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科幻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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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檢察官開始對李宇浩正式的開始進行調查時,網絡上的新聞也終于出來了,所有的媒體前前后后的都刊登了李宇浩站在‘檢察院’大門口的照片,然而新聞標題就爆炸了‘李宇浩貪污被檢察院緊急傳喚,控告其貪污挪用公款高達500億韓元!!’
記者之中有著不少那邊派來的人,他們書寫出來的新聞內容只會記錄那些對李宇浩不利的消息來散播。她們沒有想過李宇浩會在面對記者時選擇自曝,按照常規的思維在檢察院門口被記者追蹤大多數人都會選擇沉默以對。可偏偏李宇浩在檢察院門口放出了爆炸的新聞!
所以這條‘貪污’新聞出現之后不到五分鐘就有其它的報社們曝出了最讓韓國人驚嘆的消息:“李宇浩被緊急傳喚,只因三星集團易主,李宇浩手持三星集團最多股份卻被三星集團告上檢察院栽贓其貪污?”
“三星王朝接替,從此李家,非李家!”
“李宇浩超越‘三星李家’成為三星集團的新一代掌控者!!”
“李宇浩手持三星集團最多股份,首登上亞洲富豪榜第二位!!”
“從未執掌三星集團的李宇浩,卻被三星集團控告其貪污500億韓元?只因他持有了三星集團最大股份!!”
“三星李家不甘落幕,控告李宇浩貪污集團五百億?”
這個新聞出現之后整個韓國,不,應該是全世界的目光都聚焦到了韓國!因為三星集團,這個全球排名十三位的集團公司突然宣布易主?這簡直是叫人跌破眼鏡啊,一直以來大家都在猜測著李宇浩到底和三星李家有什么關聯?原來他們之間的關聯是這么的嚇人啊,李宇浩居然持有三星集團最多的股份,那么李宇浩的真實背景又是什么呢?
李宇浩手里捏著J娛樂的最大股份的同時還捏著三星集團的最大股份?他們家族到底是做什么的,到底是以什么起家的?他哪里來這么多錢可以收購三星集團的股份?種種疑問紛沓而至,可是在大家還沒有來得及審視李宇浩的時候,J娛樂旗下的所有平臺,以及網絡平臺紛紛的插播了及時新聞。
J娛樂的新聞臺上,男女主播緊張的禁坐在主持臺上:“各位觀眾朋友們,因事態緊急我們公司突然插播緊急新聞,盡情各位觀眾諒解。我臺收到準確的消息,關于崔大媽的事件有了進一步的進展,檢方收到了一個有著絕對證據的iPad。該平板電腦所有人是崔大媽,而崔大媽的iPad里面記載著聳人聽聞的事情....(涉及太多敏感的話題會被禁的,所以就不在述說其內容。)”
J娛樂的新聞播出之后所有的媒體紛紛的打來電話詢問新聞播報的真實性,J娛樂給予的消息是真實的!一天之內韓國的新聞叫所有國民都應接不暇呢,前面李宇浩被緊急傳喚,接著又是李宇浩曝出持有三星集團最大股份,現在居然還有讓國民更加憤怒的新聞出現了,居然大老板和其閨蜜共同管理著所有人。
在J娛樂新聞出現之后不到半小時,整個網絡沸騰了,所有的媒體更新了新聞:“大老板被邪教控制?成為了傀儡?”
在新聞報道出現之后全國國民的怒火燃燒了起來,紛紛的要求大老板出來給一個說法,為什么絕對機密的文件崔大媽的電腦里有備份,為什么她在國際會晤上的演講稿經過了崔大媽的修改才發表,為什么要和崔大媽一塊管理大眾..
無數的‘為什么’紛紛的擠爆了大老板的辦公室,她辦公室的電話也開始響不停!而最高檢察院也在新聞出現之后馬上頒發了調查令,全面調查崔大媽和大老板!!
火,已經燃了起來,而那些和大老板不同派別的人也紛紛的開始落井下石了。
而此時李宇浩卻坐在檢察院的審問室內抽著煙面對檢察官的盤問,他的記者反問著檢察官:“請問檢察官,你搞清楚事實的真相了嗎?我當事人雖然持有最高股份,但他并沒有參與公司的經營之中,財務過手的事情更不可能發生在他的身上。他是怎么貪污到500億的?”
“他是大股東,沒有舉行股東大會,沒有他的簽字,誰能私下調動五百億來‘做慈善’?所以從法律的角度來看李宇浩i已經...”就在這個檢察官在和律師過招的時候,其中一個調查員推開了會議室門,在檢察官的耳邊說了幾句。檢察官瞪大了眼睛看向了這個傳消息的人:“消息屬實?”
“你打開手機就能看到了。現在大老板那邊的官網已經被擠得癱瘓了!”這個人說完之后看了李宇浩一眼,因為這一場李宇浩和大老板的戰斗終于要接近尾聲了,誰都沒有想到李宇浩手里還握著一張這樣的王牌呢。
檢察官聞訊之后點了點頭,他當場的摸出了手機打開了‘N站’關于李宇浩的消息就只有一條‘三星易主’的新聞掛在熱搜的末端,而前面全都是關于大老板的新聞熱搜詞。難怪前面李宇浩進來的時候那么的胸有成竹說著什么‘未來路會很辛苦呢。’
看著一位熱搜‘最高檢察院立案調查’幾個字,檢察官也知道這次針對李宇浩事情估計最后會告吹的。他放上了手機對著李宇浩說道:“原來李會長比想象的厲害啊,最高院都參與進來了。”
“呵呵..”李宇浩清淡的笑了笑說道:“既然你負責我貪污的案件,那正好,我手里有著關于李在镕挪用公款的證據。”
“我只負責你的案件,如果你有任何的問題提交給最高院吧。今天就先到這里,你可以回去了,請保持手機暢通,我們隨時聯系。”
“我覺得就算你有空,也最好別聯系我,我跑來跑去的麻煩。有任何問題聯系我的律師,他們有時間配合你的調查。哦,對了,下次你實在是想請我來的話,就帶著你的拘捕令來。任何事都得講證據,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