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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建國大業


更新時間:2015年04月05日  作者:李四嘆花  分類: 歷史軍事穿越歷史 | 李四嘆花 | 隋朝大老板 

座中諸人聽了李密的分析,盡皆摩拳擦掌起來,仿佛天下已到了他們手中一樣。△,

蘇游也點了點頭,附和了李密的說法,“以荊襄為根據地很不錯,可西入關中,可北上東都。”

李密聽著蘇游肯定了自己的說法,頓時興奮起來,滿懷希望地看向后者,“那......”

“卻還是有兩個問題需要面對,一是交通問題,二是......我擔心到時候陛下會宣我進見啊,那我去還是不去?”

聽了蘇游的話,眾人一時又都面面相覷起來,想要與那些亂賊有所區別,什么都得考慮到才好啊。

李密搖了搖頭,沒轍了。

蘇游卻對他擺了擺手,示意他坐下來,這才笑著說道,“其實,我有一個不太成熟的想法......”

蘇游從李密手中接過了那根指畫地圖的小鐵棍,指了指地圖的右上角道,“咱們直接攻打高麗,拿下高麗以后,可以選擇征服新羅百濟,也可以選擇從東萊郡或是涿郡進軍中原。”

聽著蘇游的格局,李密不由懊惱起來了。

其實想想也是,有了戰船和火炮,攻打已經被蹂躪了好幾次的高麗,豈不是手到擒來?

更重要的是,以東萊或是涿郡為前沿陣地的話,很容易便能與瓦崗呼應起來除掉其中的竇建德或是張須陀。

奪取了黃河下游之后,戰船就可以直接開進東都了,到時還管他什么仁義之名?

唯一的問題是,瓦崗寨能不能堅持到蘇游與他們聯合呢?

李密正在胡思亂想之際,蘇游忽然鄭重其事地看著他說道,“玄邃,我要交給你一個重任。”

“請主公吩咐。”李密有些狐疑地看了一眼蘇游,心情頓時激動起來,這也是所有下屬聽了領導說起這話時的反應。

“這場仗到底還有打多久,瓦崗是關鍵所在。如今的瓦崗雖然看起來蒸蒸日上,可同樣的山雨欲來,我希望你能去領導瓦崗,保住瓦崗!”蘇游點了點頭,用毋庸置疑的語氣說道。

“李密定不辱使命。”李密半是歡喜,半是忐忑地拱手領命。

李密之所以有這樣的心態,還是因為做謀臣做得太久了,此刻聽蘇游話中之意是讓自己領導瓦崗,這顯然是小妾被扶正的節奏啊。

問題是,如今瓦崗的體制差不多已經成型了吧?自己突然空降過去,翟讓他們買不買賬呢?

李密的心思,蘇游自然也有預料,所以轉向了呂笙,“呂笙,這次你也辛苦一下,跟著玄邃去一趟瓦崗吧......”

蘇游的意思,顯然是讓呂笙為李密保駕護航了,后者沒有說什么,只是重重地點了點頭。

蘇游又繼續說道,“此次玄邃提前進中原,是為了確保瓦崗立于不敗之地;呂笙的主要任務,則是幫我聯絡我的生意伙伴,具體詳情到時我會詳細交代。然后,我們再具體談談接下來要做的事情,以及立國大計吧?”

“立國?”眾人聽到這話之后,頓時來了精神。

最后在眾人的反復討論之下,終于訂立了他們所要建立的國名——云中國。

相對應的,云中國的軍隊,則為云中軍。

云中軍由三部分組成,水兵三千人,共有戰船十五艘,火炮三百門;騎兵兩千人,每人配備兩到三匹戰馬;城衛軍一千五百人,有火炮三百門......

蘇游要帶去中原的大軍,以水兵和騎兵為主,到時候王伯當和爨子恒也會以盟友的身份各帶三千援軍加入,共計出兵一萬一千人。

為了使軍隊以戰為榮,蘇游又提出了采用功勛制,將民眾分為四等。

四等民為賤民,賤民包括犯罪之人,道德敗壞的人。

三等民為平民,凡在臨滄城居住一年以上,連續在臨滄城納稅一年以上均為平民。

二等民為公民,軍中士卒服役期滿后自動成為平民,累計戰功到一定程度或是參加官方舉辦的文化考試,又或者對云中國做出發明創造等貢獻者,可獲得公民資格。

公民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只有公民資格以上的云中國人,才能出任官吏。

而一等民,則為貴族,分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此五等爵位均可世襲,此外再加上一個不可世襲的爵位——勛爵。

勛爵的獲得,與之掛鉤的是能夠給云中國帶來什么好處,比如說有重大發明者,比如說一年內的納稅大戶,等等等等。

要立國,當然得先立法,這也是劉邦約法三章這也是依法治國的根本原因。

之前蘇游已經在臨滄城建成之后提出了《市易法》,第一次提出了“私有財產神圣不可侵犯”的概念。

而今天,蘇游提出了《刑法》和《國民法》。

《刑法》自然不用多說了,《國民法》所包含的內容則是四等民的分法。

在感情上,蘇游當然希望人人平等,也就是后世所謂的人權;但在理智上,蘇游顯然不敢冒天下之大不諱提出這么腦殘的計劃來。

“人人平等”的提法,對某些人來說本身就是不平等的,人的智力和體力方面生下來就不一樣,分配到的社會資源又怎能一樣?

人人平等,永遠不可能實現。

可以實現的只是,公正,公正,還是他么的公正!

至于上層建筑的管理架構,蘇游則提出了三權分立原則。

說到三權分立,蘇游借助的當然是后世西方的說法,可追根溯源,這種制度雛形的濫觴,大抵也還能在中國古代找到。

前漢高祖時,軍權與內政分立,丞相與太尉分治文武之事,御史大夫專管監察之事,這難道不是三權分立?只是后來大將軍霍光專權,三權集中于一人之手,三權分力就此統一。

不過,分了合,合了分,也算是中國特色了。

后漢時曹操的官員陳群也曾重新恢復秦朝的三公九卿制,搞三權分立;悲劇的是,結果竟然搞成了九品中正制......

或許國人骨子里都喜歡控權,或許三權分立制本就不適合中國國情,但蘇游還是打著復興漢朝故事的名義,把自己心目中理想的社會制度提了出來。

內政官員可以連續任三屆,每屆四年。每四年由元老院選舉一次,選出首席元老,稱“首相”,有權任命六部官員。

戶部,管理財政支出、預算、撥款和戶籍,錢糧。戶部下設糧米司,鹽司,鐵司,海關司,戶籍司,賦司,稅務司。

吏部,管理官員任免、選民登記、爵位管理;

工部,管理政府工程,技術研制,水利,建筑,軍工技術。工部下設軍工司,河道司,建筑司,開發司;

兵部,管理軍隊后勤工作及軍餉發放,退役軍人安置;

禮部,管理教育、學生、教師、科舉和朝廷禮儀;

商部,管理工匠、礦業、工商和稅收,下設百工司,管理工匠,礦業司,商務司,稅務司。

因為三權分立的原因,蘇游所提出的六部把歷代的三省六部制中的刑部剔除,卻加上了商部。

商部設為六部之一,可以讓發展商業的聲音響亮一些,以確保云中國大力發展商業的政策實施。

另外,在司法上設立大司刑這一官職,由城主直接任命,主管刑事司法,同時各地治安人員,監獄系統都歸大司刑管理,地方官員不再有刑事與民事審判權,這些刑事與民事審判官員均由大司刑在律法考核合格人員中任命。

人口少的地方不設專職法官,由上級部門派出巡回法官,每月定期巡回開庭,在未開庭期間犯人由地方監獄收押。所有的審判必須有三位以上公民參加裁決(稱陪審官),裁決的結果必須由陪審官做出。

所有公民通過律法考核合格,都可申請當陪審官。

同時,律法必須嚴格,具備極強的可操作性。

比如,偷一元錢,如果罪名成立就判一天監禁,不管他是情節輕微的偷了這一元錢,還是情節惡劣的偷了這一元錢。我們的法律應該只懲罰犯罪,不懲罰犯罪情節。

這樣可以防止法官和陪審員勾結起來,收了錢后把殺人犯說成是含著微笑、情節輕微的殺了人,然后為了懲罰他輕微的情節,合法的把他輕微的判決。

對官員的監察工作,也歸為大司刑掌管。巡回法官四處在民間行走,很容易收集到官員的情報,這些可以直接上報到城主,由城主負責作出處理決定。

至于元老院,只有具備公民以上身份,才可被選舉為元老;地方機構選舉出的類似元老院的機構稱作議政院,當選的議政院人員稱為議員。

議員也必須有公民以上的身份。議員由當地具有選舉權的居民選舉產生,每四年換屆選舉一次,各地主管官員由議員選舉產生。法律規定的各級政務行政機關平時可依法而行,但特殊政務必須由地方議政院批準,在不違反法律的情況下方才可實施。

如此,三權分立原則自下而上產生了,一個龐大的王朝框架已緩緩搭建了起來。

以上只是云中國的建國方案的雛形,至于具體的法律,以及建國的時機,卻并未成熟。

蘇游的立國大計,只是給在座的將士們畫一個大餅,給他們吞一枚定心丸罷了。

至于接下來要討論的,則是加強與臨滄城周邊地區商業上的合作了,當然,蘇云帆早先提出的疏通南盤江的計劃也被蘇游重新提了出來。

李密和呂笙的中原之旅,確定要走南盤江無疑了。

(這一章過度借鑒了部分赤虎所著《商業三國》中的立國方案,書友們千萬別菊爆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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