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那啥,第一章的那一坨還是沒搞過來,黑車也無語了,估計這是周末,哎,那啥,黑車不多了,多更!新書三天樂嘛!)
“斯特勞斯先生就在工廠里,你自己過去吧。”
“謝謝。”
感情,這個時候的李維斯還不過是個前店后廠的鋪子,的很,看來李維·斯特勞斯還處于原始的資本積累階段。
有人指明了方向,李夢楊很快就看到了斯特勞斯,他有些激動,那哪里是一個人,根本就是長著兩條腿的黃金!
不過,李夢楊并沒有上去搭話,因為斯特勞斯正在跟一個戴著高帽穿著很正統的西裝的人談話,李夢楊只好先把目光落在別處,咱可以看一下,十九世紀中葉的服裝企業是個什么模樣。
“我要棉布!越多越好!蔡思先生,你看我的工廠,你看我的生產能力,它們很快會把棉布變成褲子的,這里將會生產出全世界最堅固,最耐用的褲子,所有的牛仔和淘金者們都會買一條的,這些……”顯然這個話的就是斯特勞斯了。
不過,那位戴高帽的人打斷了他,“可是你們沒有足夠的資金,我們供貨給你們會有很大風險的。”
“我可以把這間工廠抵押給你!”
“噢上帝呀!斯特勞斯先生你真的很瘋狂,你就這么有信心嗎?”
“當然!我們的褲子很暢銷,你可以到大街上去看,到處都是穿我們褲子的淘金者,而且有了棉布之后,就可以取代該死的帆布了,我的成本會大大的降低!”
“好吧,我只能你的瘋狂打動了我。”
“謝謝你蔡司先生。”
“祝福上帝,我們合作愉快。”
尼瑪!用棉布是因為成本更低嗎?這個斯特勞斯還真的是個合格的資本家,帆布一般都是用來做帳篷的,那種東西……
等等!
李夢楊當場就石化了,他仿佛眼看著自己的第一桶金長了一雙翅膀,忽忽悠悠的就飛走了。
來晚了,人家已經在搞棉布了……
在談好了生意之后的斯特勞斯馬上就發現了處于石化狀態的李夢楊,他馬上便面露喜色,走過來拍著李夢楊的肩膀道:“哎呀!是你,中國人,哈哈哈,太好了,你要來我這里工作嗎?很好很好,0美分一天,我記得你聽的懂吧?”
沒錯,這個李維·斯特勞斯正是當日在勞動力市場想要雇傭李夢楊的那個白人老板!
世界還真是呀。
“你,我……”李夢楊從石化狀態中恢復了過來,而這個時候他的大腦在以最快的速度運轉。
為什么斯特勞斯對雇傭自己這件事,這么的熱心呢?
很簡單,李夢楊是華人嘛,別忘了現在的三藩市華人大多在從事‘女人的工作’,而剛剛李夢楊一路走來,他看到了不少的工人,都是女的!
可以,這個鋪子是整個三藩市里女人密度最高的地方,那么斯特勞斯要雇傭自己,這不就是在,他需要更多的‘女人’,白了,就是能跟女人劃等號華工那不也可以嗎?
自己將會成為一個幫華人找工作的中介嗎?
聽上去不錯,可沒那么簡單,以斯特勞斯現在這樣的資本家思維,為了降低成本用了棉布,而且現在明擺著斯特勞斯要擴大自己的生產能力,進一步的降低成本,這樣他就需要更多的工人,而三藩市的女人又這么的少。
那么理所當然的,華工絕對是他的第一選擇,那么再進一步,斯特勞斯是不是想去買‘豬仔’呢?
對,一定是這樣的,這才是成本最低的雇傭方式,任何一個資本家只要有機會他們就會這么干,而李夢楊如果能被斯特勞斯雇傭,那么李夢楊掌握著熟練的英語,他甚至以后就是那幫被買來的‘豬仔’的管理者了。
那么,真的要販賣自己的同胞來美國嗎?!
可是,李夢楊需要第一桶金,而眼前的這個販賣自己同胞的機會,那絕對也可以幫他賺到第一桶金!
他李夢楊在中間,只要簡簡單單的兩邊忽悠,那利潤自然非常的可觀了,什么0美分那根本就不夠看,最多算底薪。而且這個事情既簡單又安全,自己沒有任何風險。
這絕對是一個極好的機會,一個一本萬利的機會!
做還是不做呢?
“對不起,斯特勞斯先生,我不是來找工作的。”李夢楊做出了他自認為恐怕是他這一生中最重要的一個決定!
沒錯,李夢楊不能那么干,他也是被賣豬仔的,他也是那么過來的,他親眼看到了自己的同胞在豬仔船上是個什么狀態,每一天都有人死去,而自己就已經死了一回!
我們中國人不是不能來到美國,但絕對不能被當作豬仔賣!
在這一瞬間,李夢楊暗暗發誓……
“你是覺得工錢不夠嗎?這樣,我給你一個美元一天,你的英語很好,比很多這里的華工都要好,我需要你幫我去雇傭華工……”果然,斯特勞斯的目的就是這個,當然這是他現階段的,日后一定會往販賣豬仔的方向發展。
“對不起,斯特勞斯先生,這不是錢的問題。”
“該死的李夢楊!”當看到了李夢楊那個妖怪走進了那個裁縫鋪之后,黃蓉便攥著自己的拳頭,恨聲的罵了一句。
黃蓉大姐怎么來到了李維斯的鋪子附近呢?
很簡單,那天晚上黃大姐不是撞破了李夢楊的真實身份了嘛,他是個‘妖怪’嘛,那這好幾個月以來,便一直想把這個妖怪給趕走,可惜,自己的老爹不配合呀,徒呼奈何。
不過,最近可有意思了,黃蓉發現李夢楊沒事兒就盯著別人的屁股看,還是男人的!
哼,妖怪就是妖怪!
你別管為什么黃蓉對李夢楊觀察的如此仔細,可她既然好奇心起了,那自然就要偷聽一番,要知道,黃蓉也是懂洋話的,她本身是在三藩市長大的嘛。
工裝褲,李維·斯特勞斯,位置……莫非這個妖怪要離開金鱗閣?
當推算出這個結論之后,不知道為什么,黃蓉卻不太高興,也許是因為這個李夢楊要走了,可卻不是自己趕走的,這個成就感上就差了好多的緣故吧。
嗯,一定是這樣的。
既然如此,那便要去看看這個妖怪到底搞什么鬼!
這一天,李夢楊明顯跟以前不一樣,勤快的很,黃蓉便知道這個妖怪恐怕要行動了,于是,她便跟了出去。
三藩市的治安很差,特別是晚上,可是黃蓉已經把些個東西都給拋在了腦后……
就在黃蓉矗立李維斯褲子店外,心中惱恨李夢楊的時候,她沒注意自己的身后,一個喝的東倒西歪的醉鬼出現了。
這個家伙穿的就跟一個牛仔似得,腰間有一把‘胡椒槍’在槍套里,頭上一牛仔帽,手上提溜個酒瓶子,見底了。
月光之下,這家伙就看到眼前一條大辮兒,亮晶晶,這醉鬼知道這是個華人,好啊!
是呀,當然好了,這家伙喝的多了渾身燥熱,得瀉火呀,可上哪里找女人呢?三藩市這里的母狗都沒有了,那女人可夠金貴的了,不過華人也行呀!
要知道,華人的皮膚那比很多白人的女人都細嫩,顯然這個醉鬼是懂行的,那還等啥?
“你別碰我?”
“哈哈哈……”
從斯特勞斯的店里出來,李夢楊還沒忘了吐槽牛仔褲的發明人,不過,他沒走多遠,就聽到了這聲尖叫!
哎?這怎么聽上去,那么的耳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