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英雄第520章 新朝法典_宙斯小說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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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0章 新朝法典


更新時間:2015年11月13日  作者:女俠獨孤雯  分類: 歷史 | 兩宋元明 | 女俠獨孤雯 | 明末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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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女俠獨孤雯

張海思索在三,同弟子們召開會議的地點還是沒有選在宮城西院內宅,而是選在了宮城內一處臨時搭建起的議帳內。因為戰事結束,新軍主力部隊云集南京城,除了少數負責在火炬學校與南京城頭負責值班的學塾弟子外,三十余名核心弟子及七十余名學塾弟子共百余人全都到齊了,除了這些人之外,還有張海身邊的十幾個小女孩以及近二十名并非張海及其弟子體系內如劇團,出版,文教等其他方面的臨時負責人,依然有一百三十余人的規模。

這個人數規模使得張海可以很方便的對四周的眾人講話,并且而已讓這些人攜帶不少紙筆材料,而且無需像對幾千人講話時那樣要在如果搭臺子上面頗費心機。

大家見臨時會議改在這里,不少人的心態就有所緊張起來。因為張海的弟子們大多也都了解一些朱元璋時代的往事,不知道在全國的戰事結束,內外幾乎沒有什么象樣的敵對者之后師傅心里有何打算。特別是湖廣江西等不少事情讓一些新軍主力部隊系統內的軍官也開始憂慮起來。不過此時有些消瘦的李峰卻似乎表現的十分平靜。

張海與弟子之間進行的會并不止一次,而且因為自幼以來形成的習慣和特殊的關系也就沒有什么形式與繁文縟節。張海向李峰等人問道:“《新朝法典》的編纂工作怎么樣,草案應該完成并且刊印了幾十套吧?拿上來看看,也讓眾人傳閱看看吧。”

早在三年前青州城的時候張海等人就開始籌集準備了可以寫在榜文上的“基本法”,這種每條不過幾十字到百字,總共不過幾十條最重要刑律的基本法可以最大限度的讓那些只懂得一點兒文字的人們也能看懂,最大限度的減少普法難度。是軍事占領和軍事管制期間的一個臨時性的約法,本質上不過是當年“約法三章”的變種而已。

不過做為正式的法律來說,它的缺陷也是不可避免的。主要是涉及的領域不全,執法者的自由裁量權過大的問題。

在江西湖廣等地,除了當地營干幾乎沒有任何監督,手中又直接握有絕對的暴力能力之外,律法的不全以及執法者的自由裁量過大也是因素之一。

比如殺人罪,罪名雖然一樣,但實際上有性質上的各種程度的不同。除了正當防衛一類外,即便不考慮封建社會下的等級制度因素,還有過失與非過失,罪犯年齡,殺人數量及手段惡劣程度,時效等眾多具體情況。需要大量的實例做為解析。以大明律為例,它的全稱是<<大明律集解附例>>為了詳盡的闡述同一律令違背的不同情況,足足用了三十卷的規模來論述。歷史上的大清律也差不多是三四十卷。這些律法大致還是用比此時代的民間小說更嚴謹一些的文言體寫成。要是換成新軍體系內比較流行的白話,至少是類似朱棣私信或者雍正私信私旨那種水準的白話,沒有百萬在大概二十本后世中國刑法的規模根本下不來。

李峰為了編纂的律法最大程度上的貼合張海的指導思想,花了不少的時間去翻過去的筆記。還向火炬學校里的不少其他核心弟子去征集張海有關于此方面的言論筆記。為此編纂的速度也比當年李善長,劉基等人多花了不少時間。最終這半年多的時間以來只完成了三卷共十五萬字左右的<<新朝法典>>

<<新朝法典>>總計六百條左右,刑律不再像以前的大明律那樣是占全書四成的重點;類似于民法的戶律擴充了不少內容,成為總計二百二十余條,比大明律中的刑律地位還要突出的一個十分重要的方面。其中的幾個重要內容就是從文藝創作到產品名號的知識產權保護。還有工場雇傭工作的勞動乃至契約合同方面怎樣算是有效,怎樣算是無效,如何保護弱勢方方面的內容。原本大明律所獨有的<<工律>>也在很大程度上完善了。而在農業及農村領域方面,廢除了人均擁有二十畝以上耕地的合法性,并且對農業領域違法的高利貸及經濟盤剝,量刑之嚴幾乎堪比官員貪贓。

而至于在傳統意識形態領域十分重要的禮法方面,僅僅在臣民對君主,妻子對丈夫,子女對父母之外有所要求。刑律上也就在這幾方面有明顯的寬嚴等級區別,而一系列的其他性質的親屬還被專門提出來視為外人而無差別對待,無禮法上的特殊要求。

此外在法典上還增加了有關意識形態的一系列總論,從大義上名正言順的廢除了千年以來儒家在法律,禮儀等諸多方面的意識形態指導地位。

在新朝法典所獨有的舉報獎勵上也做出了一些調整,主要針對對象除了從過去的”敵對勢力”,還包括了新朝政權下的濫用權力者及經濟犯罪者。在具體的規定上也更為詳盡。

不過,這樣規模多達六百余,總字數卻只有十五萬字的律法,也只能采取后世律法的模式進行總論。而沒有各種實例情況解析標準,不過在確定了律法的大致原則后進行更進一步的充實,卻是那些并不十分熟悉張海這些年來的講話筆記的人也能依據情況編寫擴充的了。從十五萬字到一百幾十萬字的另冊增編也并非是什么難事。

這十五萬字的內容張海在會上來不及做細讀,但還是大致瀏覽了將近半個小時左右的時間。下面的人,尤其是那些并非張海弟子的二十多名外來者有不少人大為驚訝。可看到周圍的人鴉雀無聲,也就盡量控制著自己沒有做聲。

最終還是張海在粗粗瀏覽之后首先開口說話了:“相比以往的大明律,這部新朝法典可以讓更多識字的人以并不算太高的成本購買掌握。做為行政人員乃至隊伍上的人更詳細的法律依據。不過,做為律法的全部內容那當然還是不夠的,這方面的準備進行的怎么樣了?”張海特意向李峰詢問道。

“〈〈新朝法典律例詳解〉〉的草案大概一百三十萬字,也已經大致編纂完成。同樣刊印了幾十套,只是在版刻上僅僅做了〈〈新朝法典〉〉的刊印準備而已。”李峰回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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