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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當兵的要什么尊嚴?


更新時間:2016年07月16日  作者:小樣有型  分類: 歷史 | 兩宋元明 | 小樣有型 | 與南宋同行 
第三十三章當兵的要什么尊嚴

第三十三章當兵的要什么尊嚴

京湖制置使呂文德哈哈大笑地迎接女婿范文虎的到來,他心里當然明白,大宋官家如何能不看重此處呢?!

這個原本應該在憂慮中死去的老家伙,現在很幸運地仍能活了下來,因為戰局對他有利不說,而且整個呂家軍事集團的展,不是小好,而是大好,天天好。〈〔(〈[〈

要不說流求島上有兩個人認為是他們自己改變了很多歷史嘛!

在真實的歷史中,他的死讓呂氏軍集團受了重挫他們一沒有合格的有權威的繼承者,二是失去了朝中強有力的支持者:平章賈似道。

最后,他們在回回炮的打擊下,被迫投降了。

那時,誰都不知道為什么,他的六弟呂文煥竟然受了某些人的煽動,對平章賈似道冷淡了其實可能還是施行《公田法》的那些事情。

那個時候沒有人喜歡把自己的田地賣給朝廷,因為那是主要以奉獻為主,不公平……就算平章賈似道自己帶頭奉獻也沒有用,大宋的地主們是很現實的。

但是,這一些都被改變了,京湖制置使呂文德沒有死,他的六弟呂文煥也沒有上位,而且也不恨平章賈似道……如果不是有戰爭,他們家族的旱田要多過水田了,玉米、花生、土豆、木薯和地瓜,還有棉花,這些旱地農作物的收入不低的,而且旱田要多少有多少,甚至山坡地都可以用上。

有時候,種旱田比種水田還掙錢鈔……但是,現在有戰爭啊,這幾年啥也做不了的。

在襄陽城的城墻上,殿前副都指揮使范文虎和自己的岳父幾乎是同時放下手里的單筒望遠鏡……他們的士兵又擊敗了韃靼人的一次攻城,只不過不知道是因為他們看到有援兵進城了,還是已經打疲了,進攻的強度不大,沒有留下多少尸體就退了。

這次攻城行動,更像是例行公事。

殿前副都指揮使范文虎皺著眉頭對岳父說:“似乎他們正在籌劃著什么計謀?”

京湖制置使呂文德再一次哈哈大笑,說:“他們縱有千策萬計,我也有一定之規……絕不出去與他們做戰!”

“甚好!倚城而守,他們能奈我何?!”

兩個人在城墻最安全的地方聳肩狂笑……不遠處的士兵們也笑了,大家現在越打越有信心!

呂氏軍事集團給士兵的補助遠遠比先前多,以前嘛,沒有太多掙錢鈔的路子,有些錢財,但是遠遠沒有現在多……現在嘛,只要不打仗了,掙錢鈔的方法多的是,但是先要守住襄陽城和樊城,這是他們的老巢!

所以,他們對士兵也是大方的……吃穿用是正常的高配,他通過黃祖隊長得知流求衛隊的后勤情況后,一開始時他很是不以為然。

不就是民軍嘛,給那么高的工錢,還吃穿用那么好……但是黃祖隊長那支小隊竟然戰斗力那么強,而且神機百變,方法多多,連那些送來輪訓的御前火繩槍軍都不得不佩服他們,聽黃祖自己介紹說,他們還只不過是普通隊員。

黃祖隊長說:“我家島主說過,給軍人真正的尊嚴和良好的待遇,這才是真正的建設軍隊……”

真正的尊嚴?當兵的要什么尊嚴?

張國安島主的話用在這里還真不太符合大宋特色……在大宋,一般當兵的人員是有劣跡,或者是遭遇了災難,沒有生活來源了的人,要不怎么會有配軍這個制度呢?

而且還用“賊配軍”這個詞來罵人……甚至為了怕他們跑了,還要在臉上刺上字。

所以,給他們尊嚴,這是呂文德不可能理解的事情,除非是自己的親軍,比如他自己組建“燒炭團”,他們在襄陽城里那是特別有身份的。

良好的待遇?這個是他完全可以理解的……現在條件這樣好,當然要待遇好一些,而且,他可以先行墊付,過后讓大宋官家拿這筆錢鈔嘛!

于是,他出命令,凡是出戰者,都有雙倍“出戰費”!

這再加上先前說還要給他們分配旱地……人人戰意很濃,有時候,竟然為韃靼士兵沒有來攻城而生氣,因為少掙了一筆出戰費了。

至于說吃食上,沒有一個人擔心,他們的水道上雖然有岸上回回炮的阻截,但是依然可以通過,而且,光是倉庫里的鯨魚肉干,就足夠全城人吃二十年了,聽說那玩意,五十年都不壞!

但是那個味道嘛……比木頭渣子強,畢竟還是肉!

韃靼強盜集團的使者來臨安城了,它是一個北方漢臣,多次出使過大宋,對臨安城的道路都熟透了,都沒有去大宋禮部報道,直接單獨找平章賈似道了……因為大宋南下后,已經把光祿、鴻臚兩寺并入禮部

插句閑話。

大宋中樞機構的行政、軍事、財政、監察這四種大權分得十分清楚,而總之于大宋官家。

大宋總體上看,他們的集權措施,日趨嚴密,甚至達到“細者愈細,密者愈密,搖手舉足,輒有法禁”的程度。

比如當年宋太祖曾令后苑造一薰籠,數天未成,太祖怒責左右,一個小籠子,你們幾天都打造不出來?!

臣僚答以此事必須經過尚書省、本部、本寺、本局等許多關口,等到逐級辦齊手續后覆奏,得到大宋官家的批語“依”字,然后方可制造。

宋太祖聽后大怒,問宰相趙普說:“我在民間時,用數十錢即可買一薰籠。今為天子,乃數日不得,何也?”

趙普回答說:“此是自來條貫,不為陛下設,乃為陛下子孫設,使后代子孫若非理制造奢侈之物,破壞錢物,以經諸處行遣,須有臺諫理會,此條貫深意也。”

當時的太祖聽后轉怒為喜說:“此條貫極妙!”

由此可見,宋代統治者訂立各種“法制”的目的有二,一是使“政出于一”,“權歸于上”,“一兵之籍,一財之源,一地之守,皆人主自為之。”

那些百官嘛,不過“奉法遵職”而已。

于是,從中央到地方,“上下相維,如身使臂,如臂使指”,達到空前集中和統一;二是定為“祖宗之法”,要求子孫“謹守”,以保證趙家皇朝的長治久安。

那個韃靼使臣對大宋的官制是一清二楚,他甚至有些嫉妒了,做大頭目忽必烈的官員嘛,沒有這些說法的……這是肯定的,韃靼強盜集團的大頭目才不會設計這樣的官制,一個是他不會也看不懂,二個是,他喜歡一個人拍桌子決定問題。

先前,大頭目忽必烈在早朝中,直接提出來與宋狗們議和等三件事情……他當時的表情平靜的可怕,滿朝文武,不管是漢臣還是韃靼大臣,沒有敢出聲說一個不字,都在頻頻贊美!(未完待續。)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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