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五十三章完美的殺人計劃
鄭本承和鄭雪恩父女倆掙扎了好久,最后在律師的點頭默許下,坦白了事情經過。
在充分的證據下,坦白無疑能獲得從輕處理,是目前對鄭本承父女倆最好的選擇。
“凌晨5點多,我突然接到了雪恩的電話,她哭著對我說她殺人了。當時我十分震驚。
我詳細的詢問了她作案過程后,發現監控錄像會成為她犯罪的直接證據。于是便跟熟悉的釜山地檢廳李錫范檢察官溝通,讓他主動承接此案,偷走監控,幫助雪恩銷毀犯罪證據。
但是,雪恩之所以會殺人,也是被人別破,唆使的。”
鄭本承交代的經過,與金允浩猜想的所差不多。
緊接著,金允浩便將目光轉向鄭雪恩,想聽聽她是因為如何被人逼迫、唆使殺人的。
“其實,我跟全明姬、韓莉秀三人的考試成績,是靠作弊得來的。每次考試前,我們都會買通出題老師,提前獲得試卷。
后來,這事不知怎的被一個人發現了,他便以此要挾,讓我在全明姬和韓莉秀的水中下毒。”
鄭雪恩在坦白時,一直低著頭,不敢與金允浩眼生對視。
她在說謊,她低頭是害怕自己的謊言被發現,她不敢與金允浩眼神對視,更是心虛的表現。
金允浩沒有浪費時間,一語道破了鄭雪恩的謊言:“你在說謊,這件事情根本不是你被逼、殺害全明姬和韓莉秀的理由。”
金允浩單手放在桌上,食指有節奏的敲打桌面,沉聲道:“希望你說出實情,因為那樣會減輕你身上的法律責任,也能減輕你父親身上的法律責任。”
他伸手制止了要出言袒護鄭雪恩的鄭本承。繼續說道:“如果我沒猜錯,這件事情還與你的老師李敏赫有關,對不對?”
“……”鄭雪恩沒說話。可是她張大的嘴巴和驚訝的神態,已經表明事實就是如此。
金允浩沒再繼續逼問。“給你們幾分鐘考慮時間,有律師在場,你們應該能夠判斷出,只有坦白,才能減輕你們身上的法律責任。”
說完,他便帶著幾位警務人員退出了房間。
十分鐘后,他獲得了鄭雪恩的真實自白。
“你說的沒錯,那個人雖然以此作為威脅。可我并沒同意。心想自己坦白此事,大不了被家長訓斥,退學就是了。
可是…我沒想到,他手中還抓著我其它把柄。那就是我跟李敏赫老師之間的事情。他手中有著我們……在一起時候的照片。
他說,如果我不按他說的做,他就要公布這些照片。讓我們倆名譽掃地。
如果只有我自己,我依舊會拒絕他。雖然我很害怕,可下藥殺人,我還是做不出的。
可是,這件事還牽扯到李敏赫老師。因為我,他也要面臨名譽掃地、被學校開除、再也做不成老師的威脅。
于是,為了李敏赫老師。最后我便答應了他的威脅。”
聽完鄭雪恩的自白,金允浩有兩點想不通。
“那個人是如何跟你聯系的?你見過他本人?”
鄭雪恩搖了搖頭:“都是通過電話短息聯系的。我根本沒見過他,都不知道他是男是女。”
“那你為何選擇在這里下手?有什么原因么?”
鄭雪恩右手拽著左手的手指,猶豫糾結了很久,最后在鄭本承乞求和鼓勵的眼神注視下,緩緩說出了一個更大的秘密:
“選擇在這里下手,是李敏赫老師的主意。他知道我被威脅后,幫我想出的這個主意。
因為釜山這里流傳著麻皮殺人案的傳說,全明姬和韓莉秀是旅客。她們死后,可以推到麻皮兇手身上。利用這一點。替我掩蓋下藥殺人的事實。
后來,李敏赫老師發現尹麗雅她們學校也組織來釜山旅游。并且發現尹麗雅跟全明姬和韓莉秀發生過爭執,于是便臨時更改了計劃。
我先給韓莉秀發短信,讓她一個人去懸崖處等我,說我有重要的事情跟她講。
然后在李敏赫老師的掩護下,我偷跑出去見了韓莉秀,并且給她喝了被下藥的飲料。
然后,李敏赫老師一個人自言自語,故意向尹麗雅透露了韓莉秀的行蹤。
急于報復韓莉秀的尹麗雅果然中計,出現在了韓莉秀即將死亡的現場。
隨后,李敏赫老師來到懸崖下方,拿走了韓莉秀的手機,替我消滅曾給她發過短信的事實。又將韓莉秀的尸體,偽裝成麻皮殺人案中死者的樣子,讓她眼睛看向大海。
這樣,這起案件就與我無關了。
表面上看起來,是麻皮兇手再次出來殺人。即便是被人揭穿了偽裝,也有尹麗雅替我在前面擋著,根本找不到我。”
金允浩仔細聆聽,并沒有出聲打斷。鄭雪恩緩了口氣,繼續說起第二個案件。
“全明姬的死也差不多。
全明姬跟韓莉秀是一個房間,為了不讓全明姬起疑心,我就編了一個謊話,謊稱韓莉秀跟一個男生好上了,今晚不回來。
然后跟她約定早上五點起床,一起去看日出。
早上4點半,我來到她房間,假意叫她起床。然后遞給她被下了藥的飲料。
看她喝過以后,我便借口到樓下等她。
幾分鐘后,我給她打電話,說看到了韓莉秀跟她對象。因為全明姬好奇,一定要看那個男生長什么樣,于是便站到了陽臺的椅子上,向樓下張望。
這時候,尹麗雅帶著麻皮面具,剛好偷偷溜進全明姬的房間。因為毒性發作,再加上害怕,全明姬便從五樓跌落了下來,最后死亡。
學生發現全明姬死亡后,在附近提前等候的李敏赫老師立刻出現,并在慌亂中。偷偷拿走了全明姬的手機。替我消滅‘曾電話聯系全明姬’的證據。
同時,在驗證全明姬是否死亡的時候,李敏赫老師還偷偷挪動了全明姬的尸體。也偽裝成麻皮殺人案中死者的樣子。
就這樣,兩起命案。都偽裝成了麻皮殺人案死者的樣子,并且還有尹麗雅在前面擋著。我便可以從中脫身。”
聽完后,金允浩不得不感嘆一句。
很詳細、很精致。
可是,這里面有兩個關鍵性證據,鄭雪恩都沒有提及。
因此,金允浩主動提問道:“可是這兩起命案中,你們似乎遺漏了兩點,而且是最關鍵的兩點:監控能拍到你外出的行蹤;被下藥的飲料瓶有你的指紋。這個你怎么解釋?”
鄭雪恩搖頭說道:“第一個問題。我們想到了。
計劃中,在李敏赫老師的幫助下,我利用貴賓區的單獨電梯出入,可以不被人發現。
然后李敏赫老師會將監控錄像的硬盤偷出來。消滅‘泄露我行蹤’的證據。
可是李敏赫老師在偷硬盤時遇到了麻煩,最后沒能成功。
因此,我才會主動給我爸爸打電話,向他坦白,向他求助,讓他聯系熟悉的人,幫我消滅這個的證據。”
金允浩思索著。問道:“讓你主動想你父親坦白,也是李敏赫的主意?”
鄭雪恩歉意的看了眼鄭本承,點了點頭。“嗯,他說只有這樣,才能替我完美掩飾罪行。”
金允浩沒有繼續這個話題,轉而問道:“那飲料瓶的事情呢?那上面可是有你的指紋,是最直接的證據。你們之前對此沒有計劃?”
鄭雪恩搖了搖頭,非常詫異道:“給全明姬和韓莉秀喝過下毒的飲料后,我都將飲料瓶收回,并且都處理掉了。
我也一直想不通,你們是如何找到的這兩個瓶子?”
呵呵。怪事了。
這兩個瓶子,一個出現在懸崖處。一個出現在全明姬的房間。情況跟鄭雪恩口中的‘被處理掉’,相差甚遠。
金允浩發現了新的疑點。提問道:“你是如何處理這兩個瓶子的?”
鄭雪恩非常確信的回答:“燒掉了。韓莉秀喝過的那個飲料瓶,我燒掉后,將灰燼倒入了大海中。
全明姬喝過的那個,我燒掉后,將剩余的灰燼倒進了馬桶里,用水沖掉了。”
很‘科學‘的處理方法。
將瓶子燒掉,可以去掉鄭雪恩的指紋。將剩余的灰燼扔到大海,倒進馬桶,可以消滅最后的證據。讓人找不到兩死者是如何被下毒的。
可是,為何被處理過的瓶子,又安然無恙的出現在兩處現場,成為指證鄭雪恩的直接證據?
金允浩百思不得其解。
他發現,本案仍有遺漏的地方。
“金檢察官,我的當事人鄭雪恩小姐,雖然主動承認了殺人經過。可她是未成年人,更未滿十六周歲,并且她又是被他人逼迫、唆使的。
因此,我向你提出保釋申請。”律師開口說道。
根據刑法:殺人,搶劫,綁架,爆炸,販毒,等等3年起的罪名是不予保釋的。但是未滿16周歲的犯罪嫌疑人除外。
這是刑法制定時,出于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有利于教育、挽救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的目的。
律師的請求合乎法理,因此,金允浩只能點頭同意。
看到金允浩同意后,律師接著說道:
“另外,本案中,我的另一位當事人鄭本承先生,雖然有幫助鄭雪恩毀滅證據的嫌疑,但是罪行最多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符合保釋條件。
因此,我也要為鄭本承先生提出保釋申請。”
好吧,又是可愛的法律規定。
金允浩除了苦笑,點頭答應,別無選擇。
他本意不想讓鄭本承、鄭雪恩父女倆這么快離開,因為他還有一個問題沒有搞清楚。逼迫鄭雪恩的那個神秘人還沒有找到。
危險仍然存在。(未完待續)
ps:感謝:“克道姆仁迅”書友的萬賞,多謝支持。另外,求下月票。
本站所有小說為轉載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