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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章 :那一年的新橋


更新時間:2016年01月01日  作者:南恩恩  分類: 現代言情 | 豪門世家 | 南恩恩 | 報告老公 | 我有了! 
女生頻道129章:那一年的新橋

129章:那一年的新橋

不知道他話里的意思,就是他話出口那一霎,她的心跳一下子跳過一個拍子,沒有跟上。

有幾分心驚,還有幾分悸動。

說不清,就是覺得那話好像有絲主權的宣告。

桑尋看著鏡子里自己的眼睛,真的么?

她看不出來有什么不同。

真能一眼找出她來?

墨謹言自己也被自己說出的話嚇了一大跳,原本只是故意諷刺一下她,省得她挑個衣服簡直跟挑宇宙飛船一樣麻煩。

結果莫名其妙的蹦出這個話來,詭異。

她為什么要裹得不留一絲縫?

他為什么要將她揪出來?

不是詭異是什么?

被墨謹言這樣一刺激,桑尋也不再矯情,在這種男人面前,還是不要“作”好,不但不寵你,反倒打擊你。

她將身上的披肩還給墨謹言,老實去選衣服,不再隨意矯情。

墨謹言也不似方才那樣給桑尋小鞋穿,看見她將手中黑色閃銀的裙子拿高,從善提醒道:“明天晚上溫度不過16度,這條裙子會不會冷?”

這是墨謹言之前就有的想法,吵了一架耽誤了,現在才說出來。

明星有時候去趕晚宴,別說16度,6度也得為了出鏡穿上美艷的晚禮服。

墨謹言見得太多,并不覺得稀奇,甚至一晚上宴會下來,他記不住那些明星的臉。

自己的妻子,當然身體更為緊要。

桑尋其實很為難,方才自己是矯情了,可墨謹言現在又是什么意思?

裙子不都冷么?

這條和別的又有什么分別?

看著桑尋蹙起葉眉,一臉疑惑的樣子,墨謹言道:“如果你一定喜歡裙子,就選一條長裙,再讓Elsa給你配一條披肩。”

桑尋心里一暖,暖意溢上眼角眉梢,“我另外選個顏色吧,不太喜歡黑色。”

“你選自己喜歡的顏色。”墨謹言看著桑尋,她溫柔的樣子,收起那些刺,他很喜歡,不過有點刺很好,只是那些刺可以對著別人,不能對著他。

因為墨謹言惡作劇的給桑尋包了頭巾,收拾了桑尋的矯情作風,兩人之間的氣息流動慢慢趨于正常和諧。

“阿尋,雖然是選自己喜歡的,但是你還是要注意明天晚上我們的重要性,雖然是在桑家舉辦的晚宴,但是我們的身份很重要,會有很多平時都見不到的人物,這次聽說還有M國的政要參加。”

墨謹言站在桑尋旁邊,他還是希望她可以選擇端莊大氣的款式和顏色。

雖然因為晚宴很多嘉賓的身份需要保密和隱私不能見報,但是在圈內,墨謹言也希望他的太太可以拿捏得當。

桑尋起先沒太在意,回桑家參加晚宴,其實她并不覺得自己要多配合,去已經是給桑友明面子了。

若不是為了媽媽的下落,她是懶得踏進那個門檻一步。

墨謹言說的這番話,桑尋立時便警覺起來。

M國的政要都要來參加小小的桑家舉辦的晚宴,那是多大的面子?

可想而知這次會有多少人要巴結桑家!

完全是因為墨家才有這樣的效果。

她的確不能隨意。

她偏著頭,披著的頭發潑了一半在空中,認真的看著墨謹言:“你說,我穿哪件好?你讓我穿什么,我就穿什么。”

桑尋一雙清水杏眼分外純澈,跟她賭氣吵架時完全不同。

她在詢問,帶著依賴的詢問。

墨謹言對桑尋這種姿態很是受用,這才是一個妻子對丈夫該有的態度。

所以他的耐性也大大提高,“大紅大綠暫且放在一邊,因為有些年長的長輩太太有可能會習慣穿濃重的紅色,年輕人不是主場,暫且收斂。

估計邀請的明星會有很多穿清新色系的禮服,最好不要同她們一樣。

我看明艷一度的孔雀藍會很不錯,不像本色孔雀藍那么沉重,你皮膚白,脖子很修長,眼睛不是特別大,便襯得臉型古典柔美,很適合,你覺得呢?”

墨謹言有很深的美術功底,對色澤的選擇上總有自己的見解。

桑尋幾乎沒有猶豫的點頭同意了。

因為她覺得墨謹言在建議時,夸了她一遍,多好,皮膚白,脖子修長,臉型古典柔美……

心都要化了,真是要被夸化了,心上好像一只小貓爪子在撓,撓得她心湖在蕩漾。

真想寫個小日記,記錄一下老公夸老婆的日常……

她的臉型真的古典柔美么?

墨謹言的眼里,她是那樣的么?

沒有墨謹言要的面料顏色,墨謹言招手叫來Elsa,“給我一張圖紙,讓版師和手工工人晚上過來加班,連夜把禮服趕出來,不用復雜的刺繡,所以人多的話,趕得出來。”

桑尋沒有聽錯的話,墨謹言是要給她設計一件晚禮服。

因為這里的展示架上也沒有墨謹言要的明一度孔雀藍。

只能重做!

可是太趕了啊!

“謹言,不要了吧,這里挑一件好了。”

“我都說了不能隨便,不要穿滿身鉆的那種禮服。”墨謹言突然俯首在桑尋耳邊低聲卻微有揶揄道,“那種禮服我一抱著你就硌手,不舒服。”

桑尋臉色翻紅,穿著禮服,抱她干嘛啊!

這人真是,桑尋低下頭去嗔怪,臉上已經熱燙。

墨謹言直起身走到Elsa的前面,“走吧。”看來他對這里的環境是了如指掌。

沒了墨謹言,桑尋這才仔細的打量這家店。

主臺那邊黑色的亞克力面板和白色的logo相配,簡單卻大氣。

那個logo怎么看怎么眼熟,可是就是不記得在那里看過……

這家店主很喜歡玫瑰花?

手寫的“ro色”一筆而就,但是尾端收尾的地方翻轉拉筆,畫了簡筆的一朵玫瑰花,就像鋼筆在本子上隨意一挽,明明簡潔一筆,卻一眼就能看出那是一朵玫瑰。

因為這個logo的設計,如此爛大街的一個英文單詞,硬生生溢出一股子高雅的韻味。

曾經她也送過一個人半年的玫瑰花,那個人從來不說話,木訥,低著頭,似乎總是不記得她。

那時候她剛上一年級,要報答他救她上岸的恩情,她沒有能力送別的東西,就每天從桑家的花園里偷偷掐一朵花藏在書包里,路過新橋的路口就把花給他,也不知道為什么,只要上學,就能碰見,好像他不用上學似的。

后來被甄翠文抓住,暴揍了一頓,不能偷花了,她又沒錢買,再也不敢從那個路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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