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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 真正的法治


更新時間:2016年08月08日  作者:鲇魚頭  分類: 歷史 | 外國歷史 | 鲇魚頭 | 遠征歐洲 

《國聯盟約》經過了26次修改,于上月底在巴黎和會上通過。

國際聯盟有五個常任理事國,分別有英、法、美、意、日這五個國家擔任,同時設4個非常任理事國,每三年選舉一次。

國際聯盟包括對目前全世界絕大部分國家,除了德國和俄羅斯……

不止,如果民國不再《凡爾賽條約》上簽字,那么民國也將會被拒絕加入國聯,同樣到目前還沒有加入的還有俄羅斯,因為俄羅斯的內戰在繼續,俄羅斯現在并不是一個統一的國家,不管是布爾什維克,還是聯合政府,又或者是南俄武裝力量,沒有任何一方能代表俄羅斯。

而據秦致遠所知,威爾遜雖然是國聯的倡導者,但美國也沒有加入國聯,因為美國的國會不批準。

好吧,美國人總是這么干,他們的國會中“門羅主義”盛行,現在只想偏安北美,對于全世界沒有染指之心。

或者說,美國人現在沒有能力染指全世界,因此在用這種方式表達對英、法兩國主導的殖民地體系的抗議。

因為就在《凡爾賽條約》中,被美國人寄予厚望的“民族自治”這一基本原則沒有絲毫體現,美國的產品還是沒有海外市場,因此美國人很不滿。

蘭芳也被邀請加入“國際聯盟”,考慮到常任理事國中英國和日本是盟友,法國甚至有意讓蘭芳成為常任理事國以增加助力,不過這遭到英國和日本的堅決反對,法國人只能是想想而已。

秦致遠對此并不在意,說實話,秦致遠不看好這個所謂的“國際聯盟”,想想看,缺少了德國、俄羅斯、美國、民國這四個國家的“國際聯盟”還能算是“國際”嗎?

在世界大戰之前,美國和德國在全世界是國民生產總值最高的國家,而俄羅斯是疆域最遼闊的國家,民國時人口最多的國家。

少了這些國家,這個“國際聯盟”怎么看都像是在鬧著玩。

當然了,雖然心有懷疑,但秦致遠沒必要說出來。

在接到邀請之后,秦致遠還是老老實實的派人去巴黎,準備見證《凡爾賽條約》的簽訂這一歷史時刻,同時準備簽署聲明加入國聯。

說起來,簽署聲明這種事應該是由秦致遠親自出馬,但秦致遠沒空,從返回蘭芳的第二天開始,秦致遠就開始了馬不停蹄的視察,從金州島到望海州,再到蘇祿島、鄭和島、龍巖島(巴布亞島)、最后是蓬萊島,在短短半個月之內,秦致遠走馬觀花的把蘭芳的疆域跑了一遍。

這種走馬觀花很有必要,秦致遠必需要經常性的視察,才能顯示自己的存在,否則的話秦致遠在自己的國民心中有幾分存在感要打一個大大的問號,那可不是個好兆頭。

幾乎每到一個地方,秦致遠首先要去的地方就是駐軍的軍營,聽取軍事主官的匯報,和戰士們聊天,傾聽戰士們的心聲,確實解決戰士們以及他們的家屬生活中的難題,這是秦致遠的主要工作。

同時要視察的,還有正在建設中的工廠,以及現有的國家農場,望海州的鋼鐵廠和大慶的油田的視察的重中之重,蘇祿島上的造船廠也是重點,這里以后將會生產蘭芳國內的大部分民用船,其中包括集裝箱貨輪。

好吧,關于這個集裝箱貨輪,這在將來將是蘭芳海運的主要力量,最關鍵的一點是,很多貨輪只需要簡單改裝,馬上就會變成一艘航空母艦。

20世紀初的航母,并沒有多少技術含量,千萬別和21世紀的航母相比較,目前的航母甚至只是在貨船頂部增加了一個貫穿甲板,就成了飛機母艦。

而在蘇祿島建造的貨輪本身就會擁有貫穿甲板和起重機,這樣的貨輪改裝起來更方便。

在蘭芳目前正在興建的眾多項目中,除了大慶市的油田,基本是都是秦致遠私人所有,比如鋼鐵廠和船廠,這其實都是秦致遠的產業,蘭芳政府有收稅的權利,但所有的盈利都歸秦志遠支配。

對此,黃博涵他們并沒有異議,因為在得到這些機器的過程中,蘭芳政府幾乎沒能幫得上什么忙,所有的關系和資金,都是秦致遠一力承擔。

蘭芳可是個在憲法上明明白白的寫著“尊重私有財產”的國家,秦致遠對這些工廠的所有權,不管是從法律上還是實質上都有充足的理由。

話說在制定《憲法》時,蘭芳內閣就充分考慮到對私有財產的尊重,以及對國有財產的劃分。

在蘭芳,所有的土地都是國有,甚至是已經送給秦致遠的蓬萊島,嚴格說來都是蘭芳的土地,秦致遠擁有使用權,但沒有“完整的”支配權。

這個所謂“完整的”支配權,含義有點復雜,比如說如果秦致遠看黃博涵比較順眼,可以在蓬萊島上劃出來一塊土地,送給黃博涵讓他建設別院,這是可以的。

但秦致遠不能因為自己的法國國籍,就把整個蓬萊島送給法國,這不行。

除了土地之外,蘭芳地下的各種礦藏以及所屬海域內的各種水產品和海底的礦藏,都是屬于蘭芳所有,蘭芳國民在取得蘭芳政府的同意后,可以使用土地,也可以開采礦藏,但必須按照規定繳納稅賦。

就下來就是私有財產,要知道擬定憲法的那幫人可都是“資本家”,他們對于私有財產非常看重,所以對于私有財產的界定非常嚴格,但同時一旦界定,對于私有財產的保護也非常嚴格。

在蘭芳,如果居民在獲得政府允許后,在土地上建立的一切建筑物均為私有財產,擁有神圣不可侵犯的權利,就連政府執法部門,也不能隨意闖入私人家中,除非是在取得《搜查令》之后。

而蘭芳因為華人和土著居民的混居,一般意義上是不禁槍的,如果有陌生人闖入家中,蘭芳公民可以將其當場擊斃,而不用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當然了,包括刀具在內的所有武器,只能放在家中用于自衛,所有人不得將其帶出家門,否則的話,那就將會受到法律的嚴懲。

在蘭芳,《刑法》和《憲法》差不多是同時制定出來,也差不多同時開始實施。

關于懲治力度,蘭芳的規定非常詳細,從最低的治安處罰到最高的死刑,每一個等級都有詳細規定,并且蘭芳對于累犯的處理非常嚴苛,哪怕是盜竊,如果是第二次作案,也將會被處于首次作案十倍以上的懲罰。

同時,蘭芳對于犯罪行為的定性偏向于懲罰和警示,對于故意犯罪和過失犯罪的定性極其嚴格,懲治手段也有天壤之別。

比如故意殺人和過失殺人,一個的懲罰手段是槍決,另一個的懲罰就是監禁。

又比如酒駕造成車禍和普通車禍,對酒駕者的懲罰是入獄服刑,而普通車禍只是賠償經濟損失而已。

好吧,如果是酒駕,不管有沒有造成車禍,那么當事人都會被強制性入獄服刑。

制定出來法律,還要讓所有人都知道什么樣的行為是犯罪,什么樣的行為不犯罪才行。

為此蘭芳政府頂著增大政府支出的壓力,聘請了上千位法律宣傳員走街串巷向蘭芳居民宣傳法律,提高人們的法律意識,對一些常見的違法行為進行科普。

效果非常明顯,蘭芳《憲法》正式生效半年以來,在蘭芳國內只有十一起刑事案件觸發死刑,其他案件都是按照《刑法》進行了處理。

不管是被執行死刑,還是入獄服刑,所有的犯罪分子都沒有異議,也沒有提出上訴,這充分證明了《憲法》和《刑法》深入人心。

那些入獄服刑的家伙們要小心了,如果他們再次違法,那么懲罰力度將是首次違法的十倍。比手盜竊,如果首次違法的懲罰的入獄一年,那么如果是“二進宮”的話,不管偷了多少,起刑期就是十年。

在蘭芳,如果是入獄的話,沒有任何人權保障,也就是說想安安生生的待在監獄里想都不用想,在蘭芳根本就沒有讓人正經服刑的監獄,蘭芳最大的監獄是礦山,挖礦才是犯罪分子們贖罪的方式。

當然了,這沒有任何報酬。

秦致遠的目的是要建立一個法治社會,只有用法律形式固定下來,并且堅決執行,才能在最大程度對犯罪分子形成震懾。

法律畢竟是要人來執行的,對于那些執法人員,蘭芳的要求可以稱得上是苛刻。

所有的執法人員必須要對所屬部門的法律條文有所了解,不說必須精通法律條文,但也不能一問三不知。

同時執法人員如果有犯罪行為,那么他們要小心了,懲罰力度將等同于“二進宮”,也就是說,執法人員的首次犯罪就將被視為是累犯,要從嚴從重處理。

同時針對在華人社會盛行的“走后門”,蘭芳也有相關規定,如果是利用職務便利犯罪,那么除了要追繳違法所得,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這個追究力度,參考盜竊犯罪的懲罰規定,因為利用職務便利犯罪也是盜竊行為,他們盜竊的全社會的金錢。

同時需要付出代價的不僅是執法人員或者是行政工作人員,另一方的當事人也要接受懲罰,懲罰力度等同于執法人員您或者是行政工作人員。

簡單說來,如果有人向某位執法人員行賄,那么不管是行賄金額有多少,那么行賄人和受賄人都將會按照盜竊的相關規定處理。

并且處理力度參照累犯。

如果沒有發生行賄,而是利用職務便利提供方便,那么就看犯罪事實是什么,如果是一個造價為10萬元的工程,那么好吧,這案子不用審了,先把錢賠給政府,然后當事人全部槍斃。

對,就是這么嚴苛。

如果不讓人感到害怕,如果犯罪的成本不夠大,那還叫法治嗎?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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