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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謀款則斬帥這事就難說了,畢竟毛文龍被看做天啟的人,崇禎登臺之后,對天啟舊臣以閹黨的名義大清洗也不是第一回了,事實上袁崇煥在歷史上對東江鎮進行了長時間的封鎖,讓東江軍軍民餓死凍死無數,這種事沒有崇禎的支持至少是縱容是不可能完全做到的——當然本書中由于劉白羽對東江源源不斷的補給,甚至把登萊的水師打的全軍覆沒,這種封鎖基本失效了。
當然崇禎身為皇帝,不需要這樣做絕,完全可以逼著毛文龍下野,所以斬帥這事上,崇禎應該付多少責任,也難說的很。
但是崇禎有責任,不代表袁崇煥在這件事上清白無辜,假傳圣旨即使是皇帝默許的假傳圣旨在任何古代王朝都是死路一條。而且袁崇煥的所作所為還有更加令人無語的事情,明朝對袁崇煥、王洽、錢龍錫審訊結果均有奏報,以上三人承認商議過“斬帥”一事,袁崇煥力主,王洽、錢龍錫也認為可行,但說“慎重”;總而言之,就是這件事上,身為邊關統帥的袁崇煥和兵部尚書王洽,輔臣錢龍錫私自密謀,沒有通過內閣,其他人根本不知道,說的嚴重些,已經是兵變了。
或許有人認為謀款和斬帥無關,因為歷史上袁崇煥與毛文龍先談“設東江餉部,錢糧由寧遠運來”,毛文龍不同意,“必欲取道登萊”,“又議移鎮,定營制,分旅順東西節制,并設道廳,稽兵馬錢糧,俱不見允”。
什么時候談過謀款的事情?
而且袁崇煥并不是非殺毛文龍不可,給過他兩次機會。
——先要毛配合,毛文龍不應;又暗示其光榮退休,仍不應;最后才執而殺之。
“斬帥”之后主要用毛氏舊人迅速接管東江軍,如果毛文龍答應配合或同意退休,為安東江軍心,也不可能“斬帥”。
魔鬼就在細節中,這里面有一個關鍵的人物劉愛塔。
努爾哈赤非常看重劉愛塔的才華,竟以姻婿待之,結果換來的卻是劉愛塔的背叛,
劉愛塔就是劉興祚(?1630年)后金人稱其為劉愛塔,朝鮮文獻稱之為劉海,遼東開原人。后被“市夷掠去”到建州女真地區,時為萬歷三十三年(1605年)。在建州他以才干出眾,且“伶俐善解人意”,深得努爾哈赤器重與賞識,被分到大貝勒代善的正紅旗。他參與了后金進攻明朝挺進遼沈之戰。以擊敵、追逃等功授備御,并迅速高升,直至副將,受命管轄金州、復州、海州、蓋州,南四衛之地。成為后金國中聲名顯赫的漢官。然而后金殘酷的民族壓迫和奴役,漢人的慘遭蹂躪,深深震動了他未泯的良知,激起強烈的民族大義感,而開始采取對抗行動,“奴欲鋤遼人,興祚多方保全之”。天啟三年(天命八年,1623年)組織復州民眾逃亡,因事泄失敗后,面對愈加險惡的形勢,仍不退縮、不動搖。
據袁崇煥的親信周文郁所記:“遼陽陷,興祚日抱慷慨,冀得一當以報國。奴欲用火器,興祚設計沮之;奴欲鋤遼人,興祚多方保全之……癸亥(1623年)春,祚奉奴令守金、復,隨令幕客金姓者潛報登鎮沈有容及當事(袁可立),欲其從海渡師,彼為內應”。
但是事實上劉愛塔和滿清離心是因為什么呢?皇太極說出了答案:皇太極歷數代善之罪狀時曾云:“我見其常常虐害愛塔,奪其乘馬,取其諸物,予料愛塔不能自存,必至逃亡。愛塔果逃。”(《國史院檔》上,198頁)由此可見,劉愛塔反正的主要原因是當漢奸當得并不舒坦,甚至當時在代善身為大貝勒很可能登位的前提下,劉愛塔繼續在后金的結局是非常難說的,所以才起了逃竄的念頭。
當后金兩次出兵攻明時,劉興祚“俱遣人先報”,使之“得以為備”。最后,痛下決心,于崇禎元年(天聰二年,1628年),拋下老母妻孥,以**之計,逃出后金。歸明后積極投入抗金斗爭,但此時的袁可立已離開登萊,毛文龍懷疑因為劉愛塔是努爾哈赤的女婿,怕他是后金派出的雙重間諜,認為絕對不能重用劉興祚。
“文龍死,歸袁崇煥,皆悒悒不得志。”(錢謙益《特進光祿大夫兵部尚書中極殿大學士孫公行狀》)直到后來袁可立的好友孫承宗重回遼東,才給了劉興祚“用武之地”。次年,官至副將,掌管皮島事務。不久奉命率兵赴永平,與后金激戰中陣亡。
劉愛塔明面的資料就是這些了,看上去是毅然反正的好漢,但是毛文龍對他的懷疑是非常有道理的,畢竟劉愛塔雖然反正,卻沒有造成后金的重大損失,又是努爾哈赤的女婿,對他的控制使用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了,就像抗日戰爭事情,一個身為天皇女婿的中國人反正,沒拿出大的成果,顯然要控制使用——其實就算是此人給日本造成重大損失,任命為一線部隊的指揮官也是匪夷所思的事情。而這種事情,恰恰在袁崇煥手里出現了。
毛文龍被袁崇煥假傳圣旨殺死之后,為了摻沙子,任命劉愛塔為東江的副將僅次于總兵的高級武官,事實上在東江鎮被分營的前提下,劉愛塔是和名義上的總兵權力相差無幾。崇禎元年劉愛塔逃離后金至皮島,其余幾兄弟也隨后分批逃離后金,投奔皮島毛文龍和寧遠的袁大人。其中劉興基(老三)于崇禎元年九月從海上逃抵寧遠,并追隨袁大人,劉氏其他幾兄弟則先后至毛文龍處。
但劉興祚并未真心歸順明朝,在逃到皮島后又做后金的奸細,在《滿文老檔》收錄的所謂“毛文龍書信”中,最后一封里即第七書里其實有隱藏著的第八封“書信”,因為第七封書信里最后一段文字明顯不是毛文龍寫的,該“信”就是劉興祚再成為漢奸鐵證。
在該段文字稱:“毛總兵官在彼欲降之心,半真半假……以我觀之,汗心猶豫而狐疑,又謂毛總兵官放恣,初無定心,后被牽累,事不易結等語。遂以毛總兵官蓄意叛逆,即密告袁都司殺之。我以告叛有功,升為副將職。”
此人自稱“以告叛有功,升為副將職”是自我暴露身份的鐵證。毛文龍死后袁大人即“分付將東江兵二萬八千分為四協,殺其父用其子,以毛承祿管一協兵,以旗鼓徐敷奏管一協兵,還有二協,東江眾官保游擊劉興祚、副將陳繼盛二員管之。”由此可知,當時劉興祚雖管一協,但卻只是個“游擊”不是“副將”,但統領一協是一個副將才能擔當的職務,而信中所述也是“升為副將職”,而非“升為副將”,一字之差顯露了這個誣告毛帥的漢奸身份。更為有力的證據來自《崇禎長編》卷36和卷37,以及周文郁的《邊事小紀》卷2和卷4中,里面分別有“參將興祚原「管東江前協副將事」”字樣,從“事實”和“行文”兩方面證實了那個“升為副將職”之人就是“管東江前協副將事”的“游擊劉興祚”。
這段文字后面又有:“負恩逃來……”字樣,毛文龍怎會是從后金“負恩逃來”的?而劉興祚則確實是從后金叛逃而來,再一次印證了寫信人卻為劉興祚而非毛帥。
后面又有“聞汗于寧遠議和……”,這是指第二次袁金議和,說明此信最早也是在天聰三年(1629年)寫的。
接著又有“毛總兵官死后,已與耿千總商議歸降之策”,毛文龍斷然不會寫出“毛總兵官死后”字樣。而其中“毛總兵官死后”字樣說明,毛帥被冤殺以后東江舊部人心渙散,才有歸降后金之意。由此可見,那些說袁大人殺了毛帥并不影響東江鎮舊部人心的昏話完全是臆斷。而“已與耿千總商議歸降之策”中,信中人的身份也和劉興祚極為符合,根據《李朝實錄?仁祖大王實錄三》記載:“金起宗馳啟曰:劉海(劉愛塔)出來,明白無疑。今方隱置于參將毛有杰(即耿仲明)家,蓋練劉海妻拿(孥)尚無出來,恐其事漏于賊中而諱之云矣。”這段記錄說明漢奸劉愛塔(即劉興祚)與耿仲明有舊交,所以他們在“毛總兵官死后”“商議歸降之策”才在情理之中。
該文后面又稱,“歸降之策”因為“三弟在寧遠,四弟往山東,故至今慎不敢行而未動。”毛文龍僅有兩弟,曰仲龍,曰云龍,都在杭州,毛死后才加封為都司和錦衣衛指揮,所以毛文龍沒有在寧遠和山東的兄弟。而劉興祚在劉氏兄弟中排行老二,其三弟劉興基于崇禎元年九月從海上逃抵寧遠,并追隨袁大人,符合“三弟在寧遠”之說;其四弟此時是否在山東沒有直接的證據,但之后的崇禎三年,江西道御史袁弘勛題參袁大人之親信徐敷奏時曰:“一切東江更置悉聽徐敷奏,以么麼游擊而擅樞督之權,升署偏將二十余人,委署中千等一百余人,以劉興祚領右協營,劉興治領平夷營,與劉興基、劉興賢等共居皮島,東江精銳三千余及收降蓄養夷丁七百余皆屬之,以劉興沛為參將,另領精兵二千二百名屯長山要地,與覺華水營犄峙焉。”中提及了劉氏兄弟中的五人,均居于東江鎮,但就是沒有劉家老四劉興梁。而劉興梁在山東的可能性很大,因為當時袁大人斬毛帥以后將一部分東江鎮的士卒和家眷移送登州,劉興梁作為東江鎮的將官只可能分別在東江和山東兩處,既然劉氏兄弟受袁大人器重那他必然不會沒有官職,而他又不在東江,此時若他不在山東的東江舊部里領銜就不符合常理了。再聯系到耿仲明、孔有德等人后來在山東作亂,不僅可以肯定劉興祚為漢奸,而且其“三弟”、“四弟”均為漢奸,而后在東江多次嘩變的劉興治等更是漢奸無疑。
該段文字不僅說明了劉興祚確為漢奸,為后金充當奸細,也同時證明了毛帥沒有叛變,他遭到袁大人的殺害完全是因為漢奸誣告。
袁大人為了進一步讓劉氏漢奸兄弟掌握東江鎮的實權,在開始惺惺作態的分“四協”以后馬上就變卦了。毛帥于六月五日遭袁大人冤殺,后袁大人分東江為“四協”,八月就上疏改“四協”為“兩協”期間僅有個兩個月時間,這變卦的速度是非常快的,足以說明上次分“四協”完全是虛偽之舉。
崇禎二年(1629年)八月,袁崇煥再疏請:“東江一鎮,乃牽制之必資也,無奈文龍將不將、兵不兵、餉不餉,久矣。臣差徐敷奏等逐島挑揀,不日可竣役矣。按遼東原止一鎮,今用兵時應添一鎮于河東,但勝任者難之,其人況武臣,總鎮為極品,一得則為飽鷹,不若懸此一階為策功也。今止設兩協,令有功者自取,亦鼓舞之微權也。”袁大人在東江鎮不設島帥,又說“令有功者自取”,再將東江鎮的精銳都分派給劉氏兄弟,這種部署再明顯不過了,劉氏兄弟帶著東江的精銳,自然多有立戰功的機會,而其他人想立戰功卻不容易。由此可見,袁大人完全是傾向于這些漢奸的。
雖然袁大人假仁假義的說什么“令有功者自取”,但此時東江鎮的實權在大漢奸劉興祚手里。大漢奸劉興祚為徹底將東江鎮毛帥舊部剪除干凈,于毛帥被害的次月,即崇禎二年(1629年)七月致函李倧,告之朝鮮如未見他的函件、印信,不可聽任漢人調用船只和討賞貨物。《承政院日記》,第27冊,頁235記載了以上事實,這說明東江鎮的實權已經落入此漢奸的手中,而此時袁大人還沒有上疏改“四協”為“兩協”,可見此人和袁大人早有默契,袁氏所謂“令有功者自取”其實是寄厚望于大漢奸劉興祚。
袁大人下獄以后,孫承宗二次守遼,漢奸劉興祚此時沒有了袁大人這個靠山,自然沒有那么受器重,要想居東江鎮島帥之職又限于“令有功者自取”的條件,所以漢奸劉興祚必須有所表現,但作為漢奸他又不敢對后金軍有所作為。就在漢奸劉興祚進退維谷的時候,寧前道孫元化撥給他夷漢丁八百,孫承宗本來意將其部用以正面防御對抗后金軍,但因劉興祚這種靠告密升遷的奸細又怎么能敢去和他的主子后金直接撕殺?故“人或因其援疑之,興祚亦自疑不敢進”,于是孫承宗改派其防守太平路。
因為貪戀東江鎮島帥之職,在去太平寨的途中,漢奸劉興祚詐憑借自己當了多年漢奸通夷語的翻譯官本事,利用用“夷語、夷幟”襲擊了蒙古喀喇沁部。該蒙古部落雖不是滿人,但早在1627年召城大戰后就潰散而降后金了,大漢奸劉興祚號稱共斬獲約六百級(后金僅承認被斬首五十級)以期獲得戰功而謀求島帥,當時周文郁得報后稱此戰“誠東事以來未有之戰”。就在漢奸劉興祚作以“戰功”獲取東江鎮島帥之職時,他的主子皇太極在從俘虜口中得知此事確系劉興祚所為之后大怒,隨即下令貝勒阿巴泰等人率大軍星夜抄襲,將這個吃里爬外的漢奸擒獲而處決之,太平寨被攻克時其弟劉興賢被俘。周文郁所著之《邊事小紀》卷4,以及《大清太宗文皇帝實錄》卷6,和《朝鮮仁祖大王實錄》卷22均有此事的記錄。而《清史稿——太宗本紀》之記載更為詳細:“……劉興祚自我國逃歸,匿崇煥所。至是,率所攜滿洲兵十五人、蒙古兵五百欲往守沙河。聞大兵至,改趨永平之太平寨,襲殺喀喇沁兵于途。上怒其負恩,遣貝勒阿巴泰等禽斬之,裂其尸以徇。”最終,劉興祚這個漢奸總算是因為自己的咎由自取而得到了被其主子分尸可恥的下場,而袁大人則以重用漢奸瓦解徹底東江鎮的漢奸行為而被懷疑。
他在那封被錯歸為毛帥與后金通書的信函中:“遂以毛總兵官蓄意叛逆,即密告袁都司殺之。”一語證明了袁大人不是漢奸,否則何苦用奸細去誣告毛帥?所以,在客觀冷靜的思考以后,應該得出袁大人早知道劉愛塔是雙面間諜,只不過是借助他的特殊身份向滿洲示好而已,謀款則斬帥是不折不扣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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