的女文盲和一個活了四百多年的讀書無數的老學究,這種組合有多么不合適就權當沒看見。
都敏俊很有錢,這點李夢龍在前面也表現過,相當于他在兩百年前就開始炒首爾的地皮,這要是再沒錢就說不過去了。
而他壽命還很長、不會變老,相當于一個永遠都不會變老和沒錢的并且富有知識的鉆石王老五。
而千頌伊則只是一個頂級女明星,錢已經賠光了,這無所謂,錢財身外之物嘛;內涵也就不說了,反正不見得多討喜;那么千頌伊最大的依仗就是她的美貌和明星的身份了。
而一個會變老的別無長處的明星和一個永遠不會變老的鉆石王老五,你能想象一個滿臉褶皺的千頌伊在那里撒嬌的模樣嗎?
允兒怎么想也想不通她們兩個以后如何生活在一起,最美好的結果就是千頌伊在最美好的幾年兩人彼此陪伴,七年之癢剛到加上千頌伊顏值下滑,都敏俊甩下一筆錢后二人分道揚鑣。
足夠的殘酷,但是卻又足夠真實,允兒雖然很不想這么承認!而且關鍵是和都敏俊相對的還有個萬年暖男男二號啊,無論從才學、錢、對她的好上面其實都不比都敏俊差多少的。
而最關鍵的是他還是個人!會變老的、可以被千頌伊所熟悉的人!
當然愛情可以沖破一切的阻攔,可以讓千頌伊忽略年齡、經歷、種族等等的壁壘,相信愛情無可厚非,甚至極其可能。
不過有一種情感可以達到和愛情一樣的效果,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仇恨!當被仇恨所包圍的時候,那能量是沒話說的!
而情敵無論從哪個方面看都可以構成仇恨的前置條件了,而且要看到都敏俊還搞死了男二的親大哥也就是劇中之前的反派boss。
對于大義滅親這種事情李夢龍絕對支持,但是并不代表他自己會這么做,就仿佛哪天如果李順圭失手弄死了誰,李夢龍一定是挖坑幫著埋的那種,至于扭送到警察局這種事就留給那些“正常人”好了。
反派boss確實有些壞,也或是失手或是主動背上了幾條人命,數次想置都敏俊于死地,但是最終的結果確是他死了而都敏俊活著。
所以從結果上來說,男二只揪著一條為什么我大哥死了而你活著就足夠了,于是于情于理來說,但凡是個男人,男二都應該搞死都敏俊而不是在遠處看著自己的殺兄仇人泡著自己追了十幾年的女人!
當李夢龍把這套說詞拋出來的時候,不知道當時劇組人的表情有多精彩,劇情還可以這么發展嗎?故事真的可以這么寫嗎?觀眾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