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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日東升
迎頭回擊.
“這是一個陷阱。”約瑟夫簡直不敢相信,一臉的僵硬,“而我就這樣踩進去了!”約瑟夫是在自責,他在自責著自己的失職,他沒有做好一名經紀人應有的責任,不僅沒有,而且他還主動毆打了記者。雖然說避免了雨果直接毆打記者的慘劇,但對于任何一名藝人來說,其實經紀人就是和雨果的利益共同體,不可分割。更何況,現在的約瑟夫更像是雨果的經理人,關系更加緊密。所以,約瑟夫毆打記者,這就和雨果毆打記者沒有什么區別,也許負面影響可以更小一點,但卻小不到哪里去。
“我也是。”雨果看向了約瑟夫,開口說到,這讓約瑟夫愣住了,“記得嗎我朝那該死的記者揮起了拳頭,只是比你慢了一步!”
約瑟夫卻搖了搖頭,懊惱地抱住了自己的腦袋,低聲說到,“可是我應該制止你的,我應該保持冷靜的。”
“喬,醒醒,這不是你的錯。”卡爾就坐在約瑟夫的身邊,他連忙開口安慰到。
“對啊,如果是我,我也早就上前給那該死的混蛋一拳了!”亞歷克斯也緊接著附和到。查理茲閉上眼睛深呼吸了一下,“你們沒有在幫忙。”然后查理茲看向了約瑟夫,“喬,現在不是在互相攬責任的時候,不管這是誰的錯,事情已經發生了,我們必須想辦法解決才行。按照雨果的說法,顯然那記者瘋了,他就是豁出一切為了換這條新聞,明天這方面的新聞就會涌過來了,如果我們不做好準備,事情只會更加糟糕。”查理茲使用的是“我們”,而不是“你們”,雨果注意到了這個細節,先是有梅麗爾、杰克、阿爾等人的安慰,現在又有一群好友同仇敵愾,這總算讓雨果恢復了些許自信,也許娛樂圈真的很險惡,類似于安東尼這樣的事情會層出不窮,但至少他的身邊還有這群朋友相伴。
“當然,事實上你和雨果兩個人根本就沒有錯,都是那該死的混蛋一手策劃的。”查理茲也憤憤不平地嘟囔了一句,她雖然一直在保持冷靜,但內心終究是沒有辦法原諒那名記者的胡言亂語。聽到查理茲的這句嘟囔,雖然此時氣氛很緊繃,但雨果的嘴角還是不由往上揚了揚。
“所以,現在應該怎么辦”亞歷克斯開口說到,但得到的回應卻是零,所有人都沉默了下來。現在大家都知道明天即將迎接雨果和約瑟夫的會是什么,但卻沒有人知道安東尼未來是否還有什么后續手段。更為糟糕的是,雨果和約瑟夫都想到了特蕾西和朗,他們兩個是否會落井下石,又或者進一步想象,安東尼今天的挑釁是不是身后就有他們兩個人的身影。
仔細想想,安東尼今天的話題可不是憑空制造的,第一個是獎項,第二個是大牌,第三個是剽竊,第四個則是烏瑪,這任何一個話題都是無中生有的廢話,但在安東尼口中都是有堅信不疑的來源,那么,這個來源又是哪里約瑟夫第一個反應就抬頭看向了查理茲,果然他就看到了查理茲的視線落在了烏瑪身上,這使得約瑟夫也不由把視線轉移到了烏瑪身上。其實今天這四個話題的共同點就是烏瑪。關于獎項的討論,雨果一直都在馬里布,和朋友也沒有任何交流,即使有,也只有烏瑪了;大牌的事雨果的朋友們都知道,自然也包括了烏瑪;至于剽竊倒可以認為是安東尼有心潑臟水,畢竟這是沒有任何來源的揣測;最后說烏瑪是借著雨果上位,這讓約瑟夫想起了跨年夜烏瑪和馬丁一鮑姆的交談,而且烏瑪還選擇留在了西德尼一波拉克的派對……更為重要的是,今晚烏瑪的表現實在太過奇怪,之前在整個對峙過程中約瑟夫記得不清楚了,但他卻記得雨果在和悔麗爾一斯特里普等人交談時,烏瑪就站在他旁邊兩步遠的地方,陰晴不定地低頭思考著什么,原本約瑟夫還以為烏瑪是受到了驚嚇,但在擔心雨果。但在這之后,烏瑪就一直心不在焉,原本她是一個存在感很強的人,可是回來之后,烏瑪就幾乎消失了一般,始終停留在她自己的世界里。
約瑟夫長長吐出一口氣,他強迫自己不要再繼續胡思亂想了。因為約瑟夫知道,這一切都只是推測而已。約瑟夫知道他的推測也是沒有任何根據的,這就好像安東尼對雨果的污蔑一樣,他如果隨口說出來也就是對烏瑪的污蔑,這是不負責任的。更何況,約瑟夫知道,雨果是相信烏瑪的,而且烏瑪也沒有理由要害雨果。所以,約瑟夫不由收回了視線,他和查理茲兩個人視線交錯在了一起,彼此看了看,然后就往其他地方撇了開來。
沉默之中,卡爾的聲音傳了過來,“要不,特蕾西……或者朗……”
“不,當然不!”雨果斬釘截鐵地說到,他知道卡爾的意思,且不管這件事的幕后黑手到底是誰,又或者特蕾西和朗也沒有牽扯其中,單說人脈方面,特蕾西和朗就占據了很大的優勢,他們能夠幫上的忙太多了。但雨果卻絲毫沒有向他們求助的意思,“我寧愿依靠自己的能力來處理,無論什么結果我都愿意接受!”
聽到雨果肯定的回答,卡爾聳了聳肩,也就沒有再多說什么了。雨果仔細想了想,“現在考慮事情到底是怎么發生的,或者未來有什么陰謀在等著我們,都是沒有必要的。”剛才雨果大腦里也是一片混亂,關于特蕾西、朗,關于安東尼,關于娛樂圈,關于負面新聞,各種各樣的想法交織在一起,讓他根本沒有辦法理清一個頭緒,雨果這是在說服自己,也是在說服大家。此時此刻,去追究根本沒有頭緒的源頭和根本沒有任何跡象的未來,都是不理智的,當務之急是應對明天即將到來的混亂,之后兵來將擋水來土掩。畢竟,我在明敵在暗,只能如此了。
“我想……”雨果的聲音重新帶上了淡淡的溫暖,但卻比平時更多了一些堅定,“我想我們就在媒體面前主動承認錯誤,不要和他們糾纏……”
“為什么!”亞歷克斯直接就打斷了雨果的話,他覺得簡直就無法理解,“明明就是那該死的記者挑釁你的,明明就是他不斷在毀謗你侮辱你,為什么要我們承認錯誤,為什么!這不公平!”
“亞歷克斯……”雨果試圖開口說點什么,但亞歷克斯卻沖動地站了起來,憤怒地喊著,“我們應該主動揭發那記者的惡心行徑,我們必須抗爭到底,這是不容許的。今天他可以侮辱你,看到你卻低頭了,未來人人都可以侮辱你,這是沒有盡頭的!”
沒有人阻止亞歷克斯,因為大家都知道亞歷克斯說的有道理,即使是雨果也沒有辦法反駁。
“可是我們沒有證據。”雨果無力地說到,“我們沒有那名記者毀謗我的證據,當時事情發生太快了,旁邊根本沒有人聽到我們的對話內容,如果他不主動提供這些證據,我們是沒有辦法證明他故意挑釁的。”
“而且,牽扯到毀謗的事,你知道,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雨果補充說到。誹謗罪在美國可是一個棘手的罪名。在崇尚言論自由的美國,每一位公民都可以自由發表自己的政治觀點,可以批評政府的政策失當,即便你的批評缺乏事實根據,甚至完全失實,政府不會告你誹謗。單純從理論上來說,如果用失實的語言公開攻擊別人,造成對方的經濟或名譽損失,就構成誹謗罪,但是實際情況遠比這要復雜得多。在美國,有兩種人如果被人公開責罵,是很難起訴別人誹謗的。一種是政府公務員,一種是名人。作為政府公務員,必須忍受被人責罵的痛苦,即便對方的責罵是完全失實的,也不能告對方誹謗。作為名人,也是如此,因為身為公眾人物,別人的謾罵,當事人也只能忍受,如果因為被罵就去起訴別人,一般也告不贏。
為了最大限度的保護言論自由,名人受到言論攻擊,甚至誹謗時,也很難通過法律途徑獲得勝訴。如此困難的最大原因,就是因為對于名人的報道往往是捕風捉影,這是為了滿足公眾知情權和言論自由的基本權利。而在誹謗罪定罪條件中,必須要能夠證明“經濟或名譽損失”。
經濟或名譽損失自然不能空口無憑,例如某人造謠說當事人有傳染病或不良嗜好,使當事人失去了一個年收入為十萬美元的工作職位,那么當事人就有了告他誹謗的真憑實據。為了要證明自己受到經濟損失,可能要公開當事人的個人收入;為了要證明自己的精神損失,可能要公開當事人的醫藥費用,等等。如果不想公開,或者拿不出真憑實據,就最好不要輕易告人誹謗,否則就是白花精力、時間和律師費。
而名人,恰巧無法出示這方面的真憑實據。因為作為公眾人物,本來就是處于鎂光燈之下的職業,加諸在其身上的“誹謗”,大多都只是娛樂效果之一,制造的傷害根本無法取證。比如說公眾人物提出證據說,因為誹謗自己丟失了一個面試機會,“面試機會”這樣虛擬的東西是不能作為證據提交的。所以,公眾人物要用誹謗對抗媒體,顯然不是一個明智的行為。雨果,毫無疑問就是公眾人物之一。“再說了,即使我們證明他毀謗,但是我們出手毆打了那名記者的事,是事實,他不僅有人證還有物證,他那滿臉的傷口就是最好的證據,我甚至可以想象他故意留著滿臉傷口出現在媒體面前的情形。”這才是雨果產生了勇于承認錯誤想法的根本原因,因為事實不容更改,比起逃避責任來說,勇于承擔責任才是正確的選擇。
“我應該打在他身上的。”約瑟夫低低地說了一聲,雖然這只是他的一句感嘆而已,但在此時此刻卻莫名有種喜感,讓在場幾個人都撲哧一下,忍俊不禁笑出了聲。雨果更是點了點頭,“是,你應該把拳頭砸在他身上看不到的地方,比如說肋骨或者屁股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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