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帝王傳奇第108章 雙飛翼_宙斯小說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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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章 雙飛翼


更新時間:2013年05月11日  作者:菜無心不活  分類: 歷史穿越 | 不堪風雨的南宋重新走向世界之巔 | 菜無心不活 | 穿越之帝王傳奇 

凌晨卯時兩刻,小七將我送出宮門,低聲道:“官家,小七不在您身邊,官家自己保重。[]”

我拍了拍小七的肩膀:“小七,朝中倘若有急事,可找龍牙傳信于朕。”

“是,官家。”

告別小七,我和袁棘,藍羽,沈墨一起向獅峰商行走去。

經過近半年來第三節長拳的練習,我的速度和力量均已提高不少,今日正好又是朝歇之日,皇宮外一片寂靜,在夜色的掩護下,我們四人速度極快,片刻功夫便到了獅峰商行。和在商行等候的方靈會合后,我們一行五人跨上駿馬,出臨安南門,沿著官道一路南下。

自從會稽省親回來后,我在馬術上也是下了一番功夫,加上堅持不懈地練武,身體的綜合性能早已不是原來的趙禥可以相比的了,騎術也是日趨精湛。

經過青年衛的駐地,等候多時的文璋早已準備好清水干糧等物,加入了我們的隊伍。

郊外的空氣格外清新,令人心曠神怡。遠處望去,朝陽露出絲絲紅潤,周邊的云彩也隨之鮮艷起來。道路兩旁時不時紫氣彌漫,早起的農戶在霧靄繚繞中影影綽綽,這是典型的江南農景,充滿著水墨的韻味,可眼觀,可耳聞,農居中偶爾傳來的雞鳴聲,似乎在宣布,又是新的一天了。

新的一天,新的希望。

我深深地吸了口氣,發令道:“出發。”

沈墨一馬當先,我緊跟其后,方靈和文璋一左一右護在我兩旁,袁棘,藍羽斷后,我的騎術雖然還不能和其他人相比,但也是十分迅捷了。

我跨下之馬名叫飛燕,取自馬踏飛燕之意,是一匹西域進貢的寶馬,端的是俊偉異常,極通人性。

眾人所騎也都是大內良馬,依照我的速度,向南飛馳而去。

金華地處金衢盆地東緣,在宋朝時稱為婺州,距離后世的金華約二十公里。在我的記憶中,金華最出名的就是金華的兩個巖洞,我們那個時代的人,都是學這篇課文長大的。

一路疾奔,終于在日落前趕到了金華城,若非我的騎術還不夠爐火純青,估計還能早到一個時辰。這是我第一次縱馬狂奔達一日之久,盡管到后來動作走樣,體力不支,但這種感覺還真是刺激,難怪后世的不少富二代都喜歡飆車,那種風馳電閃般的感覺直令人忘記一切。

和臨安相比,金華小了很多,城墻低矮,面積也只有京城的八分之一。

我們在官府衙門附近的悅來客棧下榻,這是間小型客棧,早到片刻的沈墨包下了二樓的六個房間。一日的長途跋涉,便顯出了各人功力的高低,袁棘絲毫沒有變化,藍羽方靈等呼吸略顯急促,而我已是氣喘吁吁,好在我的身體今非昔比,休息一會后就基本恢復正常。

吃完晚飯,沈墨將宋承祖帶到我的房間。

“宋承祖拜見公子。”沈墨在路上將我呼延公子的身份告訴了昨日抵達金華的宋承祖。

“宋先生,坐下說話。”

“謝公子。”宋承祖坐下后看了看我旁邊的幾人道,“公子一路辛苦。”

我笑笑:“宋先生,我這次只是游山玩水,順便看看有無商機,這幾位都是我商行中人。前些日子在京城聽說先生來此調查案件,不知進展如何?”

宋承祖有些拘謹道:“公子,我奉刑部之令,來此調查蓋叫天一案,現在唯一的嫌疑人就是原金華提點刑獄司胡云,這二日我走訪了胡云在金華的住處,并詢問了周邊鄰居街坊,直到今日晚飯前才發現一個重要線索。胡云單身一人,租住在金華,他雇用了一名叫做李氏的中年婦女,這李氏相隔兩三天就會到胡云家幫忙打掃下衛生及清洗衣衫,就在案發的前兩天,李氏在給胡云洗衣時,發現多了一套其他男人的衣衫,李氏為胡云洗衣多年,自然清楚胡云的狀況,便隨口問了一句,胡云當時也沒在意,說是他弟弟的。后來胡云想起什么,叮囑李氏不要將此事告訴別人。那李氏并非多嘴之人,直到胡云失蹤,我去問詢時才說起這事。”

“胡云之弟,胡風?”

“很有可能。”

“如果真是胡風,倒是有些蹊蹺,早不來晚不來,偏偏出事前來。”

“是啊,公子,我也覺得有問題。蓋叫天被押送到金華監獄,也就半天時間,兇手不可能事先知道,只有府衙中人才有機會得知,至少可以判斷兇手在府衙內有內應,這其中又只有胡云一人下落不明,暫且,他也就成了唯一的嫌疑。這些日子我們也對當時的知情人一一做了調查,還沒有什么結果。”

“恩,宋先生先回去吧,明日我和你一起去胡云住所看看。”

“是,公子。”

宋承祖走后,方靈興致勃勃道:“哥,時間還早,我們去外面逛逛吧。”

“好,出去走走。”

我越來越覺得方靈的可愛,方靈很少問我的事情,即便知道我同京城中的達官貴人相識,而且也知道我在京城中的勢力龐大,也只是把我當做獅峰商行的東家。

方靈說過,我就知道你是我哥。我的身份,反倒是多余了。

金華城雖小,晚上卻也熱鬧,兩浙路不愧是南宋朝最為富裕之地,金華城最熱鬧的夜市在府衙后面的雙溪街上,這里集中了金華所有的小吃和販賣貨物的大小商鋪。難怪宋朝時農業的稅收已經低于五成了,從金華城繁華的夜市就能看出,商業已經漸漸露出頭腳。

方靈挽著我的手臂,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穿梭,袁棘等人則圍成一個半圓形緊隨身旁。

“哥,這個好,啊,那個也不錯。”方靈邊看邊開心地說道。

“靈兒,喜歡什么只管買。”

“呵呵,你這個奸商這么大方啊?”

“當然呢,對于靈兒,哥是無所不應。”

不知不覺中,我們走到一間賣首飾的店鋪。

方靈眼神掃過首飾,道:“哥,你幫靈兒挑選一個吧。”

我“嗯”了一聲,看了半天,拿起一只手鐲,道,“靈兒,這個如何?”

這是一只用黃金白銀鑲嵌在一起的手鐲,在交匯處用細小的搭扣相連,小小的搭扣如天然生成,雖然從工藝上說沒有后世的精致,卻也算得上是沒有瑕疵了,我還真沒想到這種小店能有如此精品,當然,這只手鐲自然無法同宮中的那些珍寶相比。

“我試試。”方靈帶上后,伸出手腕在我眼前晃了晃道,“哥,怎么樣?”

“嗯,不錯,靈兒你自己覺得呢?”

“哥,你喜歡就行。”方靈羞澀地笑道,“靈兒自小練武,從來不帶手鐲,這個就算是為哥帶的。”

我頓時覺得心中一陣激動,士為知己者死,女為悅己者容,我連忙對旁邊的藍羽道:“藍羽,付錢吧。”

走出店鋪方靈道:“哥,給這個手鐲取個名字吧。”

“啊,手鐲還要取名?”

“是啊,這是哥送給靈兒的,不一樣嘛。”方靈撒嬌道。

我想了想道:“這手鐲一邊是金,一邊是銀,宛若兩只歸雁之翼,我看就叫雙飛翼吧。”

“雙飛翼?”方靈嫣然一笑,“這一金一銀的確有點像兩只飛燕呢,哥,你真是太有才了。”

“李商隱的詩句,身無彩鳳雙飛翼,心有靈犀一點通,也許就是在說這只手鐲。”

方靈噗嗤笑出聲來:“哥,剛夸你一句,又開始胡說了。李商隱是幾百年前的古人,哪里會知道有今天這只手鐲呢?”

“這個嘛,也許李商隱穿越時來看過。”

“穿越?這是什么意思?”方靈早已習慣我的新名詞,只不過穿越二字還是第一次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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