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馬喜劇之王第三百一十三章 影視優先改編權_宙斯小說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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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三章 影視優先改編權


更新時間:2014年05月10日  作者:紀墨白  分類: 都市 | 娛樂明星 | 紀墨白 | 鬼馬喜劇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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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鷹聽了不禁一呆,隨后笑了笑,“許先生玩笑了,我的作品哪有那么好,能讓人看中去改編影視劇?”

古龍算是武俠作者界的泰山北斗了,他的小說還是最近才被許氏搬上熒幕。更不要提像黃鷹這種名氣并不大的作者了。

事實上,歷來除了梁羽生、金庸、古龍、溫瑞安四大家外,很少有其他作者的武俠小說被改編成影視劇。

除了那些作者寫的小說不夠暢銷,即便頂著小說改編的招牌。也未必會吸引觀眾外,還有一點就是故事情節方面,未必強得過編劇編寫的劇本。要知道即使很多名家寫的武俠小說,故事也是非常套路化。不是復仇就是問鼎武林盟主,千篇一律,沒有自己獨到之處。

而這些套路隨便找幾個編劇就能編的出來,而且還不用再付版權費,對投資人而言,是件多么省心省力的事。而且即便有時候借鑒了名家的一些作品,也可以改頭換面同樣不付版權費。

比如新加坡出產的電視劇《蓮花爭霸》,融合了金庸的《笑傲江湖》與古龍的《流星蝴蝶劍》,明眼人一看就可以看得出來,但因為兩者融合改頭換面,使得想要追究版權都變得難上加難。

那些武俠小說名家都是這個待遇,更不要提名氣還不大的黃鷹了。

許貫武聽了黃鷹的話之后笑了笑,“既然這樣,那你愿意把影視改編權賣給我們公司么?”

黃鷹聽了不禁睜大了眼睛,“許先生,你是認真的,還是在開玩笑?”他簡直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不禁磕磕巴巴的說道。

“當然是真的,我可沒有開玩笑。”許貫武點了點頭道。

“嘿,你這小子今天可發達了。”連默生也興奮的拍了拍黃鷹的肩膀道,“既然許先生都開口了,那你還不趕緊答應下來?”

黃鷹被這突如其來的好消息給震暈了。正在不知所措的時候,幸好有連默生在一旁提醒,便連忙點了點頭答應了下來。

“黃先生的這部《大俠沈勝衣》一共有多少部?”許貫武又問道。

以往武俠小說作家寫故事都是一部書而已,如金庸的《神雕俠侶》、《連城訣》等等,主角不同,故事基本沒聯系,所以可以獨立成冊。

但大概是因古龍而起吧,現在小說是論部的,一個主角,一本書。分成好多故事。故事雖然沒有太大的重疊性。但主要人物卻一以貫之,如《楚留香》、《陸小鳳》等等。

黃鷹的《大俠沈勝衣》系列、溫瑞安的《四大名捕》系列等等,都是這樣一種寫作模式。這種寫作模式有一個好處,就是可以方便書商分裝成冊。而且也不影響讀者的閱讀。不過缺點就是版權有些太分散,不方便被改編成為電視劇。

比如溫瑞安的《四大名捕》就鬧過兩年之內三部作品,《名捕鎮關東》、《四大名捕斗將軍》、《四大名捕會京師》競相爭艷的場面。看氣勢似乎溫瑞安小說改編熱潮已經到來,將會成為繼金庸、古龍之后又一位作品大量改編的名家。

但可惜的是這種盛況只維持了短暫兩年時間就偃旗息鼓,原因固然是有很多,但其中一個原因就是他的版權太分散了。簽給這個出版社幾部,簽給那個出版社幾部,回頭大家都有版權之后,影視公司就不愿再投資改編。

就好比這邊拍《名捕震關東》火了。其他影視公司見獵心喜,馬上從其他渠道購得另外一部小說的改編權,拍了《四大名捕斗將軍》。頂著四大名捕的名號,借著之前那部熱映作品的東風,也可以獲得不錯的收視率。但這樣一來卻明顯是在沾前面公司的便宜。不過就算明知是如此,官司卻也沒法打。

你有版權我也有版權,你拍的是《名捕震關東》我拍的是《四大名捕斗將軍》,主角兒雖然都是四大名捕,但是故事卻不相同,所以也算不上是抄襲你的作品。這樣一來自然會讓影視公司利益受損,久而久之,也就沒有人愿意再改編這種瑣碎的武俠小說。

就像是古龍的小說雖然改編成功的不少,在七零八零年代都火過一段時間。但等古龍過世之后,他小說的改編卻陷入到了停滯的階段,只偶爾會有電視劇改編出來。根本不像金庸他老人家的小說,tvb版、臺灣版、新加坡版、張紀中版……一版再版拍個不停。

其中很大的原因也是古龍小說的版權紛亂,同樣都是以楚留香為主角的小說,愣是賣給了好幾家公司。結果這個也說自己有版權,那個也說自己有版權,結果就是沒有哪家影視公司愿意趟渾水,害的他白白有好的作品,但就是沒人愿意去投資。

“大俠沈勝衣現在寫到第十二部了,只要讀者們喜歡我還會堅持寫下去。”黃鷹微笑著回答道。

提起自己的作品來,這位年輕人就顯得自如多了,臉上的笑容都顯現了出來。

許貫武不禁笑了笑,“好,你這十二部書我全要了,今后再出《大俠沈勝衣》系列,也要優先賣給我。”

“謝謝許先生,謝謝許先生。”黃鷹聽了,馬上開心的向許貫武鞠起躬來。不過隨后仔細一談,黃鷹才知道自己想的太美了。

許貫武要和他簽的只是影視優先改編權,就是付出一筆小錢之后,許氏就有《大俠沈勝衣》系列的影視優先改編權,這個權利初步定五年的限期。五年時間之內,如果許氏沒有改編《大俠沈勝衣》系列,那么黃鷹就可以收回影視改編權。

如果許氏在五年之內改編《大俠沈勝衣》,那么就要再付黃鷹一筆版權費用。這筆版權費用就是筆大錢了。

許貫武這種做法也是從好萊塢學來的,美國出版業非常的發達,每年都有很多書出版出來,而且銷量一般都很高。而對于讀者反映不錯的書,或者覺得有改編價值的書,影視公司就會出錢把影視優先改編權買過來,然后書就會被存到劇本庫中。

因為影視優先改編權并不會花費多少錢,所以很多影視公司或制片人都會囤一批書,等待合適的時機再把它改編成影視劇。改編之時會再給作者一筆費用。電影上映之后還會給予部分分成。

改編時給與的版權費用并不太高,全靠票房分成來彌補作者的損失。這但如果投資人實在看好這部作品,不想在票房大賣之后再給作者分成,想要全盤買斷作者的版權,那就需要付出很大一筆金錢。比影視優先改編權和影視改編權費用要高得多,即使是質量一般的小說都會賣個高價,這樣也是為了保障作者的權益。

黃鷹以每部一千塊港幣的費用,把十二部《沈勝衣》系列小說的影視優先改編權賣給了許貫武,所得一萬兩千塊錢,對黃鷹來說也算聊勝于無。

許貫武之所以沒一口氣將《大俠沈勝衣》的版權買下來。除了公司最近并不缺乏故事和劇本外。還有更重要的一點就是。他想為香港電影引進一些先進的機制。比如這個影視優先改編權,影視公司只出一點錢,就買到了這個權力,看來作者利益是受損的。

其實長遠來看這卻對作者有利。因為如果影視公司都用這招,將暢銷書的影視優先改編權全都買下來,那么作者就會先有一份收入。雖然這收入看似有點少,但卻也聊勝于無。而且這也令作者的作品有了改編的機會,雖然這幾率有些渺茫,但對那些不太有名的作者來說,卻是一個很大的激勵。

而有了物質和精神兩方面的激勵之后,作者寫書的意愿自然更加強勁。而為了自己被買去的書有改編的可能性,作者自然會更用心的去寫書。因為如果作者連續推出好書。他作品被改編的幾率就會大大提升。就好像美國恐怖小說之王斯蒂芬.金。

源源不斷的暢銷小說,讓他不僅令自己的名氣大增,也讓他的小說名氣大增。而這樣一來作品被改編的幾率就會大增。這是一個非常良性的循環。

而在香港作者卻很少會享受到這種待遇,幾乎全部都是成名之后,作品才會被影視公司改編搬上熒幕。而這時候對那些作者而言。這種行為純粹是錦上添花,而好萊塢那種才叫雪中送炭。

許貫武就是希望能夠采用這種手段,多多挖掘像黃鷹這樣,有才華但卻不被人重視的青年才俊,為他們多增加一些成功的機會。

今天《沈勝衣》系列十二部影視優先改編權賣出去之后,相信黃鷹為了這十二部小說能夠早日改編成功,今后再寫《沈勝衣》的時候也會更加用心,讓它變得更加的好看。

黃鷹接下了香港影史演義的任務之后,翻閱了香港影史的相關資料。但因為香港電影影史資料一直沒有多少人注意,所以資料就比較零散,根本沒有人統一整理過,這也給黃鷹寫作帶來了一定的難度。

幸好連默生知道他也是第一次寫做這種寫實性很強的作品,所以特別派了兩位老前輩來幫他答疑解惑,免去了他很多查資料的時間。這才讓他的寫作速度提高了許多,趕得及在最后排版之前交稿。

等所有稿子都齊全之后,連默生馬上安排美工排版,然后在經過最后一次的審核之后,確認沒有任何疏漏,便拿到印刷廠去印刷。

為了體現《東方魅影》的高品質,許貫武特別采用比較昂貴的銅版紙印刷,這就帶來了較大的成本壓力。

而同期香港其他雜志社出版的雜志除了封面和內頁是用膠版紙之外,其余全部用的是新聞紙。畢竟新聞紙比較便宜,而銅版紙的價格則是新聞紙的四到五倍。

第一期《東方魅影》刊印了一共兩萬本,這個數字也是香港普通雜志的銷量。而像《明報周刊》、《火麒麟》、《藏花閣》等每期銷量都在十多萬本,絲毫不弱于暢銷報紙的銷量。

售價方面,許貫武所定的價格是十元港幣,比《明報周刊》、《南國電影》、《嘉禾電影》等都貴了兩元錢。不過一本是銅版紙印刷的,另幾本則是新聞紙印刷的,成本不同,所以價格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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