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
太陽依然是那么毒辣,校門口被圍得水泄不通,也有些來往的車輛停在路邊,看看接下來究竟會發生什么,熙熙攘攘的人群,卻只有一個人被孤立在那里。
云蕓看著那個少年的到來,眼中閃過一絲慌亂,連忙掏出手機,撥打了東城的報警電話。
可是,今天警局的電話卻詭異地占線。
孫夢玲怎么會沒有想到這一點,早早地就和警察局局長打好了招呼,旭義幫能夠在東城立足,白道的關系是必不可少的,這件事,警察局局長也不會不買賬,算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林浩看著前面的十多個持刀混混,強壓下心中的恐懼。
不怕?
笑話,我又不是葉問,能不能一個打十個自己還不知道嗎?
雖說前世也參與不少打架斗毆,但最大的場面也就二十多個打三十多個,但是現在的情況是:他們接近二十個拿刀的打自己一個。
差距太大了,沒得打啊。
“就是他,不用廢話,直接上。”
孫夢玲靠在駕駛座上,一根涂著指甲油的手指指向林浩,嘴角不由地掛上了冷笑,對著周圍簇擁的十多個混混一招呼。
“對了,用刀背,別砍死了,打斷四肢就行了,畢竟這里是學校。”孫夢玲又補充了一句。
“知道了,大小姐。”
不知道是誰回復了一句,隨即,一群混混立馬將手中明晃晃的砍刀亮了出來,太陽光照在刀身上,折射到四處,像是閃爍著寒芒一般。
林浩此時哪里還敢多想,腦袋里就一個字:逃!
不逃就慘了!
“臥槽,動手了動手了,林浩慘了!”
“哈哈,真是傻缺,明知道孫夢玲的身份,還敢如此囂張。”
“我還是躲遠點吧,別誤傷到了...”
混混的動作,引起了人群的一陣騷亂,各種議論聲不絕于耳。
林浩深呼吸一口,將手中的煙蒂往領頭的那個混混一彈,隨即腳底抹油,轉身就往那群學生那邊跑。
先往人多的地方跑,他們一群人肯定追不上自己的,如果能夠逃得了,那肯定是皆大歡喜,如果那群混混窮追不舍,那只能找一個人少的地方,用傳送到天庭或者地府避難了。
煙蒂在空中劃過一條優美的弧線,紅色的還燃燒著的煙頭落在了最前方那個混混的腦袋上。
“草泥馬!”
那個混混有些一頭他自以為傲的白色頭發,這個煙蒂一落到他的腦袋上,瞬間變將一小塊頭發燒掉,散發出刺鼻的氣味。
混混一臉猙獰之色,一揮刀,率先向著林浩追去,還在后面大罵著:
“小子!有種你別跑!勞資不砍死你!”
對于某些人來說,頭可斷,發型不可亂,這個白發混混就是這種人。林浩把他的一撮毛給燒掉了,別提心中有多窩火了。
然后,便一場追逐戰了。
林浩撞開人群,腳步不停,目光四處掃視,他要尋找人少的地方,進行有史以來第一次傳送。
孫夢玲開動瑪莎拉蒂,人群立馬讓出一條道,她看了一眼那個越來越遠的單薄的身影,眼眸中閃過一絲敬佩,不過隨即又冷哼了一聲。
就在剛才,她突然覺得,這個男生可能是他見過的最勇敢,最不怕死的人了,這就是所謂的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也不知道是為了什么,尊嚴嗎?面子嗎?還是他真的傻?
尊嚴比命重要嗎?面子值多少錢?
搖了搖頭,一把踩過油門,紅色的瑪莎拉蒂如同跳動的火焰,遠離了校門,向著第一醫院的方向駛去。
而此時,林浩還在大街上不斷躲避著,身后的那些混混像是狗皮膏藥一樣,甩也甩不掉。
而此時正值傍晚,街上的行人并不多,沒有密集的人群,如果這樣跑下去,總會被他們追到。
林浩現在畢竟只是一個高中生身體,而且是每天窩在吧里的人,體質比不得那些經常打架斗毆的混混,全速奔跑了不久,便覺得體力不支。
“尼瑪,還跟著,草,這是誓不罷休的節奏啊!”
林浩轉過腦袋,看了一眼那些瘋狗般的混混,大罵了一句。
視線中陡然出現了一個巷口,林浩也不管是不是死胡同,打了個急轉彎,閃身進入了其中。
巷子內非常陰暗,水滴從高處滴下,不時地落在林浩的腦袋上,腳下的碎石發出嘎吱的聲音,一股腐臭氣撲面而來。
沒有賭錯,巷子對面,就是一個垃圾場,那里基本上沒有什么人,而且又時間給自己施展傳送。
“草,小子,站住!”
后面的吼聲還在繼續,雜亂的腳步聲回蕩在巷子內,林浩提起了最后的力氣,全力向著垃圾場沖刺。
垃圾場中有一座僅有幾平方米的小房子,那張老舊的木門開著,從遠處看,可以清楚地看到,那是一個廁所。
廁所!
林浩眼中大方異彩,廁所,不正是自己傳送的好地方嗎?
“砰!”
身影沖進廁所內,一把將搖搖晃晃的木門關閉。
很快,那群混混也跟了上來,將這間不大的廁所團團包圍。
那個被林浩的煙蒂燒了頭發的白發混混冷笑著,幾步走到木門面前,興奮地大笑著:“哈哈哈,小子,再跑啊!以為躲到廁所里就奈何不了你了?真是天真。”
“今天,勞資要親自打斷你的兩只手,外加第三條腿,麻痹,還敢把煙蒂扔到勞資頭上!”
說著,白發混混已經抬起了腿,猛地向著木門踹去。
“砰!”
木門被踹開,一股難聞的氣味頓時散發出來,但是里面除了一個馬桶外,卻空無一物。
“人呢!”
白發混混瞪大了眼,沖進了廁所內。
他明明看到那個小子就跑到了廁所里,不止是他,所有人都看見了,而這個廁所并沒有窗戶,那個小子跑到里面,根本無處可逃,這里也沒有地方可以躲。
但是...人呢?
難道掉廁所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