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世富貴第49章 事發_宙斯小說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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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事發


更新時間:2016年10月09日  作者:安化軍  分類: 歷史 | 兩宋元明 | 安化軍 | 一世富貴 


“你帶人出去忙了一天,豬沒帶回一只,怎么帶了這么些人回來?”

徐平看著魯芳身后反剪著手的那一群人,不由笑了起來。

魯芳面容嚴肅,上前叉手道:“郡侯,今天卑職跟著那個販豬的鄭二到了他的村子里,發現了一件了不得的大事,帶回來的這些都是人證!”

徐平本以為是魯芳跟本地的鄉民因小事起了沖突,心中不忿抓了人回來,待見到魯芳的神情,知道只怕自己猜錯了,正色道:“什么事?說來聽聽。”

“廣武山中有個小村,里面有人聚賭!而且不只是周圍的村民窖工,甚至還有周圍州縣里的人過來,可知規模不小!”

聽了這話,徐平一愣:“這不是小事,你可是查清楚了?”

“千真萬確,不只是有卑職帶回來的這幾個人的口供,我還到了他們聚賭的地方外面,聽到了里面賭客的聲音。里面一擲動輒一兩百文,數目不小,甚至還聽到了有人喊出了整貫的數目,鄉間地方哪里會有人下如此大的賭注?”

聽到這里,徐平才明白自己真碰到了大事,對魯芳道:“你過來坐下,喝口茶慢慢說給我聽。公然聚賭,數目不小,地方上這可是大案!”

宋朝沿用《唐律》,并沒有新編法典。但在唐朝法律的基礎上,依據具體的案例和君主臣僚討論,又多有修改,編成《刑統》。賭錢按《唐律》是嚴禁的,宋朝依然沿用,但凡涉及到財物,一貫匹以下杖一百,一貫以上以盜論。惟有一種賭博方式不在此列,即是弓箭,因為習武是朝廷提倡的,可以用錢作注。其他所有的涉及到輸贏的,只有把贏來的錢吃了喝了,才不違法。所以涉及輸贏,大家說的是賭東道。

聽魯芳說的數目,這可不是普通的聚賭案了,那里就是一群可以跟強盜相提并論的狠人啊!真嚴格按照法典判下來,參與的人不少要砍頭了,徐平豈能不認真。

魯芳喝了口茶,把自己今天怎么跟著鄭二回到他家等候買豬,之后怎么遇到熊二焦五,如何起的沖突,帶豬回來的路上怎么被追擊,反勝之后又進了山村,看到了什么聽到了什么一一都說給徐平聽。

徐平靜靜聽著,等魯芳說完,沉默了一會,轉身吩咐隨從:“去把旁邊屋里歇著的李通判叫過來,這是他的治下,先看他如何說。”

隨從應諾,轉身去了。

縣里能斷的案子是杖二十以下,再往上的案子就要送州府,聚賭最低杖一百,這案子已經不是河陰縣能夠審理的了。

按照此時的政治制度,只有州府一級才是完整的行政單位,下面的縣很多職能被省略,上面的路不是行政區,轉運使路、軍事路、提刑司路和安撫使路的管轄范圍都不一樣。這種到了死刑的大案,是必須由州級來斷的,其他層級都是監督輔助。

制度上李參是這案子的主管官員,除非朝廷特旨派人來審,不然怎么辦案還是由李參說了算,別的官員只能對李參案子審得怎么樣發表意見。

不大一會,李參急匆匆地從自己的房里出來,到了院子里徐平面前,行禮道:“不知待制喚下官出來有何事吩咐?”

“今天魯芳偶爾到了鄉間去,發現了一件大事,附近廣武山里有人聚賭,而且賭注不小。具體如何,還是讓魯芳說給你聽。”

等李參坐下,魯芳把剛才講的話又說了一遍。

不等聽完,李參的臉色就變得鐵青。地方上發生這種大案,偏偏是讓下來巡查的徐平發現,作為地方主官的李參首先就被記上一筆。

聽完,李參沉聲問道:“魯殿直,不知你離開的時候那些人有沒有散場的跡象?”

“怎么會散場?我走的時候剛剛開始沒多久,我聽他們的意思,今夜只怕是要賭到天亮,通宵達旦!那個什么范節級,是從原武監來,路程可不近,怎么舍得走?”

“嗯,明白了。”李參點點頭,向徐平拱手,“待制,下官此次來河陰縣帶的隨從不多,縣里面的那些差役也指望不上。至于附近鄉里的弓箭手——聚賭的是本地最大的田主,更加不能用。不知能否借用橋道廂軍,連夜去把人拿了?”

徐平道:“當然可以!剛好此事也是魯芳發覺的,路也熟,便讓他與手下隨著李通判去拿人吧。此事拖不得,越早動手越好。”

“下官明白,這就去準備!”

說完,李參站起身來,對魯芳道:“殿直,你只管招集人手,在院子里稍等我一會,我去去就來。”

看著李參離去,魯芳對徐平道:“沒想到蔣大有那個土里土氣的鄉間員外,竟然敢做出這種大案來,倒是小瞧了他!這次拿人,還不把他一家端了?”

聽見這話,徐平突然想起什么,問魯芳:“對了,蔣大有幾子幾女?”

“只有兩個兒子,大兒已經娶親,生育有一男一女,兒子八歲女兒五歲。二兒雖然定下了人家,卻還沒娶進家里。郡侯怎么突然問起這事?”

“也沒什么,他是本地最大的田主,如果一家犯了死罪,就此絕后,對河陰縣的觸動可是不小。既然有后,便就沒什么大事了。對了,除了他家的大郎,另一個兒子有沒有參與此事?你可知道?”

“有,我審過捉住的那幾個莊客,蔣家兩個兒子是輪流在那處別業當值,今天恰好輪到蔣大郎而已。這種事情,他家里其他人怎么脫了干系去?”

徐平點點頭,沒有再說什么。

他剛才突然想起按照魯芳所說的,聚賭的蔣家人只怕是犯了死罪,他家的人也知情。按律知情不報者同罪,如果全家都是知情者,則推出最能作主的一人頂全家其他人的罪。蔣大有的兩個兒子參與,那不管他自己有沒有參與,都是必死了。

抓了這個賭窟,本地最大的地主全家的男丁都一網打盡,只剩下老弱婦孺。(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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