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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9章 悍匪汪黎華的一生


更新時間:2017年01月06日  作者:殘花葬曰  分類: 都市 | 都市生活 | 殘花葬曰 | 華娛之巨星推手 
正文

汪黎華九歲開始當“老大”,十二歲逼媽媽離婚,十七歲因搶劫被判刑九年,出獄后擔心“干大事”受拖累,曾預謀殺鶴娘,糾集大批不法之徒綁架他人,獲得贖金后殘忍撕票,訂購大批武器預謀搶劫國庫,揚言要把北平鬧翻天。網

是什么讓汪黎華從一個孩子成為劣跡斑斑的罪犯,最后變得如此殘忍?如此冷血?

據說,汪黎華斜候很調皮,也很霸道,父母覺得他畢竟是個孩子,沒有刻意地約束他。到了上學的時候,并不特別出色的汪黎華無法讓同學順從他,也很少有人跟他一起玩,這使汪黎華很苦惱,他整天苦思冥想一個問題:用什么辦法讓別的同學心甘情愿地追隨自己呢?

汪黎華手頭不缺零花錢,他經常去買糖葫蘆吃。有一天下課的時候,汪黎華非常大方地給一個同學買了一支,這個同學非常高興,就像“跟班兒”一樣整天聞汪黎華轉。幾毛錢就能換來“權威”,汪黎華見這一招很管用,就用同樣的方法網絡了很多同學。被前呼后擁的感覺真的很好,這大大滿足了汪黎華小的虛榮心。

但是,要滿足這種虛榮心,需要金錢的支持。他沒有來錢的渠道,平時攢下的零花錢和壓歲錢花光之后,汪黎華開始尋找借口從父母那里騙錢,等騙來的錢很快花光之后,他把目光鎖定在了父母的錢包上,父母不給他就悄悄地偷。

不到一年,家里幾乎不敢放錢了,父母把家里的錢都放在單位。王立華偷錢的**越來越大,膽子也越來越大。從家里偷不出錢來的時候,他的目光盯上了老師的錢包∠師們現后,找到他的父母,他免不了爸爸的一頓拳腳。

因為汪黎華偷錢常常被爸爸打,這使得汪黎華恨上了爸爸。12歲那年,因為汪黎華再次偷錢,爸爸再次舉起了棍棒。這一次,汪黎華離家出走了。媽媽找遍了他可能去的地方,直到第三天下午,終于在崇文區一條鐵道旁的涵洞里,找到了像行花子一樣的汪黎華。

媽媽屢汪黎華的頭哭著說:“好孩子,咱們回家吧,你爸爸說他再也不打你了。”

但汪黎華哭喊著,死活不回家。他冷冷地對媽媽說:“他把我往死里打,這輩子我再也不回他那個家了,除非你跟他離婚,我再也不敢見他了。”媽媽知道兒子的脾氣九怒不回。她只好把兜里所有的錢給兒子留下,哭哭啼啼地回家了。過了一個多星期,媽媽哭著來了,一見汪黎華就把他的頭摟在懷里哭著說:“走吧,媽媽已經離婚了,咱們要到一個新家去了。”

媽媽離婚后帶著汪黎華和姐姐搬到崇.文.區的家。一開始,汪黎華覺得父母離婚讓他終于擺脫了爸爸的約束,可以信馬由韁地為所欲為了。

但是一年后,汪黎華覺家里已經沒有錢讓他偷了。

有一次他像往常一樣翻開媽媽的錢包之后,現里邊除了只有不到兩塊錢的毛票和幾張糧票時,已經有點懂事的汪黎華一驚,他知道,靠媽媽在城建公司上班掙來的微薄工資,養活3口人已經捉襟見肘,還要供養汪黎華和姐姐上學,再加上汪黎華不時地從媽媽錢包里偷錢出去擺闊,這個家已經山窮水盡了。

家里沒錢可偷了,汪黎華開始偷鄰居家或周圍的小商店,這使得汪黎華成了派出所的常客,最多的一天,因為打架、偷東西他曾經五進派出所。但由于他年齡太小,民警大多是對他進行一番說服教育后,就把他放了。在這種偷搶打鬧的日子里,汪黎華度過了自己的童年。

效畢業后,媽媽見沒有學校肯要一個成為慣偷的壞孩子,就把他送到了工讀學校。而汪黎華也非常愿意去工讀學校,因為他覺得工讀學酗有很多像他一樣的孩子,在那里他更容易找到當“大哥”的感覺。

工讀學謝有消解汪黎華的“賊性”,汪黎華反而學習了更多他聞所未聞的犯罪手段,他也變得更加冷血。1995年7月13日,17歲的汪黎華伙同他人手持菜刀和假手榴彈,闖入居宗豐臺區的一個江浙商人住處,搶劫了手機等價值2萬多元的物品后,被警方逮捕。

1995年11月28日,豐臺法院以搶劫罪判處王立華有期徒刑9年。

汪黎華被送到監獄里進行勞動改造。但是,汪黎華并沒有從中吸忍訓,反而認為是社會待他不公。汪黎華認為自己之所以被抓住,是因為沒有干成“大事”,如果自己有足夠多的金錢,就會擺平一切。在監獄里,汪黎華就暗暗誓出獄后要轟轟烈烈地干點“大事”,不枉來世上走一遭。汪黎華天真地想要綁架銀行行長搶劫國庫。

在與獄友聊天中,汪黎華得知銀行的金庫是由行長和保衛科長共同掌管金庫鑰匙,他在獄中讀書看報看電視的過程中,還暗暗記住了一些銀行的位置和銀行行長的名字。

2oo2年9月,汪黎華因為改造積極被提前釋放。出獄后他開始著手實施他在獄中就策劃好的搶劫國庫的計劃。而他計劃的第一步竟然是準備殺掉自己的媽媽,以免后顧之憂。因為非常愛媽媽所以要殺掉媽媽,然后一身輕松去闖江湖,這就是汪黎華的邏輯。

但在實施中汪黎華終于手軟了。

他知道媽媽這一輩子為他操碎了心,每次面對媽媽已經花白的頭和日漸蒼老的面容,吃著媽媽親手給他做的飯時,冷血的汪黎華出鞘的尖刀一次次拔出來,又一次次收回去。

搞槍是王立華計劃中的第二步。

王立華搞槍的目的是先搶國庫,然后拉起一幫“兄弟”把北京鬧翻天,干出一番“轟轟烈烈的大事業”。所以汪黎華從出獄后就開始了他的尋槍生涯,而且從來不避諱告訴身邊的朋友“要搞槍”。

汪黎華先是在河.北和東.北搞到一些獵槍。2oo3年3月,汪黎華決定到電影尋槍的拍攝地貴.州去尋槍。他單槍匹馬來到貴.州松桃縣,買了3把仿“六四”手槍,還有3子彈,花掉了91oo元。

2oo3年9月,汪黎華到云南分別找到了4個人訂購槍支彈藥,共預定了18o支槍,僅訂金就交了3o多萬元。這一次,汪黎華買到一批手槍、沖鋒槍和手榴彈,為了把這批槍支彈藥安全地運回北平,汪黎華讓他的手下雇了兩輛車,帶了十幾個兄弟到云.南接貨。

在汪黎華購槍的過程中,他買到的大多是普通獵槍,汪黎華想,如果能夠搞到一批制式槍支就好了。他知道買槍必須有大量的錢,那么,有什么辦法讓自己很快擁有一筆上百萬的巨款呢?他一下子想到了一個叫汪大亮的人。

汪黎華是在一次吃飯時認識的汪大亮,他得知王大亮父親是一個億萬富翁后就記住了他。汪黎華之所以把綁架的目標鎖定汪大亮,原因很簡單:一是因為汪大亮家里有錢,二是因為看著汪大亮別扭。

汪黎華叫來了在服刑時認識的汪清曉和董黎閔以及其他幾個朋友,在平谷的一個理店里綁架了汪大亮,并且打電話向其父親索要5oo萬元。汪黎華拿到3oo萬元贖金后,立即通知手下殺掉汪大亮。

汪黎華拿到3oo萬元贖金后,除了到云.南購槍花了6o多萬元外,其他的錢汪黎華都用在賭球、吸.毒和吃喝玩樂搞女人上了。

大手大腳地揮霍和購買槍支,3oo萬元很快便被汪黎華花銷一空。

沒錢了,汪黎華繼續帶人出來綁架。

他們先是準備綁架汪大亮的弟弟汪小亮,但沒有成功,這讓汪黎華非常惱火。

2oo4年2月2日,在朝.陽某歌廳門前,汪黎華團伙穴了一輛奔馳跑車,綁架了駕駛員杜某,當得知杜某是借別人的車自己無錢支付贖金后,氣急敗壞的汪黎華一伙又于2月3日來到三里屯某酒吧門前,將目標鎖定了一輛寶馬吉普車。

這輛寶馬車就是演員武若甫的。

2oo4年2月3日凌晨1時許,汪黎華帶人綁架了武若甫。

只是汪黎華萬萬沒有想到,第二天,從天而降的北平特警就把他和同伙抓獲了ˉ獲后警方在汪黎華的內褲夾層里找到一把手銬鑰匙,汪黎華說這是自己隨時準備逃跑用的,早知道警察用了高科技的金屬探測器,就做把木頭鑰匙了。

2oo4年1o月,汪黎華等人被判處死刑!

ps:剛剛跟樓下吵了一架,心情很不爽,可是誰讓父母老實,不愿意為這事跟樓下的租客鬧僵,最終協議出借用兩天,我對此只能呵呵一笑,又不是第一次了,上次也是這樣說,可是到頭來,還不是被連累的封了電表,好不容易找關系解掉,現在又來,明天肯定又要被封了,真心憋屈,老實人就好欺負了么?

早在一個月前,讓你搬走了,說在找房子了,可特么一個月過去了,也不見你走,我們又不是不退租金給你,真當你們是大爺了,合著我們就得遷就你們?

算了,不說了,讓大家見笑了。

我現在要出去靜一靜,怕在待下去,會忍不住跟對方動手,而且經過這么一吵,腦子也變亂了,也沒思緒繼續碼字,只能水上一章,還請大家多多見諒。(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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