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
歷經了千辛萬苦,在無數“哇啦啦啦啦”的刺耳尖叫、以及無數箭雨般的長矛投射中,李云飛終于逃離了那群魚人的追殺,氣喘吁吁的躲在森林里的某處休息。百度搜索给力文学网
他算是徹底明白了,這個鬼地方的居民都不是什么善茬。
那些野獸充滿攻擊性也就算了,怎么連這些類人生物也充滿了攻擊性……這tm真的是瑟莊妮口中魔法科學都很發達的瓦羅蘭?怎么感覺跟原始森林里的那些食人部落一樣?
難道說這個森林在瓦羅蘭真的是一個巨大的原始森林,就跟地球的亞馬遜雨林一樣人跡罕至,所以里面才會有原始的食人部落存在?
我的天,放過我吧。我是來瓦羅蘭做正事的,不是來這里和原始的食人部落打交道的,你們就不能對我這個旅客禮貌一點?你們瓦羅蘭人的待客之道呢?
坐在巨大的大樹樹干上,看著下面那一群“哇啦啦啦啦”的叫著追進森林深處的魚人,李云飛覺得無比的郁悶。
就個人而言,他其實并不怎么怕這群魚人。
真要打起來,他有足夠的自信解決這群古怪的家伙。
只不過到時候殺得血流成河的場面難不難看姑且不說,就說這么多的魚人一起沖上來,他起碼也要受個重傷。
保險起見,他并不想招惹這群古怪的魚人。
躲在大樹的樹干上。一直目送著那群魚人“哇啦啦啦啦啦啦”的怪叫著消失在了森林深處,李云飛才拍拍屁股站了起來。
他的目標非常遠大、旅途還非常遙遠,在沒有找到瑟莊妮之前。他的腳步就不會停下,因此在那之前至少得先走出這個森林,然后再找到人類聚集地。
一個星期的原始人生活,差點沒把他逼瘋。
沒有食物沒有飲水,一切的東西都得靠自己取材。還好他看過幾個野外求生的節目,對一些野外求生的知識有多了解。
而且李云飛還會召喚火焰的魔法可以隨時隨地的生火,不怕找不到生火的材料。他的武功也足夠應付絕大多數的野獸。提這劍在森林里跑一圈,這滿森林的野獸中不愁沒有食物的來源。所以李云飛才能在這個鳥不拉屎的原始森林里待了一周都還沒被餓死。
然而這里沒有鹽和醬油,沒有辣椒,沒有孜然,更沒有其它的作料。烤出來的烤肉雖然肉質鮮嫩,但卻完全沒有味道,吃起來簡直想嘔。
習慣了現代社會各種味道的大餐,讓他繼續過這種原始人一般的生活還真的有些困難。
所以在遠離了那群瘋狂的魚人后,李云飛堅定自己的方向,明確自己的目標,再一次調整方向,繼續向著西方跑去,只求早一日能夠脫離這個森林回歸人類社會……最好能夠在半路遇到某個打獵的獵人。然后那個獵人能夠帶他走出森林那就最棒了。
或許是上天聽到了他的祈禱,上天也覺得讓這家伙繼續在森林里受苦實在太可憐了,所以在李云飛逃離那群魚人的追殺沒多久后。他真的遇到了一個在森林里活躍的獵手。
雖然,這個獵手的種族有些……嗯,奇怪。
戈麥是一個食人魔。
一個很高大的食人魔。
說實話,食人魔這種東西呢,其實也就跟傳說中的差不多,是一種很強大、但智商并不怎么高的生物。
它們健壯而高大。食譜非常之廣,幾乎陸地上、水里所有能動能跳、能跑能叫的生物它們都能吃——這點和某個生活在雄雞大陸上的國家非常像。
咳咳……那個啥。水表在門外,從不訂外賣,沒事兒別敲門,有事兒也別敲門。
不過和某國的人類比起來,食人魔的飲食方式比較不一樣,那就是它們的食譜里基本沒有烤熟食這種說法。
抓到獵物后,一棍子敲昏或者敲死,然后帶回家去和家人朋友分享,你分一條腿我分一只胳膊他分一個頭之類的,大概也就和人類吃雞差不多——反正就是不吃熟食,直接生吃。
生吃多好啊,鮮嫩多汁,還省了買飲料的錢,多好——食人魔的生活智慧也是很高的。
只不過作為一個食人魔,戈麥最近的生活過得不怎么好。
森林里那群豺狼人的勢力越來越大,行為也越來越過分,甚至開始公然襲擊食人魔村莊,好幾個食人魔幼童都被對方殺死了,真是過份得不行。
河邊那群魚人也一直那么瘋,每次見到活物就跟打了雞血一樣一涌而上,那瘋狂勁兒,就算是強大的食人魔也不敢隨便招惹它們。
而森林里因為豺狼人的勢力越來越大,殺的人越來越多,人類的軍隊也開始對森林里的豺狼人越來越重視。不但有很多人類軍隊時常進來圍剿,也有越來越多的賞金獵人涌進來想要殺掉豺狼人的首領換高額賞金。
總而言之,這個森林越來越不好混了。
以前戈麥還經常和同伴們一起埋伏在大路的四周伏擊路過的人類商隊,每一次得手都是一場狂歡的盛宴,大家熱情的分著各自的戰利品,開心的討論著哪一條大腿比較鮮嫩、血比較甜美。
可是隨著人類的警惕和防備越來越重,戈麥他們也漸漸放棄了對路過商旅的襲擊。
不是不想去襲擊,實在是那些被請來保護商旅的傭兵太厲害了,它們根本不敢隨便招惹啊。
以前它們食人魔在這個森林里是說一不二的大勢力,無論是北方的豺狼人、南方的魚人,又或者是東北方的狗頭人,全都要給它們三分薄面,就更別提那些路過的人類了。
可是現在的森林里,它們這些食人魔卻只能戰戰兢兢的縮在一個不大的范圍里,根本不敢隨便亂跑。
豺狼人有一個強大的領袖保護它們,但食人魔卻缺少那樣的一個領袖,在那些人類賞金獵人的襲殺下,再強大的食人魔也很難全身而退。
前幾天,因為缺乏食物導致家中的孩子實在餓得受不了,戈麥一個叫做丹尼爾的朋友便鋌而走險的出去襲擊人類商隊了。
那一天,丹尼爾大清早的便從**上早早爬起來,為了家中嗷嗷待哺的孩子離開村莊,小心翼翼的躲在大路邊的草叢里,準備襲擊落單的旅客。
當時它好不容易抓住了一個落單的人類把對方兩棍子敲死,正緊張無比的把那個人類的尸體拖往家里準備開膛破肚剝皮開宰的時候,突然有一個人類冒險者竄出來兩刀把丹尼爾砍死了……
真是喪心病狂!
人家丹尼爾為了家中嗷嗷待哺的孩子不惜鋌而走險,眼看就能讓家里的孩子吃一頓飽的了,卻被那些殘暴的人類殺害,留下了孤兒寡母孤苦伶仃的活在這個世界上……那些殘暴的人類真是太可惡了!
心中惡狠狠的罵著那些人類的殘忍,戈麥重重的踹了身后那個被他拖著走的人類一腳,用這樣的行為發泄著自己的怒氣。
而在它的大腳落下去后,它身后的地面上傳來了一聲痛苦的悶哼——很顯然,這個被戈麥拖回去準備做晚餐的家伙還沒死絕。
不過也沒關系,就戈麥的經驗來看,這個人類雖然還有一口氣在,但也活不了多久了——沒有人在被打破了腦袋后還能一直活下去。
特別是在這種沒有任何救援的狀態下。
口中哼哼唧唧的唱著食人魔的歌曲,戈麥拖著那個昏迷的人類向著家的方向走去,身后拖著一條長長的血跡和夕陽的余暉,就像是一個辛勤工作了一天、終于帶著自己的戰利品準備回家的父親。
當然,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這樣看也沒錯就是了。
只不過這一次注定它再也回不到家了……
“喲,前面的那位大個子,我看你骨骼驚奇天賦不凡,必是萬中無一的武學奇才。我這里有一套絕世神功《葵花寶典》,現用五十塊錢賣給你,將來拯救世界和平的任務就交給你了,你看怎么樣?”(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