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我是歌王第一百四十三章 姐姐不能忍_宙斯小說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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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三章 姐姐不能忍


更新時間:2016年03月15日  作者:東風西畔  分類: 職場 | 娛樂明星 | 東風西畔 | 重生之我是歌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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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典,毫無疑問,這是我這幾年,甚至十年內聽到的最好的一勵志圣典!”

杜莎莎一曲《紅日》唱完,孟凡東先拍著巴掌意猶未盡的說道:“李悠揚,杜莎莎,如果你們允許,我愿意投資五百萬,為《紅日》以及《下一站天后》打造一張最純正的粵語專輯,甚至隨后的市場分成,我只拿四成,我可以給你們六成,我所希望的就是你們可以多一份考慮。○

“考慮一下我的東文娛樂,畢竟,李悠揚,我想這兩歌也是你今天才拿出來的原創吧,新歌剛剛出爐,至于版權的歸屬問題,也一定沒有和琳音娛樂詳談呢吧,毫無疑問這兩歌的版權都在你的手上,主動權在你,選擇權也在你,你何不多方考慮一下呢?”

這場考核進行到這里,抱著同樣目的來到這里各大娛樂公司的大佬們終于沉不住氣了,孟凡東先出手,開始堂而皇之的朝李悠揚要歌兒。

當然,在這之前,妮雅就率先撿了一個大便宜,李悠揚分文未收的將《滿·月已霜》的使用權給了她。番○茄□

`但是,妮雅只是一個純粹的舞者,在商業上自然沒有孟凡東、歐陽秀秀、張天鷹這樣的老油條在行。

孟凡東并不想占李悠揚的便宜,他只想通過商業的方式進行單純的買賣,這樣從李悠揚手中拿到的歌兒他才覺得理所當然,兩者才有可能繼續合作下去。

孟凡東他們的眼光都很長遠,欲取之必先予之,所謂舍得舍得,舍得才是商海之中萬年不沉的巨輪。

別看妮雅此時得到《滿·月已霜》的使用權,看似得了一個大便宜,但這只是一時的,或者說是恰逢豈會的。只要今天來到這里的人們,在以后很大一部分時間里恐怕都要和李悠揚剪不斷理不清的糾纏在一起。

當然,一定是他們去糾纏李悠揚,因為沒有辦法,對于這樣一個堪稱妖孽的音樂奇才,任何一個搞娛樂的,特別是像他們這樣的商人恐怕都想和李悠揚搞好關系,得到他的幫助得到他的歌兒。

而妮雅,雖然不是商人,但是在以后也一定免不了再找李悠揚要歌兒,畢竟《孔雀大明宮》總有結束的時候,等妮雅再出新的歌舞劇的時候,如果再像今天一樣分文不花的朝李悠揚要歌兒可就說不過去了。☆番茄○△小說網

畢竟,李悠揚每歌的商業價值都在這兒擺著呢,總用人家的歌兒卻不給錢,怎么也說不過去不是?

當然,剛才那《上帝是個女孩兒》過后,老外凱迪·艾文就想和李悠揚談版權的問題,但是由于這歌太過震撼,凱迪·艾文自己表現的就太過狂熱了,舉著考核通過的對號滿舞臺跑了一圈之,之后便在眾人的歡呼聲中把話題岔了過去,暫時性的不了了之。

凱迪·艾文錯過了,孟凡東卻覺得自己不能錯過,如今已經唱完七歌,還有兩這場考核就要結束了,此時不談何時談?所以,孟凡東覺得十分有必要亮明自己的態度,并讓李悠揚在他們下歌開始之前,給自己一個明確的態度。

孟凡東率先亮明了態度,一旁的張天鷹聽著卻是恨得牙根癢癢的,心說好你個孟凡東,剛才不是說好了要大家一起去說這個問題嘛,而且是組團找李悠揚談,讓他多放幾歌進《歌手公約》里面嘛!結果到了你這里,就圖窮匕見了,尼瑪,所謂眾賞之下必有勇夫,同理,重賞之下也必有好歌!

不就是比錢多嗎?ho怕ho啊!既然你孟凡東不安套路出牌,那么也別怪哥哥不講道理了,你出五百萬,我就出6oo萬!你四六分成,那我就三七分,額,不行,三七分有點虧,三點五對六點五還差不多,對!就這么著…..

想到這里,張天鷹就想現場和孟凡東競標,只是這人明顯忘了一個問題,就是孟凡東剛才一伙人集體討論讓李悠揚多放幾歌進《歌手公約》的時候,就沒表什么意見,此時人家率先競價也是理所當然的。番茄☆小說網``

“哎哎哎,孟董,你說什么呢!要說出粵語專輯的能力,我們華彩文化可也不輸你的東文娛樂!”

張天鷹雖然想表點意見,但是卻被歐陽秀秀搶先一步說了。

“你能出五百萬,我就能出六百萬,你能四六分,我就能三七分,哪怕是二八分都有的錢掙,關鍵是李悠揚會不會賣給咱們,要是不賣的話,那就是一分沒有,更別提什么四六、三七、二八了!”

雖然說同行是冤家,但是這幾個大佬私下里的交流卻很隨意,屬于那種想起什么就說什么的那種,當然他們也有這個能力,想什么說什么,想什么做什么,所謂的言出法行不外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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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

孟凡東明顯的被歐陽秀秀噎了一下,不過一想之下的確如此,要是李悠揚不同意把歌給他們推廣,那的確是一毛錢也沒有。

“那就二八…..”

只是還未等孟凡東這轉念后的“分”字出口,又被歐陽秀秀截住了:“分分分!分什么分!你以為這是上學?分分分學生的命根兒嗎?照我說,目前咱們還是稍安勿躁,眾所周知,李悠揚此時已經簽約了季氏財團的琳音娛樂,至于琳音娛樂原創版權這塊怎樣和李悠揚簽的,我們卻不得而知。”

歐陽秀秀之所以這樣說,與其說討論李悠揚歌曲版權歸屬的問題,還不說是賣了一個面子給季氏財團,表現出對季氏財團的尊重。

而至于琳音娛樂怎樣和李悠揚簽的的合約,在圈里其實已經不是什么秘密,琳音娛樂給李悠揚的合約是最優渥的那種,所謂的最優渥,那就是雙方更像平等的合作關系,甚至兩者相比,琳音娛樂反而還有一點弱勢。因為除了按合約給李悠揚分錢之外,琳音娛樂竟然沒把版權問題寫進合約,也就是說,李悠揚始終都擁有自己名下歌曲的版權!

原創版權不寫進合約并享有獨立版權。恐怕在娛樂圈內只有席霜這樣殿堂級的歌手才擁有這種特權!

而李悠揚又有何德何能在如此年輕的情況下就享有這樣的特權?

其實這事想想也很簡單,無論是在地球,還是在任何世界,任何一個可以達到李悠揚這種堪稱妖孽的出歌度,并且保量又保質,經典,又蘊含著巨大的商業價值的音樂人,恐怕都會享受到這樣的待遇!并且讓各方大佬為之而來,心甘情愿的圍繞在他的身邊,并放下身段親自來求一歌。

因為此時的李悠揚,在這些人的眼中不下于一枚核彈,對于一個堪稱核彈級的人物,任何一個有識之士,都不會吝于伸出橄欖枝。

“嗯!謝謝孟董和歐陽老師的賞識,只是正如歐陽老師所說的那樣,的確當初和琳音娛樂簽約時說過,琳音娛樂有先推廣我們每一歌的權利,所以在這件事上,我想有必要和我們老板季若琳董事長說一下才能做決定。”李悠揚看兩人說的有趣兒,笑呵呵的說道。

與此同時,在三樓包房里的季若琳也長出了一口氣,一抹甜蜜的笑意浮上臉頰,心說這人還算有點兒良心,這個時候好歹沒忘了人家。當初合約里又有哪條寫到琳音娛樂擁有李悠揚名下歌曲權了?這分明是李悠揚今天自己加上的嘛。

不過季若琳的甜蜜還沒兩秒鐘,就被李悠揚當頭潑了一盆冷水。

“但是,關于《紅日》和《上帝是個女孩兒》等幾歌,臨來前我就和依依、莎莎她們商量好了,將以她們各自的名義加入《歌手公約》,畢竟,我們不僅僅是一個樂隊,樂隊中的每一個人也都是一個獨立的歌手。”

“而作為獨立歌手,她們也應該有各自的代表作放進《歌手公約》里面不是?”李悠揚如是說道。

季若琳恨得牙都癢癢了,心說好你個李悠揚還真夠大公無私的,甚至都可稱為當代反壟斷第一人了,你把這么多好歌都放進《歌手公約》里了,這不是無償的給琳音娛樂培養競爭對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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