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女甜園第二百四十章 野餐_宙斯小說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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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章 野餐


更新時間:2016年01月08日  作者:焱然  分類: 言情 | 古代言情 | 經商種田 | 焱然 | 剩女甜園 

北方的八月,秋高氣爽,天高云淡。

哈達河正經歷著秋旱,原本很寬的河道向里縮了不少,河邊及踝的野草密密匝匝,形成了一片天然的草甸。只是這會兒野草經歷了秋霜,已經變得干枯,可巧被陽光一曬,十分干燥、溫暖。

林雨把從家里拿的一塊青灰色的厚布拿了出來,鋪在地上,又找了四塊石頭壓在角上,以免被秋風吹跑。

不過山區的風一般都是夜里起的,這會兒天氣晴朗,曬得人暖暖的,偶爾來一陣微風雖涼,倒也讓人覺得舒適。

此處雖在官道旁,可人來人往并不十分密集,只是偶爾有商隊經過,也因為快到城里了,而加快腳步,很少會在這里駐足。

河邊有沖刷上來的枯樹枝,在水退后留在了岸上,再加上有些日子沒下雨了,都被曬得很干。

景皓從馬上解下一把彎刀。

林雨本以為那小弩就是景皓的兵器,卻沒想到這個才是。一般翩翩公子都應該用劍的,可景皓這樣的小鮮肉用的竟然是一把金刀。不過他是胡山人,使用彎刀也是理所當然。

這把刀的刀柄和刀鞘都是純金制作,上面沒有任何東西點綴,只是雕刻著復雜的古老而復雜花紋。裝彎刀的袋子是牛皮的,看起來也有些年頭。

拔開刀鞘,刀身锃亮,閃著寒芒。

這樣好的刀,景皓也沒有十分珍惜著用,只是拿著刨土,不過輕輕一劃,那盤根錯節的草根就齊齊斷開,幾下便挖了一大塊地方出來,可以用來燃些篝火,把他們剛剛捉到的野兔烤來吃。

挖完之后,林雨才知道,自己的擔心完全是多余的。整個刀還是那樣讓人充滿懼意,竟然一點刮花的痕跡都沒有。

見林雨一直看著這把刀,景皓道:“這刀是我們家族世代相傳的。刀身是用精鋼鑄造,刃上吹毛斷發。十分合用。這么多年,我不知道宰殺了多少草原上的惡狼,更不知道戰勝了多少不屈從的部族。”說著,便用裝著刀的牛皮軟袋輕輕一擦,上面的泥土痕跡再不復出現。

景皓又用刀去割了點高的蒿草。就著林雨拾回的干木燃了起來。

他拿著彎刀去了河邊,略微側著身子,半蹲著,利落地給兔子扒了皮,又處理完了,洗了干凈,劈成幾塊,用削尖的木棍穿了起來。

“我看你洗東西的樣子很奇怪啊!正常都是蹲著的,你怎么還半側著身?不會不方便嗎?”林雨疑問道。剛剛她還以為景皓這個姿勢是要回頭看自己。后來才發現,他十分專注的處理著野兔。根本沒往這邊看來。可他怎么又會擺出這樣的姿勢呢?

“在我們草原,不光人要喝這河水,牲畜、野獸也都是要喝河水的。所以在外面,喝水、洗東西的時候都要保持防御的姿勢,順便觀察四周的環境。如果像是天哲人這樣蹲著洗,那一下子就會被野獸撲倒、咬死的。”景皓解釋道。

原來如此!林雨不由對自己剛剛的想法有些羞臊。

林雨不會烤兔肉,而景皓說烤肉是他的強項。因為每每出門的時候,雖然有人照顧,可有些事也是要自己動手的。只見他不用別的調料,只是灑了些鹽粒上去。便烤了起來。

之所以只烤兔肉,是因為野雞還要拔毛,在外面處理起來比較費勁。林雨記得在電視里看過,做叫化雞的話。只要把泥土連著整雞裹上,埋在火堆下面就能吃。不過這樣的吃法,林雨不敢茍同。一來,這毛能不能去除還是未知,二來,這內臟都在里面。如果不先處理完,直接就去烤,想想就很惡心。所以兩人便商量著只烤兔肉,野雞拿回店里用。

烤了沒一會兒,這只肥兔子就呲啦呲啦的冒起了油,林雨其實并不喜歡這些野味,但此時看著兔肉油光锃亮的感覺,她也忍不住想要吞口水。

她自己也烤了一塊,可是也不知道是她的手不夠力氣還是怎樣,拿著木棍的手總是掌握不好高度、又抖,所以景皓烤的是由外而內均勻地冒著油光,而她烤的,則是被火燎的,黑黢黢的往下滴油。

眼瞧著是烤失敗了,林雨似乎也體會到了景皓做東西失敗的感覺。只是景皓是越挫越勇,她可是有點泄氣了。這時候她不免又有些佩服起景皓來,他是不服輸的類型,一定要學會了,對她好。而自己呢?則想著,反正他會了,自己還必須學會么?

林雨無奈地笑了一笑。

“烤壞了就扔了吧,反正還有幾塊。”景皓以為林雨是對著肉搖頭,沒想到也有能難住林雨的吃食。

林雨撇撇嘴,不再張羅著要烤了,反倒問景皓道:“一會兒咱們抓幾條魚來吃吧?你會叉魚么?”

景皓抬頭看看林雨,組織了一下自己的語言,方道:“我們草原上是不吃水里的魚蝦的。雖然我母親是天哲人,可這是父親的信仰,我要尊重。”

見林雨了然的神色,又怕是林雨想吃,便道:“如果你喜歡,我回去之后著人去湖中多抓一些送你那里。其實我母親和她身邊的人也是吃魚的,你也知道,別院有專門的小漁船。”

“哦,沒關系,其實我也不愛吃魚。其實你別看我平時總做東西,可是我最怕麻煩了。像是吃魚還要吐刺,我也是不喜歡的。”林雨搖搖頭,她想捉魚其實就是覺得好玩。在林家溝的時候,沒什么吃的,吃上一頓魚,那也算是享受。可是如今有了許多種選擇,她就不會勉強自己吃魚了。她會去做,但是能不吃,盡量還是不吃。

景皓烤的肉很香。林雨一直覺得野兔有一股土腥味,可是景皓烤出來的,雖然只放了一點點粗鹽,但味道十分好聞,吃起來更是外焦里嫩、齒頰留香!

這樣好的肉,又怎能少了酒?林雨拿出橡木桶,把葡萄酒倒了兩杯,和景皓對飲起來。

葡萄酒的芬芳,加上烤肉的香味兒,惹得兩人十分陶醉,一塊沒夠吃,景皓又烤了一塊兒。帶來的那些點心,除了雞蛋卷被景皓吃了許多之外,其他的東西,每種也就吃了一點點。

這里還是當初林雨和景皓吵架的地方,沒想到,如今卻成了他倆共同的美好記憶。

吃過午飯,兩人躺在草甸上曬太陽、說話。

很平淡,卻也加深了兩人的了解。(未完待續。)

補更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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