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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6章 警察署和法院的建立


更新時間:2016年04月10日  作者:天涯海躍  分類: 歷史 | 兩宋元明 | 天涯海躍 | 逆明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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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年01月01日08:00

時間進入到九月,離去年福王潞王等士族宗室豪強等反軍敗亡已然過去了一年。

大明政局穩定!

“奉天承運,皇帝詔曰,自今日起,各縣府三權分立,警察署和法院部門成立!”

所謂三權分立,是指各地縣令的權利被一分為三。

原先,各地縣令幾乎掌控著一縣的所有權利,不管是抓捕犯人,還是審問犯人,亦或者是宣判,都由縣令獨自完成,這就給縣令在當地極大辦的權利。

所謂山高皇帝遠,一些偏遠的縣府,縣令儼然就是那里的土皇帝,沒有任何牽制。

縣令好一點的還行,若是縣令是那種品性惡劣的貪官,經常有百姓狀告惡人不成,反而被惡人賄賂縣令,坑害了自己,這大大限制的法制的執行,也容易讓百姓對朝廷失望。

縣令在一地的權利太大的,朱慈踉要做的便是將他們限制住,三權分立。

從今以后,縣令便只是縣令,只負責執行朝廷的政令,警察署則負責抓捕犯人,審問犯人,以及搜集證據,法院則負責審核證據和宣判。

如此雖然也存在一些漏洞,但絕對比單單一個縣令攬權一身要對普通百姓有利得多。

其實,這個時候,一種與法院息息相關的職業早已經誕生,那便是‘狀師’,也就是后世的律師,只不過當前的狀師還并不是被朝廷認可的存在。

朱慈踉三權分立的同時,也讓狀師這個職業被確立了下來,可以直接參與法院的宣判!

當然,狀師這個行當毫無疑問同樣存在很大的漏洞,可是同樣的,因為有他們的存在,許多根本不懂得律法的百姓便有了咨詢的地方,再至少,有熟讀律法的狀師存在,法院的法官就算被賄賂了,也不至于明目張膽的拿根本沒有的律法來坑害百姓,總之利大于弊!

三權分立之后,警察署將由各地的‘縣衙捕快’分裂出來成立,同時也把以前設立在各縣的錦衣衛衛所也并入了進去。

法院則由原本縣衙輔助縣令審案的‘師爺’分裂出來組建。

如此一來,幾乎便是將原先的縣衙一分為三,區別只在于不再是縣令一人獨大了,縣衙,警察署,和法院各不統屬,形成相互牽制,相互監督的制度。

這般動作自然是極大的,只不過只發生在朝廷本身的變化,改組的過程中對普通百姓的影響不是很大。

朱慈踉這樣大動作,阻力自然不可能沒有,當他在早朝上宣布這項改革的時候,當即就有近半文武百官跳出來反對。

各地縣府的縣令們反應更加巨大,因為權利最終分的是他們,他們感覺自己似乎一下子被架空了一般,對于原本在一地高高在上,大權在握的縣令們而言,簡直難受至極,無法接受!

對此,朱慈踉二話不說,當朝便質問所有出來反對的大臣,質問他們反對的理由。

面對朱慈踉的質問,跳出來反對的大臣們毫無疑問都傻了,一個個吱吱唔唔,根本說不出任何理由出來,畢竟這分的只是各地縣令的權利,雖然他們也有被影響,但是難道讓他們說他們之所以出來反對,是不想手中的權利被削弱嗎?這貌似沒有人敢這么說!

“皇上,縣令掌管一地乃祖制,歷朝歷代都是一直這么下來的,皇上冒然更改,恐易適得其反,還是從長計議為好!”終于有一名官員說出了一個說得過去的理由。

“對對,此等大事,還需從長計議為好!”

朱慈踉當即冷笑,祖制?祖制能反對他嗎?這幾年他那樣改革不是踩在舊有的祖制上面的!

想到此,朱慈踉擺了擺手道:“不需要了,朕之所以三權分立,便是防止各地縣令掌握一地大權,把自己當作一地土皇帝,從而危害百姓的事情發生,此事就這么先辦了,諸位若是有什么更有利的想法,時候可以寫成奏折呈上來,朕會酌情考慮的。”

眾大臣無言,事后他們就算再想出來反對,還會有用?

眾大臣沉默住了,極為無奈,皇上一意孤行發行新政的事情也不是一次兩次了,照以往的經驗來看,就算他們激烈反對,也不一定能有什么作用!

無奈,眾大臣只能一直選擇沉默,朱慈踉也不理會,就當他們默認了。

剔除了朝中的反對,各地縣令掌權者的反對就更簡單了。

朱慈踉直接命令還分布在各省的五個應龍軍就地展開一次大規模實戰射擊演練,而且選擇的地方全部臨近縣城!

一時之間,各地的應龍軍營地,密集的槍聲和炮火之聲響徹方圓數十里。

同時,大明日報廣泛宣傳應龍軍在各個駐地進行實戰射擊演練的事情。

這是什么,這簡直就是一種赤裸裸的威脅!讓各地反對的人回憶起一年前無數士族宗室和豪強的覆滅。

一時之間,所有反對的人都感覺到脖子發涼,心頭發顫,反對之聲瞬間就熄滅了,是以,朱慈踉三權分立的圣旨得到順利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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