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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清楓聆心
類別:其他類型
回到家時,踏歌和明明正急著找我。(去看看)轉載[]原來兩人商量下來,想讓我今晚就回鳳家。我讓他們別慌,把海粟的分析說了一遍。
“市立圖書館!”白明明特有的高音,“殺人如麻的罪犯捧書孜孜不倦,想著就不可能。”
“他沒有殺人如麻。”我皺皺鼻子。
“這種人,誰知道。”明明聳聳肩。
“查到了,市立圖書館的開放時間,周一至周五早上九點到晚上九點,周末是早上九點半到晚上七點。”踏歌繼續盯著電腦。
“啊哈,錯了吧。”明明推著我往樓上走,“趕緊收拾行李,還能趕上最后一班飛機。我也可以好好睡覺,用拼圖認人很傷眼睛,盯得我看人都成平面二維的。”
“不過——”踏歌提高聲量,“因為今年世界群書博覽會在圖書館大展廳舉行,周末開放延長到晚上11點。”
時間吻合。
“明晚一起去吧。”明明一大優點,知錯就改。
“萬一找不到呢?”踏歌則思慮更周到。
“到時候再走也來得及。”我這么說,兩人才能放心。
“對了。你怎么又跑滄海粟那里去了?是不是上次把腦袋砸壞了?不長記性。那只暴躁的熊。讓他自生自滅好了。”明明又惦記上這事了。去看看。
“熊?”我看向踏歌。**他也很疑惑。“你見過他了?”海粟像熊嗎?雖然現在地樣子和五年前地文弱少年相去甚遠。也沒變得那么夸張吧?
“砸東西那么孔武有力,光用聽得也猜得到。”明明優點二,想象力超級豐富?
“今天沒砸,還請我吃了飯。”其實是沒砸到,而且自己硬蹭上這頓飯地。
“吃飯?黑熊也能微笑?”她小手指卷起頭發。紅如火。她思維地跳躍,一如星火。看著很近。實則很遠。
“嗯——不管如何,明天令人期待啊。”越危險,越刺激。我那條一碰到挑戰就特別興奮的神經線,躁動著。
第二天,趁葉秋寒開會的功夫,我向副部長打了招呼,準備下班。其實,自從那天晚上葉秋寒在我面前失態后,不知有意無意,他忙得幾乎整天不進辦公室,據說在準備公司今年開春最大的投資項目。即使難得露個面,交待完事情就走了,所以我樂得朝九晚五。
“下班了?”和我同一期進公司,常在餐廳碰面,為我指過路,現在是一個組的小東看我收拾東西。
“嗯。”對待好心人,我也總是報以好心。
“可組長不是讓你準備投資報表嗎?”小東奇怪。
“做好了。”我大拇指往身后辦公室一指,“新鮮出爐,剛上桌。”
“那可是集團全球范圍內一季度的總報表啊!”他啊得叫。去看看。轉載[]
“我當然知道,所以累得半死,要下班輕松一下啊。”我明白他的驚訝,那堆數據正常速度也要三天才能搞定,可今天,是我的逢魔時刻,怎么可能遭它拖累,“拜拜。”
雖然為了熟悉環境,特意提早到市立圖書館,然而我還是低估了夜日的狡猾。三幢獨立式大樓,各五層高,正中主樓里的一二層被作為此次博覽會的展地,人潮川流不息。如今有了網絡,電子版的書方便點擊,還有這么多和我一樣仍然愛實體書的同好者,我開心的同時也苦惱。人,從何找起?
“圖書館也有這么大的?”明明感嘆著,“全世界的寶藏真是多。”
“我找些人來吧。”踏歌看一眼時間,還沒到八點。
“人多不見得有用。踏歌,你找左邊的樓。明明,右邊。我從中間找。任何可疑的形跡,打我手機。”他們兩個沒見過人,只能憑拼圖,絕對碰運氣。“他應該會呆在某處不動,所以時間可能來得及。我會盡快查看,然后往右,最后找左。”
“最后問一個問題。”明明說,“除了這張拼圖,還有什么提示?”
“他那樣的人,你看過一眼就絕不會忘記。”我只能如此表達。
踏歌和明明一左一右,朝相反方向去了。我則往中間去。因為時間尚早,我在大廳里閑逛。到底是群書博覽,世界各地的原版好書齊集一堂。我找到推理那塊兒,信手拿了一本短篇集。幾個男生在我前面交頭接耳,手上都拿著一本藍皮書。這本書的作者我知道——晨夕,成名十年的推理小說作家。我也喜歡他的書。他筆下一系列的主角爵士先生,童年的不幸遭遇導致性格孤僻,失蹤多年后再現,已成為神秘而睿智的法醫,揭開了身邊一樁樁離奇的謀殺案。作品刻畫出各色黑暗,人性和現實令人失望沮喪,但主人公總能找出真相,令絕望的人們再次看到希望。晨夕不是一個多產作家,一年一部,卻從不讓讀者失望。
小男生們說得都是晨夕的事,我不是追星迷,聽過就算。大廳里的鐘八點整,我往樓上走去。身后很多書迷開始排起長隊,等待作者們的簽名會。
三十分鐘后,我還在五樓找人。沒有,沒有,到處都沒有。明明和踏歌也沒有好消息,他們覺得在一個小時內我自己找完三幢樓已經不現實。
“哪里有什么一眼不忘?全都一個鼻子一張嘴。你眼花了。”明明在電話那頭,呼吸急促。
“馬上離開。”踏歌則說。
難道我的眼光真有問題?夜日那家伙在別人眼中這么不起眼?有種預感,他絕對在這里。但為什么踏歌和明明找不到人呢?我沒看見他不在這棟樓里,連趴著睡覺的人我都翻過來找了。
“九點準時走人。”我對踏歌說。還沒認輸呢!
我和明明碰頭,她正在一樓盲目亂轉。我讓她休息一下,自己從頂樓往下找。因為這棟樓面積小,人也不多,我用了十八分鐘。夜日不在。于是,和明明趕向踏歌那里。
“那么熱鬧。”明明努努嘴吧。
“有作者簽名會。”我漫不經心得說。
“我還以為是明星簽名會呢,女孩子夠多,表情夠激動。”明明笑。
恰好兩個女生美滋滋得從里面出來。
“雖然看不到臉,可是聽聲音就知道好帥。”一個崇尚偶像派。
“長得不好看也沒關系,他太有才華了。”一個愛慕實力派。
“晨夕。”兩人同時感慨。
又是晨夕!之前那些男生也說,這是晨夕的首次簽名發布會,整個過程他將戴著爵士先生少年模樣的頭罩。十年來,一直由經紀人打理有關事宜,從不露面的他,這次雖然依然掩藏著真實面目,但憑借一直以來深入人心的作品,獲得書迷們的支持和理解,更何況如今能見到本人。迷們最熱烈的口號:晨光不見夕陽時,爵士永不可擋。意思是只要清晨的日光見不到傍晚的夕陽,爵士破案的能力永遠無敵。所以晨夕保持神秘沒關系,只要寫的書好看就行。畢竟,讀者和歌迷影迷不同。
“明明,你去把踏歌找來,我在大廳里等你們。”我身體一轉,往主樓走去。
“還有十分鐘,你再不去找,來不及啰。”明明的口氣沒有多緊張。
說實在的,包括我在內,也沒有把夜日的要脅很當回事。第一,哪有人殺人還提前通知。第二,根本查不到夜日這個名字。第三,三十六計走為上策。惡作劇也好,現實也好,都不是那么困擾。
“沒關系,快去吧。”我要去證實一個大膽猜想。
一個對于深研爵士的推理愛好者來說,非常沒有懸念的猜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