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得那么認真
愛得那么認真
可還是聽見了你說不可能
已經十幾年沒下雪的明珠突然飄雪
就在你說了分手的瞬間
唱歌最重要的是什么?歌喉?不是!唱功?也不是!是感情!
沈歡確實不怎么會唱歌,他唯一一次唱歌,還是對林妙詩唱的月亮代表我的心。
要歌喉,沈歡沒有,要唱功,沈歡也沒有,感情這一片,沈歡是有,但他并沒有經歷過這首歌中的內容。
但這不代表,他唱不好一首老歌。
喉嚨不行?那就用靈氣輔佐!唱功不行?那就用靈氣提升!感情不行?那就用天眼魅惑。
道修追求的是萬壽無疆,不死不滅,要是有人知道沈歡運用到這個方面,估計得氣的從墳墓里爬出來。
不置可否的是,這群原本想看笑話的人,沒有一個笑得出來,這種超越原唱的實力還難聽的話,這個世界上還有唱歌好聽的人嗎?
小蕊是一個感性的人,她大學時也談過戀愛,卻和大多數一樣,因為分居兩地,因為父母的阻撓,最終形同陌路。
聽著沈歡的歌聲,她絲毫不顧及形象的哭了起來。
愛情不過是錦上添花,可有可無,但我卻把它當成了比生命更加重要的存在……
和武俠小說像是成人童話一樣,愛情也是一樣,它只存在小說和影視當中。
純潔到慘白的愛戀只有一次,失去就再也回不來了。
哭的不止是小蕊一個,基本上女人全都在抹淚,不少男人也紅了眼眶,回憶著那段再也找不到的初戀。
愛情很卑微,像是泥土中的沙子,但卻是最容易引起共鳴的東西,因為……這就是人類的本性。
就連菲菲的眼睛里也打起了淚珠,失去初戀后,她開始明白什么是現實,開始制定可能成就一生幸福的計劃,如今她已經得到了,甚至十分的喜悅。
但是在聽到沈歡的歌聲后,她忽然間發現,未來的婚姻中,已經不會再有如初戀那般的單純愛情。
不需要富甲一方,不需要帥氣逼人,只要我愛你你愛我,我對你好你對我好,面帶笑容的手拉著手就夠了……
孟浩也沉默不語,他是紈绔子弟沒錯,但也曾經有過深愛的人,那個女人說最喜歡古龍水的味道,即便分開了,他依舊放下當初為了討好那個女人時所留下的習慣。
感情,永遠是人類最脆弱的地方。
“哇啊”小蕊已經哭成了淚人,整個包廂的氣氛顯得壓抑無比。
這世間又有幾個人,沒有故事呢?
“看來我唱的真的很難聽,把你們都唱哭了。”沈歡一臉失落的說道。
勾動靈魂的聲音,還有誰敢說沈歡唱歌難聽?
除了有修為在身的林妙詩和沈歡以外,還有一個人沒有受到魅惑的干擾,那就是想讓沈歡出丑的孔文。
不是他有什么保護,而是……沈歡刻意放過了他。
“唱的什么家伙,真是難聽死了,都把大家給唱哭了!”孔文心中隱隱興奮,沒想到這些老同學會這么配合,眼淚說出來就出來了。
但他沒想到的是,此話一出,立馬有人反駁道:“他唱的很好聽,我們是好聽哭的,而不是難聽哭的。”
“難道你就沒有一絲絲的感觸嗎?”
“沒想到你是這樣沒有內涵的人。”
就連孟浩都忍不住皺起眉頭說道:“他唱的確實很好聽。”
孔文一臉懵逼,這些人的耳朵都聾了嗎?就這種五音不全的聲調,也叫好聽?
他卻不知道,現在表現最不正常的人是他。
什么叫正常?大多數人做的就是正常,你和別人不一樣,所以你不正常。
此時的孔文看起來,就像是一個不正常的神經病。
想整沈歡,最后卻被沈歡給整了。
“我、我”
“再來一首,不過不要再是這種悲傷的了,今天是菲菲生日,唱些開心的。”
沈歡來者不拒,接連唱了兩首。
因為歌唱得好,沈歡好像一下子就融入到了這個圈子。
雖然明知道是暫時的,但孔文心里就是咽不下這口氣,因為沈歡成為焦點后,他這個本應是主角的人,卻被遺落在了角落。
眾人吃飯的時候就喝了不少的酒水,中場休息的時候,菲菲拉了幾個女伴去廁所。
孔文則趁機拉回關系,和孟浩有的沒的聊著,時不時會朝著林妙詩那邊看一眼,眼中充滿了恨意。
自從離開第一男友后,菲菲的打扮就一直很成熟,加上今天同學聚會和男朋友一起過生日的雙重沖擊之下,她選擇了壓箱底的寶貝。
黑色蕾絲連衣******,V字領口大開,兩只小白兔雖然不至于隨時掉出來,但也露出了能把人深陷進去的事業線,******有多短?裙擺剛好蓋住屁股蛋,黑色的絲襪也完滿展現除了他的大長腿,為了待會兒去酒店時方便辦事兒,她并沒有穿安全褲,就穿著一件性感的丁字褲。
菲菲在林妙詩身邊黯然失色,但單看還是有不少魅力的,五官精致加上專業化妝修飾,腳踩高跟鞋,走路一搖一擺的抖動著臀部,看上去成熟誘人。
她是第一個進去的,也是第一個出來的,洗完手以后,就對著鏡子開始補妝。
“啪!”
這時一只咸豬手,拍了她的屁股一下,同時一個略帶猥瑣的男聲傳了過來,“小姐,多少錢一晚?”
菲菲面帶羞怒,回頭就給了這個肥頭大耳的中年人一耳光,“滾!”
中年人先是一愣,然后眼中充滿了怒意,一把抓住她的花了不少錢保養的秀發,二話不說就是一巴掌,之后手也沒停下,一邊扇一邊罵罵咧咧的說道:“臭婊砸,出來賣,裝純尼瑪的純!草泥馬的,不做就不做,還他媽敢對老子動手。”
菲菲的慘叫,和中年人的謾罵很快就引起了廁所中其他女伴的注意,但奈何中年人太過兇悍,她們只能去找孟浩求救。
孟浩聽到后大怒,直接帶著孔文等人,沖了過去。
酒壯慫人膽,加上孟浩可不是什么慫人,等他沖過去的時候,菲菲的絲襪已經被撕扯的不成樣子。
那個中年人,顯然是談不成買賣,想要用強。
他是孟家的少東,雖然不敢說只手遮天,但什么時候遇到過這種情況,沖過去就是一個飛踢,直接把中年胖子給踹到了墻上。
“我去你媽的!知不知道,老子的女朋友你也敢動!”
中年人捂著腰部,眼神冰冷道:“哪條道上的?留下名字,看老子敢不敢弄死你!”
“小爺孟浩,你太爺叫孟東強,家里也沒啥本事,開曼珠沙華的。”孟浩傲然道。
“好,老子記住了,你等著!”
“等著?欺負我女朋友,挨一腳就想走了?”孟浩一揮手,“給我揍他!往死里揍,出了事兒,我頂著!”
孔文第一個動手,這時候他也不管有沒有風度了,討好孟浩才是最主要的。
其余人,也沒放過這個機會,對著中年人一陣拳打腳踢,宣泄著心中的惡氣。
唯有沈歡臉上露出了玩味的表情,這一層樓,只有三個廳,帝王廳、皇后廳、太子廳,太子廳設備沒開,那這個胖子毫無疑問是帝王廳的人。
剛進來那會兒,經理可是說過帝王廳正被老板用來宴請貴客!
有人說,狗血寫同學聚會真沒意思,是不是在水文啊說實話,狗血真的沒有水文的習慣,寫出來就是劇情需要。
不過我回頭看了下,劇情進展的卻是有些慢了,接下來狗血會加快節奏,開始啪啪啪的打臉情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