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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2章 一諾千金,誠信為本(二合一大章)


更新時間:2017年01月20日  作者:殘花葬曰  分類: 都市 | 都市生活 | 殘花葬曰 | 華娛之巨星推手 


時間匆匆,一眨眼,就來到四月底!

明天就是《解救佟小姐》電影的首映,雖然根據網絡上的七十多萬人的調查報告里,有超過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數,選擇會到電影院里觀看這部電影,但這只是意向,并不代表這些人一定會去電影院。

所以,宣傳方面,依舊是不能停手,總不能走完了九十九步,卻在最后一步踏錯吧。

為此,盧德雙不惜放出了一個大衛星。

“不會吧,盧德雙是不是錢多了燒的?”

“人家的家人都已經承認了,記者都上門采訪了,那還有假?”

“五百萬啊,這家伙真的發達了。”

沒錯,這些人討論的話題,正是盧德雙當初承諾給何軍的五百萬,雖然何軍在救出佟莉雅上面沒有提供太大的幫助,但盧德雙依舊還是實現了承諾,把五百萬,一分不少的交給了何軍的家人。

在許多人看來,盧德雙是腦子進水了,跟綁匪講什么信譽,有那個錢,就算不捐獻出來,幫助貧困山區的孩子,捐給幫助你救出佟莉雅的警察,也比送給綁匪強吧。

盧德雙的行為,明顯是助長了社會歪風嘛!

這個世界是有兩面性的,有譴責的,自然就少不了贊美的。

在許多人看來,盧德雙這是一諾千金。

就算何軍是參與了綁架佟莉雅的綁匪之一,可是這跟盧德雙的承諾無關,前者肯定會受到國家政府的處罰,后者是盧德雙的一種品德,在道德還沒有徹底淪喪的今天,大家都還是很佩服盧德雙這種一諾千金的品質。

在盧德雙沒有出面的情況下,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但是,無一例外,他們這些人的討論,都會提到《解救佟小姐》這部電影,因為記者們跑去問盧德雙真相的時候,盧德雙只回答了一句,真相在《解救佟小姐》的電影里。

這個問題,不僅外人好奇,就連盧德雙的家人也很好奇。

不過面對家人的詢問,盧德雙沒有直接回答,而是說了一個故事。

一諾千金,這個成語的意思,相信大家都知道,形容說話算數,非常講信用,言而有信,言出必行,說到做到。

簡單的來講,就是比喻自己說過的話,答應別人的事情,就如同千金般貴重,通俗一點的理解為:一個人說話要算話,不能出爾反爾。在當今的社會,無論你做人或做事,從事什么行業,“一諾千金”,顯得尤為重要。

而這個成語典故來源于西漢·司馬遷《史記·季布欒布列傳》:“得黃金百斤,不如得季布一諾。”

說的是秦朝末年,在楚地有一個叫季布的人,性情耿直,為人俠義好助。只要是他答應過的事情,無論有多大困難,都設法辦到,受到大家的贊揚。

楚漢相爭時,季布是項羽的部下,曾幾次獻策,使劉邦的軍隊吃了敗仗,劉邦當了皇帝后,想起這事,就氣恨不已,下令通緝季布,并下令有膽敢窩藏季布的論罪要滅三族。

這時敬慕季布為人,卻壓根不懼劉邦的威脅,都在暗中幫助他。

不久,季布經過化裝后到山東一家姓朱的人家當傭工。朱家明知他是季布,仍收留了他,后來,朱家又到洛陽去找劉邦的老朋友汝陰候夏候嬰說情。劉邦在夏候嬰的勸說下撤消了對季布的通緝令,還封季布做了郎中,不久又改做河東太守。

有一個季布的同鄉人曹邱生,專愛結交有權勢的官員,借以炫耀和抬高自己,季布一向看不起他。聽說季布又做了大官,他就馬上去見季布。

季布聽說曹邱生要來,就虎著臉,準備發落幾句話,讓他下不了臺。

誰知曹邱生一進廳堂,不管季布的臉色多么陰沉,話語多么難聽,立即對著季布又是打躬,又是作揖,要與季布拉家常敘舊。并吹捧說:“我聽到楚地到處流傳著‘得黃金千兩,不如得季布一諾’這樣的話,您怎么能有這樣好的名聲傳揚在梁、楚兩地的呢?我們既是同鄉,我又到處宣揚你的好名聲,你為什么不愿見到我呢?”季布聽了曹邱生的這番話,心里頓時高興起來,留下他住幾個月,作為貴客招待。臨走,還送給他一筆厚禮。

后來,曹邱生又繼續替李布到處宣揚,季布的名聲也就越來越大了。

而盧德雙現在,就是在學季布,明知道把錢給綁匪,是一種很傻的行為,可他偏偏卻這樣做了,當然不是別人說的那樣,他錢多的沒處花,而是到了他這個地位,已經度過了財富原始累積的一個階段,擁有前世記憶的他,現在已經根本就不用再為錢財而奔波,隨便出幾個點子,提前布局或者收購未來的大牛公司,財源還不是滾滾而來。

盧德雙之所以如此,不為其他,只為名聲而已。

因為在華夏傳統商業歷史的管理遺產中,最值得驕傲和推崇的可能要算“誠信為本”了——幾乎人人都說,華夏傳統商人跟商業組織的成功,都是來自于恪守“誠信為本”的原則。

無論是有名的晉商、徽商、寧波幫等商幫,還是傳統老字號全聚德、同仁堂、張小泉等商鋪,都異口同聲的宣稱:遵守“以義制利和誠信為本”商業原則,是其輝煌商業成就獨一無二的獨門暗器,除此之外別無它法。

商業評論家們也加入到了鼓動中:財源滾滾的商業制勝之道,是來源于“誠信”的競爭能力。即使是客戶跟消費者也津津樂道的告訴我們:愿意購買或消費商業產品的理由,是因為商家的“價格不二、童叟無欺”

這一切,使得我們不得不相信:華夏傳統商人跟商業組織的成功,來自于“誠信為本”的商業理念跟原則;而華夏傳統商人和商業組織的成功史,就是一部“誠信”競爭史。

然而,我們被蒙蔽的好苦,因為華夏傳統“誠信為本”的商業原則,與我們今天所說的“遵守規則、公開公平”的市場信用原則,完全是驢唇不對馬嘴的兩回事。

事實上,華夏傳統“誠信”是一種人格信任,而非制度信任,君臣恩義、父子孝義、朋友俠義,都大于社會的規則和正義。

“誠信”所遵循的是基于熟人之間的“私德”,而非基于社會規則制度的“公德”,這是一種人格、親情、熟人之間“投桃報李、你來我往”的華夏式的誠信,它不但不支撐現代商業市場公平公開的信用規則,相反,備受贊賞的“代君受過、替父隱惡、為友殺人”的傳統誠信道義,體現在商業競爭中,就成為了鼓勵破壞市場公平公開信用規則的行為。

因此,真實的華夏傳統商業競爭史,并不是一部“誠信競爭史”,而是一部“權謀競爭史”。

當百年西方管理已經使用計劃、戰略、效率等詞語,描述企業的方向與競爭能力時,百年華夏的傳統商人跟商業組織,卻一直堅信,并宣稱:只要遵循“誠信為本”的原則,利潤就會滾滾而來!

但是,不得不說,在進入二十一世紀之后,華夏傳統商人雖然一直高聲宣稱必須“誠信為本”,但要想搞懂它的確切含義,卻并不容易,因為“誠信為本”在進入新世紀之后,已經成為了一個概念模糊不清的口號。

一般來說,對于它的解釋,是來自傳統商人兩條鐵打的生意規矩,一個是誠信,一個是不欺,顯然,這是以同樣的模糊性來解釋模糊性;而另一些解釋,譬如誠信就是“言必信、行必果”、“人無信不立,事無信不成”,則更是令人摸不著頭腦的詞語。

這也再次體現了華夏傳統邏輯思維能力的弱化,一些概念常常處在“只可意會、不可言傳”的境界中,需要個人慢慢的感悟。

誠信為本概念本身內涵與外延的模糊性,使得我們只有通過解讀具體的傳統商業行為,才可能尋找到誠信為本的真實含義。

在華夏傳統的商幫“晉商”中,廣泛流傳的一個“誠信故事”是:當年一位貨主在晉商店鋪中寄存了一批貨物,貨主因種種原因而導致多年未取——按照現代企業管理法律合同條款而言,此事如果就此結束,即不存在欺詐問題,也不存在誠信的問題。

但是,顯然晉商認為這是“不誠信”的行為,它的做法是千方百計、歷盡辛苦的尋找到了這位貨主的后代,直到若干年后,終于找到了這批貨物主人的兒子,并把這批貨物親手交給了他——直到這時,才是華夏傳統商人所認為的“誠信”的實現跟完成。

我們終于從華夏傳統商人的誠信故事中,發現了“誠信為本”的真相——即華夏傳統商業的“誠信為本”原則,并非是遵循純粹意義上的商業契約原則,而是遵守人際關系交往中的社會道德原則;更準確的說,華夏傳統商人所恪守的“誠信為本”,并非是描述商人與客戶之間的法律“契約關系”,而是上升到了一種人與人之間的“感情關系”。

顯然,對于華夏傳統商人跟商幫來說,僅僅遵守市場交易商業原則的底線,并非是他們眼里的“誠信”,只有而且必須超越這個商業底線,進入到道德原則領域來衡量誠信,才算是華夏傳統商人眼里“誠信為本”的本意。

說了這么多,相信大家已經猜到盧德雙的立意,他就是想要通過對何軍的一諾千金,建立起大家對他的一個信守承諾的印象。

千萬別小看這個印象,在人類社會的各種交往活動中,存在著“人格信任”和“制度信任”兩種基本的信任方式,一般來說,在交易性的商業交際活動領域中,所遵循的是契約、合同、規則等“制度信任”原則;而在非交易性的人際交往活動領域中,譬如家庭關系、鄰里關系、朋友關系、商業關系等等,則是遵循人品、道德、情感等“人格信任”原則。

雖然“人格信任”和“制度信任”,在現實生活中常常相互交織在一起,但是二者之間卻不能早不同領域隨意性的取代或替換;在商業交易領域,如果以朋友義氣取代制度規則,就可能引發商業糾紛的惡果,而在人際關系的非交易領域,如果父子兄弟間以契約合同維系義務關系,同樣是可笑的做法。

借用梁啟超先生“公德”與“私德”的區分法,華夏傳統商業所恪守的“誠信為本”原則,所遵循的是人格信任的“私德”、而并非社會秩序的“公德”。

華夏傳統社會是一個農業文明下的鄉土社會,每個人幾乎都是熟人,都有程度不同的私人關系,因此,“熟人網絡”關系成為了事實上的傳統商業圈;在這樣的“熟人商業圈”里,情感投入、信守道義、和氣生財,成為了最重要的商業原則。

雖然華夏傳統的“人格信任”,看起來是那么的溫暖、感人、充滿人情味,但卻混淆了一個重大的,基本的商業原則,即商業活動的基礎必須建立在遵守市場信用基本原則上、而不是建立在私人感情的道德基礎上。

顯然,華夏傳統商人的“誠信觀”,并非是今天市場意義上的“守規矩、講信譽”——事實真相是:華夏傳統商人跟商業,從沒有將“客戶”作為唯一的利潤來源,而是將各個社會階層的“人”,譬如官員、權力、壟斷等等各類可能產生“利潤”的人或事,都視作了利潤的渠道來源。

在這種利潤來源的認知中,面向市場“價格不二、童叟無欺”式的“制度信任”,并不會帶給華夏傳統商人帶來豐厚利潤和商業成功,而是只有面向熟人“投桃報李、你來我往”式的“人格信任”,才是巨額利潤來源的真相。

當然,這樣的誠信觀,帶來的效果,肯定是有好有壞的,但是在華夏這個人情社會里,還是很流行這種誠信觀的,大部分華夏的商人,不僅僅是國內,港臺兩地的商人也是相同,彼此合作的時候,最重視的肯定是對方的人品,其次才是商品。

所以,用五百萬,換來一諾千金的名聲,這是盧德雙做過最劃算的一筆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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