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百三十一章人擋殺人、佛擋滅佛出手
金允浩與樸錦惠見面后,又接到在野黨派的會談邀請。
不過他全部以沉默的方式拒絕掉了。
在野黨無非是想利用他攻擊李名博,從而獲得談判資本。
談與不談,結果都一樣,因此也就沒有見面虛與委蛇的必要。
而且有了樸錦惠的幫助,他不再擔心加入調查組的問題。
因此跟在野黨就更沒什么好談的了。
另外,拒絕跟在野黨等其它勢力接觸,可以保持政治**性。
這點對于今后跟樸錦惠合作很重要。
因此,金允浩對于各方的邀請是能拒絕就拒絕,實在不好拒絕的,干脆玩消失,躲起來。
金允浩東躲**三天中,在野黨和執政黨經過反復的激烈較量、利益交換、討論、妥協、最后共同選舉李光范擔任‘總統私宅案’特別檢察官。
李光范是律師出身,擔任過司法研修院教授、法院行政處司法政策室長等職務,具有豐富的法律事務經驗,有資格擔任特別檢察官這個重要職務。
且李光范本身是無黨派人士,具有很強的政治**性。
另外,李光范律師出身,隨后在法院任職,跟李名博總統手中掌握的檢察廳關系不大,可以最大程度避免李名博的干擾,以及減輕民眾質疑。
因此李光范是當下最合適的特別檢察官人選。
特別檢察官一經任命,其職務層級相當于高等檢察廳檢察長,享有檢察官的所有法定職權,并有權依據檢察一體原則指揮、監督所屬檢察官協助辦案。
李光范風光上任后,首先做的第一件事情是組建調查組。
此案牽扯甚廣,需要得力干將幫組調查,因此調查組人選意義重大。
首先,李光范任命了6名律師擔任其助理。
這6名律師都是李光范的學生、后輩,關系密切,是他真正的心腹。
但因為職業局限性。律師并不能很好的完成偵查工作,還得有精通偵查工作的檢察官協助調查。
因此,李光范又調遣首爾地方檢察官李憲相等4位檢察官參與辦案。
不過這還沒完,因為律師和檢察官都是領兵大將。調查還得有普通士兵。
于是,李光范又抽調首爾地方警察廳的警員及首爾市政府等單位調遣人員參與這個調查組,最終這個調查組共由63名成員組成。
當所有人都認為這個本年度最龐大的調查組組建完畢時,李光范出人意料的又發布調遣命令,調遣首爾高等檢察廳二級檢察官金允浩協助調查。
李光范給出的官方解釋是:金允浩作為本案發起人。最了解本案情況,加入調查組后,能幫助他盡快摸清案情,縮短調查時間。
當然,有官方解釋,自然就有其它私下解釋。
李光范認命金允浩成為其助手,必須給李名博一個解釋。
李光范對李名博的解釋是:迫于輿論壓力,他需要金允浩消除民眾質疑。
否則,他最終的調查結果公信力不足,不能取信于民。
李光范同時承諾。不會給金允浩真正調查權,只讓其充當門面。
李光范的理由很充分,態度也很好,李名博說不出反駁的話。
就這樣,李光范瞞天過海,把金允浩拉近調查組。
特別調查組所在的大檢察廳辦公室內。
金浩英律師看向首位的李光范,不解的問道:“前輩,為何您冒著得罪李名博總統的風險,將金允浩拉近調查組?我覺得此事弊大于利。”
李光范沉吟片刻,對面前的心腹解釋道:“我自然知道此舉的危害。可我也有迫不得已的苦衷。有些拜托是不能拒絕的。”
金浩英瞪大雙眼,震驚道:“您的意思是,有人要用金允浩針對那位?不妥,萬萬不妥。這樣您會被連累的。”
李光范擺了擺手:“不用擔心,我沒有那么昏聵。
我只同意對方將金允浩弄進調查組,并非真要徹查此案,攻擊總統。
那個惹事的金允浩進來后,我就將他供起來,不給他任何任務和權利。
如此。既可以避免得罪李名博,又能對拜托我的人有個交代。
另外,金允浩是此案的發起者,被民眾認為是‘最正義的檢察官’。
他加入調查組后,可以幫我樹立公正形象。當我遞交最后調查結果時,他這個擋箭牌可以最大程度減輕民眾的質疑。
所以,將他拉近調查組,可謂一箭三雕,只有好處沒有壞處。”
聽完李光范的解釋,金浩英恍然大悟。
他適時的送上馬屁:“前輩,還是您手段高明!”
李光范苦笑道:“有什么高明的,無非是自保手段而已。
我這個特別檢察官表明風光,其實是坐在火爐上烤,稍有不慎就會被燒成灰。哎……。處在這個位置上,難啊!”
金浩英心有戚戚,替李光范鳴不平道:“說起來都是那個金允浩惹出的麻煩,要沒有他,也就不會有‘總統私宅案’,你也不會成為特別檢察官,這么為難。”
李光范擺手道:“提這些有什么用,時也命也!但一定要限制金允浩,不能讓他再給我惹麻煩,否則我會更難做。對總統食言的后果,我承擔不起。
我會限制他的權利,不給他任務,你在私下里幫我盯緊他。”
金浩英自信道:“您放心,我定會將他限制住他,不給他任何調查機會。”
李光范滿意的點了點頭,祛除了最大一塊心病。
“什么?!老大,你是說對方不會給我們任何任務和調查權利?”
高等檢察廳辦公室內,申東海扯著脖子驚訝的喊道。
金允浩白了他一眼:“喊什么!這種事用屁股想都能想明白。李光范又不是傻子,當然不會讓我參與調查,進而弄出對李名博不利結果。
所以,他定會限制我的權利,甚至不給我任何任務,將我當成吉祥物。
你那個屁股別總用來放屁,沒事也幫大腦做做思考。”
申東海被說得臉紅。尷尬不已。
身旁,尹國洪接過話題:“那您打算怎么辦?得不到李光范的認可,就無法參與本案調查,更別談拿下張順民槍擊案的辦案權了。您打算如何破局?”
金允浩翻看嶄新的日記本、語氣堅定道:“逼他妥協!”
“嘶啦…”
金允浩撕掉日記本的第一頁。遞給尹國洪:“上面是李名博總統長兄李相恩的信息,你和申東海去調查、秘密跟蹤此人,記住,決不能讓他離開韓國。”
尹國洪內心震動:“他…跟此案有關?!”
金允浩點頭道:“他是此案的關鍵,也是我破局的關鍵。必須看好他!記住,不管你們用什么方法,定要24小時掌握其行蹤,絕不能讓他出境。”
金允浩態度堅決,語氣不容置疑。
此刻,金允浩再次露出鋒芒,似要王者歸來。
尹國洪聽出此事事關重大,因此高聲回答:“是!”
說完,尹國洪立刻去工作,申東海瞅了瞅。隨后捂著屁股跟了過去。
“這才像我的老大,辦案就是要有破釜沉舟的勇氣。”申東海口中嘀咕。
尹國洪雖然沒回應什么,但心中也是熱血沸騰。
小人物挑戰總統,堪稱壯舉。
在韓國歷史上,還從未出現過這樣具有膽識和決心的小人物。
尹國洪心中的熱血被金允浩再次喚醒,心潮澎湃。
至于申東海就不用說了,興奮的直放屁,紙尿褲都擋不住那濃郁的味道。
李光范用兩天時間組建調查組,隨后向國會遞交工作報告。
在萬眾矚目下,‘總統私宅案’特別檢察官調查組正式展開調查。
因為特別檢察官權利巨大。除了國會任何人不能限制,隱患很大。因此為限制特別檢察官的權力,特別檢察官的辦案期限受到法律的嚴格限制。
具體的辦案期限,由國會通過的特別檢察官法案明確予以規定。
特別檢察官必須在該期限內及時結案。若到期仍不能完成調查而需要延長調查期限的,需向總統提出申請。
計時開始后,李光范贈分奪秒,僅用三天時間便摸清了基本案情。
青瓦臺警護處在內谷洞總計購買9快地皮用于建設警衛設施。
其中6快地皮的購買資金由警護處全款支付。
剩余3快地皮的購買資金,由警護處和李世炯共同分擔。購買3快地皮總計需要支付53億韓元,其中李世炯支付41億。青瓦臺警護處支付12億。
李世炯稱他只給賣方匯了款,對地皮分配并不知情,將責任推警護處。
另外,李世炯和警護處聯合出資購買3快地皮后,登記時戶主卻并非是李世炯,而是另有其人,可實際購買者卻是李世炯。
在這項復雜的交易中,李世炯涉嫌違反《房地產實名交易法》;警護處涉嫌瀆職。同時李世炯利用警護處分擔出資的行為,被指侵害國家利益。
直到此刻,李光范才發現,案情要比之前想象的復雜和嚴重。
同時,李光范等人總結得出結論:本案的關鍵點是李世炯購買地皮的資金來源問題,一旦資金來源沒問題,那么此案最后會不了了之。
至于警護處分擔購買資金等問題,都好推脫,只要不關李世炯的事,一切都好說,找幾個替罪羊出來還不簡單。
但調查發現,李世炯購買地皮的資金來源很有問題。
韓國法律規定,總統配偶、子女不得經商。
李世炯如果不能解釋清這筆巨額購房款資金來源,事情就沒法平息。
而李世炯稱,這筆錢是從親人李相恩那里借來的。
如此,李相恩又成為此案關鍵當事人。
當李光范傳喚李相恩時才赫然發現,李相恩已經出國了。
調查開始便陷入了僵局。
李光范看到這種結果,露出了恍然而又苦澀的笑容。(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