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南宋同行第一百五十七章 平章阿合馬的“經理法”_宙斯小說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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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七章 平章阿合馬的“經理法”


更新時間:2016年09月21日  作者:小樣有型  分類: 歷史 | 兩宋元明 | 小樣有型 | 與南宋同行 


韃靼強盜集團大頭目忽必烈對前來匯報工作的伯顏特別滿意,特別是眼下這個局面,聯軍來的正好呢。★★★√★

韃靼強盜集團里開始有不合諧的聲音出現了一些貴族開始有了一些怨言。

事實上,大家都很久沒有分過贓了這確實是會讓人不滿意的,大家出來拼命為的就是可以坐地分贓嘛!

還好,有宋狗們的歲貢可以頂一頂用,還有可以和宋狗們做貿易來掙些錢鈔。

平章阿合馬這個時候獻了個主意,他對大頭目忽必烈說要清理一下貪官們了,要大力推行“經理法”!

經理法也叫“鉤考法”,是一種財政審計手段。

由平章阿合馬派員到各地清算錢谷等項,以防止豪強隱瞞和官吏貪侵。

比如地方上有把熟田冒充為荒地以逃避賦稅的,有因避免差徭而隱報戶口的,也有富民買貧民田而仍舊由貧民交稅的……其實這也不是重要的,由于各路管理官員的**,現在的財政赤字巨大,國庫已經入不敷出了。

如果用這個經理法打擊貪官,不僅可增加財政收入,滿足大頭目忽必烈軍費的需要,還可以作為一種彌補財政虧空、搜刮財富的手段頻繁進行呢……當然,如果再能借此打擊對手,那么何樂而不為呢?!

先前,他的財政工作主要以清理戶口、推行專賣制度、行交鈔等方式來增加收入,但是現在看來,效果不算太好……沒有達到預期目的。

他私下里派人進行了解,現在除了有戰爭影響的因素,還有一些各路的貪官們在中飽私囊,有的錢鈔數字都令人指了!

平章阿合馬敢于動這樣大規模的運動是因為自己的政治地位穩固了。

還是在27o年正月,剛設立尚書省裁撤制國用使司時,大頭目忽必烈任命阿合馬為平章尚書省事。

阿合馬的為人,本來就是一個智謀多而善于言辭,以能得到功利和取得效益自負,諸位官員不得不稱贊他有能力。

當時的大頭目忽必烈急于使國家富起來,就試著讓阿合馬全管財政,結果成績還不錯。

那個時候的理財派的代表阿合馬和漢法派的丞相線真、史天澤等人屢屢有爭辯。

但是,當時經濟問題是最大的問題,人家阿合馬屢次都用上經濟的理由使他人屈服……大頭目忽必烈當然也支持他了,還授與他政治大權,對他的話無不聽從。

那時漢法派明顯弱于理財派,這時,阿合馬大肆提拔他自己的人,許多官員常常是不經過吏部擬定,也不咨送中書省,甚至帶病提拔……

色目官吏們一時間氣勢囂張!

漢法派的主要成員,丞相安童容忍了很久,后來上奏忽必烈說:

“臣下最近上奏說凡是尚書省、樞密院、御史臺應當各按照通常的制度向皇上奏事,其中的大事要經過臣下等人議定再上奏,已經得到圣旨允準。

現在尚書省所有的事情都直接上奏,似乎違背了臣下我以前向皇上的奏報啊……“

大頭目忽必烈說:“你所說的話的確很對。難道阿合馬由于朕對他很信任,敢這樣辦嗎他不和你商議是不對的,應當像你所說的那么辦。“

但是平章阿合馬這個時候卻狡辯說:“事情不論大小,統統委任給臣下,所任用的人員,臣下應當自己挑選,如此才會使國庫充足。”

大頭目忽必烈想了想,也認為他說的對……當時財政才是重中之重!

但是,很不幸運的是,他們的海路被海外的海盜封殺了,這給理財派一個重大的打擊,特別是許多色目商人逃離了后,理財派缺少了重要的支持力量!

海路是理財派理財的生命通道……這個時候,漢法派開始力了。

丞相安童趁機上奏說:

“阿合馬所任用的部下各官,左丞許衡認為大多任用不當,但已經得到圣旨讓他咨請中書省宣布,如果不給,恐怕將來會有別的話。

應當檢驗他的任用的人是否有能力,時間一長就會自然明白。“

這意思很明顯了,眼下的財政一團糟,難道這不是與平章阿合馬獨斷專行,任用官員不利有關嗎?!

在大頭目忽必烈沉思時,丞相安童請求:

“從今以后只有嚴重刑事以及調任上路總管,才歸臣下管理,其余的事情一并交給阿合馬,以便事情職責分明。“

大頭目忽必烈同意了他的請求……漢法派這一次的力,準備趁著財政不利之時,與理財派先把職責切割清楚,然后再逐一打擊!

到了273年時,平章阿合馬任命他的兒子忽辛為大都路總管,兼大興府尹。

同時,又聯和張惠,仗著宰相的權勢會經商,以此一網打盡了天下的最大利益……但是安童則認為這樣做是嚴重毒害了百姓,使他們走投無路而沒有地方可以申訴。

平章阿合馬聽說了這樣的議論后,說:“我一心為皇上辦事,是誰編出了這些話,臣下等要和他在朝廷上辯論。”

右丞相安童見他應戰了,便先下手為強,進奏說:

“尚書省的左司都事周祥,中木謀取暴利,罪狀十分清楚。”

這個人正是平章阿合馬一手提拔上來的……大頭目忽必烈不高興地說:“像這樣的人,征收完畢以后應當公開罷免他。”

平章阿合馬這時以進為退,決定趁著這個機會搞一場全面的反腐運動,一來可以增加財政收入,二來也可以回擊一下漢法派的打擊……眼下畢竟是財政為一切的事物的重中之重,或許還可以迅積累起一筆軍費!

大頭目忽必烈有些遲疑了,因為眼下還不容易有一個比較安定的局面,反腐會不會引不應有的動亂呢?!

平章阿合馬勸諫說:

“近年來由于征集財物以代價軍用,減免在編百姓的征稅,又裁撤轉運司官,讓各路總管兼管按額征稅,以至于國家的用度不足。

臣下以為先不如查驗戶口數字的多少,遠處的歸到近處,設立都轉運使,估計情況增加過去的稅額。

其二,清查各路總管的賬目,以防私下里膽大貪取,可選擇清廉有能力的官員分別辦理這件事。

其三,應該由公家和私人冶煉鑄造鐵器,而由官方設局專賣;仍然禁止各種人員不得私造銅器。

如果這樣,就能使百姓的財力不會窮盡,而國家的用度也能充足了。”

大頭目忽必烈想了想,馬上就同意了,因為這次運動只是在底層操作,并沒有動了根本,特別是沒有碰到韃靼強盜集團的核心領導層次,于是就批準了他的建議。

這個時候,大宋政府在平章賈似道的推行下,實行“打算法”來在軍中反腐;韃靼強盜集團則在平章阿合馬的推行下,在低層官員中實行“經理法”反腐。

事實上,地方官員的賬目非常好查。

大頭目忽必烈上位初期,集團里的各級官吏沒有俸祿,這等于公開地讓他們去勒索百姓,貪污中飽。

這嚴重影響了正常的統治秩序,是一個亟待解決的重大問題。

所以,早在263年,阿合馬曾訂立條例,要減并州縣和規定官吏員數,分別品級官職以給俸祿和頒公田,并且要計算月日以考核優劣。

但并沒有施行起來。

直到三年后,阿合馬任中書平章兼任制國用使的時候,正式規定了京、府、州、縣、司官吏的俸祿和職田。

七年后又規定了軍官的俸祿,算是慢慢脫離了土匪山大王的制度,開始正規化了。

之后,雖然曾有暫時停俸祿和減官俸的事,但是官俸制度,作為一項重要制度從此確定了下來。

這個時候勒索百姓,貪污錢財不再是合法的行為了。

但是事實上,反腐一直在繼續,早在267年,大名路達魯花赤愛魯,總管張弘范等盜用官錢,就受到罷官的處分。

而眼下平章阿合馬只不過加大了反腐的力度而已。(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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