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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多了兩百畝


更新時間:2015年01月05日  作者:莊不易  分類: 歷史 | 清史民國 | 莊不易 | 時空走私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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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子的過程很順利,由于李永吉不還價,雖然這么晚還來買房子有些怪,但那錦繡坊的掌柜還是很樂意如此輕松就完成大老板的吩咐。

畢竟他在本地多年,也知道那地方其實不好賣,如今難得有冤大頭肯接手,甭管什么原因,再不趁機賣掉,那才是傻呢。

這也是因為那房子不是他的,他只是個經手人而已,條件也是上面定死的,要真是他自己的,看到這個情況,肯定會坐地起價的。

不過,他雖然沒法坐地起價,卻掌握著賣或者不賣,什么時候賣,以及一定價格的回旋余地的權力,看出對方要的急,于是就要求合同上寫五百五十兩,實際交六百兩,等于他自己從中賺了五十兩。

看樣子,那五十兩,就是上面給他定的緩沖了,而現在則被他自己用來當做好處費了。

對此,李永吉并不在意,反正他要的只是一個快字,至于他是否從中得到好處,并不關心。

合同簽好,那養心居的房契以及周圍土地的地契就一并交到李永吉的手上了,從此,李永吉就成了養心居的主人。

然而就交易完成之后,孫旺卻發現了一個大問題!

那就是養心居的宅子雖然寫著是占地二十畝,但實際上那只是宅院建筑的規劃用地所占面積,不是地契上的實際土地面積。

此時所謂買房,必須房契地契一起買的,不然只有房契沒有地契,是有很多問題的,一般只有房契的,多是租房之用,如果是買,那必須連地皮一起買的。

而現在的地契上,寫著的根本不是二十畝,而是兩百二十畝,足足差了兩百畝!

乍一看,土地多了兩百畝,那是大好事兒,可既然是好事兒,為啥對方要故意隱瞞,只在登記上寫上宅子占地二十畝,而不提地契的實際數量呢?

這就牽扯到這片土地的價值問題,以及此時清朝的一個政策問題了。

先說土地價值問題。

那兩百二十畝地,實際上大多是坡地林地以及一些沙地灘涂,而且基本沒有被開發,可以說是一片荒地,雖然景色不錯,還靠著河道,但根本不適合種地,從此時的經濟角度來說,可以說是貧地荒地,這樣的地皮就算是給你兩百畝,從收入上來說,興許還不如一兩畝上好的水田。

再說政策問題。

此時清朝有一個著名的賦稅政策,那就是攤丁入畝。顧名思義,攤丁入畝,是指廢除了人頭稅,把人頭稅放進田賦里,增加田賦,也只收田賦,這等于客觀上減輕了貧苦農民的負擔,解除了貧民對土地的依賴,把這部分負擔轉嫁到地主身上。

換句話說,土地越多,你交的賦稅也越多。

這個政策看起來對貧民有好處,對地主以及地方政府官員沒好處,畢竟地主要多繳稅,政府官員也無法從多出的人口中多收取人頭稅,少了一塊兒稅收,但任何政策都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攤丁入畝也是一樣。

對地方官府來說,他們可以借著攤丁入畝的政策,把許多本來與田地無關的課稅,也一起并入田賦,田賦要交多少,也是他們說了算,甚至一些荒地,他們有時候也當成貧地甚至良田來收稅,導致很多人不得不拋荒逃荒。

對與大地主來說,他們在當地有權有勢,既可以勾結官府弄虛作假,也可以提高地租,把自己的負擔轉嫁給佃戶農民身上,還可以捐官,以官身的身份名正言順的免錢糧,再加上他們往往還有別的營生,比如放高利貸,因此攤丁入畝對他們威脅不大。

所以說,攤丁入畝對大地主跟官僚打擊不大,打擊最大的,還是那些小地主跟自耕農,是一種典型的吃中間階級,補下層階級的政策。

對那些有少量土地的小地主跟自耕農來說,由于增加了田賦負擔,讓他們交不起稅,因此要么賣地逃荒,要么就依附大戶送田送地,自己甘愿為佃農。

遠的不說,就以此時的李永吉一家為例。

前文說過,李永吉一家有五百畝地,看起來是個不小的地主了,但實際上這大部分田地都是人家甘愿依附過來的,李家只是占了個名,看似擁有不少土地,但也只是看上去很美,實際上土地還是人家自己在種,管轄權也是人家的。

這事兒要說復雜是挺復雜,但要簡單說,那就等于大家一起抱團合作,各取所需,來減低風險。

在自耕農來說,如果都是自己交田賦,由于都是定死的額度,而且官府是只收銀子,等于要多剝削一次,這萬一收成不好,交不起賦稅,那可就要親命了。

依附別家大戶是個路子,但這涉及到一個信用問題。簡單說,這大戶得人品好,信譽好,還不能有太強的勢力,萬一是個惡霸,吃進去不吐出來,由于法理上土地已經成了人家的,地契上寫了人家的名,人家不認賬,斗又斗不過,那這事兒就沒法說理了。

而李永吉的老爸李正祥,他本身是個糧商,是個商戶,后來是靠花錢才捐了個監生,有了個免稅的身份,但也主要是為了行商方便。對他來說,最害怕的就是糧價波動,收不上廉價糧,所以有一個穩定的廉價糧供貨源就是重中之重。

田賦要的銀子再高,對于李正祥這種糧食商人來說,也不算多少錢,可以負擔的起,畢竟清朝的田賦其實是隨著年景好壞而有所起伏的,不是一成不變,趕上大災,朝廷往往還有免稅甚至賑災一說。

也就是說田賦對李正祥不是問題,但如果有大量土地能給自己種糧食,讓自己有穩定的供貨渠道,那就好處大于壞處了。

就這樣,兩者一拍即合,自耕農把土地送給李正祥,自己則變成給李正祥種地的佃戶,有點像后世的土地流轉;李正祥呢,他的好處更多,因為沒費多少錢就增加了名下的土地,自抬了身價不說,還多了許多穩定的糧食供貨源,大家都有好處。

而且,李正祥看似要交田賦,但這部分交給官府的田賦他還是要跟那些送田給他的佃戶收的,頂多是沒那么死板而已。

表面上看產生了土地依附關系,但這些佃戶還是需要交官府要的那部分田賦,并且不必再交別的地租,經濟上來說,等于佃戶還是自耕農,但身份變了,并且有了一定抗風險能力。

因為萬一交不起稅,可以讓李正祥先墊付,來年收成好了再還,不過這樣一來,以后種什么得李正祥說了算,并且種的糧食也必須賣給李正祥,且價格也是李正祥說了算,一般都是市場最低價,讓農民過的去而已。

這樣一來,農民的風險小了,而李正祥也有了穩定的供貨源,表面看起來都有好處,但好處最多的還是李正祥。

年景好,糧價雖然低,但那些依附自己的佃戶自己就可以交官府的田賦,李正祥這個名義主人只是代為繳納罷了,不虧,而且換銀子的過程他還小賺;

年景壞,雖然佃戶可能交不起官府要的田賦銀,但由于糧價高了,自己賣糧的利潤也高,那么先替佃戶交賦稅也不是個事兒,來年反正還能還給自己,無非就是沒有利息收入,更何況,要是年景差,賣糧的高價可比那賦稅的好處高多了。

這就是做貿易的商人跟做生產者的農民的區別,對糧食商人來說,無論年景好壞,他們都賺錢,抗風險能力強,可農民抗風險能力就差的多。

李正祥需要的是大量廉價糧作為供貨源,減少收糧的投入,而農民是為了減少風險,所以也算各取所需。

相反,李正祥雖然在商業上抗風險能力強,但他不是本地大宗族,丁口少,變相的說,就是在這里沒有太強的勢力,只能獲取經濟利益,無法獲取土地的實際主權。

在這個時代,你沒有一定的實力,根本就守不住自己的土地財產,李正祥就算名下有那么多田產,他也無法真的趕走那些人多勢眾的佃戶,或者強迫他們給自己交租。

打個比方,這就好比后世農村有些大戶村民私自占地,真到了人家來拆遷的時候,明明是農戶自己私自占地,可他們就是不走,甚至暴力抗法,如果人家人多勢眾,很多情況下政府也是沒辦法,大多數都是息事寧人,默認了,反過來說,政府能強拆的,大都是沒啥實力的小戶人家。

所以說,李家的五百畝地,就是看著好看,沒多少實權,也根本不靠收租賺錢,一旦有土地糾紛,就算打官司,官府對這種事兒門清,為了穩定地方,十有*不會讓李家贏,就算能贏也是輸,因為根本守不住地皮。

話說回來,李永吉現在的情況就是,他本來是買房子,但卻多了兩百畝地,就算這看起來是荒地,可也是要交田賦的。

一旦你買了地,有了地契,就在官府登了記,這事兒一般是牙人幫你辦理的,你賴不掉。

登記后,官府可不管你買的地一年能收入多少,他們都是按照事先規定的定額收取田賦的,雖然荒地的收取額度小一點,但也是個負擔。

之前,那買了這個養心居這片土地的人,只是單純看中那里的景色與交通,當時他不缺錢,是想自己負擔下來,然后改成園林景觀的,誰知道后來落敗了,那就只能想法子賣出去。

然而,正因為有那兩百畝荒地的拖累,實際上才不好賣,如果只是單純的宅子,就算地方稍微偏僻點,但畢竟跟鎮上距離不算遠,又靠水路,而且里面不少房子都是新的,所以那價格不算差,但如果加上兩百畝荒地的負擔,那就是另外一碼事了。

普通地主家的地皮,都是能種作物有產出,而且有人耕種,能產出效益,而李永吉買的那兩百多畝地,就算有個宅子,那實際上也還是沒什么人住的荒地,要開發利用起來,需要陸續投入更大的資金才行。但此時的官府,可不管你是否繼續投入,都還是要跟你要稅款的,而稍微一琢磨就知道,如今已經是農歷八月,收秋賦,也就是收田賦的日子馬上就要到了。

簡而言之,李永吉買下這兩百畝地,用不了多久就要先給官府交納一筆田賦,且以后他每年都要為這兩百多畝地繳稅,且看對方故意隱瞞的樣子,那田賦肯定不少。

當然,這不是孫旺故意幫著對方欺騙李永吉,實在是對方登記的時候就有所隱瞞,登記的時候也只說宅子的建筑面積,沒說宅子所在地皮的實際面積,孫旺呢,只是個學徒,這方面經驗還比較少,而李永吉又太過著急,沒讓孫旺仔細分辨就買了下來,這才搞成現在這個樣子。

如果換了是正宗的牙人孫貴處理,或者李永吉肯多花一點時間,讓孫旺詳細了解一下,斷然不會如此輕易的上當受騙。

當然這事兒不能全怪人家,畢竟人家雖然沒有把還有兩百畝地的事兒登記,但地契是不會錯的,錯就錯在李永吉自己麻痹大意,買的時候太過著急了。

“姓齊的!”感覺自己受到了愚弄,孫旺立刻揪住那個中年掌柜,“你敢陰我?”

“哼,何來陰人一說?”那中年掌柜不緊不慢的道,“我又沒故意隱瞞,地契也沒說不給你們看,是你們看都沒看就急急忙忙的來找我買,怎么就成了我的事兒?”

“你!”

“現在買賣已成。”那中年人嘴角帶笑,拿著自己的合同到,“看清楚了,白紙黑字的文書上寫著呢,上面不但有我家老爺跟李家二公子的簽字畫押,也還有你家老爺孫貴的簽字畫押,哼哼,你要是不認啊,成,咱們去衙門打官司去,看到時候是誰的好看!”

“你你!”孫旺到底是年輕,加上之前喝的酒還沒全醒,只覺得氣往上涌,這就要二話不說打過去。

“行了!”看見事情似乎要壞,李永吉干脆擺擺手,“不就是兩百畝地么,我還賺了呢,那就這樣吧。齊掌柜,這是一千兩的銀票,你給我四百兩,咱們這就銀貨兩訖!”

“痛快!”聽見李永吉這么說,看見孫旺放手,那姓齊的掌柜對李永吉一拱手,說起了場面話,“李公子,就沖您這番氣度,我就不得不說個佩服。不過說實話,這事兒您也沒吃虧,那宅子其實很多都是新房,當初花了不少錢,您要是肯繼續花點心思,宅子絕對是個好住處。至于那地皮,其實也不是真的荒,要是肯下點功夫,以后的產出可也少不了,要不然,我們家老爺當初就不會買下那塊兒地兒。”

“說的可真好。”孫旺在一邊冷嘲熱諷,“真那么好,你們怎么自己不留著?”

“呵呵。”齊掌柜根本不理會孫旺,繼續看著李永吉道,“李公子,不,您現在可是有地有宅的人了,以后我可就得稱呼您一聲李老爺了。”

也是托這個時代的福,并未規定未成年人不得買賣房屋的情況,所以李永吉當時是寫了自己的名字,而不用借自己老爸的名義。

而用這個時代的觀點,李永吉有了自己的房子跟土地,已經是可以被人稱為老爺了。

但是,齊掌柜現在這么說,分明是有一股子諷刺,或者說得意的意味在。

“李老爺,你是做大事的人,肯定目光不會那么短淺,要不也不會這么急來找我買了,對不?”

“別說沒用的,趕緊找錢吧。”李永吉淡淡的道。

“啊,好,我這就給您找銀票,您稍等。”說完,齊掌柜就反身回房找錢去了。

“李,李老爺,這事兒我,我……”看見對方接過李永吉的銀票,回去換銀票,孫旺有些不好意思,并且也暗自佩服,佩服人家這么小,做事兒就這么沉穩大氣,哪怕吃了這么大虧。

“算了,沒你什么事兒。”李永吉笑了笑,“這事兒不怪你,是我強拉著你來的,也是我沒看清楚就買的。不過,其實在我來說,多了這么多地皮,這不是壞事兒。好了,不說那么多了,等下還有要麻煩你的呢。”

其實李永吉之所以能這么沉得住氣,完全是因為看這事兒的角度不同。如果單純從多占土地多繳稅本身,他看似是吃了虧,但如果從李永吉要發展的角度,土地多了其實是好事兒,更方便他做事情,至于多交的田賦銀,這個么,其實他最不缺的就是銀子。

雖然如此,但李永吉心中卻再次警醒,不斷提醒自己千萬不要再小看這時代的人,畢竟這次怎么說,自己也是上了一個當,哪怕這個當其實自己很樂意上。

也就是通過這兩次事兒,讓李永吉真實的明白到,古人是一點也笨,也絕對不是溫良謙恭的君子,他們隨時都在施展著自己的小詭計,隨時都在想辦法賺你的便宜,一不小心就會上當,也難怪這個時代的洋人都說中國人狡猾了。

其實如果這事兒李永吉是交給自己那便宜老爸去做,肯定不會吃這些小虧,但問題就在于,他不能等李正祥那個便宜老爸回來再做,那樣主動權就不在自己手中了,會增加許多掣肘。

說白了,作為一個穿越者,李永吉對這一世的父母并沒有多少感情,他既不想矯情的玩什么親人劇情,也不想多費口舌去解釋啥,加上穿越后由于能預知一些未來,讓他總有一種焦慮感與不安全感,都迫使他想盡快憑自己能力開一片天地,這也是為何他要急急忙忙做這些事兒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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