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衣王侯第三百四十一章討餉(十一)_宙斯小說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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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一章討餉(十一)


更新時間:2015年10月02日  作者:黃梁生  分類: 歷史軍事 | 穿越歷史 | 黃梁生 | 錦衣王侯 

“三國戰將勇,首推趙子龍,長阪坡前逞英雄,戰退千員將,殺退百萬兵,懷抱阿斗得太平。還有張翼德,當陽橋前等,七啾喀嚓響連聲,橋塌兩三孔,河水倒流平,嚇退曹營百萬兵。”

王府前門之外,幾百條漢子列成陣勢,放開喉嚨,將這首另一個時空里北洋第四鎮軍歌唱的驚天動地,引得路人紛紛側目。

這首軍歌配合上整齊的隊伍,倒是讓這些人馬精神倍增,頗有些精銳之師的氣魄。這支部隊的底子極好,作為王府儀衛司,其紀律性服從性,遠比普通衛軍為佳,即使是現在的營兵也多半及不上他們。

興王是個出名的賢王,為人寬厚仁義,與那些沒事拿金瓜錘給行人開瓢的藩王大為不同,頗得人心。這些儀衛從本心出發,對于興王還是比較愛戴的,愿意為興王效力。現在有了糧餉,又有了犒賞,于訓練上,就也愿意用心,成績出的就快。

三國演義現在雖然還沒正式刊發出來,但是其中故事早在民間流傳,所以這首歌詞對于這些士兵來說,也算不上陌生,相反倒是瑯瑯上口。由于有瓶酒方肉打底,他們唱起來也就格外帶勁。

那些軍官看著這些儀衛操演的模樣,也覺得與過去的形象相比,確實有所提高。也開始按著楊承祖的吩咐,認真操練。至于楊承祖本人對于這訓練的事,其實抓的不是太用心。

這些儀衛,不是用來打仗的,只是用來好看的。所以也沒必要追求如何強大的戰斗力,大概把樣子搭起來就好。也就是說訓練他們的服從性和紀律性就好,至于戰斗技能,反倒是次要的。

按他本身的想法,將來朱厚熜即位登基,手上必須要有自己信的著的骨干部隊。這些儀衛本身戰斗力高低并不重要,只要足夠忠誠就夠了。如果不是擔心樹大招風,引來不必要的猜忌,他甚至想過模仿另一個時空里的袁世凱,讓這些儀衛在吃飯時,喊一嗓子“吃興王爺的飯”

在眼下這個特殊時期,操演王府儀衛,確實得謹慎再謹慎,免得被人抓住什么把柄。好在儀衛由于承擔著儀仗護衛雙重責任,平日里也是要操演的,而他們的演練內容在別人眼里看來,就是隊列,外加唱些不著調的小調而已。既無什么刺殺格斗,也沒有什么戰陣變化,說是操練都有些勉強,也就沒人會指責他們圖謀不軌云云。

而私下里,“王妃和世子從沒忘記儀衛官軍,用自己的錢糧給大家發糧餉,改善伙食,大家要有良心,知道忠于誰”這樣的流言從未停止,在士兵中以隱秘的渠道悄悄傳播著。

訓練走上正軌,本就是情理之中,而至于作訓科目,除了眼下這些,如果要練進一步的東西,那就得交給那些職業丘八。楊承祖兩世為人不假,可是前世并沒有部隊經歷,真讓他系統訓練,也要他會才行。現在他真正走心思的,還是架那位萬嘉樹的票。

對方是知州公子,即使是到清樓找姑娘,身邊也會有護衛。當然,作為本地父母官的獨生子加上又是大才子,清樓里即使有口角,也沒誰真敢動他。

想來對于警備這種事,不會真的防范很嚴密,青龍山的又是做慣了這種勾當的老手,不至于出問題。只是這事只有一次動手的機會,如果失敗,再想抓人就做不到了,是以事到臨頭,總是有些不放心。

這當口,高升忽然從府里跑出來,走到楊承祖身邊,小聲稟報道:“咱們當值的弟兄拿住了一個偷東西的,不知道該如何處置。下面的兄弟不敢做主,還想請儀正拿個主意。”

興王雖然是正德的親叔叔,在藩王里也得算近枝,可是為人性情敦厚,或者說,從某種意義上說,這人是有點懦弱的。加上這位王爺最新于道術,于俗世并不怎么關心,于他而言,只要不干擾他升仙,其他事怎么都好。

他的寶貝是那些仙丹妙藥,于金銀財寶上并不怎么在意,下人們也沒人對丹藥感興趣,大家各取所需,相安無事。加上他的行事風格,給了不少人軟弱可欺的錯覺,以往王府里就有不少下人手腳不干凈,連偷帶拿,什么事都做。

現在興王過世以后,這種風氣越演越烈,也是欺王府無主,孤兒寡母,做不了什么,也就越發的放肆了。

儀衛由于自己的糧餉都無著落,在抓賊上也不怎么熱情,于是這盜賊之風,也就越鬧越猖獗。現在楊承祖一方面補齊積欠,另一方面又嚴查偷盜,門禁一嚴,這事就逃不過了。

楊承祖來到地方時,發現是在卿云門那里拿住了人,一個十五六歲年紀的宮女,哭的淚流滿面,跪在地上不起來。那些贓物,則在當值儀兵手里拿著,一方手帕里,包著幾件首飾,還有一些幾粒金豆子。

見楊承祖來了,那些儀兵忙過來施了禮“儀正,這賤人是長淳郡主宮里伺候的宮女翠兒。長淳郡主對她很好,沒想到這賤人居然膽大包天,偷了郡主的東西,想要夾帶出宮。怎么發落,您下個話吧。”

楊承祖掂了掂那些東西,又勾起那宮女的下巴,端詳了幾眼“模樣生的還算周正,細皮嫩肉,溜光水滑的。唉,卿本佳人,奈何做賊真是的,這種事我們是沒辦法的,交審理所吧,該怎么發落,由他們來定。不知道審理所的一頓鞭子下來,這身上還能剩多少好肉。”

王府內有審理所,若是府里的人犯了事,就由審理所發落。當然,像宮女這種身份,如果是動一動家法,不由審理所處置,也是說的通的。到底怎么處置,還是看主事人的心情。

王府的家法雖然也厲害,可是比起審理所的鞭子,那終究是差多了。王府長史袁宗皋是個刻板的人,如果這事落到審理所,不但這宮女本人那逃發賣結局,就是發賣前那頓鞭子,也不是普通人生受的起的。

像這么個小姑娘,一頓鞭子下去,怕是不死也要脫層皮。宮女心理有數,永淳郡主年紀小,為人也厚道,如果交到她手里,那家法也不過高舉輕落。說不定自己求的懇切些,還能大事化小。聽說要交審理所,連忙叫道:“我是郡主身邊的人,你們不能把我送到審理所去,我要去見郡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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