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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6章 稅率.軍功授爵


更新時間:2014年05月09日  作者:何昊遠  分類: 歷史 | 兩宋元明 | 何昊遠 | 明揚天下 

“秦王,江西這半年來,已經出現十二例地方豪強賄賂官員,隱占戶口,瞞田偷稅,逃避差役的案子。經都察院巡按御史查實,已依法懲處,但案子多出在江西,這其中很說明問題。”邵華身為左都御史,是都察最高長官,這次也被秦牧請來,加入了小范圍的討論中。

為什么湖廣暫時沒有出現這樣的問題,全出在江西呢?

因為湖廣被張獻忠打掃過一遍,當初的地方豪強被打掃得比較干凈,而且戰爭導致人口大量流失,出現地多人少的現象;

加上當時各州縣的官吏基本是秦牧從新任命的,所以暫時沒有盤根錯節的官紳勾結現象。

反觀江西,除了贛南外,吉安府、南昌府、臨江府、饒州府等等,舊有的豪強勢力受到戰爭的破壞比較小;

雖然向連城大舉剿匪時,曾趁機收拾過不少地方豪強,可畢竟不可能象張獻忠的蝗蟲大軍收拾得那么干凈,當地的士紳勢力依然比較強大;

而且各州縣的官吏也多數是前明官吏留任,因此容易出現官紳勾結的現象。

邵華說這些,并不是要向秦牧匯報都察院的工作,而是一起討論秦牧提出的“利益分配”的問題。

這次面對的“利益分配”,不是幾個毛賊搶到一包銀子后,大家怎么瓜分的問題。

而是要對整個天下的士、農、工、商、兵的利益進行再分配,這是一個龐大而復雜的問題,涉及到方方面面;

象邵華提到的問題,就是其中這一,地主豪強這么做,是在侵吞小民和國家的利益,這種現象一多,就會造成整體利益的不平衡。

秦牧與手下大臣現在要討論的。就是如何制定一套行為有效的制度來保證各方利益的均衡,這話聽起來不中聽,但這就是事情的本質。

顧君恩接口說道:“縱觀天下,原有官僚體系未被破壞的,大概也只有江西等少數幾個省份了。大江以北,包括江南,舊有的官僚都被戰爭破壞得差不多,我大秦接手治理后會比較有利。所以我認為,官紳勾結、隱占戶口,瞞田偷稅的問題可以等平定天下之后。再慢慢著手解決也不遲。”

秦牧搖頭說道:“不,有些問題初期不嚴治,沒有良好的制度來保障,等問題嚴重時,就無藥可救了。”

司馬安沉吟道:“縱觀近代,改革比較成功的無疑是張居正,張居正的改革至少為大明延續了數十年的氣數。他的不少政略很值得我們借鑒;

不過臣覺得,張居正的一條鞭子法仍是治標之舉,或許是因為張居正面對的是一個僵化的大明。不敢做得太徹底。秦王,如今我朝初立,不存在張居正所面對的強大阻力,有些事情可以做得更徹底一些。比如稅率的改革。”

秦牧頷首說道:“請司馬先生細細道來。”

“臣就先說說這稅率問題,目前我朝在湖廣江西還是延用明朝的稅率,這必須盡快改革,否則將來地方越大。越難辦。秦王前番所言,稅收不但是一個朝廷的財貨來源,更應起到均平及保障底層民眾生活的作用。這一點臣深表贊同;

明朝的農稅是三十取一,商稅是五十取一,這個稅率本身就存在嚴重的問題,農耕獲利少,而稅賦重;工商獲利多,而稅賦輕,這雖然有利和促進商業發展,但毫無疑問也會拉大農商之間的收入差距,導致收入分配的極度不平衡;

明太祖雖然嚴厲限制了商人的地位,但事實證明,這并不能解決問題,商人積累了大量財富之后,地位便不再受實質的貶抑了。他們可以通過官商勾結,獲得自己所需要的一切;

明朝的稅率導致的結果是貧富差距懸殊,民眾沒飯吃,國庫空乏如洗,而地方豪強卻富可敵國,張居正改革之前,大明年入不過兩百多萬兩,改革之后也不過翻一倍,試看江南豪富之家,家資數百萬兩的比比皆是;

雖說藏富于民是不錯,但也必須是在保證國用的情況下,才談得上藏富于民。在軍事上,講究強干強弱支,在財富方面亦然,朝廷歲入不及江南一豪富之家,縱觀歷朝代,只有在大明才出現這樣怪異現象;

再看看兩宋,尤其是南宋,歲入超過萬萬兩,而半數為商稅收入,再對比兩宋與明朝的工商業,兩宋何曾遜色多少?可見說降低商稅是為了促進工商發展,這根本就是無稽之談。”

司馬安所說的,秦牧非常贊同,于是便問道:“司馬先生覺得這商稅的稅率應該調高多少方為合適?”

“至少也要與農稅持平,如果從均衡收入分配的角度來看,甚至應該比農稅略高才是。”

“好,此事先透透風,讓六部大臣一起議議,然后再決定。”

喻大猷接著說道:“秦王,先秦的軍功授爵制度,用于統一全國,實不失為良策。”

先秦的軍功授爵制度秦牧近期也研究過,而且還知道明朝的張居正也實施過這一制度,但張居正失敗了。

顧君恩立即幫著分析道:“秦王,張居正之所以失敗,究其原因,還是因為張居正面對的是一個腐化的大明,才導致這一良策失敗;

而且還有一點,先秦之所以成功,是先秦統一天下前,地域只有關中與四川,地域小容易查核制度的落實情況;

而張居正面對的是十倍的國土面積,軍功授爵制度頒行后,很難核實施行情況,難免有人營私舞弊,使這一良策難以奏效。”

喻大猷侃侃而談道:“商鞅的軍功授爵制度共分二十級,行伍中人,不論出身門第。一律按照其所立軍功的大小接受賞賜,即便是秦國的宗室也是這樣。宗室未立軍功者不得列入宗族的簿籍,不得擁有爵位;

士兵只要斬獲敵人甲士一個首級,就可以獲得一級爵位、田一頃。宅一處和仆人一個。斬殺的首級越多,獲得的爵位就越高;

先秦通過這套嚴格的制度來激勵士氣,提高戰斗力。事實證明,出于對軍功的強烈渴望,秦軍如同饑餓的猛虎,把魏國的重裝武卒,胡服騎射的趙國鐵騎,都一一吞噬;

先秦與大明的成與敗,存在社會條件的對比。先秦時期生產力相對落后,加之連年征戰,使得軍士生活條件很艱苦。而不同的爵位所享受的待遇差別很大,沒有爵位的士兵能填飽肚子;

因此。用敵人的首級來獲得爵位的晉升就成了滿足士兵基本生活需求的手段,否則就要忍饑挨餓。加之獲取軍功幾乎是秦人獲得權勢的唯一方法,權衡了成本收益后,奮勇殺敵獲得軍功成為了秦軍將士最好的選擇;

反觀明軍,明朝的經濟比之先秦已有了長足的發展。普通士兵溫飽不成問題,還能領到軍餉,不似秦軍那樣挨餓受凍。在這樣的情況下,通過殺敵獲取軍功的渴望會大大降低;

因為對軍功的渴望不強烈,對士氣的激勵自然也不高。權衡收益成本之后自然不會去拼命,最后反而成為了殺良冒功的手段。

這還是其次,最重要的一點是,張居正看到了這套制度的優點。想以此來提高明軍的戰力,但他忽略了一點,腐朽的明朝不是制度嚴備的先秦。

先秦的嚴刑峻法,條文之精細。刑罰之嚴厲,是歷朝歷代所未有的,負責記功的官吏不敢輕易以身試法。保證了軍功授爵制的良好運行。

反觀張居正時期的大明,貪腐成風,軍紀敗壞,營私舞弊,虛報冒領戰功的犯罪成本極低,記功的官吏與將領之間互相勾結,最終導致軍功授爵制完全走樣,不但沒有激勵起明軍的士氣,反而成為官兵謀取私利的途徑。”

聽了喻大猷的分析,秦牧心有戚戚焉,確實,軍功授爵制本來是不錯的制度,但要看你在什么情況下施行,合不合時宜。

司馬安說道:“秦王,如今我秦國的情況與張居正之時不同,相反與先秦時有頗多相同之處。咱們若是頒行軍功授爵制,地域上和先秦一樣,也只有兩個省,容易查核;

另外,天下戰亂,民不卿生,對大多數人來說,能吃飽已經是非常奢侈的事情了,因此,通過軍功獲得爵位,改善生存條件對很多人來說非常迫切;

再者就是,我秦國初立,政治比較清明,士兵榮譽感比較強,軍紀比較嚴明,只要在軍中另外制定一套監督機制,不難保證軍功授爵制良好的運行。至少在統一全國之前,軍功授爵制度一定能對統一戰爭起到極大的促進作用。”

不管是軍功授爵制也好,還是稅率改革也罷,說白了還是利益再分配。這些天秦牧與司馬安等人一有時間,就在討論這些問題。

從司馬安的話可以看出,他只是打算把軍功授爵制當成統一全國的一種手段,統一全國之后是不是繼續實行,到時另說;

確實,每一種制度都不能保證萬世無憂,適合時宜的制度才是最好的制度,現在應以統一天下為首要目標,而軍功授爵制確實挺適合眼下的統一戰爭。

剩下的只不過是如何保證軍功授爵制良好的運行而已,針對這一點,大家又討論了許久,議出了很多保證軍功不被冒領的措施。

到眾人散去處理日常公務時,李式才匆匆進來并報:“秦王,工部派來勘探鐵礦的工匠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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