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始……”林峰停在這片浩瀚虛空中。
他知道婀娜多姿在找什么,毫無疑問,一定是蟲界通道,屢敗屢戰不知所蹤,婀娜多姿自己不可能穿過維度空間,返回冥殺維度世界,她唯一的辦法就是前往蟲界,與情何以堪會合。
不過,她找不到。
就算找到,她也不可能從空間亂流中穿過,進入蟲界通道。
這一點,連林峰都要耗費相當力氣。
不過……
“婀娜多姿做不到,屢敗屢戰可以。”嚴格說來,屢敗屢戰不比林峰實力差,當日潰敗更多是因為林峰對屢敗屢戰很熟悉,且做了相當大量針對性的戰斗練習,最重要的是——
地利。
擁有雙重地利優勢,徹底打破了平衡。
兩者各有所長,實力在伯仲之間,林峰能穿透空間亂流進入蟲界,屢敗屢戰自然也可以。
“整個鴻蒙海都已找遍。”
“如果屢敗屢戰沒有回冥殺維度世界,而是選擇留在鴻蒙海,那么他一定已經進入蟲界。”
林峰眼下能進入蟲界。
但他不想冒險。
穿透空間亂流需要耗費大量時間,且一不小心迷失浪費的時間就更多,蟲界里有什么完全未知,蟲界有多大林峰也不知道,假如耗費大量時間進入蟲界,結果一無所獲,后果會怎樣?
很嚴重。
林峰100肯定,只要屢敗屢戰沒死,一定會來找自己報仇,這是冥殺族通性,他們不畏懼死亡,不畏懼戰斗,逃避和退縮在他們認為是最可恥的事。
打不過,就不斷地修煉提升,變得更強,再去戰斗!
這一點林峰很敬佩冥殺族,每一個冥殺族強者,不論強弱,都有一顆戰士之心,強者之魂。
所以,他們有足夠的資格被稱之為‘戰斗族群’。
屢敗屢戰。
從他的名字,林峰就知道他是一個決不甘認輸的強者,很快會再見。
“下一次見面,我會完完全全擊敗你。”有一個這般旗鼓相當的對手,林峰也充滿斗志,激勵他不斷成長進步。
林峰,返回晉圉號。
雖然他如今有一定權限,譬如帶二弟十萬里和三弟一元一道進入,不過兩者實力‘羸弱’,進來也沒多大意義,一層艙室中沒有什么修煉之地,修煉速度反而受阻。
至于修煉空間,林峰是沒這個資格讓兩者進入,只有智能1號可以,但首先它會判斷修煉者的實力,該進入哪一層修煉空間。
當時剛進入的林峰,只能進入最低第十一層修煉空間,勉強可進入第十二層修煉空間。
那時候,林峰不止登頂鴻極塔和蒙極塔頂層,且戰力完全超出。
同時登頂鴻極塔和蒙極塔,方才具備最低第十一層修煉空間的資格,十萬里仍差很遠,不止是他,便是五大世界之主,都沒有進入資格,一元就更不用說。
林峰也不勉強。
拔苗助長沒必要,十萬里和一元在鴻蒙海修煉,有足夠資源和際遇培養,對他們反而最有利。
至于林峰自己,這一次回來是打算進入第十三層修煉空間。
當日離開與屢敗屢戰交戰,那時林峰已有近五成的把握能擊敗第十二層的五翎對手,強行進入第十三層,這十數紀元在鴻蒙海和維度空間的掃蕩,林峰的實力修為沒有止步不前,而是一直在進步。
在修煉空間,更適合系統地吸收能量度,提升戰力值。
在鴻蒙海和維度空間又不同。
林峰出身鴻蒙海,如今亦成鴻蒙掌控者,對鴻蒙海的法則感悟滲透,皆達到大圓滿層次,隨著生命層次的提升和境界的升華,感悟日趨漸深,現如今的鴻蒙法則的感悟,許多都已達到‘返璞歸真’的地步,也就是所謂的‘先天’層次。
如果鴻蒙法則有十階,那么林峰現在感悟的九階鴻蒙法則威力,就相當于十階。
而在維度空間,林峰感知提升更多是‘本’之部分,也就是維力。
本、源、維、度,四大修煉部分。
林峰知自己有‘本’之能量,且本為最頂級的修煉層次,不可能放任其在一旁卻連一點感悟修煉都沒有,而只是等待傳承降臨。
這不是林峰的作風。
傳承是一回事,修煉是另一回事。
既然自己的‘本’之能量來源于維度空間,那么在維度空間感悟修煉是最佳的。
對于如何提升強化維力,林峰依然一頭霧水,他所擁有的也并非真正強無敵的維力,而只是一部分‘異變’未成長的維力,和自身能量結合的鴻蒙維力。
這給予了林峰更多提升空間。
借鑒維度空間維力的變化,自然運行,林峰從最基礎的部分學習感悟維力,不僅強化鴻蒙維力的控制,在另一方面提升鴻蒙維力的攻擊強度,同時也對力量境界本身有了全新體悟。
有目標,有借鑒,等如修煉之路上有燈塔,事半功倍。
在林峰腦海中,一直殘留著白衣透明強者那堪稱無敵的一刀,遠遠超出他的刀法境界,哪怕是屢敗屢戰的斧法境界,在這等刀法面前亦如螢火之光。
在鴻蒙海的修煉,令林峰精益求精。
在維度空間的修煉,令林峰力量層次上更上一層樓。
現如今的林峰,比起與屢敗屢戰交戰時,要更強許多,倘若對上當時的屢敗屢戰,林峰不需要倚仗地利之利,便能將其擊殺。
“五翎對手,不過爾耳。”林峰的戰刀雪瓊,凝聚著無盡鴻蒙維力,精粹到極致,刀法施展的并非最初創造的超越*破源,而是新晉感悟的——
太極*破源。
先天九階鴻蒙法則‘太極’。
這是林峰進入太極源渾沌宇宙核心,第一道感悟的先天九階鴻蒙法則,因為這在太極源渾沌宇宙中有先天的感悟之地。
黑白兩色太極之光籠罩,五翎強者在鴻蒙維力摧枯拉朽的攻擊中撕成碎片,化作一道道白光環蕩四溢,在林峰腦海中清晰傳來智能1號的聲音。
“恭喜獲得第十二層修煉空間競技場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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