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早無可奈何,被男人抱起的時候,還嘟噥了一句:“以前可沒發現你這么厚臉皮!”
阿澈只是微笑,作為男人,要想得到自己應有的福利,臉皮當然需要厚一點。
兩個人泡在寬大的浴桶里,禾早舒服的溢出一聲呻吟,懶洋洋的問:“你跟我說什么事?”
阿澈就湊到她耳垂上,輕輕吻著,聲音略有些含糊:“我記得之前你說過你懂西洋文?”
禾早模糊的想起以前的事,自己好像是跟阿澈說過,因為她編造的理由是她一夢知之,那么知道些西洋文也沒什么可奇怪的。
她猶豫了下,還是點點頭:“怎么了?”
阿澈還在吻她,只不過是低垂的眼眸卻變得極為幽深了。
“今天天津府有一艘船,是西洋人,他們一個個長得很奇怪,黃頭發綠眼睛,其實早在幾年前就有西洋人渡船過來,只不過那時候他們都停在廣州府就上不來了,但是現在陛下卻允許他們進京,也不知道到底想要干什么!”
阿澈含糊的解釋著,還是沒有放過禾早的耳垂,及白皙的脖頸:“他們帶來了很多書,都是西洋文,我想著你能看懂,不如借兩本給你解解悶!”
禾早就笑道:“那敢情好啊,如果不麻煩的話,那你就借唄,我也想看看!”
其實,前世禾早的英語水平也就是最一般的六級,每一個在校大學生都應該達到的程度,而且,也不知道這時候的語法,語意與后世的英語一樣不一樣,不過,一個單詞一個單詞的翻譯著,應該也能看懂一些。
她想知道自己所在的這個朝代到底是什么年代的,世界上已經發展到了何種程度?
還有,簡單的英語交際她還是會的。
如果有機會能和那些傳教的西洋人交流一番好了。
阿澈低低應了一聲:“不麻煩!我明天去借!”
不等禾早回答,他就將她翻過身來,俯身望著她,一只大手將她的兩只細長優美的腿抬在自己腰上,就一個俯身沖了進去……
禾早低低叫了一聲,埋怨道:“說了不要了,好累了……”
剩余的聲音就被嘩啦啦的水聲給掩蓋了。
等兩個人好容易才從浴桶里出來的時候,禾早已經累癱了,一動也不動,任憑阿澈將她抱在床上,很快就沉沉睡去。
而阿澈自己,在飽餐了一頓后,與禾早截然相反,神采奕奕的穿了衣服,趁著夜色,悄悄從窗口處去了。
除了自己的幾個貼身小廝,府中沒有任何人發現他的離開。
就是禾早這個枕邊人,在半夜醒來的時候沒有看到他,才猜測他肯定是又出去了。
雖然才成親幾天,但是,他這樣半夜偷偷出去的情形卻有好幾次了,禾早知道他肯定是去辦重要的事情了,所以,除了心中擔憂外,沒有表露出一點不對勁來。
次日早,等她再次醒來的時候,阿澈已經去上早朝了。
禾早就有些悶悶不樂,喝了一碗血燕粥,就去院子里消食兒去了。
這時,春曉一臉古怪的走過來,遞給禾早一張紙條:“姑娘,這時從那個府里傳過來的!”下面標了一個名字:“紅珠!”
禾早皺眉,拿起紙條一看,上面只寫了短短幾個字:“后天,萬善寺,大榕樹下!”
“這是什么?”禾早奇怪。
跟在她身邊的幾個丫頭,都專門學習過,所以也是認字的,早在給禾早之前,她就已經先看過了,也很納悶,不知道這到底是誰送來的紙條。
“怎么送來的?”禾早問道。
“是街上的乞丐送來的,守門的給了幾個銅板打發了,要是找怕是不好找!”
禾早點點頭,沉思了下,就道:“你跟季月說,讓她將那個府里的暗線偷偷拿幾張紅珠的字跡出來!”
春曉點頭,她也懷疑這是個圈套。
這一段時間,季月被阿澈派出去執行特別任務了,每天都早出晚歸的,看起來很忙,所以禾早一般情況下,輕易不勞動她。
這件事就被禾早放到了一邊,閑來無事,她就將整個府的內宅都轉了一圈,倒是發現了幾個極好的去處。
其中一所院子內,有一棵超過百年的槐樹,足有一個人合抱起來那樣粗,歪著脖子,枝干又粗壯又密集,頭頂上的樹葉如同亭子一般能夠遮風擋雨。
禾早來了興致,前后左右瞧了瞧,就笑道:“這里冬天倒是個好去處!”
春曉表示不解。
禾早就指點著:“這屋子朝南,冬天是個背風的,這里地勢又高,將地上挖空砌入中空的瓷磚也不成問題,再盤兩張炕,等冬日來了,就可以住到里面,下面與廚房連通,熱氣從空心瓷磚里傳過來,屋子豈不暖和!”
春曉聽了,就十分驚訝:“郡王妃可真厲害!奴婢從沒有聽說過別人家做這個的!”
想當然的,她以為這是禾早自己首創的!
禾早很不好意思一笑,沒辦法,她很心虛啊!
這時候的東北,應該已經有地炕了吧!還有中空的墻壁!
“而這顆大樹,就可以在四周修建一所小小的亭子,用大樹做天然的屋頂,在四周圍上幔帳,一定也很暖和,我們可以在這里燒烤,吃鹿肉了,吃火鍋什么的都可以啊!”
禾早越想也興奮,恨不得阿澈馬上回來,能與他商量這個大計。
好在她沒有等多久,阿澈就回來了,他果真帶了幾本西洋書回來。
不過如同禾早預料到的那樣,書上的蝌蚪文有一半都是生僻罕見的,因為是傳教士的書嗎,普通人能看懂的肯定很少。
但是,禾早還是認出來其中一本是西方很有名的《舊約圣經》,里面倒是大部分禾早都認識,她艱難的一個字一個字的讀起來。
阿澈很驚訝的看著她,他聽不懂,但是卻能聽出來禾早與那些西洋人發的音都是很相似的。
她果然懂西洋文。
自己到底娶了個什么樣的女子呢,難道真的是一夢知之嗎?
他在早朝上注意到那些西洋人寫字,用的也不是毛筆,而是羽毛筆。這讓他很容易就回想起當年在盧家村的時候,那時,禾早也用不慣毛筆,拔了一根雞毛當成筆來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